犹豫了半天,最终沈默还是选择带着红叶小草两个小丫头走出大门,谁让自己不认路,万一迷路了怎么办。沿着门前道路走了半个多小时,突然发现自己没有任何可以当做目的地的地方。
“红叶,平时少爷我都是去哪里消遣,你知道不,推荐一个。”
红叶低着头,小脸通红,羞涩道,“少爷,您平时都是起早练武,用过餐后都是带着郭家少爷和林家少爷一起出去打猎或是练习骑射,从来不让我们两个跟随,还总说带着我们两个是累赘。”
跟在一旁的小草也急忙点头附和道,“对呀,少爷,之前您出门从来不带我们,亏我们两个还是您的贴身丫鬟。不过自从您不小心坠崖后,好像变了很多,奴婢都不敢相信,昨天您主动带我们出去,还给奴婢买了栗子吃。”
听到小草的话,沈默意识到自己来到唐朝虽然说不清是什么原因,自己也不是什么科学家,会促进时代发展什么的。并且穿越过来也不像小说里写的那般继承原主记忆,自己什么都不知道,还好,至少父亲沈大富和母亲苏珍珍没有怀疑自己,不然可得出大篓子,得想个借口解释自己改变的这个问题。
扭头看了看红叶和跟在一旁的小草,眼珠滴溜溜一转,有了,她们两个是自己的贴身丫鬟,自己性格变化的原因就由她们两个传出去吧。
“红叶,小草,在你们眼中,少爷我之前是什么样子的。”
“少爷之前总是冷冷的,跟奴婢也很少说话,别说奴婢了,就连夫人找您聊天,您也是各种借口推辞,不过少爷读书和清晨习武的时候很帅,奴婢偷偷的看过。”
“那肯定的了,少爷可是夫子亲口承认的神童,文采自然不必多说,武艺也是冬练三伏,夏练三暑。只是少爷您之前太冷酷,奴婢都不敢跟您谈话。”
没想到自己在两个小丫头眼中是这个样子的,文韬武略样样精通,只是性格冷酷,不爱说话,该怎么解释呢。
“你们是不是感觉少爷我变化很大,知道为什么不。”
两人对视一眼,齐齐摇了摇头,又盯着沈默好奇的问到,“不知道,少爷,为什么呀。”
沈默见两个小丫头已经被自己的话题吸引住。停下脚步,抬头望向远方,仿佛是在回想什么,声音也变得深厚起来。
“那是因为,少爷我在爬山的时候遇到了一位老先生,那老先生一身洁净的白色布衣,在看到少爷我第一眼的时候就叫出了我的名字,不仅讲出我的生辰八字,还说我由于太执着与练文习武,虽然以后会有一定成就,但是建功立业的同时会连累到自己的亲人。”
阳光照在沈默脸上,站在后边看来很有气场。红叶和小草两个丫头平时就很少跟沈默谈话,此时更是被沈默说的话震惊的目瞪口呆。
“在洛阳城认识少爷的人很多,并不奇怪,但是还能开口预测出少爷的未来,少爷怎么不将这位老先生请到府上呢。”
沈默迎着阳光低下头叹了口气,语气低沉道。
“当时我也是这么想的,要知道我们沈家可是洛阳有名的人家,这等人物,如果来到我们家由我们家供奉,必然是山珍海味伺候的舒舒服服,谁知那老先生没有同意,只是说自己本是方外之人,去那山上也只是为了寻找一味药材,碰巧遇到算是与我有缘,便传给我一本书,说完便转身走了。”
“那可真是可惜,不过少爷,我们听到消息前去救您的时候没有看到有什么书呀!”
沈默语气更加低沉,“你们要是能找到才是怪事,那书我看过之后就丢掉了,上面的内容太过于虚幻,记述了少爷我很多听都没听过的东西和事情。”
“少爷,您昨天制作的牙刷是不是那书中记载的,要知道以前可从来没出现过。”
“牙刷只是我自己想到的一种工具,那书中记载的净是些…罢了,那里面记载的事情太过匪夷所思,不说也罢!”
已经被沈默勾引起好奇心的红叶和小草那肯就这样放过沈默,讲话讲一半最是勾引人。伸出小手拉着沈默衣角,两对明亮的眼睛紧紧盯着沈默。
“少爷,跟奴婢说说嘛,那书里究竟记着什么。”被两个如花似玉的小姑娘这样撒娇,感觉可是很不错的。
沈默抬脚朝前走去,边走边说。“那书里面呀,倒是记载了不少东西,我翻到最后的时候发现里面竟然写了明年的事,说是明年有蝗灾。怎么可能,还没发生的事情岂能妄自猜测。然后我就把那书扔了,正准备扭头去找那老先生说道说道的时候,就听的一声叹息,然后脚下一滑,就不小心从山上坠了下来…”
一路走一路聊,虽然不知道在这唐朝发生的事,但是沈默从二十一世纪穿越而来,平时接受到各种各样的信息,随便讲个笑话就把两个小丫鬟逗的咯咯直乐。
有人陪着聊着天走再远也不觉得累,更何况是两个漂亮的小丫头。走了一个多小时感觉腹中有些饥饿,这才想起昨天好像还答应给母亲苏珍珍做食物。
“走吧,回府,少爷给你们做些你们没见过的食物,可是那书里记载的美食哦!”
别管是哪个朝代的女孩子,对美食的抵抗力都很小,一听少爷说要做好吃的,还是那书中记载的美食。回程的路上一蹦一跳的,竟然比走的时候还快,仅用了半个小时就回到了沈府。
少爷要亲自动手给夫人制作美食,这可是头等大事,仆役刘东昨天跟着沈默出门为制作牙刷跑下腿就获得很大的面子,今天没能跟着少爷出去,看红叶和小草的眼神都有些哀怨。
这时候听到少爷有安排,作为头号跟班,虽然是自己认为的吧,自然要抢先去做。
“刘东,去准备一个大桶,和一些香料,这是名单,顺便买一些猪蹄。”
刘东接过沈默递过来的白纸,只见上面写满了香料的名字,香叶,桂皮,丁香,花椒,八角,党参,山奈,草豆蔻,良姜…
香料虽然珍贵,但是沈家岂会缺少,平时做个菜都是纯粹用香料堆出来的味道,没过一会儿就将香料备好,猪蹄就更不用多说,昨天制作牙刷是王屠户提供的猪鬃,就因为提供猪鬃制作牙刷这一点就让王屠户多出不少订单,看见刘东,一听是沈家少爷要的猪蹄,二话不说,直接将铺内仅有的十个猪蹄给全部包了起来,也不知道少爷需要多少,刘东又跑了城内三家屠宰铺,一共凑了五十多个猪蹄,找了辆车才装的下。
满头大汗的带人拉着车跑回沈府,这时沈默正在厨房寻找自己需要的调料,没有找到白糖,但是却有更好的蜂糖代替。调色用的酱油是家中厨子自己酿制的,味道更浓厚。
虽说是要制作美食,可是那用着沈默这大少爷亲自动手,吩咐下去那十几个厨子就全部搞定。
猪蹄清洗干净后,沈默还特意检查了一遍,见指缝内的猪鬃也被清理干净后才满意的点点头。
猪蹄焯水,然后用一个大锅,倒入上好的豆油,用葱姜爆香后加入从库房取出的蜂糖熬制糖色,熬到糖色焦黄时将焯好水的猪蹄倒进去翻炒,确定每一个猪蹄都均匀的裹上糖色,加入调配好的香料,简单翻炒一下,然后加水,调味烧开后倒进大桶里用小火熬制。
吩咐两个伙夫在那看着火,沈默就回房间准备休息一下。沈默回房了,可是这卤汤的香味在小火慢煮后就慢慢散发开来。
“好香呀,这是什么味道,这么香,只是闻到口水就留下来了。”
“死丫头,嘴馋了吧,告诉你,这可是少爷亲自安排制作的美食,说是给老爷和夫人品尝的,不过少爷可怜咱们这些下人,还特意多做了一些,说是也让我们尝尝鲜。”
大半个沈府后宅都被香味弥漫起来,坐在房间内的苏珍珍闻到这股香气后也忍不住询问道这是从哪里传来的,当知道是自己儿子沈默特意给自己制作的时候,才止住口水,真想不到这臭小子平时舞刀弄枪的,竟然还会制作这等美食,闻起来真的好香,比自己当初跟随父亲前往尚是秦王的李世民府宅中吃的晚宴还香。
沈默在房间小歇一会儿后也被这香气唤醒,算了算时间应该差不多了,吩咐下人去将这猪蹄取出来送到父亲和母亲那里。
“真想不到,被评为贱肉的猪蹄,我等一直不屑品尝的猪肉,经过墨儿之手也能变成如此美味。”
吃的满嘴是油的乔英嘴里不停动作,“沈老哥,那这牙刷的生意就这么说定了,嘶,真香,老林,你动作慢点,没人跟你抢。”
林天南双手捧着一个猪蹄正在大啃,要在外边谁都不会相信,这是那个细嚼慢咽文质彬彬的林家家主。
“今天咱们两人也真是幸运,不但跟沈老哥谈成牙刷这么大的生意,还有幸吃到如此美味的食物。”
沈默此时也正抱着一个猪蹄大啃,这味道,比后世自己吃过的卤猪蹄要强太多了,这猪蹄,肉质本该是筋道,但是在卤水慢炖这么长时间后充满了卤味的香气,一口下去口水直流,正在大快朵颐的时候,听到门外有人大喊。
“沈默,沈默,走啊,出去骑马,我家刚从草原获得一批好马。前段时间邀请你爬山,然后由于临时有事没去成,你坠崖后我就被父亲禁足,直到今天才把我放出来。”
话音刚落,一个十六岁的紫衣公子就走了进来,一旁伺候的红叶忍住快要流出的口水,前去给紫衣公子沏茶。
“林书豪,林公子请坐。”
沈默放下手中的猪蹄,给红叶递过去一个感谢的眼神,正发愁不认识这个紫衣公子呢,红叶的问候正好提醒自己,好丫头,一会儿多奖励你一个猪蹄。
“书豪,你用过餐没,正好我今天研制出一种美食,你也尝尝。”
来的匆忙,林书豪坐下后才闻到这屋内弥漫的香气,口生津液,听到沈默的话,两人本就相识也就不再客气,从盘内抓起一个就啃了起来。
“呜…呜,真香,沈默,你什么时候还有这手艺了,哎呀,从来没吃过这么香的猪蹄。”
“我之前也不懂这些,这也是在前些时日我去爬山在山上碰到的那位老者送我的书中学到的。”
林书豪口中不停,但是抬头看向沈默的眼神却充满疑问,“老者,什么老者啊,你去爬山碰到的?”
沈默手中还有猪蹄,不舍得放下,给红叶递了个眼神,然后继续啃猪蹄,红叶明白少爷的意思,便将上午沈默讲的那个故事又有声有色的叙述了一遍。
“哇,要知道我也去爬山了,还有这样的好事,不仅碰到高人评价,还获赠了一本书,连这样的美味都有记载,肯定是宝书。”
“那就是一本普通的书而已,你说的好马在那,等一会儿我去看看。”
林书豪嘴中不断咀嚼,手中还拿着一个猪蹄。
“骑马,还骑什么马,马什么时候都能看,等我先吃饱再说,这等美食不可错过,嘶,真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