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8章九品十八制

受此事启发,刘志产生了新的想法,把那些荣退的老将军都召集起来,组成个军事参谋部。

一来可以为自己出谋划策,二来也能趁机凝聚军中力量。

虽然名义上他是把军权都收拢过来了,但实际上许多将领都和他不是一条心。

所以凝聚力不够,无法如臂指使,更不能保证军队的忠诚度。

只能说建立起了一个框架,还无法做到高枕无忧。

而且大汉的武将世家,力量也不容小觑,表面上他们已经脱离了一流世家的行列,被文官集团彻底压制。

但如今乱世将至,他需要武将们为他稳定边疆,也需要他们为自己稳固皇权。

何况文官集团的势力过于膨胀,需要扶持武将集团来平衡。

任何时候,一方势力单独强大都不利于皇权的统治。

同样的,他需要武将世家的同时,对方也急于通过与皇帝结盟,提高他们这个群体的整体地位。

他们已经被打压得太久,一旦有机会,就会如溺水之人抓住了稻草,紧紧握住再也不会放开。

像马续、卫瑶、张纡、吴武……等等老将,都曾经戍守边境,为朝廷立下了汗马功劳。

其中马续还是太傅马融的弟弟,他曾经历任度辽将军、护羌校尉等职,战绩不凡。

马续是伏波将军马援的侄孙,他不但精通兵法,且从小熟读五经,是个文武全才。

大将军梁商就很欣赏他,曾经赞扬马续多谋善断,深晓兵要。

永和六年他与张耽一起大破北匈奴,但因为征调异族兵士过多,引起了激烈的反抗。

因此被汉顺帝罢免,而此时其兄长马融又得罪了梁冀,马续从此解甲归田,再也没有出仕。

为了提高武将集团的权力,他打算效仿清朝,成立一个类似于军机处的机构。

名字嘛就叫做军机府,掌管全国兵马调动,军事参谋和战事策略方针的制定。

文官集团方面,也可以成立一个相应的机构,例如秘书省,作为皇帝的顾问和参谋,参与制定国策。

趁此机会,也可以顺便撤销三公九卿,袁汤可以调入军机府,而尹勋如果愿意的话,可以调往中书省。

把中书省的规模也扩大到一定的程度,这样一个各朝混搭的朝廷架构基本定了型。

尚书府撤销,提高六部尚书的级别,直接向他负责,同时掌管全国的具体事务。

至于袁盱则可以作为秘书省的负责人,级别不会降低。

当晚刘志便召集心腹相商,尹勋、袁汤早有心理准备,都无异议。

何况刘志也不会亏待他们这些能臣,本来他手底下就缺人才,好不容易培养几个心腹,怎么可能会弃之不顾。

一连数天,中德殿中络绎不绝,刘志召见了各方面的势力,咨询了大量的意见。

最后才在朝会上正式提出来,进行全员讨论。

经过了之前的预热,再加上这一阵腥风血雨的大清洗,朝中持反对态度的人,至少明面上是一个也不见了。

所争论的焦点都在于如何改制,才更能贴合目前的实际情况。

最终,朝廷张榜天下,确立了全新的朝廷结构。

由三公九卿制,正式更改为九品十八级,每等有正从之别,不在十八级以内的叫做未入流,在级别上附于从九品。

正一品:

文职:太师、太傅(荣誉职务,虚衔)

武职:太保、天下兵马大元帅(荣誉虚衔,后者由皇帝兼任)

从一品:

文职: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

殿阁大学士(中书省、秘书省)、御史台左右督御史。

武职京官:京畿卫大将军(原司隶校尉)

武职外官: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

正二品:

文职京官: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部尚书、内府总管(原少府)

文职外官:各州牧。

武职京官:军机府总参。

武职外官:抚军大将军、中军大将军、上军大将军、镇军大将军、国大将军、南中大将军。

从二品:

文职京官: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中常侍。

文职外官:各郡守、各国相,各都尉,西域都护。

武职京官:各禁军中郎将(虎贲、羽林,左右中郎将,五官中郎将)

武职外官:征东、征南、征西、征北四征将军。

镇东、镇南、镇西、镇北四镇将军。

正三品:

文职京官:御史台左右督御史、宗正府丞(原宗正)、大理寺卿,太常寺卿(原太常)。

鸿胪寺卿(原大鸿胪)中大夫令,尚书郎,侍郎,中书令,执金吾,将作大匠,大长秋。

文职外官:河南尹、京兆尹、巡察御史,右扶风尹、左冯翊尹。

武职京官:御前统领、中领军将军(禁卫军)、各王府长史。

武职外官:安东、安南、安西、安北四安将军。

平东、平南、平西、平北四平将军)

从三品:

文职京官:光禄寺卿(原光禄勋)、太仆寺卿(原太仆),散骑常侍,侍中。

文职外官:西域都护副校尉,各州盐铁专运使。

武职京官:军机府参议、王府护卫长,御前侍卫长。

武职外官:各杂号将军(征蜀、征虏、镇军、安夷、安远、平寇、平虏、平狄、平难、辅国、虎牙、轻车、冠军、度辽、横海等将军)

正四品:

文职京官:大理寺少卿、太子府少卿、太常寺少卿、太仆寺少卿、鸿胪寺卿、御史台各给事中,御史少丞。

司直,长史,太常丞,光禄丞,太中大夫,卫尉丞,宫殿掖门司马。

京职外官:河南尹丞、京兆尹丞、各郡守督邮。

武职京官:军机府副参议、中护军将军、武卫将军(后二者为禁卫军),御前一等侍卫。

太仆寺马匹总管、王府司仪长、各侍卫统领。

武职外官:屯骑校尉、越骑校尉、步兵校尉、长水校尉、射声校尉(以上野战军五校尉)

中坚将军、骁骑游击将军、左军将军(以上为四品常设将军)

从四品:

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太仆寺丞,宗正府丞,大司农丞,少府丞等。

文职外官:盐铁运副使。

武职京官:车郎将,户郎将,骑郎将(统称郎中三将),

四品典仪、二等御前护卫。

武职外官:建威、建武、振威、振武、奋威、奋武、扬威、扬武、宁朔、左积射、右积射、强弩等杂号将军。

东中郎将、南中郎将、西中郎将、北中郎将(以上为四中郎将)

振威中郎将、平虏中郎将、典军中郎将、抚军中郎将、武卫中郎将、护匈奴中郎将(以上为四品杂号中郎将)

平虏校尉、讨寇校尉、护羌校尉、护东羌校尉、护乌桓校尉、护鲜卑校尉、西域校尉、西戎校尉、东夷校尉(以上为派遣军)

正五品:

文职京官:普通参议、光禄寺少卿、各给事中。

宗正府理事官、各部郎中、太医院院使。

文职外官:黄门侍郎,给事黄门侍郎,符节令,庶子,中庶子,礼官大夫,赞飨。

太史令,太乐令,太祝令,太宰令,太医令,食监,祭酒,博士,中散大夫,谏议大夫,议郎,谒者,常侍谒者。

武职京官:御前三等侍卫。

武职外官:偏将军、裨将军(以上为五品常设将军)千户。

从五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侍读、翰林院侍讲、鸿胪寺少卿、宗正府副理事、御使、六部员外郎。

文职外官:、盐运司副使公车司令,南宫卫士令,北宫卫士令,左都侯,郡史,长史,右都侯,考工令,侍御史,御史员,尚书仆射(即左、右仆射),中郎。

武职京官:鹰扬将军、折冲将军、虎烈将军、宣威将军、威远将军、宁远将军、伏波将军、虎威将军。

荡寇将军、昭武将军、讨逆将军、破虏将军、讨寇将军、怀远将军、绥边将军(以上为五品杂号将军)

武职外官:副千户。

正六品:

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国子监司业、堂主事、主事、

御史台都事、经历、大理寺左右寺丞、宗正府经历、太常寺寺丞、钦天监监判(原太卜)

文职外官:各京县令。

武职京官:安夷护军、抚夷护军(以上为六品护军)

武职外官:长官使、长官、百户。

从六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钦天监五官正。

文职外官:从事中郎,县令。

武职京官:和戎护军、殄虏护军(以上为杂号护军)

正七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编修、大理寺左右评事、太常寺博士、国子监监丞、

内阁典籍。

太常寺典籍、太仆寺主薄、部寺司库、兵马司副指挥、太常寺祝官、赞礼郎、鸿胪寺鸣赞,侍御史。

文职外官:京县县丞、京兆府教授、训导、县令、教授。

武职京官:城门史、太仆寺马厂协领。

武职外官:左长史,右长史,记室,中书郎,参军。

从七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检讨、中书科中书、内阁中书、光禄寺署丞、典薄、国子监博士、助教、钦天监灵台郎、祀祭署奉祀、和声署署丞。

文职外官:太常掾,太史丞,太乐丞,太祝丞,太宰丞,太卜丞,太医丞,校长,给事谒者,尚书丞,县长。

武职京官:七品典仪。

武职外官:副都尉。

正八品:

文职京官:司务、五经博士、国子监学正、学录、钦天监主薄、太医院御医、太常寺协律郎等。

文职外官:盐运司库大使、盐道库大使、盐课司大使等。

四氏学录、州学正、教谕,史令,丞相少史,监丞,县尉,县丞。

从八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典薄、国子监典薄、鸿胪寺主薄、钦天监挚壶正、

祀祭署祀丞、神乐署署丞等

文职外官:盐运知事、训导。

武职京官:八品典仪。

正九品:

文职京官:礼部同馆使、钦天监监侯、司书、太常寺汉赞礼郎等

文职外官:县主薄,侍诏,明堂丞,灵台丞,县史等

从九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侍诏、国子监典籍、序班、刑部司狱、钦天监司晨、博士。

太医院吏目、太常寺司乐、工部司匠

文职外官:司税、司狱、司仓、巡检等。

武职京官:太仆寺马厂协领。

此制度一出,中央格局为之一变,官吏机构不再繁杂而职务不明。

此之前简洁明了,从上到下,能够以最快速度贯彻国策。

对刘志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加强了中央集权,将皇权凌驾于一切职权之上。

这一系列改革都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但也有遗憾,原太尉尹勋自愿辞官归隐,不再入职朝廷。

刘志再三挽留,无奈尹勋去意已决,他自觉使命已经完成,没必要在留在朝中。

更为了改革制度做出表率,使得一些被降低职位,满腹怨言者无法发作。

不过临走前,他推举被梁冀罢免的光禄勋尹颂,出任中书省大学士。

二人虽然都姓尹,却并不是亲属,尹颂的才能出众,刘志亲政后,当时的太尉黄琼也曾经征召过他,但却被他以为母守孝的理由拒绝了。

刘志亲召他进宫应对,发觉尹颂其人虽不在朝堂,但却对朝中事务十分清楚。

而且,他对此次改革也十分赞同,并给出了不少建议。

他的建议主要针对的律法,东汉时律法秉承了西汉武帝时期的制定的法律条文,外儒内法,刑法十分严苛。

后世虽然经过了一些删减,但仍然律条芜杂,苛条无限。

而且有些律法条款已经时过境迁,不再适合如今的形势,经过这么多制度改革之后,两边也产生了许多矛盾的地方,有些抵触。

这确实是个大问题,需要尽快解决,刘志当即决定任命他为中书省大学生,联合秘书省与翰林院一起进行律法修撰。

一个国家的法律条文,必须要紧密结合国情,为了国家的中心思想所服务,否则意义何在?

所以,刘志十分重视,一直以来他都忽视了法律条文的重要性,既然要改革,就必须改得彻底一点。

现在,也到了该动一动土地政策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