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二章 鱼龙混杂

启元七年六月初九。

今天,对于上京百姓来说是特别的日子。

不仅是因为今夜将在御河桥头举行的烟火盛会,更因为来自西域北蛮的使者团将于今日寅时进京。

一早,天刚蒙蒙亮,京都府北玄门附近的酒楼茶馆,便被前来看热闹老百姓和江湖客坐了个满满堂堂。

街头、巷尾、楼阁,甚至房顶屋瓦之上都坐满了人。

其中有走南闯北的商贾走夫,也有独来独往的剑侠刀客,就连江湖上各大世家门派,也有不少前来围观的。

当然,更多的还是京都府的老百姓。

只要是人,都好看个光景,到哪儿都不例外。

古代不比现代,在交通条件极度落后的条件下,大多数平民百姓一辈子也没去过多远的地方,也就只能在生活的城市四周转转,对于其他地方发生的轶事,大都是道听途说来的,谁也不知是真是假。

他们早就听茶馆里的说书先生讲,北蛮草原上那些鞑子这些年没少侵扰大梁的边疆,杀城掠寨,宰了不少他们的同胞。

北蛮,北蛮,最是野蛮。

杀人放火,毫无人性。

传说,那些鞑子个个生得身长两丈,面如罗刹,声如震雷,骑着会吐火,浑身披着重甲的妖马到处烧杀抢掠,最喜吃人,下酒菜用的都是三岁幼童的心肝,简直和妖魔没什么两样。

这种描述虽然夸张,却还是有不少愚昧大众深以为然。

那北蛮子要不是妖魔的化身,咱们大梁北边会年年传来都战败的消息吗?

当然,这种东西也就只能迷惑一下没有文化的老百姓。

京都府里凡是读过书,对北方战事稍微有点了解的,都不会相信这种鬼话。

北边草原上的鞑子虽然凶悍,这些年势力发展得越来越大,对大梁朝北方六州的侵略也更加频繁,但到底还是两个肩膀扛一个脑袋的血肉之躯,而不是什么身高两丈的罗刹恶鬼。

不过,话虽是这么说,但这些人对北边的那些鞑子还是十分好奇的,也都想亲眼看一看,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才能被传得跟妖魔一样可怕,打得镇北府的将士们灰头土脸,成为了朝廷的心腹大患?

听说去岁,那鞑子中最强大的部落正式成立了王庭,国号乌蒙,尊立五大先天大宗师之一的,号称“天下气力无双”的巢洞梧,并立其所建的萨满教为国教,在草原上大肆宣传其教义思想。

也不知过了一年的时间,北蛮如今是个什么样子。

这种想法促使着人群涌向北玄门,带着一睹为快的好奇,或不屑,或戏谑,或审视的目光纷纷落在城门口。

说到底,中原王朝的子民对从北边来的落后蛮子们,还是打心底有着浓浓鄙夷的。

寅时三刻,来自草原的车队终于缓缓驶入了京门。

先不说其会带去如何的骚动。

且说李长清坐在蒲团上,忽闻北边传来一阵阵嘈杂之声,缓缓睁开双眼,从蒲团上起身,结束了朝霞的打坐。

一日之中,朝霞与晚霞之际乃是紫气,也就是天地灵气最盛之时,借着这个时机打坐运行周天,增蓄丹田内真气事半功倍,效率惊人。

从在扶剑峰闭关开始至今,他丹田内的真气已足足翻了一番,距离满足突破的第一个条件,凝聚真气之海,近在咫尺。

估摸一下,大概再过个七八日,应该就差不多了。

凝聚真气之海虽不能为李长清带来实力上的飞升,却是一道雄厚的保障。

真气之海一旦凝成,他以后便几乎不用再担心因真气不足产生的影响了。

说起来,能在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内取得如此大的进展,九成九都多亏了下丹田内的那枚尸魃阴丹。

没了此物日夜不休的运转,就算李长清的天赋才情,想要做到如今这一步,也至少需要三五年的苦修。

这枚小小的阴丹才是他能在短时间内,凝聚真气之海的底气,或者说是最大的功臣。

至于原理,其实也很好理解。

这枚从尸魃体内诞生的幽蓝色丹丸,名为“吸魂丹”,行属纯阴,与天地间逸散的生性纯阳的灵气就好比是磁石的南北两极,相引相吸。

这阴丹说是阴丹,实则是一件功率极大的“吸灵器”,能将天地间的灵气吸纳入体,在经过周天运转化为自身的真气,凝聚在丹田之中。

最关键的是,这件“吸灵器”还可以用真气催动,通过注入真气,来调控其运行的功率。

每当清晨和傍晚之时,李长清便会往阴丹里注入大量的真气,催动其对灵气的吸引,而平时,他则反其道而行之,使其对灵气的吸引功率大大降低,维持在一个较低档的水平。

这样,就不用担心阴丹吸引的天地灵气过多,而导致丹田内气息紊乱。

简直完美。

李长清也没想到,当初在瓶山地宫中的无心之举,竟会给自己带来如此大的收益。

这或许便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吧!

谢谢你,尸魃!

拎起还在睡梦中的元宝披在肩上,李长清推开房门,走到对面敲了敲,房内没有丝毫动静。

道人眉头微微一皱。

下了楼,才发现陆芊儿这小丫头早就起了。

此时,正俏生生地立在客栈大厅,笑吟吟地跟店小二聊着什么。

见到李长清从楼上下来,顿时小跑着迎了过去,脆生生叫了声:

“师兄,咱们出发吧!”

“去哪儿?”

李长清一愣。

“嘿嘿”

小姑娘不好意思地咬了咬粉唇,扯着他的衣角憨笑道:

“去北玄门呀,昨天不是说好了吗!”

“北玄门?”

李长清摸着下巴,疑惑地道:

“我怎么记得,昨晚明明说,今天要去酒巷吃卤猪手,难道是我记错了?”

“这个酒巷和北玄门不都在城北嘛,咱们先去北玄门,再去吃卤猪手,两不耽误的,嘻嘻!”

陆芊儿大眼睛里闪过一抹狡黠。

“嗯你这么说,好像是有那么点道理”

李长清故作沉思。

“不过”

就在小姑娘以为得逞之际,他忽然话锋一转:

“你要先告诉我,去北玄门做什么?”

在道人似笑非笑目光的注视下,陆芊儿泄气似的低下了头。

“好吧”

“刚才店里的小二哥说,今天有乌蒙王庭的使者团进京,好多人都去北玄门看了,芊儿也想去凑凑热闹”

说完,小姑娘面露忐忑,生怕师兄会拒绝。

“乌蒙?”

李长清有些意外的同时,心中也不由生出几分好奇。

说起来,他还从没去过草原,自然也没见过传言中剽悍勇猛的乌蒙族勇士。

“没想到今年太后寿辰举办的动静这么大,连北蛮的王庭也派使者进京了”

不知为何,这让李长清忽然想起了之前曾在城外山上看到的凶兆。

感慨了一声,他转身向门口走去。

“走吧,咱们也去看看!”

“师兄最好了!”

小姑娘闻言,顿时喜笑颜开,欢呼一声,急忙提着衣裙迈着轻盈的步伐跟了上去。

两人来到城北时,北玄门已被围观群众堵了个水泄不通,放眼望去,乌泱泱的全是人头,根本挤不进去。

远远地,能看到一辆车队正从北玄门缓缓驶来。

好家伙,这是进了动物园吗,这么多游客?

李长清无语,当机立断,斥重金包了临街一座酒楼最奢华的天字号雅间,便带着小师妹和元宝登上了顶楼,又点了两壶老酒,居高临下俯察四周。

过了好一会,直到酒喝尽了,乌蒙王庭的使团才慢悠悠地出现在了前方街道的拐角。

小姑娘和元宝顿时瞪大了双眼,趴在窗棂前兴致勃勃地望向车队。

李长清也瞥了一眼。

只见那车队虽浩浩荡荡,但大多都是威武雄壮的乌蒙骑士,披着与大梁迥异的围脖甲胄,腰间佩着圆月弯刀,跨着头大颈短,四蹄矮小的枣红马。

乌蒙汉子肥壮的身子压在比中原骏马小一号的矮脚马背上,着实显得有些滑稽,惹得路边围观群众不时发出阵阵嘲笑。

走在队伍前方的是一个使者打扮的中年汉子,长得其貌不扬,面色黑红,留着短髭,小辫子油光发亮地梳在脑后,一对如鹰般锐利的小眼睛直视前方,对四周的议论与嘲笑声充耳不闻。

那使者旁边,是个举着乌蒙王旗的高大汉子,满脸横肉,额前有一道狰狞的刀疤。

汉子高高仰起头颅,那鼻孔对着两侧的京都百姓,一边嘴角高傲地微微翘起,表情嚣张,似乎根本不把所有人放在眼里。

那目中无人的样子立刻便引起了众人的不满,尤其是那些常年刀尖舔血的江湖客,顿时一个个跟打了鸡血似的,叫骂挑衅之声不断。

“这些梁人,只会逞嘴上功夫,都是些没卵蛋的孬种,一个能打的都没有,迟早都会成为我们伟大乌蒙勇士铁蹄下的灰烬!”

汉子满脸不屑地望着道旁激愤的人群,愈发趾高气昂。

“巴特尔,别做得太过了,我们这次来到上京,可不是为了挑起和大梁朝的纷争的。”

这时,乌蒙使者略带警告地看了汉子一眼,淡淡开口。

他虽然一直目视着前方,眼角的余光却从两侧的楼阁人群中扫过,嘴角微微露出一丝笑容。

“大梁朝不愧是万国之首,这京都府中卧虎藏龙,行事别太嚣张,万一得罪了什么不该惹的人,就算是我也保不住你。”

“哼!”

那叫巴特尔的恶汉闻言,冷冷地哼了一声。

“阿尔斯楞,你这个胆小鬼,竟然会害怕这些懦弱的梁人,简直是给我们伟大的乌蒙勇士丢脸!”

“若是有梁人敢来挑战的话,我巴特尔求之不得!”

他狞笑道:

“我会让他们亲眼看着自己的头被拧下来!”

乌蒙使者摇了摇头,没再说话,眼底浮现出一抹讥讽。

“叔伯,那便是被乌蒙人称为‘太阳’的阿尔斯楞吗”

街旁的一处阁楼里,面如冠玉,剑眉朗目,鼻梁英挺的青年盯着乌蒙使团远去的背影,轻生问一旁的中年人道:

“他旁边那个丑陋的汉子又是谁?”

“没听说过,应该只是使团的随从吧!”

中年人慢悠悠地喝了口茶。

“乌蒙人这次派使团进京,大概是借太后圣寿的机会来议和的,他们王庭初立,内外不稳,现在这忙着和更北边的落霜人打仗,来年估计是不会再南下侵扰边疆了,倒不足为虑。”

“英儿,此次进京参加太后寿宴,你还是应该把注意力多放在其他势力身上,除了我梁州林氏,中原其余七大世家和一流江湖宗派的人几乎都到齐了。”

“中原壶天四杰全至,东海七剑来了六个,江南八龙到了五个,可谓群英荟萃!”

“就连珞珈山少林寺和”

他说到这,顿了顿,语气变得十分严肃。

“嵯峨山太虚道宫,都会派人前来赴宴。”

“太虚道宫”这四个字一出口,包厢内的气氛霎时凝重起来。

面容俊朗的青年神色一凛,下意识挺直了腰板。

“现在的京都府,说一声鱼龙混杂也不为过啊!”

中年男人叹了一声,缓缓起身走到窗前,突然回头紧紧盯着青年,郑重地道:

“英儿,到时你要谨慎行事,注意言行,不要随意挑事,但也不能怕事,绝不能堕了我林家枪的名头!”

“是!”

林英噌地从椅子上弹了起来,抱拳俯身,一双眼睛里光彩熠熠,浑身微微颤抖起来,说不清是畏惧还是兴奋。

“师兄,你说那些乌蒙男人头上为什么都扎着辫子啊?”

陆芊儿眨着大眼睛,不解地看着李长清。

“可能是他们的民族习俗吧!”

道人嗑着瓜子,随口答道:

“毕竟是游牧民族,跟咱们这些种田的自然有很大的差别,不足为奇。”

“哦”

小姑娘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过了一会儿,抬头又问道:

“师兄,什么叫‘游牧民族’呀?”

“咳”

李长清面露为难。

“这个嘛等你长大就明白了。”

说完,他从袖中摸出一锭银子塞进元宝怀里,催促道:

“小猢狲,别愣着了,赶快去楼下找小二给我买壶好酒来!”

元宝看了看怀里的元宝,呲牙咧嘴地抗议道:

“吱,吱吱!”

要喝酒的自己去买!

啪!

一个巴掌。

“快去!”

李长清一瞪眼。

“吱”

小猴子抱着头落荒而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