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七百零三章 无家可归老太太(3)

原身是四七年生人,今年刚好六十八岁,出生于大沽村的老卢家。

原身父亲和母亲的婚姻。

是正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两人婚后的第三年,原身母亲怀孕八个月的时候,原身的父亲在一次外出的时候消失不见了,当时并没听说附近有人抓壮丁之类的。

就是消失不见了。

消失后的第二天。

原身母亲便早产,生下原身。

任谁怀着孕,听说自己丈夫突然失踪了,都会受到刺激出点事。

原身出生后,原身母亲并没有选择抛弃原身重新嫁人之类的,而是选择在公公婆婆的帮衬之下,独自一人抚养原身,并且在原身长到十六岁那年,给原身找了个丈夫。

是隔壁村的李大壮家。

原身也没什么不满,就是理所当然的与对方结婚成家孕育子嗣。

总共生了三儿两女。

因为原身母亲对原身还是挺好的,所以原身本质上也不怎么重男轻女,但是原身的婆婆相当的重男轻女,这就造成了原身婆婆对原身三个儿子一直挺好的,对原身生的两个女儿则是弃之如履,而原身则是从来不偏爱那个,同时也不会因为女儿被婆婆折腾而跟婆婆作对。

这种局面,直接使得一惯受到偏爱的原身三个儿子觉得自己不受母亲重视,原身女儿也没感受到啥温暖,更是觉得原身只是口头上说对她们好,也从来没见帮助她们。

没见帮她们说好话啥的。

所以那是两边不讨好。

在原身三十六岁那年,原身的母亲去世,本来原身丈夫以为原身会把她母亲留下来的遗产都带到他们家,让他们家稍微发一笔小财。

但是当时的原身因为惦记着母亲临死之前的遗憾,所以非但没有把她母亲留下来的遗产带回家,反倒还把那些遗产变卖,连带着加上自己这些年好不容易攒下来的一些存款,也全部都拿了出来,寻人。

寻找她那个失踪了的父亲,没照片,只能靠她母亲的描述寻找。

可是找一个三十多年前的人。

还没有任何照片,不用想也知道是多么困难的事情,最终原身显然是没有找到她父亲的,不但没有找到她父亲,还因为她把她母亲的遗产全部都用在了在她丈夫看来毫无意义的地方上,跟她丈夫大吵了一架,甚至于还差点因此而离婚。

除此外,她子女也颇多怨言。

因为那一年,原身大儿子和大女儿谈对象,他们俩原本还以为原身能把姥姥的遗产带回来,让他们的彩礼和嫁妆数量变得更好看点。

有了期望之后的失望。

无疑会让人更加失望。

除此之外,原身婆婆无疑也是十分愤怒不满的,那一段时间可没少阴阳怪气的说原身,磋磨原身。

直到几年后她婆婆去世。

家里氛围才稍微好了点。

之后的那些年岁里,原身和她丈夫的关系虽然缓和了一点,但是两人却依旧还是十分辛苦的努力赚钱,赚钱起房子,没办法,三个儿子没结婚的时候能住在一起,住一间房,可是三个儿子结婚后,总不能让他们跟他们媳妇还住在一起。

所以再起一两间房很有必要。

也就好在原身和她丈夫的二儿子与小儿子年龄之间有点差距,彼此相差三四年,这才给了原身和她丈夫足够多的时间去赚钱起房子。

可是等孩子全都成家后,原身丈夫的身体也变得有些不好了,为了省钱,压根就不舍得吃药或者看病,就这么拖着,原身虽然知道她丈夫生病,但也没觉得会是多大的病,所以同样并没有太过于在意。

等到开始吐血。

送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晚了。

其实当时虽然是晚,但是也不是不能治,可是医院医生一说出大概可能要十几万才有可能治好这句话之后,无论是原身还是原身丈夫都是不由沉默,然后默默的回家。

当时是九十年代初。

村里万元户都还是罕见的事。

十几万他们都不敢想,又哪敢治,所以最终只是买了点止疼药就回去了,这些情况原身的儿女们也都知道,但是他们同样无能为力。

只能沉默当做不知道。

之后不到一年,原身的丈夫就去世了,原身也不再去田里面伺候农田,只是在家喂喂鸡,烧烧饭。

打理打理自留地的蔬菜。

顺带着帮忙带带孙子孙女。

跟村里大多数老人一样。

至于儿子儿媳,那当然是农忙的时候下田干活,闲下来出去打打零工,至于说专门打工,他们没有想过,或者说可能想过,但是最终还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没有去。

这种日子虽然不至于富裕。

但至少也能糊口。

整体局面的变化源自五年前。

因为五年前拆迁了。

不仅他们村拆了,隔壁村也拆了,补偿按面积以及户口人口分。

原身他们家房子面积不小,再加上家里人的户口早就分开了,以及上面愿意一偿二,所以他们家当时住的那一套老宅,分到了整整四套房,三个儿子分的那三套房都是一百多平方的,而原身因为只有一个人,所以只分得了一个小户型。

八十平方左右。

要不是最小户型就是这么大。

按人口算房屋标准的话,她最多只能分到四十来平方,可惜没这么小房子,所以只能给她分大点。

这方面其实不是关键。

关键的是原身母亲的那套房。

原身母亲死后,原身虽然把她母亲的遗产都变卖了去寻找父亲。

但是农村房子不值钱。

再加上房子好歹是个念想,所以原身就没有卖她母亲的那套房。

即便这些年都没怎么维护,显得有些破烂,但房子在那呢,再破也得给她算面积,当时原身的三个儿子都想着,也许他们还能再分一套,可是最终,原身托人想办法把两个女儿的户口迁了过来,让女儿她们各分了一套房,因为原身觉得自己三个儿子都因为拆迁的原因各分了一套大房子,女儿那边还什么都没有,对女儿实在有些不公平。

所以才特地这么干。

可是她这么干,她的女儿是高兴开心了,三个儿子能没意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