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时髦的红手帕

汤姆又说道:“另外,我发现摩根堡罂粟的种植越来越多,我认为,这种东西应该禁止或者限制耕种面积。”

1819世纪,欧洲很多国家禁止过酿酒,但从来没有禁止过鸦片。人们普遍持“鸦片无害”的观念。甚至如果婴儿哭闹,有给他服用鸦片的做法。

当时西方鸦片的使用之广泛是现代人无法想象的,穷人食物不足时,会服用鸦片,以减少饥饿感。别说什么鸦片很贵,自种自用很普遍,还能卖钱。身体不适病痛时,会服用鸦片,认为它包治百病。艺术家们认为它可以带来创作灵感,1821年,美国有一本自传就叫一个吸鸦片者的自白,作者说主角就是鸦片。

鸦片甚至是军需品,南北战争时,双方都有明规定给士兵配给鸦片。

而世界上第一个禁止鸦片的国家是中国。

早在雍正时期,这位皇帝就下令禁止了,确实可以说他的智商在线。虽然他的不肖子孙让他的禁令变得没什么用。

这个时期,西方吸鸦片比中国人厉害多了。

马克吐温曾经嘲笑旧金山华人吸食鸦片的样子,其实是大哥笑二哥,不知羞耻。

汤姆深知鸦片的危害,但他并不想全力阻止,目前这是徒劳的,他给乔治的理由是:“这东西从军事角度来说,远远比不上小麦有用。”

乔治点头:“那就少量种植,鸦片我也认为用处不大,一个人吸鸦片是无法获物的。”

乔治居然有这样的认识,让汤姆有点意外:“这个东西我认为会影响军官的判断力,关键时刻,是要命的东西。”

乔治这才重视起来,他来回走了两步。这位从少年时就在不断的战斗中长大的老兵对于战争有着清晰的认识,对于鸦片也算了解。

鸦片会给人以莫名其妙的满足感和好心情,对危险的直觉和战斗本能会大幅度降低,长期吸食鸦片还会让人失去理性甚至导致精神出问题。绝对不是战士应有的状态。

汤姆趁热打铁:“你们发现没有,长期吸食鸦片的人有个共同点。”

克鲁格:“是什么?”

乔治拿起墙上的欧洲迅捷剑,无意识的挥动几下,发出破开空气的声音。

汤姆:“他们都很瘦弱。”

乔治停下了。克鲁格似乎在想什么,大概是在脑海里寻找认识的那些瘾君子印证。

乔治这个武力至上,实际上的军阀,对军队战斗力是非常重视的。

他对事物的认识分为三种,有用的,没用的,有害的。

今晚克鲁格庄园豪宅二楼书房的唠嗑,直接让他把鸦片从“没用的”变成“有害的”哪一类。

老刘其实想过,为何这个摩根堡在历史上籍籍无名?以他们的战绩,应该很有名才对。

他认为有两个原因:第一,他已经改变历史,摩根堡的开拓者们,实际上在原本历史中很快被印第安人消灭了。无人知晓。也许,那一年的冬天的雪地森林伏击战印第安人是成功了的。

第二,历史书被人篡改了。这个其实很常见,总有人为了某种利益,或者目的,甚至面子篡改和抹除历史。

乔治这时候提问:“我们的商队每次去加州太远,成本高昂。有没有好办法?”

克鲁格有点傻眼,这能有什么好办法?

汤姆笑道:“只要少绕点路不就行了。”

他又想了想:“最近的路就是走直线,可以组织探险队,进落基山脉探索道路。不过开辟道路这种事旷日持久,我听说有人从北部从由东向西穿过苏族地区到达一个叫盐湖城的地方,好像是一群宗教教徒。而盐湖城向西也可以到达加州。”

没想到乔治知道:“是摩门教。以前我认识几个这种教徒,他们在东部被排挤,好几年前就跑过去了。”乔治想了想,“应该是47年。”

克鲁格:“那就一起搞,派人探路,只要一点钱就行,那些不爱种地的家伙们太多,给他们找点事做,省得整天喝酒打架,动不动就要决斗。”

随着人口增多,好勇斗狠之辈也更多。这帮人不爱种地,整天就靠狩和接赏金任务生活,活动范围极大,喜欢到处乱窜。跟常见的人不同,他们是没钱了才去打。有钱就花天酒地,甚至一晚上就花光自己的赏金,多数喜欢赌博,一言不合就饱以老拳,虽然在这里不敢随意动枪杀人,但他们互相之间会搞决斗。决斗犯法么?偏偏摩根堡还真没规定过。

这种人还形成自己的规矩,约定成俗,比如,不针对不带枪的人。据说摩根堡之外地区,假如你听到有人说你带着枪?最好躲远一点,说不定就会有一场枪战。

而摩根堡拔枪就打的人必死无疑,所以对这帮人来说,摩根堡反而是最安全的地方谁都怕被人背后偷袭,并且并不禁止决斗。于是摩根堡反而成了这种人停留消遣的第一选择。虽然他们喜欢自诩不法之徒,然而没人敢在摩根堡犯案。那个无期限的50美元悬赏人人都想遇见,包括他们自己。

实际上,这个制度是有漏洞的,发生过两次杀人还想骗取赏金的,后来规定,凶手被当场击毙的必须有本地人在场才有效。至于这几个骗赏金的不法之徒,被直接吊死。

乔治也懒得管,不是爱决斗么?这种无法无天的家伙多死几个才好。

克鲁格却非常了解乔治。有一次,他跟汤姆说,其实乔治是认可决斗这种方式的,甚至很欣赏有勇气决斗的人。他以前也多次跟人决斗过,只是这些年没人挑战他而已。说白了,乔治的本性跟那帮好勇斗狠之徒没什么两样。

甚至有些出了名的家伙后来还被乔治招揽了去当小弟。

这一天汤姆下楼,看见坐在楼梯角落的瘸子的脖子上有条红围巾,仔细一看,竟然是个红色大手帕。

瘸子见汤姆注意到这东西,脸色微红,不过他还是笑道:“最近流行这个,谁不弄一条,感觉就是个蹩脚的枪手。”

自从马丁戴着这个在圣路易斯一人灭了十四个枪枪不落空的事情传开后,名声大噪。而护卫们回到摩根堡后,这个大红手帕被他们整天戴在脖子上。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曾经有多牛皮。

而很多不喜欢种地的家伙们还就喜欢追捧这种,护卫们一开始戴着这个进了酒馆都有人主动请喝酒,顺便问问他们是如何以19个人灭了对方60多个的。

没一阵子这种大红手帕就火了,“不法之徒”人手一条,一个个自我感觉时髦的很。

汤姆无语,这特么7月份也不嫌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