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进厕所不久,一条黑影也紧跟着扎了进来。老汉万事都与我心心相印,仿若默契般。我与他颇不自然地并列站着,彼此沉默,拉上裤裆后,一前一后往办公室走去。
老汉轰走围着看热闹的人群,打桌子抽屉里掏出个信封,摆在案头。目测下来,我认為那至少是三个月左右的工钱。他示意坐下,摊摊手无奈地摇头:“我很抱歉,那天我过于失态没考虑后果,总之,我并不想拿烟缸掷你。”
说起烟缸,我这才发现屋内桌上原有的大大小小玻璃制品,一概被他丢在垃圾桶里,可能是恨己及物,怕管不住自己手脚又或是某种发泄,地毯上满是踏烂的烟蒂。这间屋子自我走后,始终保持着无人打理的状态。
“原先我以为,你会想都不想去报警,捱了几天谁都没上门。这反而让我更加追悔,当然我也没明白你所为何意。”老汉见我不说话,只是僵立原地也没坐下的意思,只得继续放软说好话:“过去,我挺讨厌年轻人,小孩儿一般都非黑即白,不明事理,自以为是难以沟通。但你们兄弟俩不同,不计较许多责难,也吃得起苦,愿意义务去走办公楼或晚上留下整扎舞台……”
听到此,我的心完全舒坦下来,同时感到无比讽刺,常去办公楼走动那是alex爱搭讪别人写字间的ol;而愿意留下加班,则是为了顺走东西方便,哪是什么吃起苦。
“我并不想搬走那座钟,而只是想看看能否修復它。”我朝紧闭的侧屋扫了一眼,见厚重的白布依旧盖在其上。老汉似乎在屋里拖过地,大橱被移动了位置,而一些挡道的纸箱被其丢弃。唯独那个鐘的位置,保持着原状。
“这架鐘太古老了,我曾经找过几个朋友修理,但是不行。”老头也顺著我的目光看了看侧屋,无奈地摇摇头,重新又将呆滞的目光投回到桌前。
“我更多的是好奇,这架钟究竟什么来历?”我终于坐下,问:“但可以肯定,这不是你自己做的。因为材料款式都不像现在这时代的产物。”
“你觉得那是什么?”老汉出神地望着吊灯,说:“这架鐘,我知道对你而言毫无价值,但它对我,是最重要的也是仅存的一种回忆方式。所以我非常不愿意让人去触碰它,它实在是太重要了。”
“我觉得我可以把它修好,那天我仔细看了看,应该不是难事。”我自信满满地说,alex的手艺值得信任。老汉的所谓朋友大多是些三教九流,口甜舌滑之徒,出入全靠嘴,骗吃混喝,均无一技之长。看着老汉将信将疑,我伸手将烟缸打从垃圾桶捞起摆回原处,笑了:“这次来我本就没打算与你计较,行了你也别演戏了。你究竟想不想修好它?”
“你能修好它?”老头迷惑地望著我,见我一脸自信,不由低下头傻笑:“若真如此,那就是太好了。这样吧,你要什麼工具,你开口,我立刻去买。我们一起动手修理。”
“特级技工可不是我。”,说完,我将alex唤来,由他列出张单子,老头照单去买工具,而我们俩,则像贵宾般坐在沙发上,喝著他的陈酒,任意拿他的雪茄吞云吐雾。
“你为什么执意想帮他修钟?”alex大惑不然地望着我,问:“这老货像个疯子,待咱们如猪狗。我肯定会帮你,但想知道缘由。”
“还记得我评价他是率性而为成不了大事的人吗?我也是同一类人。”
十分钟后,老汉买回来一大堆东西,除了单据上列出的,还附带拖来更多的零部件砂纸,说是工具店的人给他的推荐。
见物品齐全,我们将鐘从侧屋抬到他办公桌上,开始动起手来。这个物体虽然体积巨大,但份量极轻。alex取下玻璃罩看了一阵,便对我拍胸脯表示,修好它是小菜一碟。我忙与老汉腾地方给他,搬着小沙发来到办公室门外,继续喝剩下的小半瓶白兰地。
老汉的陈酒后劲很足,不多久我便有些迷醉,午后三、四点的阳光打窗棂洒进来照在后背,身子舒坦极了。可能过于无聊,也或是没人说话屋子回荡着拆机械孤单的声调,更可能是老汉喝了些酒口舌灵活起来。总之,我们都觉得太过沉闷,于是老头缓缓说起这架鐘的歷史,权当是种消磨时光。
“这钟是你祖上传下来的?看款式不像是美国本土制造。这东西应该是欧洲带来的吧?”
“是哪来的不重要,我也理不清究竟,你看过设计,觉得这是什么?”
“我想应该是田园风光吧,一种农耕文明乡下庄稼田麦垛背后的小情趣。不过,正是因为年代久了,那种人物刻画令我感到不适,老实说,有些毛骨悚然。”
“这架钟底座上刻着出品年代,是十九世纪末的物件,当然以你的眼光来看,会觉得古怪。但说起来,这东西仿若天造,原原本本还原了我自己,以及浅薄的人生。”
“怎么说?”
“其实,这架鐘里戴帽子的男孩就是我,而坐在秋千上的女孩就是我妻子。”他点燃一支雪茄,也不管我是否在听,开始陷入往事的追忆,声调嘶哑地说起来这钟的前因后果。
“我出生在阿拉巴马一个叫做aucktown(奥克镇)的地方。我老爹是当地一个墓碑匠,我在镇里长大,度过了自己的童年、少年。五零年代很美好,整座村子都是荷兰人后裔,每家每户都沾亲带故,但地处偏僻,显得比较闭塞。
在镇上,我有个从小就特别喜欢的女孩,她黑黑壮壮,梳着两条大辫,就和座钟上那女孩一样。名叫sabra(萨布瑞娜),我為她做了架秋千,她每天下午都会去坐,由我从背后轻轻推,彼此说著笑话,那样可以消磨一整个下午。
渐渐地,我们都长大了。有一天我去她家里,想向她求婚。但她老爹却只想著把女儿嫁去城里,最低限度也是附近的大镇,所以他一口回绝了我。
为此,我决定挣一口气,要混出人样,让这傲气的老头后悔自己曾说过的话。乡下没有什么值得留恋之处,之所以待在那里,无非因為她的存在。因此我决心离开,去外面的世界闯荡几年。那一年她十五岁,她曾说会等我五年,我和她私下约定一定会回来。就这样,我离开家乡,去了外州四下寻找机会。
五年时光弹指间流逝。在那段岁月里,我什么都做过都干过。但很遗憾的是,我不仅没找到机会相反穷困潦倒。所以,我非常不情愿地折回老家,打算去见见她,以私奔的方式带她一起离开,去任何地方生活。同时我忧心忡忡,五年时光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她是否能信守誓言依旧等待,这没人说得准。结果当我再次回村,她已经嫁人了。她老爹按自己的意愿,将女儿嫁给了城里一个亲戚,那是个餐具商人,这场婚姻对她而言,其实是件好事。她老爹一直就嫌我穷,直到老死,也没改变过想法。
那段日子我难受极了,真的,我甚至觉得没有活下去的意义,我实在是太喜欢她了。但是她嫁人后,我不知自己到底该做什麼,这种感觉就像你处心积虑到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充满绝望。感觉身子四周都被无尽的失望所包裹,一种窒息感。我甚至都不记得自己在那些年到底做过什么。直到有一天,我获悉她和丈夫举家搬到了田纳西,纳什维尔就是她定居的城市,所以漫无目标地也来到这里,开始新生活。我一直告诫自己,不要再记起她,但那种感受是那么强烈,我根本身不由己。然后我又给自己一个解释,能生活在同一座都市,就像回到她身边那样,尽管见不到她也完全不知道居住地,但她与我共同呼吸著同一个城市的空气,其实在理论上我与她依旧生活在一起。
在没有她的日子里,我也尝试过自己的生活,但始终平静不下来。随著日子一天天过去,我逐渐有了点钱,最后,我收购了这座剧院,也开始慢慢遗忘往事。”
“这好像与钟没什么联系吧?”听到此,我侧眼望了望办公室内挥汗如雨的alex,问。
“我正要说起它,造物弄人,十多年后,有次我逛住所附近的yardsale(车库拍卖),无意间发现了这架鐘。当我一见它古朴的设计,立即喜爱上了。甚至,我觉得这架鐘似乎就是天生為我而造,看著它,我想起童年,这简直就是寄托古人而为我量身定制的,哪怕是做梦也不会如此逼真,我必须买下它。在付钱时,有个女人也注意到这架鐘,并先我一步掏钱买了。当我打算去和她商量能否转让,这一抬头,我吃惊地发现,那正是sabra,她鲜活地站在面前,同样不敢相信自己眼睛。天主将她再度牵回到我的面前,而当初的女孩,很难再找见过去痕迹,唯有黑黑壮壮被保留下来。
我在这座城市里居住了那么多年,从来也不曾想过,会有一天再次遇见她。所以说纳什维尔是座神奇都市,有缘之人在这里终究会相遇,不论时间长短。回去的路上我才知道,其实她住的离我并不远,并有了四个孩子,据说和她丈夫很和睦。他们家依旧是餐具供应商。
因有了住址,我和她多了很多见面机会,两家也开始走动。同样,她也把我介绍给家人,只要没事我们就会在一起聚餐。至于我们曾有的关系,本着诚恳和道义,我丝毫不瞒地告知了她丈夫,他们一家也因此接受我的友谊。你也许会联想翩翩,但你要知道,这种爱情是纯凈的,甚至是无法言语的,信守维系羁绊又保有不打碎他人家庭平静的准则,很难抉择。同时彼此间又都捻熟,大家都认识,在两家变得相当亲密后,免不了尴尬。她丈夫是个传统主义者,相当好客之人,总会不时邀请我去家里,当然,他不是不知道,我与他妻子一系列的往事。而我又是个单身,平时也无太多应酬,我没成过家,自从她嫁人后,我一直以来就是这样,总之,我找不到可以替代她的人。
在每次聚餐时,我们用一种独特的也只有我们自己才明白的方式交谈,例如拿起汤匙代表问候,拿手指在杯壁上滑动代表诉说衷肠,再或者是问对方要柠檬片还是花茶等等,总之就是类似暗号的交流。aucktown的风尚是保守信条,我们都不愿意改变,尽管那时是风起云涌的各种解放束缚新思想潮流。
我与她两人禁忌无法宣泄的情感,让大家维守道德,不敢越雷池一步。因為她过得很幸福,并且深爱她的丈夫。所以我们平静来往,就这样度过了二十年。
几年前,sabra的丈夫去世了。于是我向她求婚,我觉得那样对她对我都好,那一天见她出神地望著这架鐘,就足已证明我始终在她心头占据著位置。结果她点头答应了。
我和她两个人终于走到了一起,前后因为各种不幸彼此分离了四十年,这种兴奋你也能体察。但我们选择谨慎态度,甚至有些惧怕熟人评价地匆匆办了婚礼,没有邀请任何人,连她大儿子都没有通知。婚后的第三天,她觉得这件事无论如何也应该让她子女知道,所以出去寄信或是打电话,结果,就再也没有回来。
她说:‘为何要惧怕他们呢?二十年前他们就已听过这个夕阳神话了。’
一辆快递车把她撞了,sabra当时就死了。
我与她最终无法握手,命运一次次安排我们遇见又一次次将我们分离,而这一次,更绝,我必须得追到天国才能团聚。
最终我与她只幸福地呆在一起三天,而且还不是家里,一间简陋的旅社中的无尽对话,那便是我一生最美好的思忆了。”
“明白了。”听完这则传奇般窒息故事,我显得尤为沉重。不可否认,90年代,是个大灌心灵鸡汤的时代,那个时期不论影视作品还是文章小说,都走情感路线。人在这种时代背景下,难免容易触景生情,尤其是未谱世事的半大小子,譬如我和alex那种,特别容易心潮澎拜,脆弱得如片场的糖浆玻璃,一碰即碎。
但相比当代物欲横流,唯钱至上,宣扬各种解放,政治正确和纷乱并起,90年代纯洁得就像一片净土。我直到许多年后,才发觉其实自己也是个传统价值观的人。
“是的,说开这件事,实际也并不复杂。唯有座鐘里的橡胶小人。是真实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固定在摆设间,如不使用工具,是分离不了的。”老汉抬头看看我,说:“所以,那天我掷烟缸后,就又想到这个问题。这架钟在遇见之前是别人家的摆设,理论上与我丝毫关系也没有,纯属巧合我得了它。但东西的本身,是无生命的,它的价值就像你特别渴时见到一杯酒,它并不是原本就属于你。当想开这层,我也释怀了,所以对你的悔意也越发不可收。”
“这权当是种特殊的情感寄托吧,其他的我委实想不到该说什么。”我拍拍老汉颤抖不已的粗手,给他点燃雪茄。
他说完这则故事后,再次陷入沉默之中,不再言语。我则靠著窗,望着头顶流云飞逝,太阳西斜,仔细回味久久无法平静。
我觉得这不是anold老汉所说的人到晚年特别容易追忆的问题,而是隐秘而无法宣洩的爱情之可贵。
人的一生,或长或短,或平淡,或寂寞甚至或无聊,都有会极其美丽的一刻存在,而这份美丽不属於大眾,只属於自己。即便老汉这般粗俗之人,在这阳光下,也因这则故事生动起来,不再面目可憎。人不停循环无聊落寞之人生,便会回忆,一些歷经过来林林总总的短暂的而值得保存的东西。由此,将其中发生过的一天细细回味到二十四个小时,再细细回味到每一分鐘,在不知不觉之中,即便你睁圆著双眼,泪水仍会不住滚出。在那一刻,人会感觉很揪心,并且也只有借助泪流来宣洩一些只能告诉自己而无法让他人去体会的东西。但享受的是过程,这才是幸福的,只是这个人当时无法去感触,直至几天后,那种淡淡的笑容才会伴随落日餘辉显露在脸上,眺望成了当天最具意义的全部内容。
而大眾普遍都有偷窥他人内心的癖好,一旦是自己熟悉的人或物远离自己,通过一些东西,如信件、日记或是回忆他或她曾经某些对话,再通过头脑去捕捉些残存的信息,也许会自己嘆道:“哦,那天,他似乎真的那样过。”或者是说:“我怎麼就没有想到呢?”随后,人就被感动,死者的那种揪心和事后的幸福,在这一刻将会慢慢转移到大眾的身上,於是,你被感染了,為什麼,在过程中,你替代当事人,加之夸张想像,你非常奇怪地变成虚幻中真实的目击者。
“anold,我已经修好了,你过来看看。”alex自豪地打著响指,然后招呼我们检验。我与老汉兴致勃勃地顺眼看去,他做了个报时,拨弄指针,很快室内回荡起悠扬的风琴声。
alex不愧為天人,任何经由他手的破损玩意,都能修復地完整如初。眼下,他显得尤为得意:“我甚至,把声鼓都重新用砂纸打磨过,你来听听音色,怎么样,你服不服气?哈哈哈哈……”
一行老泪悄然划过老汉的脸庞。
离开的时候,我特地抬头看了一下剧场的名字,石板上面清晰刻著sabra.我找路只记周围环境而不问路名,找场所也只记特征,所以根本没理会过这里究竟叫什么。这一抬头,验证了我心头所想。
“种马,你女友又来接你啦。”‘一分鐘人’们依旧坐在车厢里訕笑,手指著街对面,朝我丢过来一罐啤酒。因我的缘故,使得老汉整日龟缩在办公室内,他们得以舒坦过活半周,这种感谢是理所当然的。
顺著他们指引,我望见年轻少妇chris抱著幼儿站在街对面,一束路灯黄的光晕打在她软滑靚丽的长发上,显得如此美丽。此刻的她,正捏著宝宝的小手,朝我含笑打著招呼。
“你们刚才在说什么?老货长吁短嘆的?”alex将车开到我身边,好奇地问道。
我并不作答,让他自便驾车先走。自己则慢慢地朝街对面走去,临近chris身边,我毫无预兆地一把将俩人抱起来原地转了个身,同时将脸贴进她胸膛和宝宝满是鼻涕的脸上。
“你怎么了,林锐?”她显得很意外,任由著我抱她晃荡半空,问:“怎么突然想起抱我?我们在一起,你已很久没有如此浪漫了。今天是什么日子?”
“是的,很久没有如此,我现在只想抱抱我老婆。”我亲吻著她,望著路灯温馨的暖光,感慨地笑了:
“至于今天是什么日子,我想,你就当它是情人节吧,ch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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