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苹果城。
布鲁克林区。
一间别墅之中,霍华德·森特端坐着,手中举着一杯香槟。
在他面前,一个男人满脸是血,浑身疼痛得抽搐。
霍华德·森特仿佛决定他命运的上帝似的,嘴角带着一抹嘲弄:
“达尼,说说吧,你哪边的卧底,NYPD?还是FBI?”
“霍华德,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不是卧底!我不是!”达尼一脸乞求的说道:“其中一定是有什么误会,拜托你查清楚!”
“误会?”
霍华德·森特轻轻一笑,然后陡然拿起旁边的香槟酒瓶,一酒瓶砸爆了他的脑袋:
“我损失了八百万美元,你告诉我这是误会?”
他模样狰狞,像极了一只暴怒的雄狮。
达尼脸上鲜血又叠了一层的流下来,但是他顾不上自己的疼痛,一把抓住了霍华德·森特的小腿:
“我真的不是卧底,拜托你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会为你赚回你这次损失的钱!”
“我等你给我赚回损失的钱,恐怕还没有等着,就先进监狱了。”
霍华德·森特一脸厌恶的踢开达尼的手,对方旁边的手下一挥手:
“既然他不肯开口,那就把它送到狗场里面,剁了他的四肢,然后拿去喂狗。”
狗场就是斗狗场,里面汇聚了大量的凶猛犬类,都经过精心培养,进一步放大它们的凶残性,所以这些狗一旦饿急了,活人也敢噬咬吞食……
霍华德·森特没有实际的证据,证明达尼就是警方卧底,但是这是在黑帮!
这种事情,不需要证据,只需要怀疑,就够了。
解决完这件事,一个戴着墨镜的古巴裔男人上前来道:“霍华德,锤头又派人来催促那一笔货款了。”
“那个铁脑袋,这已经是他第三次催促了吧?”霍华德·森特一脸烦躁:“不就是6000万美元吗?约翰,我们账上现在还有多少钱?”
虽然烦躁,可是霍华德·森特知道,锤头的钱,是不能欠的,因为锤头是纽约最大的黑帮头目之一,他根本惹不起!
约翰有些迟疑道:“因为最近生意各种的不顺,账面上只有3000万美元了,而且我们还要准备下次的货款……”
“fuck!”霍华德·森特骂了一声,又看向那个古巴裔墨镜男:“昆廷,那个接连毁掉了我们3000万美元货款的……叫什么‘惩罚者’的那个家伙,你究竟找到了没有?”
昆廷:“sorry,对方隐藏的太深了……”
“尽快!给我找出来,干掉他,不管付出多大的代价!”霍华德·森特怒道。
“明白。”昆廷点了点头。
报仇的事情肯定不能少,可是锤头的欠款也是一件大麻烦……还有3000万美元的资金缺口,该怎么填补呢?
事不过三,锤头不可能派人来第四次催款了……
霍华德·森特忽然间想起了什么:“我记得,我们好像还有一笔合作交易,就在今天下午吧?”
“没错。”
“那四个女人干的怎么样了?”
“对方完美的完成了三次抢劫。”
“她们大概抢到了多少钱?”
“应该有3000多万美元!”
“那就干掉她们!”霍华德·森特一锤定音道:“在交易地点埋伏一批枪手,等她们出现,直接干掉她们,拿回那3000多万美元。”
“我们账上的资金,加上那3000多万美元,我再拆解一些,应该就能还锤头的钱了。”
“这……”昆廷道:“恐怕会坏了我们的名声吧?”
“先度过锤头这一关再说吧!”霍华德·森特揉着眉心:“如果我们这次再不还给锤头的货款,那个铁脑袋会干掉我们所有人的!”
……
“打——!!!”
百事:“哎呀,哎呀,不要再打了,哎,救命啊!”
吉赛尔四人都在打闹,白夜自觉的来收拾碗筷。
他端着盘子和碗筷,走进了厨房。
盘子里面的汤汁都给她们舔干净了,倒是不用将剩菜倒进垃圾桶了。
用清水先泡着盘子。
再用钢丝球刷。
嗯,幸好这钢丝球是自己拿来用,而不是拿来给自己用的。
“小哥哥,我来帮帮你吧!”
这时百事走进了厨房,挽起袖子,笑道。
她还是没有放弃,牺牲自己,挽救三姐妹感情的想法,这不,就来打探白夜的情报了嘛!
“好啊!”
白夜给百事让了一点位置。
百事的美貌,绝对不次于盖尔她们三人。
一张绝美的娇魇,凹凸有致的娇躯,高雅的气质,风姿绰约,有一种风情万种的性感。
这四个女人都长得漂亮,但唯有百事一个人身上有贤妻良母的气质,让人有结婚的冲动。
而盖尔她们三人……让人想和她们发生一些摩擦。
百事洗刷的动作也非常熟练,看来白夜没来之前,这些杂物都是她在做。
“小哥哥,你是华夏留学生,还是移民?”
“移民,港岛那边的。”
白夜道。
“哦。”百事点了点头,随后颇有感触的说道:“华夏,那可是文明悠久的大国啊!”
“那姐姐你应该就是韩国人了吧?”
“嗯,在你们华夏人眼里,对韩国人的印象,是不是都特别坏!?”
白夜想了想道:“也不算特别坏,不过负面印象蛮大的,就是自大、狂妄……还有一点,特别喜欢抢我们国家的文化遗产。”
“这就是你们大国的傲慢啊,根本不懂小国的悲哀,这个问题的本质上,还是在于我们当了你们华夏人近千年的小弟,却一朝背叛,换了一个新的老大……”
百事顿了顿,道:
“算了,还是换一个话题吧,我们不聊这个了。”
两人之间一时沉默了下来。
白夜有点想说,菜也不该是你们嚣张的理由啊!
你们感觉自己委屈,可是在华夏人看来,你们就是解脱了缰绳,换了主人的狼狗,为了讨新主人欢心,撇干净过去,倒是对原主人一阵狂吠,这能不引人反感吗?
不过嘴炮对国家大事是没有任何作用的,白夜也就懒得和百事争吵了。
这么干着也不是事。
片刻后,白夜问道:“百事姐姐,你这个百事,是百事可乐的百事吗?”
“对啊。”百事点了点头,道:“从小我就喜欢喝百事可乐,于是就给自己取了这么个英文名字。”
白夜咧嘴笑道:“我两种可乐都喜欢,不过稍微偏向于可口可乐一点,因为可口可乐更甜一些……”
“那你以后不许喝可口可乐了,都给我喝百事可乐!”百事瞪了白夜一眼,说道:“可口可乐都是异端,百事可乐才是最好喝的可乐。”
“呃,好像最前出现的可乐就是可口可乐……”
白夜的话说不下去了,因为他被百事抓住脸颊,狠狠的蹂躏,她道:“记住,以后不许再喝可口可乐了,不然让我看见了,小心我打你。”
“百事可乐才是最好喝的可乐!”
经过这个小插曲,白夜和百事的关系倒是融洽了很多,聊了很多家常。
原本聊得很开心的,谁知道百事忽然问了一个让白夜难以启齿的问题:
“小哥哥,你家里有多少人口啊?”
白夜皱了皱眉头,这么敏感的问题……不过看在百事为他化解了几次修罗场的份上,破例回答她吧。
于是。
白夜老老实实的说道:
“我家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了,虽然我不喜欢口,但……总之,这个数字应该是‘壹’吧……”
百事:“喵喵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