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雨到底要下多久啊,我新买的鞋都湿了,上千块呢!”
“你没看天气预报吗……受强冷空气影响,我市将迎来七到八日的持续性暴雨……”
早上七点,天昏地黑,滂沱大雨在空中肆虐,一辆终点是温市高中的公交车,风雨无阻地出现在十字路口,在等红绿灯间隙,雨刮器不停把水往两边排去。
车厢里很潮闷,坐了大概十几个人,纷纷在做自己的事情。
雪郁坐在后面靠窗的一个位子上,穿着干净的白色制服,细软的睫毛在眼下打出很好看的阴影,他搅着搭在膝盖上的双手,表情流露出难以掩饰的不安。
有人在跟踪他。
前面第二排戴帽子穿卫衣的那个人,从上车那一站开始就跟着他,到现在也没下,每到一个站点都会偏过下颌,隐晦而又自然地看雪郁一眼。
“延安小区到了,下车的乘客请带好随身物品……”
车门在气缸的作用下哧地打开,潮风卷着骤雨漫进来,雪郁抬起眼,和再一次扭头的男人对视,他恼火地舔了下唇,做口型:“看什么看?”
男人身形微顿,口罩和帽子严实罩拢着他,看不清他的表情如何,只见他悠悠停了许久,重新转回了头。
两三个人下去后,车门重新关上,紧接着那两个讨论天气的女孩离开座位,站到了门口。
“我突然想起来,如果这雨要下七八天,那件案子岂不是会难度大增?”
“你才想到啊,一旦下雨,警方收集脚印和血迹都很困难,更遑论要下七八天,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抓到凶手了,这几天还是安分在家待着吧,能不出门就别出门了。”
“唉,闹得人心惶惶的……”
听到凶手二字,雪郁眼睑上抬,刚才因为被注视的恼怒,换成了其他情绪,他轻呼出口温气,认真听着他们两个交换自己知道的、关于案件的最新进展消息。
……
温市附近有个很出名的县,面积很小,也没什么名胜古迹,大家知道这个地方,还要归功于这里有个坟包村。
坟包村,顾名思义,这村里有几十个大大小小的坟包,都由同一个人看守,那就是原主。
原主是一脉单传的镇灵师,镇的都是恶灵,自从爷爷死后,就只有他一个人守着这些用铜钱封住的坟包,除了他之外,没有人敢靠近这些坟包。
因为这些坟包里面,镇的都是穷凶恶极之徒,随便拎出来哪一个,曾经都沾过数百条人命,一个人生前造了很大的杀孽,死后化为恶灵便会被镇灵师接手。
爷爷在世时,坟包一直相安无事,爷爷死了没多久,甚至还没到头七,就出事了。
镇灵师从小就要学写甲骨文,因为一枚用来镇压恶灵的铜钱,背面都要用毛笔写下恶灵的甲骨文名字,可惜原主贪玩,嫌学这个太枯燥,每次爷爷教他都不愿意学,左耳进右耳出。
最后学成一个半吊子镇灵师。
坏就坏在这里,他记得不牢固,还不当回事。
爷爷死的第二天,山里送来一个新的恶灵,请求原主帮忙镇压,这还是原主第一次被人求着办事,他胸中顿时涌上自豪感,一拍胸脯揽下了这活。
他学着爷爷割破自己的手指,在铜钱上滴了自己的血,又沾湿毛笔,打算在铜钱后面写恶灵的名字。
恶灵名字叫“周卿”。
他写第一个字时磕磕绊绊,好歹能顺下来,第二个就犯了难,可他也不愿意让别人查手机,因为这样会丢面子,于是他连猜带蒙地写了第二个字。
把写好名字的铜钱倒扣在坟包上,这场镇压仪式就算完成了。
镇压的当天,坟包很安静,一点声音也没有,原主还不屑一顾,觉得这活太简单,他转头就跑出去玩,玩到昏天黑地,回来吃完饭照常检查坟包的时候,他忽然发现,有一枚铜钱裂了。
他当即白了脸,用铲子刨开坟包,看到里面空空如也时,他眼前险些一黑。
恶灵跑到人间会有什么后果?他不知道。
惴惴不安地过了几天,他知道了。
城中出现了一件恶性杀人案件,一家三口从外省跑来温市发展,小夫妻新婚燕尔,孩子才几个月大,两人白天工作忙抽不开身照顾孩子,便高价请保姆来照看。
然而那天晚上,他们回家后看到家里遍地是血,孩子和保姆倒在茶几旁边,手脚筋被挑出,眼睛瞪得枣仁大,仿佛生前见了什么极其骇人震悚的东西。
两人立刻报案。
警方来勘察现场时,他们交出了家里的监控,监控一天到晚都开着,早上八点到十点的时间段,清清楚楚记录了家里发生的一切。
不是人类作案,而是,一个木偶……
僵硬的五官,肘关节用球代替,穿着小红衣,那是小夫妻买来逗孩子的玩具。
从监控中可以看到,八点那会儿木偶还不动如山,等保姆给孩子做好饭后,他的眼睛忽然眨了下,紧接着如同上了发条,他冲进厨房拿起刀,手起刀落,杀了保姆和摇篮车里的孩子。
在原地驻足欣赏了几分钟,木偶一下失去活力般散落在地。
再之后,温市又发生了好几起类似的非自然案件。
警方动用了最精进的手段也推动不了案件进展,无奈之下他们联系了坟包村的原主。
原主明白,那一定是逃出去的恶灵在作怪。
世上镇灵师稀有,大多避世不见人,他是现在唯一能联系得上的了,为此警方开出优厚条件,只要原主肯协助破案,他们可以给原主一笔丰厚奖金,而这笔钱足够把他的村庄翻新一遍。
原主心虚下,立马同意,毕竟这恶灵说到底是他失手放出去的。
和警方白纸画押后,他当天被接来了城里,为了让他感觉到优待从而好好配合警方工作,警方把他送进了温市重点高中上学。
他的任务很简单,只要在警方需要他的时候,来一趟现场就可以,平时如果有什么线索,也要第一时间上报。
原主一开始还唯唯诺诺,觉得自己害了那么多人,但在温市高中上了一天学,他立刻被繁华世界迷住了眼,这里的人有权有势,会看电影、会玩游戏、吃的东西也是他从没见过的……
他平时只吃粗粮大米,哪里见过什么刺身三文鱼啊。
他转头就忘了自己是来干什么的了,他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他也想加入他们的世界,可他太土了,协助警方的身份也是保密的,没人愿意和他接近。
甚至还有些人嫌他土,嘲笑他、欺负他。
扑了一脸灰后,他自尊心受挫,蔫蔫地走回教学楼,正要上楼时,他看到拐角处有一男一女搂抱在一起,嘴巴和嘴巴贴得很近,还能看到口水。
那是在干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子嘴对嘴?
他从来没受过生理教育,看到那一幕,既不理解,又感觉他们很脏,但他的身体又很奇怪,热乎乎的。
他不知道自己身体到了年龄,这样是正常反应,他以为自己得病了,大惊失色地跑去医务室,然后校医慈祥又和蔼地告诉他,两人亲嘴是爱的表现。
校医还告诉他,两人互相喜欢的话,还会互相保护。
互相保护?
他若有所思,心想,如果他能和学校里最厉害的人互相喜欢,那对方是不是就会保护他了?
那样就没人敢不把他放眼里了。
想到这,他很快兴奋起来。
经过几天的观察,他发现学校里能谈得上厉害的有两个人,一个是主角受学委方识许,一个是家缠万贯的主角攻路窦,方识许虽然性子好,但难以捉摸爱独来独往,他决定先从路窦那里下手。
但路窦也不好接近,他脾气是和方识许完全迥异的暴躁,但奇异的是他朋友很多,每天身边都有人,原主就腆着脸,天天早上送牛奶,故意找机会和路窦靠近。
这样找存在找了两个月,路窦终于受不了,当着几个朋友面,冷着脸让他滚,他面红耳涨,实在下不来台,扯着嗓子骂了句路窦不识好歹,转头又去找方识许了。
可在方识许这里,他被对方虚与委蛇、看似和他客气其实根本没把他放眼里的作态吓住,连一个月都没坚持住,就被冻得不肯再继续。
后来他才知道,方识许和路窦早就彼此喜欢,因为一方锯嘴,另一方敏感,都怕对方不喜欢自己,所以没开口,后来两人在一起后,两头讨好的他就成了学校笑柄。
再之后,温市恶性案件变多,他被传去警局的次数越来越频繁,他把爷爷教给他的毕生所学拿出来抓恶灵,过了半个月才抓到。
那时的他不敢再回学校,拿着警方给他的钱,抓着恶灵,灰头土脸回县里继续守着他那几十个坟包了。
故事的后期,原主还是忘不了城市的灯红酒绿,也忘不了那两个光鲜亮丽的人。
他回到城里,想插足方识许和路窦,还想搞垮两人的公司,结果非但没成功,还把那笔钱霍没了,没钱的人什么都做不成,他立刻回山上刨了爷爷的坟想找出随葬礼。
却在刨到一半,失脚滑下山死了。
所以这就是一篇攻受没嘴文学,在你生气我吃醋,各方助攻和炮灰的推波助澜下,两人成功HE,而炮灰雪郁的任务显而易见。
第一个,协助警方,成功指认恶灵,并将他抓回坟包镇压。
第二个,维持小白莲土包的人设,轮流追求主角攻受一个月,让他们心生厌恶,从而促进他们的姻缘。
……
做坏事可以,勾引人也可以,但追人雪郁是真头疼,他根本不会。
还有一个很需要考虑的问题,那就是系统说的外来人,会不会已经闯进了这个世界?
雪郁一个头两个大,抿唇看向窗外,耳朵还在留意那两个女孩关于案件的探讨,因为不想引起社会恐慌,警方没有透露是非人类作案,所以这个探讨根本没有意义。
雨越下越大,噼里啪啦砸在车顶,沉寂的氛围让人昏昏欲睡,又一目的地到了,雪郁下意识转过头,看到那戴帽子的男人从座位离开,全程没看雪郁一眼,下了车。
难道是他想多了?真的是凑巧同路?
雪郁没法这么蒙骗自己,因为那人每站路确确实实在看他,但他也不能因此去警察局报案说这人在跟踪自己,只能当遇见个怪人。
最终站很快到了。
雪郁撑起伞,小心让过水滩,往大门口走,温市高中不实施分科,所有学生都在西面的教学楼上课,他不快不慢地走进楼里,抖了抖水珠想收起伞。
一个高大的男生从他身边擦过。
目测有一米九了,五官深邃,那身白色制服穿得不伦不类,手臂上的青筋很明显,掌心很大,应该常扣球一类的,力量感很强,而且有灼烫的热量。
“路窦,”雪郁小跑着跟上,叫住他:“等等我。”
那声音又甜又腻,不用力过猛,像遇见心上人一样青涩羞怯,路窦神情凝住,平时听到都要说句滚远点的,这次除了步子快些,却久久没有反应。
或许在他这遭过太多难堪,只是走路快点,根本不能让雪郁退缩。
雪郁紧赶慢赶凑在路窦旁边,似在仰望很憧憬的人:“你今天来好早啊,我还想着要下了早自习才能看到你,没想到这么早就看到了,好开心。”
这话说的,好像一刻不见到都不行。
可他们有多熟?有什么资格说这话?
路窦不理他。
雪郁仅失落一刻,便又振作起来,他拿出一袋热过的面包,小心递到路窦面前:“你早上没吃饭吧?我多买了一袋给你,早自习要上半小时,你吃点垫垫肚子。”
路窦不接,他垂头丧气地低下眼睫:“我看那天你朋友给你的东西你要了,为什么我的你不要?”
听到这句话,男生终于有了反应,他冷不防转过身,垂看撞上他肩膀的人,神色阴晴不定:“我很闲吗?”
雪郁啊了声,他小脸很清纯,也很白,像入药的茯苓一样,可谁知道那清纯是不是装出来的,他怯怯说:“什么呀?”
“我是不是很闲?”路窦面无表情道,“前两天我就站在这里和你说过,我不是同性恋,让你省点心思,别每天跑我眼前送这个送那个,你当时怎么和我说的?”
“你说你明白了,你看看你现在像不像明白的样子。”
几句话说的很冲,把雪郁脑袋都说得压下去,像被骂了的小猫,真要有耳朵那肯定是蔫的。
他嘴唇嗫嚅几下,说了句什么,路窦没听清,皱着眉让他重说一遍,于是他抬起脸,让声音变清晰了些,软软地问:“同性恋是什么意思?”
路窦:“……”
再过好几年,路窦都能记得自己现在这副蠢样,瞪着眼睛,一脸不可置信。
这年头真有人不知道同性恋?
也对。
从小在那样一个落后的土村子长大,每天和牛羊过活,县里教学资源跟不上,没读过什么正儿八经的书,人被养得又笨又单纯。
如果现在有个男的去亲他的嘴,把他翻来覆去,搞得上红下肿、肚子满满。
他估计都会傻乎乎地问,这是在干什么呀?
路窦顶了下尖牙,抓了把头发,因为脑袋里莫名想了这些没用的,表情也不自然起来:“你不用懂什么意思,你只需要懂,以后别来烦我。还有这东西你也拿回去,几块钱的玩意儿,我是买不起还是怎么?”
雪郁被拒绝了,水漾漾的眼睛就垂下去:“好吧。”
睫毛铺展开,遮住脆弱哀伤的眼神,声音软成撒娇般,任是再硬的心肠,都会被他软出一个洞,路窦知道他接下来会说,“可是我真的很喜欢你”、“可不可以给我一个机会”。
而他也想好了要怎么回,他会和以前一样说,那是你的事,凭什么要给你机会。
算了。
路窦从雪郁两弯潋滟的眼尾扫过,死寂许久的善心忽然泛起波澜,他想,或许不该这样践踏一个追求自己的人,烦躁地啧了声道:“你要实在想追也可……”
他一句烫嘴似的、语速飞快的话还没说完,就听对面的人开了口:“那……”
雪郁低头看看自己的鞋尖,又看看自己的衣角,最后抬起温软的眼皮,显露出一种很腼腆却又鼓起勇气的姿态:“那我可不可以追你的朋友方识许?我觉得他也长得很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