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狗哥

第15章

苏锦书天生对情绪的感知十分敏锐。

陆锡垮下来的那一瞬间,她也收了笑容,小心问道:“你怎么了?”

陆锡只是失神了一顺,随即回神,故作潇洒的一摆手:“无事。”

他闭上眼,起身缓步离开。

苏锦书喂了一声,他也没有回头。

他的背影落在苏锦书的眼里,莫名有种失魂落魄的寂寥。

他这是怎么了?

苏锦书捻着自己的发绳,生出了几分担心。

接下来的几天,陆锡果然不见踪影。

苏锦书到抚善堂去找赵云峥,说要借几本书看。

赵云峥觉得奇怪:“上次给你买的话本子这么快就看完了?”

苏锦书道:“今天不想看话本子,想看点别的。”

难得她竟然开始看正经书了。

赵云峥让她自己去书阁里找。

苏锦书没有找到合心意的书,把书阁弄了一团乱,捧了几本游记,趴在书案上读了起来。

直到日光偏西,一天的光阴又溜走了。

赵云峥叫她休息眼睛,他站在门口,望着乱糟糟的书阁,任命地开始收拾残局,他看见了苏锦书手边堆着的几本游记,赵云峥忽然停下动作,沉默了一阵子,问道:“你有没有特别想去的地方?”

苏锦书看了一天的书,眼睛发涩,正闭目养神,闻言道:“我想去的地方太多了,极地冰雪,漠北黄沙,烟雨古刹……”

她还没说完,赵云峥便打断了:“这些东西,是陆锡说给你听的吧。”

苏锦书睁开眼,望向他。

赵云峥双唇紧抿,其实很好猜。

苏锦书生活在莲沼镇,就像一只被囚在笼中的鸟,她没见过天地广阔,也无从想象那些奇景。

以前,她从不提这些东西,也不爱看这一类的书,突如其来的改变,只有一个可能,就是有人影响到她了。

赵云峥从彩珠夫人的口中得知了陆锡的存在,也打听到了这些日子发生的事情。

他坐在苏锦书身边,温声道:“等我考过了院试、乡试,便有了上京城的资格,两年后我去京城参与春闱,到时候我带你一起走,好不好?”

苏锦书心里算了算,明年,次年,再次年……她今年十六,十七,十八……

她忧愁道:“云峥哥哥,照这样一年一年的等下去,等到你上京的时候,我早已成了别人的妻子,再不能跟你走了。”

镇上的女孩们十五六岁就开始相看人家了,如果到了十八九还没出阁,是要遭人指点的。

舅母不会留她那么久,媒婆刘婶已经三番五次进出家门了。

赵云峥沉默了好久。

苏锦书帮他一起把书整理好,说:“天色不早,我回去休息了,你要用工读书哦,我知晓你志向远大,将来一定会高中榜首,不枉你多年苦读。”

赵云峥道:“现在说这些还太早了。”

苏锦书目光躲闪,盯着天迹的飞鸟,有些话她怕再不说,就没机会说了。

赵云峥送了她半程,回头独自去堂前求见彩珠夫人,他一进厅堂就跪下了。

彩珠夫人一惊,刚想上前扶,对上了他凝重的目光,动作一顿:“你这是做什么?”

赵云峥脊梁笔直,道:“晚辈自小父母双亡,身如飘萍,能有今天全仰仗抚善堂的庇护,夫人就如晚辈之父母,教养回护之恩此生无以为报,本不该有诸多贪求,但……”

他话音一顿,彩珠夫人便心疼坏了:“好孩子,说这话就生分了,你有什么需求尽管开口。”

赵云峥:“我想求娶锦书为妻,请求夫人替我做主。”

彩珠夫人早有此意,她本想着等到明年再议,却没想到赵云峥竟自己先提出来了,但此时赵云峥身无功名,只是一个无父无母的穷书生,此时求娶,并非良机。彩珠夫人道:“陈家娘子一心想巴结富户,又打定主意要把锦儿远嫁,恐怕轻易不会同意。再者说,你明年就要参加院试了,正是关键时候,为此分心,却是不知轻重了。”

赵云峥道:“我的事情尚且有等的余地,但锦书她等不得了。”

彩珠夫人暗自一番感慨,最终笑了,“行,既然你心意坚决,你且安心读书,此事我来帮你筹谋。”

赵云峥郑重拜谢。

彩珠夫人一生阅人无数,赵云峥的品行她看在眼里既满意又欣慰,是个可堪托付的人,于女子而言,是极好归宿。

苏锦书还并不知晓她的终身大事已被定下。

舅母现在一心一意扑在那座宅子上,她实在是个精明人,那日送走了法正大师后,她便对外声称苏宅已太平。她拿出了一笔钱,准备雇人把废宅子清理出来。

苏锦书心灰意冷,已认定那宅子保不住了。

舅母忙得热火朝天,并未注意到家里两个爷们最近神神叨叨的不正常。

陆锡依旧不知在忙什么,苏锦书很少再见到他。宅子里那一窝小猫毛都长全了,上蹿下跳很能捣乱。

苏锦书仿佛又回到了从前孤零零的样子,她睡不好,醒得早,清晨便徘徊在苏宅附近,她的家已是看一眼少一眼了。

昨夜里下了场小雨,苏锦书刚迈出门槛,便见陆锡拎着个小竹棍回来,她先是一愣,随即开心地迎上去,走到近前,却被他血丝遍布眼底吓了一跳:“你、你一宿没睡吗,干嘛去了?”

陆锡眯了眯眼,说:“闲着没事,巡山去了。”

苏宅本就建在靠山的高处,陆锡最近天天拎着个小竹棍在山里乱逛。

昨夜,他在山上发现了一个好东西。他从袖中摸出一方帕子,很小心的展开,让苏锦书看。

苏锦书只看到了一团脏乎乎的泥水,问:“这是什么?”

陆锡道:“脚印,仔细看。”

一个比碗口还要大的圆印子,有点像猫爪的形状。

苏锦书歪着头:“猫脚印?”

陆锡:“记不记得我曾告诉过你,你舅母的耳朵是被一只大猫儿撕下的。”

苏锦书:“记得,大猫儿,你还说我的话本子都是被它叼走的呢。你该不会在山里碰上它了吧?你有没有受伤啊?”

陆锡晃了晃手帕:“我在山上寻到了它的脚印。”

多亏了昨夜那一场黏糊糊的小雨,黑豹的所到之处,留下了明显的痕迹。

莲沼镇山清水美,苏锦书从未见过会伤人的凶兽。

她不禁疑惑:“怎么又让你碰上了?”

陆锡仔细将帕子收回怀中,打了井水清洗他那脏兮兮的小竹棍。

苏锦书瞧着他那根竹棍粗细均匀,笔直,颜色翠绿,很是喜人。她眼馋道:“你从哪捡的棍子,这么好看?”

竹棍在陆锡的手里转了个花:“当然是山上。”

苏锦书问:“哪座山?”

陆锡踩着瓦片,走上屋脊,向她招呼道:“来,上来看。”

屋顶塌了一半,歪歪斜斜的支棱在废墟上,苏锦书远不如他那般灵巧,有些笨拙的爬了上去,望向远处。

陆锡用竹棍指点江山:“你家附近这一片山是抚善堂的地盘,阴阳相和,土地肥沃,适宜开垦,生机勃发,据说养活了很多佃农。你再瞧北边,那儿的山看着就是黑漆漆一团,怪石嶙峋,寸草不生。我就是在那山上发现了大猫脚印。”

苏锦书一听说他去了那儿,冷汗都沁了出来:“你真是胆大,那是荒山,连路都没有,早些年摔死过很多人。你刚到这里不知道很正常,以后千万别在往那去了。”

陆锡看着一脸天真的姑娘,淡淡的笑了一下:“你就只能想要这个?”

苏锦书指着他的鼻子:“你别不当回事,我没开玩笑,很危险的。”

陆锡:“我没开玩笑啊,你听我说。我从你家出发,到那座山脚下,至少要一个时辰的教程,还要穿过镇上最热闹的地方,那只大猫如果常在那山上活动,它是怎么招摇过市,走那么远的路,来到苏宅,却不被人发现的呢?那座山上寸草不生,连只野鸡野兔都没有,它又是吃什么活下去的呢?”

他话中莫名带有一种温和的诱导。

苏锦书顺着他的想法开始思考——想象一只大猫在集市上慢慢溜达,饿了就蹲在人家的肉摊前,等好心人投喂食物……

大猫?

什么样子的大猫才会有那么大的脚印?

她没亲眼见过,只能凭空猜测老虎?豹子?狮子?

苏锦书问道:“那只大猫……它长什么样子,你看清楚了吗?”

她终于开始上心了,陆锡竟感到了一丝欣慰,道:“是黑色的,一头成年豹子。”

苏锦书摇头:“那它肯定不能出现在集市上,否则,要么把人吓死,要么被人合力打死。总之,镇上肯定早就乱套了,绝不会还像现在这样安宁……哎!”她突发奇想:“你说我家地里挖出来的那些银锭子,会不会也是大猫埋的?”

陆锡抬起手,袖子拂过苏锦书的眼睛。

苏锦书闭眼,脑袋上挨了不轻不重的一下。

陆锡道:“算了,你还是别胡思乱想了,我再问你一个事。我在镇上逗留有段时日了,似乎从未见过抚善堂的人下山采买日常所需,你们抚善堂是一切都能自产自足吗?”

“差不多吧。”苏锦书道:“米面,蔬菜,水果从来不缺,地里都种着呢,每年佃农们交纳的粮食也足够一庄人的吃用了,女孩子们长大了会帮着庄子养蚕织布。彩珠夫人是个很讲究的人,就算是采买,也不去镇上的集市,她会派许多家丁去衡州,甚至不惜到更远一些的扬州、苏州,一来一回能耗费几天时间。”

“山上养家畜吗?”陆锡问。

“养家禽。”苏锦书道:“家畜味道难闻,夫人不喜欢。”

陆锡并没有发现镇上有谁反常得买肉。

但是以抚善堂的储积和实力,如果他们想饲养一只食肉的猛兽,完全可以做到不露马脚。

莲沼镇不大,还很穷,抚善堂占尽了最肥沃的土地和钱财,山高皇帝远,只手遮天也不是难事。

北边那一片山终日不见阳光,河水枯竭,草木不长,绝不适合做栖息地。

陆锡为了找它可是费了好一番功夫,他这几天都快把整个莲沼镇犁遍了。

“饿了。”陆锡把竹棍往地上一插,“柴房里有米有莲子,你给我熬一碗莲子羹好吗?”

不是什么过分的要求,苏锦书痛快答应:“好啊。”

苏锦书架起简陋的锅灶,用上次剩下的米,和并不新鲜的莲子,将就着熬成了一锅粘稠的米粥。

她端着那只有豁口的破碗走出门,陆锡正靠在檐下合着眼,似乎睡着了。

苏锦书没有叫醒他,而是捧着碗,安静地坐在他身边。

陆锡短暂的眯了一会儿,也就不到一刻钟,在苏锦书端着粥出门的那一刻他就醒了。最先闻到的是莲子羹独有的清香,紧接着少女轻快的脚步声靠近,她停下来,就坐在他对面,安安静静,一声不吭。

苏锦书在发呆,神情落寞。

陆锡睁开眼,道:“你心情不好。”

苏锦书见他醒了,把粥递到他手边,说:“没有。”

她的情绪不算好,但也不能算差劲。她最近经常独自一个人坐着出神,有时候看着蓝天白云,有时候看着远山苍翠,心里的怅然像潮涨潮落一样。

她已经下定决心要离开这个地方,有些东西,非舍不可,包括本该属于她的苏宅,她最喜欢的那片荷田,还有疼她怜她的彩珠夫人,以及从小一起长大的云峥哥哥。

她时常觉得自己是个冷血无情的人。

但她内心有个声音一直在催着她,不要留恋。她自从做下决定,便没有任何犹豫和不舍,哪怕她明白,这一去,生死不论,有些人此生都没机会再相见了。

陆锡喝了一口粥,道:“欺负你的人总会付出代价,耐心再等几天,我带你去看一场好戏。”

苏锦书不明白:“看戏?”

陆锡说:“是,在衡州府,有个天大的热闹。”

苏锦书抓心挠肝,让他别卖关子,可他却怎么也不肯多说了。

陆锡被她缠得没办法,冷不丁问了一句不相干的话:“彩珠夫人知道京城里那么多事,她有没有警告你,我不是个好人?”

苏锦书一下子安静了。

陆锡了然:“看来是说过了……怎么说的?说我游手好闲?居心险恶?”

苏锦书水灵灵的眼睛盯着他:“闲言碎语最伤人心,我本不信的。我想听你亲口告诉我,你当真是那种人吗?”

陆锡说:“再等几日,我会让你亲眼看见,我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一连几夜未归,实在困顿,垫饱了肚子便觉困顿,强撑着眼皮陪苏锦书坐了一会儿,便眯上眼小憩。

苏锦书推醒他:“回屋睡去。”

陆锡闭着眼哼了一声,道:“院里凉快。”

他是懒得再起身挪地方了。

苏锦书再推他,他便装睡死了,不再理睬。苏锦书无奈,只好随他便。她去柴房把这些年私藏的小玩意挑拣了一番,捡了几样重要的物件,打了个小包袱,当做行囊。苏锦书在苏宅留到晌午,见陆锡仍没有睡醒的迹象,用剩下米又煮了一锅粥,留在灶上温着,悄悄离开了。

苏锦书不疾不徐在镇上慢慢的走。

包子铺刚出锅了一屉热腾腾的肉包子,胖乎乎的老板娘用巾子抹去脸上的汗,仰头抱怨:“老天爷,真热啊!”

铁匠铺的唐叔更是挥汗如雨,守着一只炉子,挥着大锤在砧子上叮叮咣咣的敲。

莲沼镇……这些陪伴了她许多年的烟火气,都将要告别了。

唐叔无意间一抬头,看见苏锦书站在他铺子前出神,停下了手头的活,走到外面:“苏姑娘,怎么了?”

苏锦书:“我……我就随便走走。”

唐二狗在后院听见她的名字,捧着饭碗就出来了:“锦妹,你来啦,吃饭了吗,我娘做了粉蒸肉,你来吃不。”

苏锦书急忙摆手:“不了不了,我吃过了。”

唐二狗比她要大一岁,长得又高又壮,天生打铁的好料子。苏锦书记得小时候,他还是一个小胖墩,总是特意找她的茬,欺负她,从背后揪她的头发。唐叔当年救过她的命,苏锦书念着唐叔的好,能忍就忍了,尽量不跟这小胖子计较。

没想到过了十岁以后,这小胖子猛地就窜起了个子,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就不再欺负人了。印象最深的是有一回陈何生在街头使坏,往她的新裙子上泼汤水,正好被唐二狗瞧见了,唐二狗二话不说,拎着烧火棍出来,劈头盖脸就是一顿揍,把陈何生打得嗷嗷叫。直到那时,苏锦书才发现,唐二狗这棵歪脖子树竟然不知不觉自己长直溜了。

唐二狗端着碗嚷嚷:“陈何生又欺负你了?那小子欠揍!”

苏锦书笑了:“狗哥,谢谢你这些年对我好啊。”

唐二狗那一张黝黑的脸竟显出一点不好意思来,他道:“别老叫我狗哥狗哥的,那都是小时候诨名,爹早就给我正经起了名字,叫唐水林,你换个称呼呗。”

苏锦书:“好的狗哥,知道了狗哥。”

唐二狗:“……你怎么那么气人!”

苏锦书心情好了不少,与唐家人告了别,脚步轻快的往回走。

可惜好心情没持续太久。

媒婆刘婶又上家了。

苏锦书一跨进家门,就听见刘婶那粗鸭嗓在笑,隔着门窗都能传出二里地外。

——“好嫂子,今儿这门亲自合你的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