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四章 世道

来到一条小溪旁,郑森看着水面倒映的青年,随即身体的真气翻滚,他手指宛如凿锤,竟重塑着脸庞的容貌。

尽管无法彻底的改头换面,但是微调一下脸部肌肉,还是可以做到的。

前身是石龙的弟子,而石龙在扬州城又小有名气,很多人都认识他,昨天宇文化及灭杀石龙的事情,扬州城内已人尽皆知。

郑森并不想节外生枝,干脆微调一下脸部肌肉,就算是熟人看到他此时都面容,也最多感觉有点相似,不会往前身的方向思考。

扬州城的南城门口。

一大早就有赶集、运货、客商往来。

郑森混在人群中,排队走向扬州城内,他一边走,一边观察了一下周围的人群。

除了赶集的农户、猎户,以及少数的客商,人群中穿着破破烂烂的贫民不在少数。

一个让他记忆深刻的名词,出现在郑森心头。。

流民!

他虽然出生在海贼宇宙的蓝海星,可随着人革联控制了三体宇宙,他也通过三体宇宙的人类历史,了解到“平行时空”的自己。

大明王朝最后的柱石——郑成功。

更何况海贼宇宙的花之国,同样经历过内部流民和叛军问题。

郑森虽然已经不是当年的毛头小子两千,可他心中的赤子之心,却依旧热血沸腾着。

看到繁华的扬州城,都出现了流民,郑森不由自主的触景生情,内心暗叹道:又是一个病入膏肓的时代。

随波逐流般,走进了繁华的扬州城。

叫卖声、吵闹声、嬉笑声,声声入耳。

可郑森却仿佛遗世独立的浮萍。

这繁华中,是累累白骨,是饥肠辘辘,是敲骨吸髓。

站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中,路旁沟渠是腐臭和污水,见惯了干净整洁的现代城市,来到这古城镇中,郑森并没有觉得这里的繁华,只觉得嫌弃罢了。

不知不觉,他来到了一片死寂的石龙道场附近,只是远远的看了一眼,便离开了现场。

宇文化及正在寻找长生诀,此时不是和对方交手的时候。

十几分钟后。

一条阴森的小巷子里面。

郑森看着眼前两個流里流气的男子,背后也有两个人在靠近。

其中一个门牙少一颗的男子,不怀好意的说道:“小子,把身上的东西交出来。”

“也罢!就从你们开始吧!”

“废什么话……”

那一刻,四根冰针毫无征兆的刺入四人的脖子。

“呃……找死!”一颗牙凶性大发,抽出匕首就要冲杀过来。

但就在他动作的瞬间,身体却不由自主的抽搐起来,然后浑身上下开始痒起来,那是深入骨髓的痒。

“啊啊……”

“好痒……”

“好汉饶命……小的有眼不识泰山……”

“啊啊啊……”

难以抑制的痛痒,仿佛千万虫子在体内撕咬着,四名小混混在地上打滚着。

郑森眼神冷漠的看着他们。

直到五分钟后,四名小混混快抓破皮肤的时候,才抬起手来,四根冰针插入他们的胸口。

四名小混混如释重负,但却浑身无力的躺地上,刚才那种生不如死的感觉,实在是太过于可怕了。

“这只是缓解,以后还会爆发。”

咕噜!一颗牙眼神惊恐的看着眼前这个男人,立马爬起来,跪地求饶道:“呜呜呜……好汉,小的再也不敢了……”

然后手忙脚乱的从身上掏出一串铜钱,颤抖着双手将上百个铜钱奉上。

“好汉,您大人有大量,就饶了我的狗命吧!”

其他三人也迅速掏钱,不停求饶着。

郑森没有拒绝,随手拿起铜钱,但却没有打算放过他们:“带我去你们的帮派驻地。”

一颗牙脸色瞬间一变,又瞬间变幻莫定起来,似乎进行着激烈的心理挣扎。

郑森的声音,仿佛索命魔音一般:“如果你想继续尝试一下刚才那种生不如死的感觉,可以选择拒绝。”

一股寒意从四人心底冒出来,甚至身上不由自主的感觉有些痛痒,同时又有一种欲哭无泪的无奈。

如果直接一刀砍死,或许他们不会恐惧,可那种生不如死的痛痒,真的太折磨人了。

在权衡利弊之后,一颗牙还是认怂了:“好汉!我可以带您过去,不过请你不要伤害我的家人,我愿意给您做牛做马,求您了!”

“带路吧!”

哭丧着脸的四人,一脸憋屈和害怕,在前面带着路。

七弯八拐了二十几分钟,来到了一片低矮破旧的贫民窟,盘踞在这里的黑巾帮,就是一颗牙等人的帮派。

整个扬州城大大小小的帮派,一共也十几个,黑巾帮这是一个小帮派,人数一百三十多,还有三百多老弱病残。

郑森一进门,二话不说。

直接赏了所有人一针生死符,帮主黄大彪在地上打滚了五分钟后,就直接跪了。

就在黄大彪的小房子里面。

郑森听着对方的陈述,初步了解清楚了黑巾帮的情况。

青壮134人,老弱病残328人,粮食43石,钱币折合126贯,房产57间,刀剑21把,以及一些小匕首、木棍。

与其说是黑帮,倒不是说是难民营。

其实除了前三个大帮派,剩下的小帮派,都和黑巾帮大同小异,不少人都是混不下去,才选择抱团取暖。

他们一年到头也捞不到多少钱,小混混就是那种连造反都不敢的渣子,他们只能在扬州城内欺软怕硬。

在生死符的胁迫下,黑巾帮被郑森收编了。

当然,接下来还需要逐步改造这些人,不然他们可没有资格作为郑森的部下。

贫民窟内。

黄大彪很快进入了狗腿子的角色,毕竟这个家伙拉起一帮人,也是为了生存罢了,在这种有武功的世界,当小混混的风险也不小。

像今天这样,遇到郑森这种高手,压根就反抗不了。

黄大彪能当上头目,只是凭借他拼命三郎的狠劲,并没有掌握什么武功之类。

其实这也在郑森的意料之中,穷文富武是非常现实的,在这个世界中,更是如此。

世家大族、大门派、朝廷掌握了庞大的资源,无论是知识,还是物质,都碾压贫民。

连寒门都不是的黄大彪,根本没有学武学文的机会。

别看瓦岗寨是起义军,但李密、程咬金等人,可不是什么贫民,而是地方豪强。

这也是隋末乱世和其他朝代不一样的地方。

豪强、世家大族才是这个时代的核心力量,也是隋朝灭亡的推手。

杨广太急了,又眼高手低,世家大族的反扑,彻底葬送了隋朝。

对于杨广这个人,郑森只能说毁誉参半,而对于隋朝的改革,他知道杨广犯了一个绝大部分改革者都会犯的错。

那就是没有培养出大量忠于自己的人员,想依靠旧势力的官僚,完成所谓的变革,简直是痴心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