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煦恩低头系安全带时,季巍一直看着他。
季巍左手搭在方向盘上,手指轻叩了三四下,按捺不住似的朝他靠过去。昨晚上在车上干的事,汤煦恩还记忆如新,往边上躲,说:“这是白天。真会被人看见的。”
季巍怔住,微微笑了一下,一派清风朗月,俨然正人君子,说:“我只是闻着你身上味道好像和平时有点不一样,想闻一下。”
汤煦恩自己闻闻衣领跟袖口,说:“没什么味道啊,就是又洗了个澡。”
季巍:“我闻着像是擦了什么香水。”
汤煦恩:“没有。”
他哪有那么讲究,擦个花露水还差不多。倒是因为常年在后院熬甜汤,衣服上皮肤上像是侵浸着点腻人的糖味,烟火气,他自己察觉不到,偶尔会被别人说,所以特意再洗一遍澡,清爽就好。
季巍看着他,眉头微皱,说:“是吗?难道是我鼻子出错了?让我闻闻好不好?”
汤煦恩被他说得纳闷:“那你闻。”
季巍往他的方向倾身下去,微微侧头,嗅他的颈弯,然后忽地亲了一下。
“!”汤煦恩像被电到,转过头去,他有点恼,又被季巍耍了!季巍怎么成这个样子了,好像变坏了。
季巍已经坐正了,正含笑地看他,汤煦恩一抬头就像是整个人撞进他温柔的眼眸中。
季巍握住他的手,摸摸手背,说:“小煦,你可算正眼看我了。”
“从今早上开始,你就不看我。刚才从店里出来,一直走到车上,你也没看过我一眼。我还在想,是不是我哪惹你生气了。”
汤煦恩感觉自己的目光像是被季巍捕住,挪不开了,他说:“没、没生气。”
他那是害羞。
——而他会害羞这件事也让他觉得害羞。
天啊,他一个大男人的羞什么?
季巍在摸他的掌心,问:“昨晚没弄疼你吧?”
汤煦恩脸红:“没。我天天干活,体质很好的。”
他很不适应季巍这样跟他说话,好别扭啊。
既然是跟季巍谈恋爱,那就得重新定位彼此的关系吧,但是他从没谈过恋爱,根本不知道该怎么谈。
还是作为朋友相处更舒服。
汤煦恩觉得。
而且,季巍怎么就上手了?
汤煦恩悄悄地把自己的手抽出来,说:“你别问这问那了,我一个男的,我不会怎么样的。”
不知道是不是他今天格外敏感,他注意到季巍把手收回去以后,捻磨了下指尖,好像还回味摸他手的触感。
汤煦恩顿时感觉被手心被季巍摸过的地方痒丝丝的发热,他自己也摸了摸,想不通,在心底嘀咕:这有什么好摸的啊?
他的手挺粗糙的,又不滑嫩,就是男人的手啊。
再看一眼季巍。
季巍已目视前方,认真地驾驶车辆。
汤煦恩迷惑,难道是他多心了?
可能只是个习惯性的小动作而已。
他们自黄昏出发,驶入悄然落下的夜幕中。
昨天的一场雨像是把天空洗了一遍,高低不齐的城市高楼轮郭线如犬牙交错,层次不齐的边缘洇着夕霏云霞,一片淡淡轻柔暝色。
今天季巍带他来的是一家新开的音乐餐厅。
还没推开门就听见了悠扬动听的音乐,站在门口的服务员为他们开门,清凉的冷气拂面而来,驱散夏日的燥热。
大厅的穹顶上用装饰跟灯光营造出星空的效果。
汤煦恩却在心底不怎么浪漫地想:估计这顿饭不便宜,且钱的大头是花在氛围上,要做好饭不好吃的心理准备。
其实本地好吃的馆子他们俩基本已经吃遍了,贵的有人均五六百的黑珍珠餐厅,便宜的苍蝇馆子他俩也一起坐在路边吃,好吃就成,这是他俩联络友情的一种方式。贵的餐厅去的不多,那三四个月去一次贵点的餐厅,汤煦恩自认为也算负担得起。
小时候,在书上看到“酒肉朋友”这个成语是个贬义词,后来长大了,季巍不在、弟弟也不在的时候,他都找不到一个足够相熟的人一起简单快乐地吃顿饭。
因为,在成年人的世界里,吃饭几乎是跟应酬等同的。
要是许久不曾联系的老同学突然找上门问他要不要吃一顿饭,他就知道,多半是有事相求,没有例外。
所以,跟季巍一起吃饭真的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
只是为了享受美食而已。
不过汤煦恩以前也不管他们之间的关系叫酒肉朋友,而是饭搭子。
每回他看到有新的感兴趣的店了,就叫上季巍,季巍从不缺席。
兴许是放低了期待,尝了菜以后,他觉得还行,没他想得难吃,满意地点头。
季巍笑了一声:“怎么了?好吃吗?”
汤煦恩说:“还行,这个奶油蘑菇意面好吃,我看他装潢得花里胡哨,已经做好拔草的准备了。”
季巍说:“我当然是尝过一次才带你来啊,这是我们第一次约会,不能出差错。”
他说“约会”的时候态度格外理所当然,汤煦恩含糊地应了一声,他不知道季巍怎么能把关系转变得丝滑流畅,都没有一丁点不好意思的吗?
差不多快吃完了的时候,季巍把服务员叫过来,在他面前,悄悄跟服务员不知道说了什么。
服务员认真听着,点点头:“嗯,好的,那我们这边把您的预约安排上。”
汤煦恩顿生,看了一眼服务员离去的背影,再看季巍正在解开西装扣子,问:“怎么了?你还预约了什么?”
季巍从容地说:“没什么,就是我问了下他们的经理,能不能让我上去给我的男朋友唱首歌。”
汤煦恩脑袋一空,耳朵一红:“啊?”
季巍知道他脸皮薄,在桌面上伸过手来,握住他的手,深深注视着他,压低声请求:“让我给你唱首歌好不好?小煦。”
“你说你愿意跟我谈恋爱,我真的太高兴了。”
“我今天高兴了一整天,不知道该怎么发泄好。”
“我想来想去,想给你唱首歌。”
又说:“不怕,不给你丢人。我不点名道姓。”
“你只坐在
你非要说的话,我也不会觉得你丢人。
汤煦恩想。
要是不说也没关系,他不好宣张。
汤煦恩半晌才闷声闷气地问:“你能行吗?好久没唱歌了吧?”
季巍很自信:“怎么不行?”
汤煦恩觉得自己也该大方点,说:“那你去唱吧。”
季巍起身,很随意地上台,脚步轻松,他在一张高椅子上坐下,显得一双腿特别长,西装外套解开纽扣,看上去潇洒不羁,舞台灯光落在他身上,英俊得像是在发光。
汤煦恩听见隔壁桌刚落座的一对闺蜜在笑嘻嘻地议论:“哇,今天这个歌手好帅啊,等下去要个联系方式吧。”
“待会儿再说吧,也不知道唱得好不好。”
“长成这样,唱得难听也变好听了。哈哈。”
季巍抱着一把白色的木吉他,修长手指拨动琴弦,先试了试音,然后边弹边唱起来。
"Sodreasarebig,sodreasares-all~"
有些梦很大,有些很小。
"I'vegotawholelotofdreasandIdreaforyou~"
我做过了很多的梦,却总是梦见你。
"I'vespentylifehungupondreas~Ifloatalonglikeasurcloudorsoitsees~"
我便沉浸梦中打发时光,飘飘荡荡,像夏天里的一朵云。
汤煦恩认出来了,这是民谣AlnTaylor的《SoDreas》。他们读书的时候民谣音乐较为流行,他跟季巍都爱听。
他更喜欢抄背如诗一般的歌词,而季巍学会了弹吉他。不是报班学的,是自学的,就这一点,汤煦恩挺佩服季巍。
不过到底生疏了,一开始,季巍不得不暂且将注意力放在不弹错音上,垂睫看琴弦。
但唱功不减,男低音深沉温柔,犹如在讲一桩心底情/事娓娓道来。
"I'vegotawholelotofdreasandIdreaforyou~"
我做过了很多的梦,却总是梦见你。
"Socallitfate,socallitce~"
有人把这叫做宿命,有人说是偶然。
这勾起了汤煦恩的回忆。
他记起来了,学生时代,他不是天天跟季巍晚上一起回家吗?以前学生的娱乐方式不多,听歌都算是个奢侈事。
彼时还是磁带时代,一张磁带要十几块钱,汤煦恩没钱买。
但季巍有当时最先进的MP3,每天回家时分半个耳机给他,播放最时兴的音乐,一起听,两人走一路听一路。
"Socallwaitgaroundforsoooaskyoutodance~IfIhadyway,ifIuldcallthetune~"
有人说这是在舞池里等待邀请,如果当时我没有迷失,如果我可以挪动脚步,
"Youwouldn'thavetowait,becaeIwoulddanceyouaroundtheoon~"
你不必等待,因为我会像月亮的卫星,围绕着你跳舞。
季巍已经慢慢找到状态,终于有空可以往台下看一眼,望着他。
这首歌为什么汤煦恩会记得呢?因为当初季巍参加校园歌手比赛,拿冠军的歌就是这首歌,也是自弹自唱。
那次季巍像是在学校里一举成名,简直像个大明星,每个班的学生都认识了他,讨论纷纷。
而他坐在台下,傻乎乎地看季巍唱歌。现在隐约想起,好像那时季巍也是像今天这样,一边唱,一边在看他,一下来也不管评委和同学怎么说,只问他:“好听吗?”
他没多想,真情实感地夸奖:“好听。”
季巍便笑了笑,说:“你觉得好听就行。”
季巍唱完这首歌。
台下响起掌声。
他又不是来卖唱的,只微微颔首,没有过多感谢,把吉他还回去,神清气爽地下台去。
一如少年时,季巍笑着问他:“好听吗?”
汤煦恩还是说:“好听。”
季巍笑意更深:“你喜欢就好。”
他们结伴离开。
见季巍要走,一位蠢蠢欲动的女士站起身,走过来,大胆地拦住他,问:“我很喜欢你刚才唱的歌,还以为你是这里的歌手,请问,能交个朋友吗?你的微信号是什么?”
汤煦恩没多奇怪。
说实话,他跟季巍出门吃饭,也不是第一次遇上有女生问季巍要微信号。但季巍一次都没给过,以前都是直接睁眼说瞎话,说没有。
季巍牵住汤煦恩的手,说:“不好意思,那首歌是我唱给我的男朋友听的。”
对方愣了愣,脸红,慌张说:“啊,好,好的。对不起,误会了。”她再看向也在脸红的汤煦恩,吐字烫嘴似的飞快说,“原来如此,你男朋友也很帅。你们好般配,祝你们恩爱。”
对于在大街上两个男人手牵手这事,汤煦恩是觉得有点羞耻的。
但是,季巍刚给他唱了那么好听的情歌,他现在被迷得晕晕乎乎,便默默地顺从了,紧张得手心一直在冒汗。
总觉得路人在看他们,一紧张,反而握得更紧了。
上车后。
季巍扭动钥匙,引擎嗡嗡作响,像是顺理成章,说:“小煦,我觉得没唱过瘾,去我家我继续给你唱歌听好不好?”
“去你家?”笨兮兮的汤煦恩突然脑子灵光一下,清醒过来,很是警觉地问:“啊?只唱歌吧?”
“……”
季巍没立即答话。
啧。
果然。
确定关系以后反而不好骗了。
他暗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