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薇收回目光的时候,刚好和男人的视线撞在一起。
不好!
但是这个时候如果移开视线,反而显得很刻意。
乐薇保持张望的样子,目光和男人对视了一秒,少许打量,再移到男人身后的摊主脸上。
这样顺势地看,像是在找什么人,接着自然地回过头,把镯子还给摊主。
她感觉身后不再有被注视的感觉,看来男人并没多想。
这是杨雪冰的家里人?
上辈子的乐薇之所以在杨雪冰面前处处劣势,最大的原因就是她几乎什么信息也得不到,能得到的,都是一些边角不重要的,像是杨雪冰的娘家在七里镇。
这种消息得到又有什么用呢,七里镇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她也不可能翻遍七里镇找杨雪冰的娘家。
找到也没用啊!
杨雪冰这人油盐不进,只要看你不顺眼,那是硬的不行,软的也不行,反正就是不行。
乐薇默默将男人的样子记在心里,转头就去了一家小卖部,买了纸笔,回到旅馆把他的脸画下来。
不管如何先留着,她实在不想像上辈子那样陷入被动,但能做什么也还不知道。
正画着,董湘也回来了,凑在旁边看了一会儿:“画得太好了!”
这不是她的真本事,乐薇一般不接这个夸,只问董湘:“这个男的你认识吗?”
董湘摇摇头:“没什么印象,这个人怎么了?”
乐薇一下子也没法和她解释自己跟杨雪冰的仇怨纠葛:“没什么,你和陆姐商量出什么来了?”
“噢今晚陆姐要带我们去吃点好的,她说她请客。”
谁问你们吃什么了!
问法院的事呢!
乐薇有些哭笑不得,不过也就这样了,这俩姐姐都没进过法院,本来也讨论不出什么结果,具体事情还要等明早律师来了再说。
陆娟请的律师姓周,看起来三十后半,头发已经所剩无几了。
从这个角度看,倒确实像一位“最好的律师”。
她们这个案子各种意义上都不复杂,陆娟的诉求是撤回结婚证,她不要自己是离异,而是未婚。董湘的诉求则是解除事实婚姻关系,虽然周律师表示,这种事实婚姻在判重婚的时候有效,但实际上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但考虑到村内的舆论环境,可以向法官申请婚姻关系无效的证明书。
至于邓阳的抚养权,考虑到邓三宝现在的情况,判给董湘的概率也很大。
何况乐薇是觉得,就算没判给董湘,现在孩子在董湘手里,邓家人也无可奈何,回头上户口的时候名字一改,保证谁也找不到。
陆娟早几个礼拜前就一直在和周律师接触,毕竟律师不可能开庭前两天才请,周律师掌握的情况比乐薇知道的还多,聊过几句确定是个靠谱律师后,乐薇就放心地交给了他。
明天开庭,乐薇主要的工作并不是“律师”,而是“保镖”。
保证董湘从进法庭,到出法庭,都不会和邓家人有任何的肢体接触!
只是周律师也说了,乐薇不是董湘的亲属,可能无法进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