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
朝堂。
满朝文武发现程咬金缺席了。
魏征第一个谏言李二陛下,必须好好惩治一下卢国公这个混不吝。
李二陛下也是一脸尴尬,他昨日派程咬金去完成秘密任务,后来还和魏征通了气的。
红薯这种新式作物,魏征也亲眼所见,又是绝对信得过的臣子,没必要瞒着。
不过……
李二给了魏征一个眼神儿:老魏,你就放过程咬金这屠夫一次。
魏征以眼神儿回应:陛下,这戏必须做足。否则,如何解释卢国公早朝缺席了?
李二:醉酒了!
魏征:理由不重要,重要是的别把红薯暴露出来了。
李二脸色一变,冷哼道:“卢国公太过于放肆了,竟然连早朝也不来了。”
“来人,告诉卢国公,朕要罚奉一年,在家面壁思过一个月。”
“去传旨吧!”
魏征偷偷给李二陛下一个大拇指。
陛下英明!
面壁一个月不上朝,对于程咬金这个活土匪,哪里是惩戒啊?
程咬金还不乐的受罚。
再则,只有如此,卢国公才有充分的时间去种红薯。
早朝散去。
魏征又被陛下私自召见。
后面,是羡慕嫉妒恨的眼神儿。
魏征圣眷过隆,对于陛下喷的越发厉害了。
结果,陛下反而对于魏征更加亲近。
一时间,某些官员正在琢磨像魏征靠拢。
他们却不知,李二陛下和魏征做何交流。
李二愁眉苦脸的道:“玄成,正想出去见一见那个认错爹的儿子。”
魏征心里呵呵。
认错爹?
陛下你糊弄鬼呢!
魏征翻了个白眼儿,对于陛下私生子这事儿,说过不追究,绝不追究。
言而有信,是咱老魏的美德。
不过,他也思忖起来:“陛下,此子掌握红薯,对于大唐朝廷而言,决不可忽视。”
“此子毕竟生在乡野,虽生而不凡,却不知人心险恶。”
“扫除五姓七望,乃是陛下其志。然而,此事事关重大,须徐徐图之。”
“红薯之事,若是被五姓七望察觉,先下手为强,只怕对朝廷更为不利。”
“因此,臣昼思夜想,唯有一计,朝廷想要推广红薯,五姓七望不可不防只是其一。其二,便是大唐万民。”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红薯此物闻所未闻,朝廷如何让他们相信红薯亩产二三十石?大唐万民一定担忧,若是红薯耕种下去,一无所获,岂不是要活活饿死?”
“其三,五姓七望若从中作梗,陛下推广红薯一事,只怕不会顺利。臣以为,应当找个可信之人,悄然推行,万不能高调行事。”
“其四,推广红薯,必要需要种子。大唐耕地不知几何,李易欢此子所种红薯远远不足,储备红薯种子也并非朝夕之间即可完成。”
“所以,臣劝陛下一定三思后行,徐徐图之才最为稳妥。另……”
说到这里,魏征停下来,看了看李二陛下。
李二不由觉得好笑又好奇,这世上还会有魏征踌躇之言。
奇怪也哉!
李二笑道:“玄成请讲。”
魏征弱弱的道:“万一五姓七望收买了陛下的儿子……臣是说陛下认错爹的儿子。”
李二眉毛一跳。
朕那个我去!
昨日去见李易欢,就是试探一下他对五姓七望的态度。结果,被“三镜箴言”搞的不能自己,就把这事儿抛诸脑后了。
李二的屁股再也坐不住了,把腿就走。
“玄成,随朕去万年县!”
这个儿子可是要重用的,绝不能让五姓七望捷足先登,摘了桃子。
魏征却想岔了,以为陛下是怕五姓七望把自己儿子拐跑了,认贼作父,接着就要父子相残。
那就丢死个人了!
……
程咬金一睁眼,就发现自己躺在地上,身上还盖着被子。
脑壳疼!
头疼欲裂!
程咬金呲牙咧嘴的做起来,就看到面前几十坛酒,又开始流口水了。
昨日醉酒,呼呼大睡了一晚上,他都没放心里去。
酒,最重要!
陛下的交代,早忘了!
李易欢走过来,淡淡的问道:“醒了?”
程咬金看到他,皱眉道:“你谁啊?”
李易欢都气乐了:“你闯进我家,偷喝我的酒,还问我是谁?”
程咬金揉揉脸。
昨日第一次喝二锅头,酒劲儿太霸道,身体还没适应,所以醉的快了点。
但是,程咬金醉酒归醉酒,他不断片。
刹那间,他就搞清楚眼前的状况了。
程咬金豪放的一挥手:“小子!你的酒,我全包了。”
总算把昨日醉倒之时的话续上了。
李易欢笑道:“那可不行,我知道你不差钱,不过这酒我是准备开酒楼的。”
程咬金一瞪眼:“在万年县开酒楼,能挣几个钱?大唐的达官富贵都住在长安城,你会不会经商?”
李易欢却道:“我送你酒,不要你的钱,不过你需要帮我一个忙。”
程咬金眼睛立马就亮了。
不要钱?
好啊!
老程最喜欢省钱了。
堂堂卢国公,还真做不出来明强小民的事儿。
他抢的都是贵族门阀之家,那也是劫富济贫,不觉得寒碜。
白拿李易欢的酒,他可干不出来。
再则,大唐最好的酒——三勒浆,贵的人肝疼。
这酒比三勒浆更为猛烈,只怕更贵。
这几十坛酒,可要不少钱。
这笔钱一省,省下的可不只是仨瓜俩枣。
程咬金欣然同意了,问道:“你说,何时?在大唐,很多事俺老程办不到,但更多的事俺老程手到擒来。”
李易欢一见这个酒鬼这么上套,当即开心的笑道:“简单,帮我给卢国公送点礼。”
程咬金:???
俺没听错吧?
要给俺送礼?
这……
作为程咬金本尊,当即就愣了。
李易欢见他发呆,只当他害怕了,笑呵呵的道:“你放心,你帮我把酒送给你卢国公,卢国公不会将你拒之门外,更不会执行家法。”
程咬金一瞪眼,莫名其妙的问:“家法?”
俺老程自己打自己?
李易欢胜券在握的道:“没错,我知道你是卢国公的本家,帮我送点礼给卢国公,还不是手到擒来。”
“常言道,英雄爱美人,猛将爱美酒。卢国公作为大唐第一猛将,一定爱死了美酒,尤其是烈酒。”
“你若是帮我把酒送到卢国公府,卢国公心怀甚慰之下,你在程氏一族中的地位也是水涨船高,何乐而不为呢?”
程咬金听到李易欢夸他大唐第一猛将,并没有迷失在马屁中,反而一双眼睛平和的望着李易欢,淡淡的问道:“你如何得知我是卢国公的人?”
他自从昨日闯进来,便醉酒不省人事,期间从未表明自己来自卢国公府。
这小子,怎么看出来的?
李易欢指了指程咬金腰间的玉佩。
程咬金低头一看,怪异的目光瞥了李易欢一眼。
玉佩之上刻有卢国公三个字,你就认不出来俺老程是卢国公本人?
说你傻,还是蠢呢?
其实,李易欢还真第一反应就怀疑这个酒鬼就是卢国公程咬金本人。
转念一想……
不对啊!
卢国公人在长安城,他这里只是万年县一小小村落边的小府邸,堂堂卢国公怎会被二锅头的香味勾引过来。
这酒香再香,也飘不到长安城。
那就只有一个解释,这人是卢国公府的人。
再加上五大三粗,一张大黑脸,和想象中的程咬金温和,基本上确定就是卢国公的族人了。
还是最亲近的那种。
于是,李易欢就将主意打到了卢国公的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