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9章 白嫖的最高境界

如果青楼也有等级,那么教坊司一定是其中的‘顶流’。

里面挂牌营业的小姐姐们,原本大都是大家闺秀,一般都是父亲犯了罪,受了牵连,才会被贬入教坊司充当官妓。

其中极少数生得漂亮的姑娘,还会被重点培养,堪称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论才情,绝对能秒杀地球绝大多数的女明星。

今天晚上的‘百花竞艳’,是教坊司的传统节目了。

教坊司后面,有一个面积不小的湖泊,名曰‘东庭湖’。每年的花魁选拔大赛,就在湖中画舫上举行。

姑娘们各自在画舫上展示才艺,可吟诗,可画画,可抚琴,可吹箫,也可唱曲,谁的画舫前吸引的人数最多,获得最多的支持,谁就是本届‘百花竞艳’大赛的花魁!

没有评委,也没有什么比赛机制,就是很黄很暴力的‘用脚投票’,公平地很。

当然,进入教坊司的门槛也很高,普通老百姓是没有资格进来消费的,给足银子也不行。

有资格进来玩的,要么是朝廷官员,要么是有功名在身的预备官员,要么是享誉京都的才子,或者当地的豪绅巨贾,总之是非富即贵。

那一般的百姓有这个需求怎么办?那就去普通的青楼。那边给钱就行,没有身份上的要求。

狄英是教坊司的常客了,门口迎接的‘妈妈桑’看见他,顿时眉花眼笑。

“哟,侯爷,您可是有好几天没来了呀,人家都想死你了。”

“你这年纪都快能做我老娘了,还是别想我了,”狄英笑骂道:“少拍马屁,快带我们进去。花魁大赛开始了吧?”

‘妈妈桑’看了看他旁边的叶修和牛二,疑惑道:“这两位是……”

“都是我朋友,怎么着?不能来啊?”狄英瞪眼道。

叶修毕竟还是有点偶像包袱,来之前,稍稍易了下容,遮住了本来面目。易容后的模样,用‘平平无奇’四个字来形容最合适不过了。

没办法,昨天凯旋游行的时候,太嘚瑟了。京城估计没几个不认识他的人了。

一个万人敬仰的国家英雄,刚加官进爵,成为万民偶像,突然被人看见在教坊司出现,不管怎么说,都有点尴尬。

所以说轻易不要被推上神坛,上去容易,想下来就比较难了。

候大要准备科举考试,不能分心,所以他就把牛二这小子带来见见世面。

“能,当然能,”妈妈桑笑道:“侯爷的朋友,天下皆可去得,何况小小教坊司。”

她派了两个侍女,领着叶修等三人,来到东庭湖畔。

教坊司不愧是青楼中的‘顶流’,花魁大赛这个噱头,着实吸引了不少骚人浪客。十二艘画舫边上,早已被围得水泄不通。

姑娘们各自展现绝活,抚琴鼓瑟,吟歌吹箫,个个都是顶尖水平,岸上的骚客们被撩拨地荷尔蒙蠢蠢欲动,不时发出轰然叫好声。

中间两艘画舫,是聚集人数最多的。

叶修觉得,花魁应该就在这两个姑娘之中产生了。

左边那艘画舫上的姑娘,属于‘浓颜系’,通俗点说就是美艳型的,相貌非常惊艳,身材也相当火辣,她站在画舫的甲板上,正在翩翩起舞,每一个动作都充满魅惑,微表情也相当撩人。

喜欢她的人,自然是非常多的。

右边画舫上的姑娘,气质和她截然相反。

她挽起发髻,身穿一袭白裙,坐在船头抚弄瑶琴,‘叮叮咚咚’的声音,如高山流水,如鸟鸣啾啾,闻之令人俗念全消。

叶修觉得,这姑娘很像小时候看得那部神剧《新白娘子传奇》中的白素贞。扮相差不多,相貌也有几分神似。

怎么说呢,这两个姑娘其实并无高下之分,关键看你更喜欢哪种调调。比如说拿玛丽莲梦露和奥黛丽赫本相比,喜欢梦露的自然觉得梦露美,喜欢赫本的自然会觉得赫本更好。至于谁高谁低,还真不好评判。

叶修本人更喜欢这位抚琴的姑娘,毕竟她长得很像‘童年女神’嘛。

不过,他与狄英在这方面发生了分歧。

狄小侯很明显喜欢那个美艳型的,那销魂的舞姿和魅惑的眼神,一般人还真顶不住。

“兄弟,我喜欢六号画舫的这个,咱们去给她加油。如果能入了她的法眼,说不定就能成为入幕之宾。”狄英一脸兴奋。

“要去你去,我觉得七号不错。”叶修淡然道。

“虽然兄弟你打仗比较牛杯,但说到女人,你可就不如我了,”狄英眉飞色舞,“七号舫那姑娘虽然也很美,但就坐在那儿弹琴有什么意思?咱们出来玩,不就图个浪吗?既然以色娱人,那就把你的‘色’展示出来,才华有什么用?办事的时候,又不能助我高潮……”

“你到六号那边高潮去吧,我不拦着你,”叶修笑了笑,“咱们各玩各的。”

“兄弟,你大概还不了解这些姑娘,我给你介绍一下,”狄英说道:“六号舫那个能歌善舞的,艺名叫‘朴星河’,原是鲜丽国进贡的宫廷舞姬,后因犯了错,便被贬入教坊司了。七号舫那个抚琴的,艺名叫‘李清梦’,是原礼部尚书的女儿,李尚书因为一桩科举舞弊案受到牵连,自己下了大狱不说,还连累女儿进了教坊司。李清梦本就是高官之女,再加上才华横溢,心气儿自然是极高的。如果没有过人的才华,很难打动她的芳心。朴星河就不同了,她本就是外国进贡的舞姬,对恩客的要求没那么高。只要看对眼,还是有希望拿下她的……”

原来是礼部尚书的女儿,怪不得有种‘腹有诗书气自华’的感觉。

李清梦……这名字的确也很符合本人气质。

叶修看了看全神贯注抚琴的李清梦,她似乎沉浸在音律的意境之中,眉梢眼底,有一丝淡淡的,丁香般的哀愁。

“你刚说她喜欢有才华的男子……具体是指哪方面?”叶修问道。

“自然是诗才,”狄英说道:“诗词朗朗上口,谱上曲子就能演唱,而且传诵度极高。一首好诗,一夕之间就能传遍京城,无形之中,也带火了花魁的名声。此前曾经有位大才子,用两首诗捧红了花魁,令其一夜之间身价暴涨十倍。此后他再入教坊司,姑娘们都抢着往房间里拽,不仅不要花钱,人家还心甘情愿倒贴。”

叶修心中一动,这才是白嫖的最高境界啊。

哥们拥有华夏浩如烟海的诗词库,说到‘诗才’,这个世界谁能比得上我?做文抄公的穿越者早已烂大街了,他本不想为之,但白嫖才是人生最高奥义,为了白嫖,管不了这么多了。

才艺表演结束后,局势已经明朗了。一共十二名参选的姑娘,其余十名已经败下阵来,只剩下六号和七号画舫势均力敌。

接下来,就是‘斗诗’的环节。

不是两位‘花魁’候选人斗,而是由岸上的支持者来斗。

谁的拥趸写的诗更好,更有才华,他支持的那位姑娘,就荣登‘花魁’宝座,成为今晚最大的赢家。

狄英犹豫了一下,还是跑到朴星河的支持者中去了。

虽然狄小侯不会作诗,但他有钞能力啊,而且身份尊贵,万一就被‘准花魁’看上了呢?

“老师,你……会作诗吗?”牛二瓮声瓮气地问道。

“你说呢?”

“我觉得你会。”

“为什么会这么觉得?”

“因为老师在我心中,本就是无所不能的。”

“可以,就凭你这记高质量的马屁,今晚给你找个美女,让你见见世面。老师请客。”

“嘿嘿嘿……谢谢老师。”牛二咽了口唾沫,很不正经地笑了笑。

“有哪位公子,愿意为我家小姐赋诗一首?”朴星河的丫鬟朗声道。

“我先来。”朴星河的拥趸之中,站出来一位年轻的书生。

“请问公子是……”

“我叫王昶,乃是京城紫荆书院的学生,乡试已中举,正准备参加数日后举行的‘会试’……”那年轻书生傲然一笑。

这年轻人是‘天下第一书院’的学生,又考取了举人的功名,确实有骄傲的资格。

王昶?叶修打量了他一眼。

这家伙相貌普通,而且脸上满是疙瘩,已经近乎丑陋了。

这个名字,已经是第二次听到了。

礼部左侍郎黎广恩记住会试的考题,好像就是为了这家伙。而且前两天,他还跟候大发生了冲突。

能让礼部左侍郎心甘情愿帮忙作弊,家里肯定有背景。不过,在东华帝国,谁的背景能有叶修牛杯?

“原来是王公子,”丫鬟谄媚一笑,“我家小姐很期待您的大作。”

王昶憋了半天,才作出了一首五言诗,平仄韵律勉强过关,但意境却差的太多,就是一首打油诗罢了,而且还是极无趣的那种。

叶修嘲弄一笑,就这水平,还出来泡花魁呢。把你爹的脸都丢光了。

朴星河本来还有所期待,听到王昶的‘打油诗’之后,脸色顿时黯淡下来。

又有几个书生出来吟诗,虽然比王昶的水平强不少,但终究还是没达到朴星河的期待值。

看来喜欢朴星河的,果然都是一些脑子空空的家伙。

平时都用下半身思考问题,哪里还有时间和精力充实上半身。

她只有从中挑了一首相对比较好的诗,用来和李清梦那边的拥趸‘对决’。

“有哪几位公子愿意为我家小姐作诗的,请开始吧。”七号画舫上的丫鬟微笑道。

“有柳公子在,我们就不献丑了。”其余书生簇拥着一位相貌斯文俊秀的年轻男子,纷纷谦辞。

“莫非是人称‘小诗圣’的柳三槐,柳公子?”本来一直淡定自若的李清梦,闻言不禁动容。

‘小诗圣’柳三槐,是近些年来崛起的青年才俊,写了十几首名动京师的诗作,被京城文坛誉为‘小诗圣’。

单从诗词的成就来说,他已经算是京师年轻一代的第一人了。

也难怪李清梦会为之动容。

“那是文坛前辈的抬爱,‘小诗圣’之名,愧不敢当。”柳三槐微笑摇头。

嗯,不仅谦虚,人长得也很俊秀。

李清梦觉得,花魁不花魁的无所谓,能得一才华横溢的知己,也算人生一大乐事。

“哼,沽名钓誉之辈,我见得多了。”王昶忍不住冷嘲热讽。

“什么‘小诗圣’,倒是作首诗来听听啊,看看是不是真的比咱强。”朴星河的拥趸们,纷纷出言挑衅。

柳三槐也不动气,微微一笑,在早已准备好的书案上,写下了一首七言诗。

旁边有个舔狗迫不及待地朗诵出来。

以叶修的文学素养,也觉得这的确是一首好诗,至少比六号画舫那些沙雕们高出好几层楼来。

但距离成为传世经典,还差得远。

‘小诗圣’之名,多半有些言过其实。不过是为了对后辈的鼓励罢了。

李清梦多少还是有点失望,但是,柳三槐已经是这群人中,最有才华的一个了。轻松碾压竞争对手,这也就可以了。

像那种一夕之间能传遍京城的传世经典,可遇而不可求,哪有那么容易遇到。

她李清梦也没有这么好的运气。

正要宣布让柳三槐上船,眼角的余光,看到一位相貌平平的男子,正在书案边奋笔疾书。

虽然长相普通,但这男子一手负在身后,另一只手笔走龙蛇的姿态,竟有一股子非尘世的优雅。平平无奇的相貌,也因此平添了一份倜傥潇洒的气质。

叶修习了‘画中仙’技法,无论是作画还是书法,都是最顶尖的。这数行字写下来,笔力遒劲,铁画银钩,一笔一划都仿佛苍松瘦石,潇洒连绵而又极富风骨!

“这位公子,请问,您可是在为我家小姐赋诗?”那位丫鬟笑着问道。

“嗯。”叶修写好之后,收了笔墨,微微一笑。

“你这写的什么鬼画符啊。”旁边有书生愕然道。

“就是啊,一个字都没看明白。”

“你这是作诗吗?我看你是在驱邪啊。”

听到周遭的人吐槽,叶修忽然想起来了。

东华帝国的语言虽然和华夏很相似,但他们并没有行书这种字体。叶修写的是行书,所以他们看不懂也是理所当然的。

“这位公子,贵姓大名?”李清梦一双剪水双眸,一瞬不瞬地盯着他。

“叶修,树叶的叶,修养的修。”

“您也姓叶?”李清梦眼神中闪烁着异彩。

“你还认识别的叶姓友人?”

“近日名动帝国的靖海伯,也是姓叶。小女子听闻了这位大豪杰的事迹,对他极为敬仰,只可惜,伯爵大人凯旋那日,我抱病在床,无缘亲眼目睹其风采,甚为遗憾。”李清梦微微蹙眉。

叶修摸了摸鼻子,这不是巧了了吗这不是……

原来哥们的英名,已经传到青楼了。幸亏我机灵,换了张脸,不然花魁大赛秒变追星现场,那得多尴尬。

“虽然都姓叶,但我和那位伯爵大人,没什么关系。”叶修淡然说道。

“那就劳烦叶公子,把您的诗作念给大家听听。”

叶修点了点头,念道:

“西风吹老东庭波,一夜湘君白发多……”

原作是“西风吹老洞庭波,一夜湘君白发多”,但如果照搬,洞庭二字便无法解释。所以叶修因地制宜,改成‘东庭’。

好在这个世界也有‘湘水之神’的传说,湘君二字,完全解释地通。

李清梦微微动容,暗忖叶公子虽然相貌平平,但诗才却比那位‘小诗圣’好多了,只是这两句,也并没有到名动京师的程度。

唉,还是不要想那么多了,神作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醉后不知天在水,满船清梦压星河!”叶修沉声朗诵。

李清梦只觉得头顶像是有一道天雷炸开,浑身上下的汗毛瞬间竖了起来!

这首诗的意境,真的太苍凉太豪迈,也太美了!

李清梦望着天上的星河以及波光粼粼的水面,一时之间,也分不清哪里是水,哪里是天,完全陷入这种寥廓高远的情境之中。

最绝的是,这首诗还把‘朴星河与李清梦’的名字嵌了进去,‘满船清梦压星河’,这不是说,李清梦压制了朴星河,她才是真正的花魁吗?

李清梦的娇躯忍不住颤抖着,她知道,自己遇到了一直以来梦寐以求的传世诗作,而这首诗作,绝对可以把她的名声带到前所未有的巅峰,成就一段佳话!

小诗圣柳三槐自然是识货的,听到叶修的朗诵过后,震惊到无以复加,他就那么愣愣地,看着叶修,嘴唇嗫嚅着,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现场鸦雀无声。

“叶……叶公子,请上船!”望着陷入呆滞状态的小姐,丫鬟急忙出声邀请。

上船的意思,就是认定叶修成了她的入幕之宾。

叶修微微一笑,从容地沿着阶梯,登上了七号画舫。

“我宣布,本届花魁是……七号舫李清梦!”教坊司的工作人员顺势官宣今日花魁得主,轰轰烈烈的‘百花竞艳’大赛,圆满落下帷幕。

朴星河望着叶修颀长的背影,一脸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