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4章 羡慕个鬼的地方 祠堂

夜幕降临,小维尔、莉莉丝肚子咕咕叫的时候才想起来,今天午饭好像还没有吃呢,虽然说自己不是领主,可领地的大方向都是自己掌控的,大方面的工作计划也只自己制定的,这样动不动失踪一整天确实有些不大好。

成功没有偶然,小维尔、莉莉丝的这种投入品质是他们能够成功必不可少的因素。

多兰葛德克兰看到从房间里走出来的一双天才少男少女,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只有一句话能够形容他此刻的心情。

好一对狗男女!

对于堂弟的神秘他已经习惯了,他们是如何从空无一人的房间里面出来的,多兰葛德克兰已经失去了追究的心思,自己可是前前后后去了三次,里面空荡荡的绝对没有一个人,可是这两个天才时间一到就出现,怎么看怎么奇怪。

“完事了?维尔兄弟果然持久。”这个猥琐的声音很耳熟,抬头一看却发现餐桌上一个彪形大汉正大快朵颐,丝毫没有见外的意思,正是诺比柯里昂城主大人。

他这是忙完了?效率未免太高了一点吧,那可是一城的政务权力交接啊。

“这么多吃的都堵不住你的嘴。”对于这个越来越跟自己不见外,甚至有些放肆的城主大人,小维尔也很绝望啊。

“想堵住我的嘴,用这些小东西可不行,至少也得是大餐吧。”柯里昂城主打了一个饱嗝,在主人还没有到齐之前,这个混蛋居然吃饱了,果然不愧是马布斯特城城主,这脸皮、这效率,杠杠的。

小维尔自然明白柯里昂城主什么意思,这个对于城主权力职位已经厌倦了的大骑士,现在一门心思想要提升自己的实力,所以将主意打到了教会,或者说教会职业上来,而其中刚刚创建的战神就是最和他胃口的。

“你以为这是大白菜啊,说有就有的,就算是大白菜,种下种子到收获也需要几个月时间吧。”小维尔目光投向多兰葛德克兰,这个家伙不应该在埃博拉勋爵领干活吗?怎么会突然跑回来了。

“老爷子来了。”多兰葛德克兰苦笑着耸耸肩,“接到我的书信之后,不顾家里人的反对,大张旗鼓的驾临了。”

“哈姆二爷爷?”

多兰葛德克兰的爷爷也就是维尔爷爷的亲弟弟,西斯郡铁木勋爵领的开创者,哈姆德克兰勋爵,资深高级骑士,曾经在兽人战场上纵横驰骋杀出一片天的强硬角色。

“人呢?”作为德克兰家族现在辈分最高的存在,小维尔对于哈姆德克兰是需要尊重的。

“在你那个所谓的家族祠堂中。”对于小维尔一手打造的所谓家族祠堂,多兰葛德克兰是非常感兴趣的,如果可以的话,他也希望自己死后能够在那里留下一席之地。

随便塞了两口食物,然后给莉莉丝一枚汉堡,转身就走,难怪没有见到父亲,他肯定也在祠堂中。

这个主意是魔鬼穆迪提供的,说是可以增加家族的凝聚力,现在看来好像确实有效,至少多兰葛德克兰和哈姆德克兰都中招了,不要说他们,就连父亲弗洛瑞特也非常心动,却被自己直接一顿狠批。

父亲大人啊,祠堂是为了纪念逝去的亲人创建的,你好好一个大活人羡慕个鬼啊,再说了,你现在可是血脉觉醒的大骑士,寿命很长的好不好,而且后续再提升也并不是问题,我给你的血脉精华宝石就是最好的钥匙,只要成为天空骑士,寿命会再次提升。

就算不晋级,作为后天觉醒了血族血脉的大骑士,寿命也有几百年,有必要羡慕这个吗?

“一起去,我对你们家族所谓的祠堂也很感兴趣。”好东西诺比柯里昂都喜欢,尤其是维尔兄弟家的好东西,刚才听了一耳朵,好像确实是一个不错的凝聚家族向心力的好东西,借鉴一下也不错,至少可以用来约束后人。

德克兰家族祠堂是一座新建的建筑,大气厚重淳朴古典,这是它的的基本特点,如果说还有的话,那就是冷清!

这里需要绝对的安静,毕竟是安置死者灵位的地方。

一位白发苍苍的高大老人手中拿着一本日记,这是后来抄写的一份,原本肯定不能摆在这里,会严密收集起来。就算是抄写版本,字体也一模一样,甚至连纸张的新旧程度也尽可能保持一致。

对于一位巫师学徒来说,这并不困难,更何况小维尔还有另外一层身份,考古学家,简单的造假简直不要太简单。

“你父亲就是一个混蛋,仗着比我大几岁经常欺负我,不过老子也不是好惹的,十五岁之后,我们打架他也不会好过。”哈姆德克兰的声音中气十足,指着日记中的一段破口大骂:“胡扯,这就是胡扯,老子才没有哭哭啼啼的离开呢,当时老子是一声不吭偷跑的。”

“不对,老子是光明正大从马厩骑马离开的,那匹马是他输给我的,根本就不是我偷的。”对于兄长日记中揭自己老底的地方,哈姆老爷子表示这是赤果果的污蔑。

弗洛瑞特一头黑线,家族要低调要伪装,所以不可能炫富,战马什么的数量控制在一定数量,您老人家一声不吭的骑走一匹居然还如此理直气壮?当初一声不吭,背着个藤木箱子离开的我,还真是够单纯的。

“你那个混蛋老爹确实是个混蛋啊,老子功成名就给他写信,他居然每一封都写了回信,却从来不寄出去,最后还放在一起锁了起来。这个混蛋现在肯定很得意吧,肯定在偷笑,他的笨蛋弟弟永远也想不到,在背后居然有这么一双手在推着弟弟前进。”

“混蛋啊,谁要你帮忙了,早知道那些东西是你送的,老子一早就回来将它们狠狠的摔在你脸上了。”

“我去,他居然还敢评论我的壮举,这、这个混蛋,不行,这段我要改一改,改成那个混蛋对我佩服的五体投地。”

弗洛瑞特一头黑线,“二叔,这个不妥吧,宗祠中的记录只能本人来修改,旁人不得改动,一旦有人破例,后来者有样学样怎么办?”

哈姆德克兰双眼精光一闪,点点头说:“有道理,改了确实是对前人的不尊重,那我就自己写一份放在这里好了,不能让他平白污蔑我的清白啊。”

这才是您老人家的目的吧?说白了,不就是羡慕兄长可以为了家族牺牲,死后也能留名供后人瞻仰。

“这玩意谁抄的?怎么连错别字都不改过来,你父亲那个蠢货这个字就没写对过。”

“我儿子,一级巫师学徒,使用抄写术复制过去的,可以确保一模一样。”

“哦,就是那个破除了家族诅咒,被国王陛下授予伯爵之位的小家伙,不错的小伙子,不过伯爵那是对外的。在家里,他就得叫我二爷爷,家里的事也得听我的,家族里面老子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