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妈呀跑

“这是怎么回事?服装不是早就定好的吗,为什么你穿成这个鬼样子?你演的是一个成熟的女人,你应该优雅而风情,美丽而性感,你瞧瞧你身上的衣服……”

正叫得痛快,突然一道冷冷的声音打断了他。“我老婆穿什么还用不着你来操心,你是导演吗?你是编剧吗?麻烦你先认清楚自己的身份,再来说话吧!”

说话的是一个俊朗的男人,看穿着打扮,以及身上那股上位者的气势,就知道是成功人士。

齐经理和导像被掐住了脖子的鸡一样。

张敏萱的丈夫全程监督,邓小兵虽然全程臭脸,却也不敢动辙骂人了。

没了他在那里大呼小叫,凌菲云也就没了那种“自己蠢到怀疑人生”的感觉了,再加上昨晚连夜啃下的初级表演入门,发挥得还算不错。

骆冰河仍旧没能像邓小兵要求的那样,笑得露出八颗牙齿。他本就是冷俊型的,嘴角微微上扬的时候其实很能让人惊艳,远比露齿笑得自然好看。

这样的骆冰河给人的感觉就是有些别扭,有些青涩的大男孩,既有个性,又能迅速收获同龄人的认同感。

导演表示很满意,拍摄总的来说还是顺利的,如愿赶在十二点前收了工。

南恒房产还是讲信誉的,当场就给结清了劳务报酬。看着自己手里这一叠崭新的百元大钞,凌菲云手都不知道该怎么放了。

系统给过三个红包,甚至是上次歌唱比赛得到十万块奖金时,凌菲云都没有像今天这么高兴。因为系统给的太多,都感觉来路不正,歌唱比赛的十万也早就被她当作了“还债”的。

但这五千块钱不一样,它是自己实实在在赚到的,也是自己可以正大光明拿出来使用的。

“喂喂喂,口水,口水——”骆冰河指着凌菲云的嘴角,一脸戏谑。

凌菲云下意识伸手摸自己的嘴巴,即将要摸到的时候蓦然反应过来,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

“呵——”骆冰河嘴角上扬,狭长的眼睛里仿佛有星芒闪烁。

张敏萱正巧回头,看到了这一幕,不禁心生感慨:还是年轻好啊!

看来自己是真的老了!都说岁月如刀,刀刀催人老,从前不服气,现在看着这两个朝气逢勃的年轻人,才深刻感觉到,青春已逝啊!

为了感谢骆冰河帮自己揪出幕后黑手,凌菲云说要请客。

骆冰河二话不说就答应了,两人选择了衡扬市鼎鼎有名的“坛厨记”。这坛厨记因为那独特的风格而享誉整个衡扬,听说不但装修别具一格,坛厨记的菜色也十分美味,因此生意向来火爆。

骆冰河说要带凌菲云见见世面。

等来到坛厨记门口,只见门口一左一右地摆放了两尊巨大的坛子,进门后有一条走廊,走廓两侧也是摆满了大大小小、神态各异的坛子。

这些坛子可不是市面上几十块钱一个的粗糙货,据说这里的每一只坛子都是店老板花大价钱从各地收购而来,十分富有年代气息。

见过往店里摆花、摆盆栽,或者花瓶的,可往店里摆这么多坛子倒实属罕见。

不知道里头又是如何光景?凌菲云倒真生出几分好奇来。

“欢迎光临!”门口站着的迎宾小姐像往常一样露出职业化的微笑,弯腰鞠躬。抬起头后,她定定地看着眼前的人,用力眨了眨眼,似乎是确认了自己没有看错,突然惊呼:“您,您是骆冰河先生吗?”

因着南恒房产极力宣传,那场歌唱比赛的影响力还是挺大的。此时正值用餐高峰期,来来往往的人很多,迎宾小姐这一嗓子立刻引来了无数目光。

“天哪,真的是骆冰河,我男神呀,啊啊啊——”

“太帅了,我们去找他签个名吧——”

“我要和男神合影——”

迎宾小姐包括那些宾客,眼里看到的只有骆冰河,至于跟在骆冰河身后的凌菲云,直接被她们无视了。

凌菲云今天穿着件半旧的字母长袖卫衣和直筒牛仔裤,脸上更是脂粉未施,就连头发也就是用一根黑色的皮筋绑了个马尾,与她参加比赛时的形象,简直相差了十万八千里,也不怪人家认不出她。

不过她不但不在意,反倒暗自庆幸。因为有好几个年轻姑娘已经尖叫着向骆冰河跑了过来。

骆冰河的脸彻底黑了,拉起凌菲云就跑。

“请等等——”迎宾小姐简直悔得肠子都青了,早知道就不吼那一嗓子了,现在把这位大帅哥给吓跑了,这店里得损失多少客源哪?

“等等等等,我们打五折,不行的话就免费啊——”

可惜任她在后面喊得嗓子都哑了,偶像却连头也没回一下。

“偶像,男神,等等我们呀——”

疯狂的女粉丝发现自己偶像跑了,一个个紧追不舍。几个粉丝的追逐引发了不明真相的群众跟风,凌菲云偶然回头一看,妈呀,乌拉拉全是人头,眼瞅着得好几十呀。

更恐怖的是人数还在不断上升,骆冰河心肝儿直颤,然后——跑得更快了。

“别跑了,没人追上来了——”凌菲云很无语,这都跑出多远了,还跑呢?然后想到想到骆冰河刚才的表情,又忍不住笑出了声。“噗——”

骆冰河赏了她一记眼刀,“没义气!”

凌菲云不解:“这话从何说起?”

“哼——”骆冰河冷哼一声,“没良心。”

凌菲云:……

有了这次的经验教训,骆冰河决定去买墨镜和口罩。两个人做贼似的溜进一家商店,骆冰河随手在墨镜架上拿起一幅墨镜架到了自己鼻梁上:“怎么样?”

凌菲云突然想起了一位港籍明星古天乐,戴上墨镜的骆冰冷和年轻时候的古天乐简直像了八成。

年轻时候的古天乐还没有去照镁光灯,皮肤还是白很多的。年轻时候的古天乐不但皮肤白,脸部轮廓、眉眼之间都带着股桀骜不驯的酷劲儿。

骆冰河本身是冷酷的,戴上墨镜以后遮住了眼睛,看上去就又多了丝不羁。

这一刻凌菲云突然在想,如果一个人的性格真的可以从面貌上看出来的话,那么骆冰河一定是一个酷爱自由的人。

她也不知道自己这答案是对还是错,这只是一种直觉,她的直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