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个全都抱着热武器的队伍站在离着山洞不远的空地上,那是从这条路前往s市的必经之路,挡在他们前方的是田南方和两个士兵。
因为对方个个手里拿着枪,领头的一个带点倒三眼的手里还是把田南方他们只在视频里见过介绍的激光枪,知其威,再想到后方山洞里的一群女人和孩子,所以田南方并不准备与这伙人硬来,最好交涉下各走各的。
他们仅是借宝地等人而以。
本来还好,这伙人明显已经知道了晶核的作用,田南方用三颗的火系二级晶核和一个三级水系晶核换各自安好,本来这伙人也只是路过这儿因为太晚了休息一晚,谈妥了事就了了。
他们还白得四个晶核不是,更何况还是二级和三级的晶核!
末世来临才不到三个月,虽说丧尸们的进化速度比很多异能者都要快,现在二级的丧尸已经不少,几乎一小堆的丧尸群中就有只二级的丧尸头头,而人类的异能者,好多还依旧停留在一级。但三级丧尸还不多见,就更不要说杀了三级丧尸得到它们的晶核了,那杀它的人起码也得三级或是之上的能力了吧。
田南方的本意是不想惹麻烦,毕竟这里离着夜影的基地很近,他们这伙子阿兵哥如果不是有特殊事件,将来落地生根在那儿的可能性非常非常大,如果碰到的真是夜影基地出来的人,也许未来还有可能是同志队友呢,先交好总比交恶要强。
拿出三级晶核,也是震慑,告诉对方,咱这边可是有高手,掂量着办。
他这个想法,如果是在正常年代,哪怕碰到的不是未来的自己人都没有错,都说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嘛,圆滑些的人总是比直性子的要吃香些。
但问题是他运气背呀,所碰非人,这伙子人刚巧的就是轩辕同凡的手下,还特么的是轩辕同凡从末世开始最得力的手下。
因为轩辕冥殇对于夜影的严政与一把抓,轩辕同凡在末世来临前在夜影的权利几乎已经被架空,但有权没权甘不甘心是一回事,那种手握大权时吆五喝六的爽感已经刻入了轩辕同凡的骨血里,就算他只是个空架子,身边恭维、巴结、给他撑门面的小弟还是不少,眼前这倒三眼就是其中一个。
不过仅仅只是个凑个数的,没什么本事,但虎假虎威神码的很是在行。
有时运气这玩艺就是这么的给(操)力(蛋),末世的到来,轩辕同凡自己没有激活异能,身边一堆撑门面的倒是激活了不少,这个倒三眼还是最先激活成功的一个,非常给力的是战斗力强劲的火异能,并且他聪明,钻研出了将异能使用在激光枪上来增强激光枪的威力。
现在,很是受轩辕同凡的重视,连私生女都下嫁给了他。
本来就只是拿来撑门面的罗罗,一朝冲天成了老大身边的近臣,老大还成了他岳父,倒三眼很正常的飘了,而飘了的结果,就是忘了看清自己的能力,也忘了一个致理——有些人是得罪不起的。
话说,能随便拿出三级晶核来的人,不要说随随便便打三级丧尸,最起码的是能打得动三级丧尸的吧?
按理,在末世这个凭实力说话的世界,在面对比自己强的人时,如果没有完全的把握,首先选择的都是交好,无法交好再拼一拼也只是期个活命而退。
可倒三眼就不。
田南方拿出三个二级晶核,他那双倒三眼立刻亮得都不怎么能看出倒来了,等田南方再拿出个三级的晶核来,好嘛,这下完全看不出眼睛是倒着的。
已经飘了,习惯自己说话就等于是老大的说话,圣旨般的存在。习惯了大家看到他就战战兢兢,习惯了想要什么直接拿就行,再加手里有着激光枪这种保命武器,倒三眼完全不把明面上只有田南方这三个放在眼里。
这就是正规军与撑门面的最大差别,田南方是特点部队出来的,怎么占据有利地形隐藏我方实力,怎么合理的分配我方战力,最终又怎么用最小的代价拿下胜利,这是特点部队员所要掌握的基本。
站在倒三眼面前的是只有田南方三个,可暗处的阿兵哥们早已各个占据了最有利地形埋伏,入侵进来的这伙人个个脑门上都有柄阻击枪在瞄着。
可问题是倒三眼这个凑数的不知啊,于是在作死的路上一去不回头。
“你说山洞里是一群女人孩子?都有多少?”眼中是毫不掩饰的贪婪。
田南方已经知道他这样问后面会跟出什么话,但基于未来的兄弟爱。。。个屁啊,他倒是要听听这个鸟人都已经长得这么磕碜了,还能说出什么比长相更磕碜的话来?
“是啊,都是路上救的,大家同胞不是,世界都已经变成这样了,能抱团自然是抱团在一起的好,否则和咸鱼有什么区别?”
田南方可是个真汉子,骨子里的军人之血军人之骨不会因为末世的到来就给腐蚀了,最是见不得倒三眼这种社会的渣渣。而且一路跟着七夜等人一起,他和李彻是走得最近的,不知不觉的,就学到了李彻那黑浪贱到骨子里的德性。也许是他本有这些基因,有着李彻为引导,被激发了。
“娘的,你什么意思?”三角眼的一个小弟立刻大喝。
这意思是在说他们是咸鱼吗?
虽然曾经他们的确和咸鱼没分别,可现在他们在基地里那是走哪被捧到哪好不好?就是出了基地,只要认得他们身上衣服的,哪个不要给他们几分面子?
“哎~”倒三眼伸手拦住就要上前和田南方‘理论,理论’的小弟,饶有兴致的看着眼前这个一身正气的田南方,他已经大致猜出这人在末世前是个什么身份了。
军人嘛,他们最讨厌的家伙。
如果是以前他看到军人,那第一时间肯定是跑,不跑等一起去军队旅游啊!可现在嘛。。。
这时代真是太好了,他非常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