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 记

创作一部展现公诉人职业精神的检察文学作品,一直是我心中的梦想。这个梦想源自三个方面:首先,我认为公诉人是一个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职业群体,但社会认知度还较低,很希望以文学形式向社会大众宣传这个职业群体,在全社会树立公诉人“公道司法,诉者仁心”的职业形象。其次,我从事死刑公诉十几年,深刻感受到民众杀人偿命观念的根深蒂固,这种观念对于废除死刑是个巨大的阻碍。因而,我希望以文学形式,把宽恕、理解与爱的观念传播给民众,为废除死刑、减少死刑适用赢得更广泛的民意。最后,我一直觉得,文学创作是充满激情的事业,看着自己创作刻画的人物在文学作品中鲜活地展现出来,一定极具成就感。

但这个想法多年来一直没有实现,因为没有构思出好的故事,也就无从下笔。但我也相信,灵感迟早会光顾的,只是各方面的积累还不够。2015年,灵感真的来了,很快,一个生死控辩的故事框架就展现在我脑海中。之后,我不断对情节进行构思、调整,并着笔写作。第一稿创作过程只耗时五个多月,可以说是一气呵成的。

在写作过程中,我也经常被自己创作的情节感动、震撼,时常感动得泪眼模糊。感动自己的东西,才能感动别人,我希望把这份感动传递给读者,也相信你们能感动着我的感动。在这种激情创作的过程中,我体验到了莫大的乐趣,我主宰着人物的命运,决定着他们的爱恨情仇,与剧中人物一起会心地笑,一起伤心地哭,这种过程让我感觉很享受、很痛快。

需要再次说明的是,本故事纯属虚构,不指向也不影射任何一个现实案件。剧中冤案经法院一审、二审、死刑复核均未能纠正,我想表达的是法官的眼中只有证据,他们根据证据认定的法律真实可能会偏离甚至背离客观真实,但这是符合司法规律的。仅从这点上说,冤错案在理论上是不可能完全杜绝的。同时,目前我国司法改革仍任重道远,法院审判案件仍然难以完全避免受到各种因素干扰甚至左右,这也是不可否认的现实。当然,还有剧情的需要。总之,绝没有对法院审案能力存在怀疑的不敬之意,恳请法院同人给予谅解。

最后,我要衷心感谢责任编辑刘晶老师的精心策划、编辑及对我开展死刑研究写作的鼓励帮助,刘老师对死刑选题的热忱与执着令我感动,这种对死刑与生命的关切、追问体现了一名出版人的公义良心。我还要衷心感谢刘炽检察长及市院党组多年来对我创作的大力支持,衷心感谢刘检百忙之中为本书拨冗作序,并对拙著作出极高的评价,对我个人提出了极大的鞭策和鼓励。我还要感谢我妻子,她虽然是学西方文学的,但对法律也很感兴趣,她是这个故事的第一个听众,并在关键情节上提出了很好的创意,军功章啊,也有她的一半。

对于文学创作,我自知是个门外汉,但仍然要向检察文学献出一颗赤诚的心。我期盼这部作品能被更多的人读到,更热切期望这部作品被广泛传播,让向渊、颜慕曦、孙鹤林这些追逐公平正义的检察官身影映射到民众的心中,让宽恕、理解与爱的精神融入民众的血液中。能达成此愿,即是梦想实现。

鉴于学识有限,书中难免有纰漏舛误,观点也可能有失偏颇,在此恳请各位读者批评指正。

熊红文

二〇一六年七月于南昌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