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就它的命名来说,既然是“短篇”,当然就不长,既然称“小说”,就应该有故事。
我觉得短篇小说应该是在比较短小的篇幅中,用最经济的手法,极其精练地写出故事中最精彩最突出最生动的一个场面,如同彗星在长空中划过,我们所看到的最灿烂活跃的一段。
一篇好的短篇小说,最能显出作者对于生活的熟悉,对于事物的敏感,对于材料的剪裁。
短篇小说写起来不一定比长篇容易,因为主题的选择,情节的剪裁,文字的推敲,要用去许多工夫。
“五四”以后,短篇小说的创作,盛极一时,现在比较少多了,短到万字以下的,就尤其少。《文艺根》编辑部就短篇小说问题召开了座谈会,也广泛地征求作家们的意见,我觉得是很及时也适合于读者的要求的。大家好好地谈一下,把这个文学体裁的定义,弄得明确起来,同时大家也都来写写看,百花齐放地把文艺园地装点得更活泼绚丽一些。(本篇最初发表于《文艺报》1957年5月12日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