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我不知道要写些什么,因为我其实已经长久不太和人交流,伴着一只狗和一只猫离群索居地生活。
这个时间段,我的新书要连载了。时隔两年,伤口愈合。今年六月时我已经重新拾起了“妖孽”,它也将再次和大家见面。时间是不是很快,这两年来,有读者长大了离开了,也有新读者加入进来。而我一本书,整整拖了两年。作为一个作者我知道这是一件挺失职的事儿。我鲜少再写短篇,除开专栏,也鲜少写字。
三四年里只出过一部长篇小说。我知道,你们也等待得太久了。不知道是不是当初取“妖孽只在夜里哭”这几个字时太悲情,它耗费的不但是时间,还有我的精神和心力。同事羞辱时也会拿这个名字说事儿,妖孽只在夜里哭?是因为写不出来所以就每天在夜里哭吗?
其实这两年里,这个故事的所有情节在我脑海里不断打转,可每次坐在电脑前,我都词不达意。直到后来一个凌晨,我背着包离开了这座我居住的城市。
因为幼时某次长时间坐车的颠簸,我三岁之后便开始晕车,常常坐车半个小时便会干呕至脸色发白。但那次,我买了最慢的车,从长沙这个靠南的城市出发,去往了北方的D市。
去D市,是因为十三岁时,我在网上遇到一个哥哥在D市。他给我写过很多信,寄过一个温暖的生日礼物—一只熊仔,在我经济困难时给过我援助。而后来,我们在岁月中失去了联系。
我说过长大后要去看他的。但没想到毕业后,一直朝南走,从未去过故乡以北的城市。
我一直坐在车上,只带了一个笔记本和一套换洗的舒服的家居服,脚上还趿着拖鞋。因为没想到自己心血来潮的神经质,所以也并未做任何准备。一路除了看平原、湖泊,就是看外面的天色,从白昼到黑夜。白昼时,我偶尔会在手机上看看小说,黑夜时,我就躺下听着火车在轨道上碾过的轰隆隆声。
我明明处于风华正茂的好年龄,不知道为何却像一个迟暮的人,借着火车的呼啸声,事无巨细地将自己走过的路,缓慢地浏览了一遍。
然后我想起我上车前,有一个人告诉我,你这样去寻找回忆,不舍得遗忘,无非因为你失去了对你来说顶重要的东西。我当时觉得他的话矫情,虽然我是个写书的,但我是一个活得特别接地气儿的人。朋友都说我身上带着天生的匪气。
我一直觉得生活的真谛就在于让你不断得到,不断失去。再重要的东西,顺着流沙一样的时光,其实慢慢地就不那么重要了。而最重要的是,我觉得我得到的挺多。就算是略有失去,其实生活已经以另一种方式补偿给我了。虽然有时得到的很多东西让我觉得挺没劲儿,但我知道如若日后我失去这些,一样会很难过。
我不知道我在车上具体坐了多久,反正大概天刷白了两个昼夜那样的时间。我回忆起了很多事情。我回忆起小时候父亲给我买的小自行车,我回忆起第一个对我告白的男孩死于非命,我回忆起我在花圃里坐了一个伤感的整夜,我回忆起我一直想去西安却一直没去西安的原因。我独身走过那么那么长的路,个中心酸与辛苦我早已学会了遗忘,但直到那一夜我才发现,其实我的记忆如幼时一样好,很多事很多人,我记得清晰异常,且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些事情反而历久弥新地涌现在脑海里。
直到那时我才明白,原来假装遗忘比念念不忘还狠毒。念念不忘起码是因为你敢面对,假装遗忘却是因为你不敢面对。
可我们生存在这人世间,一定是要为自己寻找一个出路的。
在那个中午我抵达D市时,因为只吃了少许水和食物,所以下车之后,面对灿烂的阳光,以及连日来的疲惫,我靠在车站的柱子上,强烈地干呕起来。
我一开始的初衷是想看看这座城市,想日后如果哪天我重新遇到那个哥哥,可以坦言与他讲起这座他熟悉的城市。可是走出出站口,看着喧哗而漠然的人群,我忽然觉得无力而沉重。
失去了一个人的联络方式,甚至连那个人的模样都不知道,如何能在茫茫人海中再次遇到他?我忽然有些鼻酸,然后我做了一个决定,我迅速地闯进了售票处,买了最快的回程车票。
我很清醒地知道,以现在这种眩晕状况,我回程可能会一路呕吐。这完全是一种自我折磨。
可是那一刻我忽然觉得,以发肤之痛来挨心头之痛未尝不是好办法。
回程的路上,为减轻痛苦,我打开笔记本,逐一浏览里面的文档。里面废弃的字,组合起来也是一座独特的花园,或者是独特的记忆。
近两年,废弃的字里,大多男主角都有个共同的名字,那是我特意为他取的。因为我永远记得他走的那夜,瓢泼大雨,星星沉落。那是我一直不敢碰触也无法写完的字。
但在那一刻,在身体承受着折磨时,我竟然安静地坐在那里,打开文档,重新撰写这部两年前荒废的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