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兄:
你来信说,你也注意到英美的制度中设置的不同。
在美国制宪之后,同属西方文明的一些欧洲国家,也先后完成了从帝王专制向民主国家的过渡。这些国家,根据他们各自历史包袱的不同,在民主的过程中,都发展出了自己的一套宪政制度。从制度的设置去看,你会发现,有些国家制度的条理以及制约和平衡的关系,因没有像美国那样有过一次整理,也就并不那么权限清楚。而美国本身,也因为制宪会议非常早,就有许多时代局限,有更多实践中产生的特殊问题。
那些制度上似乎不够严密的民主制,都在运行的过程中慢慢补充完善。就像美国的“权利法案”,虽然在费城会议中没有放入宪法,可是,由于民众的要求,在合众国国会的第一次大会上,就通过了十个保护个人权利的修正案,补充进入宪法。而纸上宪法不可能面面俱到的地方,由于实践的补充,都能够正常运行。特别是在英国,连现代的成文宪法都没有,它的渐进改革,一拖几百年,几乎让你讲不出哪一天是他们“革命成功”的日子。可是,他们也一样在运转。
英国的模式是很典型的自然演进。我们都熟悉法国的启蒙时代,可是,法国如伏尔泰这样的启蒙大师,却是在英国得到启蒙的。英国制度的缓慢演进是有代价的,代价就是它进程的漫漫岁月。在这个进程中,旧制度的非人道,是非常缓慢地被消除的,许许多多人因此而支付了他们的自由甚至生命作为代价。法国作家雨果,曾经对英国的制度改革的不平衡很不以为然,因此以英国为背景写了《笑面人》,抨击英国在缓慢演进的道路上,依然黑幕重重。可是,无可否认的是,尽管缓慢,它还是从旧制度中走出来了。
法国走的是大革命的道路,可是,革命之前、革命之后,其实还是需要一个缓慢的渐进过程,依然需要消耗时间和生命,需要经历破坏和重建社会的基本结构和价值观的过程。
美国介于二者之间。英国缓慢政治改革的进程是它的基础,新大陆殖民地的重建,甩掉了英国历史上政界纠葛的包袱,却保留了制度改革的成果。独立和原殖民地的联合,又是另一个推进。它以一场战争,赶走了英国的统治,却并没有因此引发本身的革命。既缩短了英国式的缓慢进程,又避免了法国式的社会暴力和动荡。
在制宪会议那年出生的美国政治家威廉·麦克雷,在提到制宪会议的时候,一向反对割断它和美国建国前的历史联系,反对把美国说成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或者是一群人凭空设计出来的。他认为过度的赞扬是一种“夸夸其谈”,“仿佛在大家兴高采烈地通过新宪法之前,美洲就是一副草木不生,河水不流的样子”。
美国政治家约西亚·昆西则认为,必须提醒大家,不要“在这巨大的幸运面前变得眼花缭乱,失去判断力,将国家的繁荣伟大归于我们自己的智慧,而不是归于事态的进程和一种我们无法影响的指导力量”。
他其实是在指出,美国的制度是经过西方文明长期演进后结出的一个果子。它也有一些特别的机遇。例如制宪期间,北美政治环境的相对单纯,使得这样一批“半神半人”的学者型政治家,能够在政界长期生存并且实践自己的政治理想。在宪法诞生后的最初岁月里,又是同样的一批绅士在执政,并在这个过程中完善纸上宪法的不足。
美国还躲避了一些相当凶险的灾祸,也渡过了一些非常困难的关口,它也绝不是有了一纸宪法就一帆风顺的。就连这些政治家们,在单纯的政治环境改变之后,他们也多多少少随之改变,有些人甚至有了很大的变化。最明显的就是一部分政治家从对结党的厌恶,到自己也参与政治党派的运作。
你已经知道,促成费城制宪会议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当时作为一个国家的美国将合未合的状态不利于经济的发展。他们必须决定是联合在一起,作为一个大国,建立大国的金融、经济结构和信用,来面对欧洲和世界,还是回到小国寡民,各自照管自己的小炉灶。最后的决定你已经看到了。
可是,在合众国建立之后,并不是说政治制度就能够替代经济结构的构筑。一个较好的政治制度,只是给人们提供了一个走向自由、追求幸福的可能,而不是一个保证,它并不能一肩挑起所有的担子。人们还是必须步步为营,小心翼翼地避开陷阱、渡过种种难关。例如经济,仍然有它自己的规律,需要不断研究和调整政策。你已经早就熟悉,美国在经济非常繁荣之后,上世纪也有过如大崩溃一般的经济大萧条。而在建国初期,如何建立它的信用,稳定经济形势,对新生的国家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华盛顿总统宣誓就职
宪法生效后,华盛顿将军在各州派出的大选举团里,以全票当选为第一任总统,1789年春天在纽约市宣誓就职。新的联邦政府最棘手的问题是财政。谁来担任财政部长?联合伊始,谁能收拾起这三百五十万人的国家的烂摊子呢?
华盛顿总统最先想到的是他的老朋友,宾夕法尼亚州的罗伯特·莫利斯。
莫利斯是美国革命的元勋,也是费城制宪会议的与会者。他在革命前就是一个成功的银行家。独立战争期间,战争需要钱,可是大陆议会没有有效的征税措施,独立义军的供给经常得不到保障。华盛顿将军主要就是依靠这位老资格的银行家莫利斯。莫利斯筹款,主要是利用自己和欧洲银行建立起来的长期关系,以他个人的信誉作保证,用未来的美利坚合众国的名义,向欧洲借款也向民众发行债券,用债券充作士兵的军饷。总之,是用借贷的办法解决独立战争的资金问题。有时候供不上了,他也掏自己的腰包。所以,莫利斯一直被称为“大革命金融家”。可以说,假如没有他,光靠虚散无力的大陆议会,独立战争是难以为继,支撑不了八年的。
所以,华盛顿将军不仅对莫利斯的理财能力很了解,两人也有很深的友情。在华盛顿眼中,联邦政府的财政部长一角,莫利斯应该是最佳人选。可是,这时候,莫利斯却不干了。对他来说,他有自己的生活。独立、战争,是形势所迫冒出来的非常事件;现在和平了,他得回到自己战前的正常生活中去。联邦政府还欠着欧洲银行的巨额债务,连带着他莫利斯作为担保人的信誉也一块儿破了产。他的当务之急是要为自己重建信誉,当了财政部长就不能为自己做了。于是,莫利斯向华盛顿总统推荐汉密尔顿。他说,在美国,只有一个人能够拯救国家的财政信用,那就是汉密尔顿。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是美国的建国者中很少的出身底层的人。他出生在英属西印度群岛,是一个破落贵族和一个法国“胡格诺”新教徒母亲的非婚生子。在他十岁时,父亲就抛下他们母子,离家出走。两年后,他的母亲就去世了。汉密尔顿靠别人抚养大,也因聪慧而被带到纽约。他在成长中得到许多人的帮助。他受过法律教育,从底层磨炼出来,是一个了解底层的人。独立战争爆发,他立即投身战争,并且以其智其勇,很快获得华盛顿将军的信任,成为将军身边的侍从武官。那时他才二十岁出头。
汉密尔顿身材不高,却长得非常漂亮,不仅雄心勃勃,而且才华横溢、能文能武,甚至擅长音乐和绘画。在纽约,有一批属于社会上层的政治家非常看重他,他在社交中结识了纽约当时最著名的政治家之一斯库勒,并且爱上了他的女儿伊丽莎白。还在独立战争期间的1780年,战争前景未卜之时,他们却相爱成婚了。他的岳父非常富有,又和汉密尔顿政治观点相近,使他更为欣赏和喜爱汉密尔顿。第二年,1781年,在著名的约克镇战役中,汉密尔顿立了大功。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
在战争期间,他已经在考虑各小“国”真正联合成合众国、建立大政府的问题。他始终认为,他们必须是一个统一的国家,建立强有力的政府。持有同样观点的,后来都被称为“国家主义者”。战后,汉密尔顿依然和妻子一起住在纽约。汉密尔顿虽然年轻,可是由于他在独立战争中的功绩,完全可以说是一个“开国功臣”,再加上他是费城会议最积极的促成者之一,所以,你也一定会以为,他是理所当然的会议代表。可是,他差一点就根本来不了费城。
汉密尔顿虽是“国家级”的政治活动家,可是,费城会议是由各州推选代表,而当时纽约州议会的主流观点,恰和汉密尔顿截然相反。因此,派出的两个代表也和汉密尔顿的观点格格不入。至于他本人,还必须依仗岳父在纽约州政界的力量,才勉强被选入,成为该州的三名代表之一。
纽约州议会的主流,也有过过激心态。在独立战争结束之后,该州的民众就拥护这样的做法:把以前支持英国的所谓“保皇党人”的财产全部没收、拍卖,等于是大家分掉。这种趁着战争胜利者的政治优势,侵犯私人财产的行为,律师出身的汉密尔顿坚决反对。他在纽约的报纸上写文章,指出事态的荒谬和“危险”。这种“危险”在于,如果以“民主”的口号做外衣,去利诱和号召民众破坏法制,是很容易做到的,尤其是在一个法制的底子非常薄弱的地方。在纽约州,州议会也曾赞成滥印纸币,有着起码金融知识的汉密尔顿,知道这只是饮鸩止渴的行为。
汉密尔顿的岳父在州长竞选中,输给了对手乔治·科林顿。他和他的支持者还能够做的,就是使得汉密尔顿能够成为州的代表,进入费城会议。
结果,在费城制宪会议上,汉密尔顿在纽约州的三人代表团中,成了一个异数。因为他在本州代表中是少数,也就不能影响纽约州的投票。会议开到一半的时候,另外两个代表离会回纽约去了,临走却撂下了话,说汉密尔顿一个人不能代表纽约州投票。这样一来,汉密尔顿就成了一个没有投票权的代表。
可是他在费城制宪会议上并不沉默。
1787年6月18日,当“弗吉尼亚方案”的诸条款经过一轮讨论后,小州提出了“新泽西方案”,大州和小州形成僵局的情况下,汉密尔顿要求发言。他显然是有备而来,滔滔不绝地讲了五个小时,提出了他的完整方案,史称“汉密尔顿方案”。
汉密尔顿的政府方案,就是仿照英国体制的方案。他有他的理由。那个时代的政治家没有宪政共和的榜样,他们只知道,从亚里士多德时代开始,政府就只有三种:一种是帝王政府,一种是贵族政府,还有一种是民主政府。帝王政府是一人专制,贵族政府是一群精英的集权,而民主政府是多数人的统治。经验告诉他们,这三种政府形式各有弊端:帝王政府导致个人专权,贵族政府导致少数人的专权和腐败,而民主政府的结果会是无政府。汉密尔顿认为,历史事实证明,比较理想的统治是三种政府的混合形式,这就是不列颠的君主立宪制。
不列颠的权力构架是:王室、上议院(贵族院)和下议院(平民院)三者各占一份,互相制约,既有效力,又避免了单独一种形式的弊端。汉密尔顿认为,在不列颠体制下,国王和国家完全结为一体,国王会尽一切可能做对国家有利的事情。在“朕即国家”的体制下,国王是最不可能腐败的。由国王任命的或者世袭的贵族院,代表了社会的智慧和保守,成为稳定国家的机制,而民众选举产生的下议院,成为代表民众参与代议制管理的机制。这三者互相制约。但是这种制约是在三者结合组成的权力结构内部,不会造成互相刁难、互相置对方于死地的局面。这样的三者结合是稳定的,既有效力,又符合分权制衡的原理。
所以,汉密尔顿提议,设立一个最高行政长官,赋予他相当于国王的权力,而且是终身制,有绝对的否决权。权力要集中到国家级政府手里,国家级政府有权否决州法律。在汉密尔顿的脑子里,只有这样的一个政府,能够保证美国成为一个强盛而长久的大国。
如果仅仅从国家强盛的角度来看,汉密尔顿的道理是不难为人理解的。在国家处于分散分裂而且很贫弱的情况下,有效的、集中的行政权力控制好了,可以说是通向稳定强盛的捷径。汉密尔顿冒着酷暑,整整讲了一天,听得代表们筋疲力尽。然后,会议进入了微妙的沉默。没有人附议,也没有人反驳,没有人提出讨论或表决。事实上,经历过独立战争的建国先贤们,无法接受设立“国王”这样的方案。而且,行政权力的过强,是他们一直在担心的问题。强有力的集中权力控制好了当然有效,可是权力过强就可能失控。汉密尔顿方案就这样被会议忽略了。
汉密尔顿由于求“统一强国”心切,在处理州权问题上,可以说是走了“国家主义”的极端,从整体气氛上,非常不利于各州放下疑惑,寻求妥协,所以,照美国历史学家的说法,汉密尔顿的一番宏论,把麦迪逊的“头发都要急白了”。
可是,要说汉密尔顿的思路全盘被忽略,也是不准确的。国家必须有一些集中的权力,政府权力的分权制衡必须设计成一种内在的制衡,行政分支必须稳定而有效。汉密尔顿把这些观点以特别强调甚至极端的方式说了出来。尽管他的方案被会议放弃,但是汉密尔顿政治观的要点,仍然成为当时的主流政治观之一。
制宪会议之后,代表们回到各州,全力投入各州通过宪法的说服工作。以汉密尔顿为主,约同詹姆斯·麦迪逊和约翰·杰伊,在当年和第二年的报纸上发表了一系列解释宪法的文章,其中三分之二是汉密尔顿的作品。这些文章就是后来著名的《联邦党人文集》。持汉密尔顿政治观点的人,就被称为联邦党人。可以预料,宪法在纽约州通过得十分艰难,而纽约州对于美国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所以,詹姆斯·麦迪逊放下他在弗吉尼亚州的活动,常驻纽约,支持汉密尔顿。他们发表的这些文章,主要就是说服民众,只有一个统一的、稳定有效的政府,才是全民长远的福利。你已经知道,在费城制宪会议上,麦迪逊对宪法深感失望,因为与他的方案有很大距离。所谓“伟大的妥协”主要就是他的方案被腰斩;而汉密尔顿在制宪会议上的观点,离开通过的宪法距离就更远了。但是现在,他们全力以赴,说服民众认同宪法,他们原来的不同意见,已经被他们自己深埋得无影无踪了。
《联邦党人文集》
1788年7月23日,纽约州好不容易通过了新的联邦宪法。汉密尔顿功不可没,随后他就渐渐成为美国政治中联邦党人的思想领袖。他在纽约的声望也在这个过程中不断提升,此刻达到了最高点。当年纽约市的庆祝独立大游行,最引人注目的是一座船形的花车,花车被命名为“汉密尔顿号”。
汉密尔顿和华盛顿总统的关系非同一般。华盛顿是一个非常务实的人,而汉密尔顿是他在战争中亲手提拔、一起度过戎马岁月的人。他称赞汉密尔顿具有少见的广博知识,忠于自由事业,并曾经称赞汉密尔顿有一颗“银子般的心”等等。可见华盛顿当时对汉密尔顿非常信任。
华盛顿总统接受莫利斯对汉密尔顿的推荐,一个最重要的理由,是华盛顿对汉密尔顿的财政改革构想的了解。早在1783年,华盛顿就收到过汉密尔顿的信,讨论如何摆脱财政危机。在信中,汉密尔顿提出了四点解决办法,形成一个明确的框架,成为他后来财政方案的基础。1789年9月11日,参议院通过了华盛顿总统的任命,汉密尔顿担任了美国的第一任财政部长。此时,他三十四岁。
事实上,那时的美国,几乎没有别人像汉密尔顿那样,对美国的经济前途有清晰的图景和信心。
要说,汉密尔顿还是科班出身,他在十七岁的时候,就进入纽约的国王学院,也就是今天的哥伦比亚大学学习财政。他深受十八世纪苏格兰启蒙时期经济学家的影响,特别是大卫·休谟。休谟指出过相对落后的苏格兰农业经济融入英格兰经济的可能性。英格兰的经济,包括以庞大的国债集资,由国有银行发行纸币,控制纸币流通和利息。休谟认为,债券能够提供大笔资金,如果让工商业家能够有机会利用这种资金,就能促进投资和贸易,使得产品更便宜更丰富,还能促使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使全社会得益。
汉密尔顿认为,美国的状态很像落后的农业的苏格兰。休谟的思想给这样的农业国家指出了一条富强的道路,那就是发展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工业经济,而不是固守在土地上的农业经济。
说来叫人不相信,当时的美国政府没什么收入。汉密尔顿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让国家政府有收入。联邦的收入主要靠征收进口税。他上任以后,立即向全国各地的商家和钱庄发出调查,搜集数据。他要把进出口贸易搞清楚,由此计算出国家征税的数量,提出法案让国会批准,因为宪法规定,只有国会众议院有权立法征税。
可是,休谟也警告过,这种以信用为基础的经济,是有危险的:借债筹资的办法需要有税收来保证偿还利息的能力,贫富差距会扩大,外债会导致对外国的倚赖,会产生一群玩弄市场的股票持有人。但是汉密尔顿倾向于更多地看到这种新经济的正面效应。作为财政部长,他认为这种经济体系的前途是好的。“国债”是汉密尔顿所设想的新经济的主要支柱,他要鼓励投资,刺激人们冒险和发财的欲望。
为此,第一步,他必须恢复在战争中被毁坏了的美国的信用。
你已经知道,战争期间各地发行的债券非常复杂,内债外债都还没有偿还。债券贬值,被抵押买卖。如独立战争结束时,大陆议会发的债券,已跌到面值的2%。
欧洲大银行已经不肯再和落后的美国来往,因为美国已经没有信用。美国如果孤立在欧洲市场之外,一切经济构想都不能实现。因此,必须尽一切努力恢复信用。汉密尔顿提出,由联邦政府担下以前为独立战争筹款而发行的一切内外债务。各种债券的持有人,都可以向联邦政府换成联邦债券。联邦政府承诺按照原有面值偿还本息。同时,决定发行联邦政府纸币,就是逐渐统一货币,促进商贸,发行新的债券筹措资金,鼓励投资,以此恢复美国的信用。
1790年1月9日,汉密尔顿分别向国会提交了关于重建美国公共信用的报告。他的方案却遭到以麦迪逊为首的弗吉尼亚人的反对。
麦迪逊在制宪会议上曾坚决主张一个强有力的国家政府,他在家乡遭到另一个著名政治家派屈克·亨利的反对。麦迪逊被选为弗吉尼亚州在国会的众议员,却没有被选为地位更重要的参议员。可是凭着他的能力,他在众议院自然成为一个领袖人物。而根据宪法,联邦政府有关财政的法令必须通过众议院。也就是汉密尔顿的方案必须得到众议院批准,而麦迪逊却领头坚决反对。
麦迪逊的反对,是出于对“公正”的考虑。独立战争期间发行的债券,长期以来州政府无力兑现,民众却急于脱手。这就出现了一些做金融投机的人,低价收购贬值的债券。尤其是参加独立战争的老兵们,他们打仗的时候,拿的军饷就是债券,现在却大部分到了投机者手里。现在由联邦政府出面,用进口税收入,来按照原始票面价值偿还本息,麦迪逊认为,这对那些被迫将债券脱手的原始持有者来说,是不公平的。而且他们中的许多人,境遇很差,却因已经卖掉了债券,失去原本理应属于他们的可怜的财产。另一方面,反对派对发行新的债券,负债经营,也不能接受。
同时,麦迪逊的反对,也隐含着农业社会观念和对工业化社会的不适应。在农业经济下,作为农庄主的弗吉尼亚政治家们,看不到工业高潮的必将来到,这是不会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他们不理解以信用、负债经营为基础的城市工业经济;他们也不能理解,对于新的经济体系所产生的问题,如贫富差距扩大、投机和股市操纵等等,只是从道德的角度进行批判,并试图阻挡时代的变化,并不是一条出路。
你看,即便是都出于公心,政治分歧也必然在第一分钟就形成了。政治家必然不断地分化。而大众参与的政治运作,完全不同于精英之间的商讨,自会显露它自己的规律,也会呈现它不理想的一面。
汉密尔顿一度到了绝望的地步。国会在激烈辩论,领头反对的却是他以前的盟友。在麦迪逊的带领下,反对声音占上风。同时,报纸媒体上的文章也在批评他的方案。民主伊始,民众还缺少自律的修养,批评必然会滑向对他的人身攻击,他的非婚生的出身,成为现成的目标,他被公开骂成是“东部的杂种投机家”。
他对报纸上的这种谩骂毫无办法。任何一个刚刚运行民主制度的地方,都会经历这样的阶段。民众先知道言论自由是人的最基本权利,而要经过很多很多年,民众和媒体才会理解人身攻击和谩骂,不属于健康的民主生活。建国后,报纸上对华盛顿总统也一样谩骂,华盛顿是个老派的绅士,他显然并不适应这样的事情。可是,他只是不去看报纸,不去理睬。汉密尔顿面对恶意的人身攻击,心灰意懒,他对美国的前途感到绝望。他站在这个职位上,深知只有照他的方案办,国家才能恢复信用,只有恢复了信用,才能融入欧洲市场,才能发展商贸。只有经济上去了,合众国的统一才有保障。可是,宪法规定了,有关财政的法案必须经过众议院,因为这是人民的钱,众议院代表人民。
汉密尔顿觉得,假如他的方案通不过众议院,那么,他就再也没有别的办法了,他在财政部长这个位置上也就没什么可做的了。如果是这样,他就打算辞职算了。
就在这个关键时刻,汉密尔顿偶然遇到从法国回来出任国务卿的托马斯·杰弗逊。华盛顿总统的第一届内阁只有四个部长,除了战争部长和司法部长以外,汉密尔顿管财政,杰弗逊管外交。他们两人后来的尖锐分歧和对立,在1790年初还没有显露。交谈之后,杰弗逊愿意帮汉密尔顿一把,由他做东,邀请汉密尔顿和麦迪逊晚宴,商量一个妥协办法。
在这次晚宴上,汉密尔顿和麦迪逊交流了意见,达成一定的相互理解,最后,还是一次政治妥协:麦迪逊答应在众议院协助通过汉密尔顿重建国家信用的方案,而汉密尔顿动员国会里的联邦党人做出让步,通过把联邦首都建在波托马克河边的法令,也就是说,把首都建立在南方弗吉尼亚附近。这是美国建国初期最重要的一次妥协。
1790年12月13日,汉密尔顿向国会提出报告,为重建国家信用,需要成立一个全国性银行。汉密尔顿设想的全国性银行由一个私人董事会领导,以避免由国家官员领导的银行导致腐败。他指出,这样一个银行可以为国家提供可靠的储蓄,协调各地银行业,提供统一的通货,为商贸和工业提供资金,以及在国家需要的时候提供政府贷款。
这个主张又一次遭到麦迪逊的反对,他认为这种银行只有利于城市商人、投机家,而不会有利于农夫、工匠和小商人。这次的理由是,宪法没有明确授权联邦政府行政分支设立全国性银行,所以,方案是违宪的。
国会里,以农业为主的南方反对,以城市工商业为主的北方赞同,两极分化。最后国会通过这个法案,提交到华盛顿总统面前时,来自南方的华盛顿总统打算按照宪法的授权,予以否决。好在华盛顿总统在关键时刻,是个沉着而谦虚的人,在否决以前,他正式征求司法部长伦道夫和国务卿杰弗逊的意见。他们都是弗吉尼亚人,都认为应该否决。华盛顿再把他们的意见都转告汉密尔顿,告诉他,除非你能说服我,否则我就要否决你的方案了。
几天以后,汉密尔顿交给华盛顿总统一份意见,那就是以后著名的《论银行之合宪性的意见》。在这份意见书里,汉密尔顿精彩地阐述了关于宪法中联邦政府之默认权利的思想。其实,不久前在《联邦党人文集》里,麦迪逊本人也同意了这个观点。汉密尔顿在意见书里斟字酌句,小心翼翼地表明:联邦政府可以运用一切必需而可行的手段,来实行宪法赋予它的政治权力。前提是,这些手段不是宪法所预先禁止的、不是不道德的、不是和这个社会的目标相冲突的。
这份论文是汉密尔顿依据自己的实践体会,对宪法实行方式的补充。汉密尔顿的出色的逻辑和论述能力,终于让华盛顿总统接受了他的看法。1791年2月,华盛顿总统签署法令,建立美国第一个全国性银行。这一银行是美国建国初期经济制度的最重要基石,也是以汉密尔顿为首的联邦党人对美国早期制度建设的最重要贡献。
一个新的联邦政府,就开始如此运作起来。可是,由于政治观点的分野,第一代的美国建国者中,因被选入联邦和州政府而没有离开政治舞台的人们,开始严重分裂和对立。费城会议前和费城会议本身,是一个相对范围更狭小的上层精英政治。现在,是全美国开放的大舞台。民众越来越多地介入,媒体推波助澜,使得政治环境有了很大的变化。
我在下封信,再把围绕汉密尔顿的故事给你讲下去吧。
祝好!
林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