莴笋是土名,书上规范的称呼是莴苣。
我去乡下,最喜欢往菜园里转转。春天里,一畦畦莴笋列队一样齐崭崭的,比别的菜要高出许多。打眼望去,莴笋最为嫩绿,旁边生长着大蒜和起薹的芫荽,但谁也比不上莴笋那般宽衣大裳高身架。莴笋绝对是菜园里的模范生。
莴笋分为叶用和茎用两类。叶用莴苣又称生菜,在西餐店里吃三明治汉堡或炸薯条什么的,常吃到这种叶面曲卷打皱的蓬松绿叶菜,脆而微甜。我们通常所说的莴笋,都是食茎的,而且确实呈笋状。削去皮的莴笋,清澈而诱人,像绿的翡翠,嫩且有玉质的透明感,有时感觉更像梳妆好的女人,清新可人待人品味。
莴笋作菜肴,可荤可素,可凉可热,碧绿盈盘,口感爽脆。将莴笋斜切成菱形条块,在油锅中焖炒,略加食盐和豉油少许,乘热进食,用筷子夹起柔软嚼在口中,味极清隽。莴笋切成细丝,腌数分钟,滤掉汁水,根据自己的口味加入适量的盐、麻油,一道淡甜脆嫩、爽口怡人的凉拌莴笋丝就做好了。有的时候,我也将莴苣笋切成薄片,加上肉片和少许胡萝卜片同炒,就有点精致的味道了。猪肉切好装碟子里,略略洒点水,抓一撮淀粉拌匀,投油锅里爆熟,起锅装盘,备用;再将莴笋炒至半熟,放一些蒜段,投下些肉片合炒,莴笋和肉的味道都很浓郁,很滑爽。
吃莴笋,选叶子油亮或有紫脉的那一种,叶子灰白的,似乎苦一点。油亮叶子的莴笋,清苦里有丝丝的甜。
二十多年前,我在青弋边的西河小镇上当中学老师,春天的时候,小镇郊外连片的菜地里,长得最动人的就是那种紫红叶子的莴笋。而学校食堂供应最多的便是各式各样的炒莴笋,有的和肉片同炒,或佐有青蒜和青的红的辣椒。莴笋有清明的色泽与质感,微红的肉片杂陈其间,就是我的清苦生活中最动人的味道了。那样的日子里,常看到食堂胖胖的赵妈坐在树荫下削莴笋,拿一把刀紧贴莴笋根部削入,捏着莴笋皮向前扯,一会儿工夫地上堆了老高的皮。有一个姓鲁的家在外地的教师,老是用自备的小煤油炉子做一种放了很多醋的猪肝溜莴笋片,再炸一小碟花生米,斟上二两白酒,听着窗外噪晚的八哥和麻雀唧唧喳喳凌乱的叫声,悠悠然地慢慢品饮,有时也叫上我。那条被人喊做“老汪”的很瘦的黄狗,就卧在一旁,满脸讨好地看着我们。在那个小镇上青草疯长的春天里,莴笋便代表了一种心情,宁静,悠远,散发着微微的清苦。
莴笋以食茎为主,很多人将叶子抛弃,很可惜。其实,莴笋靠梢头的嫩叶子,经水焯一下,烧热油,放锅里速炒,搁点辣的豆瓣酱,若是在上面浇上点带渣的臭豆腐卤水,就成了极有风味的季节性家常菜。也可以烧热油锅后,将红辣椒和蒜末煸香,再把莴笋叶放下去,嚓的一声,搁点盐,这么炒出来,比馆子店里的油麦菜有味道得多。莴笋叶切碎与豆腐同煮,也别具风味。
吃不完的莴笋腌起来,太阳底下晒干,装入瓶子或罐里,要吃时,切成碎丁,炒或不炒都行,滴几滴麻油,蘸点辣酱,咬在嘴中脆嘣嘣地响牙……就着喝粳米粥,不留意就吸溜两碗下了肚。
别看莴笋身架大,脚底下却没有多少扯扯绊绊的根系维生,稍一扯就起来了。莴笋主要靠宽大的叶片进行光合作用吸收营养,若叶片太密不透风,地气湿热的暖春天气里,根部经不住烘捂,常会湿漉漉烂秃了桩,顶部承接阳光的叶片虽仍在疯长,但轻轻一碰,就软倒下来。到了初夏,莴笋的茎逐渐伸长和膨大,叶顶长出头状花序,花黄色,果褐或银白色,外面包着的冠毛,能像蒲公英那样被轻轻吹起飘向不确定的远方,充满了芳菲诗意。
莴笋是外来菜,我不知道它是否在唐之前就移民过来了,反正杜甫是很馋吃莴笋的,当年穷困潦倒困居夔州时,买不起市上很时尚的高价莴笋,就满怀希望在地头撒下种子,却只有野苋满地,心心念念的美味绿菜并不见长出来,于是写下《种莴苣》一诗以宣泄悲愤。不过,这老杜倒是远比西方童话里那个怀孕的女人好,那女人隔墙看见人家园子里莴苣叶碧绿诱人,口里实在馋不过,丈夫无奈之下跳墙偷来给她吃,由此铸下大错——那莴苣是巫婆的,受了挟制,孩子生下来便骨肉分离,被巫婆抱走了。
早年辅导儿子读《格林童话》,有《莴苣姑娘》一篇,内容与《灰姑娘》相近。后来我无意中看农业资料得知,西方本土的莴苣,都是那种食叶的生菜。而莴笋这个名字,品咂出的是地道的江南风味,也更容易让我忆起过往的乡村岁月。想来,那个西方童话里大肚子女人所馋的,仅是碧绿的叶而已,她未必懂得食茎以及食茎之外的许多风味。
写过《雨巷》的戴望舒有留洋的背景,所以他称莴笋为莴苣,其诗集中有这样两句:因为小病的身子在浅春的风里是软弱的/况且我又神往于家园阳光下的莴苣……
如果有谁问起,我们有多少前尘往事都遗落在“浅春的风里”?隔了岁月的迢迢光阴,我们还能看清家园绿畦的方向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