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兄:你好!
收到你的来信很高兴。你谈到由于辛普森案所反映出来美国的种族问题,希望我对这方面的情况作更多的介绍。这也是我很想多谈一些的题目,但是,要讲清楚很难。首先是题目太大,其次是因为太复杂,在这样短短的信里,只能讲到一些皮毛。可是我还是希望能够尽量谈一些,使你至少有一点大致的印象。
这些日子,美国又很热闹,趁着辛普森案所激起的美国黑人的种族情绪,一名黑人领袖出来号召,在马丁•路德•金当年领导“走向华盛顿”的百万黑人大游行三十多周年后的今天,再进行一次同样的活动,也就是,再来一次到华盛顿的“百万黑人大游行”。这立即引起了全美国社会的关注和许多不安。人们担心,在这种时候,举行这样的活动,是否会煽起更大的种族情绪,甚至有人趁机挑起黑人对其他种族的仇恨;担心这么多黑人聚在一起,举行以“种族”为主题的集会,是否会在“群体效应”的影响下,发生一些类似骚乱的事情;更担心万一发生骚乱,万一再和警察之类的发生冲突,又要引起什么社会动荡。人们记忆犹新,在民权运动中,人们的情绪,尤其是黑人的情绪是多么强烈,冲突是多么容易发生。马丁•路德•金的伟大,正在于他站在干柴边上,却能够不去点燃一堆可以利用的烈火,而是主张和平和非暴力的抗议。问题是,这一次活动的发起和组织者,却不是马丁•路德•金,人们的担心实在不是无缘无故的,因为这次“百万黑人大游行”挑头的,正是“黑人伊斯兰国”组织的领导人法拉肯,在我前面的信中,曾经提到过这个人物。这个组织历来观点激进,法拉肯本人也以发表大量的反犹太民族的言论而著名,而且他所发表的言论里,除了反白人之外,也反美国人中的越南裔和朝鲜裔,还反天主教和同性恋,总之一向是树敌颇多。他的演说能力,也就是鼓动群众的能力,在大家都很能言善辩的美国,也是非常出名的。他还邀请了辛普森和所有的黑人中的名人参加这个集会。
这个集会预定的地点,是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的中心地带,国会大厦前面的广场上。我想,最不安的应该是总统克林顿和美国政府,因为不管惹出什么麻烦来,首先总是政府的麻烦。那么美国政府能不能找点什么理由,阻止这样一个活动呢?这是不可能的。国会大厦前面的广场,是理所当然的“公共论坛”,而“集会自由”又是被涵盖在“言论自由”里面的,属于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范围。如果美国政府表现出哪怕是一点点被怀疑是阻挠之类的举动,那么它将要遇到的麻烦,就远远不止是一场集会了。因此,现在的美国政府,不管它对于一个这样的集会实际上有多么不安,它最聪明的做法就是积极配合,提供一切方便,摆出一个落落大方的姿态。也许你会问,对于这样前景不可预测的“巨型集会”,美国政府不能公开阻挠,那么能不能暗中搞点小动作呢?
我想,这是每一个手中握有很大权力的人,心中无法抵挡的诱惑。美国政府也不例外,它也曾经经历过这样的历史阶段,试过搞点小动作,为自己减少麻烦。但是,在美国这样一个经过认真设计的国家制度下,这样做对于政府和操作者,都非常非常危险。首先是一旦被揭露,将成为一个爆炸性的政治丑闻,涉案的人们没有必要为此搭上自己的政治前程;还有就是在美国这样的制度下,这类事情很难避免早晚有一天会被揭露。对于美国在历史上走过的这样的阶段,我也想在这里向你做一点介绍。
我前面谈到过,美国政府对于国内的形势感到最无从把握的,就是六十年代的动荡,这也是美国政府最容易一发急就铤而走险的时候。正在进行的越战,也是这种动荡的一个重要的起因。1969年,就有两个美国知识分子,布卢姆和瓦斯寇,他们也是热衷于民权运动的积极分子并且属于一个叫“结束越战新动员委员会”的组织,策划了一场大的反战游行集会。当时,他们想使得集会规模尽可能大一些,就去联合当地的黑人一起参加。但是,当时的黑人更关心的是他们在社会上的平等权益。应该说,他们是当时美国社会上两股不同的力量,是动荡的两个不同的源头。他们分开“折腾”,已经使得当时的美国政府头痛不已。问题是,美国政府和老百姓一样,也是第一次遇到六十年代的许多新思潮新问题新骚乱,谁也不知道这种动荡是什么走向,到底会产生多大的“破坏”。因此,当时的美国政府,当然希望情况不要向失控的方向发展,当然希望这种骚动不安的力量越小越好,越分散越好。
有的黑人组织对于这场反越战的集会是非常支持的,但是他们很想联合的“黑人联合阵线”却没有多大兴趣。大型的抗议集会的组织,经常有财力上的问题,于是,这个“阵线”的领导人就提出,他们可以动员他们的成员前往白人的反战集会“助阵”,但是白人的反战组织是否能给黑人自己的集会捐点款,比如说,他们来一个人得到一美元的捐款?为此,他们举行了一些协商会议。
美国七十年代初的反越战游行
这种主意提出后,在“新动员”组织中当然马上就引起了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这可以考虑,另一种意见则认为,民权运动是自愿参加的,这么一来不是成了交“人头税”了吗?但是,总的来说,他们两个组织之间达成协议而进行联合行动的可能性还是非常大。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新动员”组织收到来自“黑人联合阵线”的一封非常不礼貌的催款信,而不久之后,“黑人联合阵线”也发现一张评论这件事情的传单,传单的文章中间,印了一只黑色的猴子,文章的题目是“给他们香蕉!”此后,“新动员”组织的反越战大集会依然如期举行,而且很成功,但是“黑人联合阵线”没有参加。这两个组织,也从此产生隔阂而疏远了。
谁也没有想到,所谓的“催款信”和传单,都是当时的联邦调查局实行的一个秘密“反间谍计划”的杰作。当时美国的反战者和民权运动的组织,都是他们这个“计划”干扰和瓦解的目标。联邦调查局的这个计划,是在六十年代末期美国政府对于国内骚动感到束手无策的时候设立的,得到当时的局长胡佛的同意。但是搞出这套计划的人都知道,弄不好,这就是自己给自己埋下的一个定时炸弹。这种做法的“违宪性”,人人皆知。但是,可以想象,美国政府中搞出这些计划的人,当时也是给逼急了。在美国的宪法里,非常特别的一点,就是它的实行不允许有任何假设条件下的变通。
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美国政府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法中止人民可以享受的宪法权利。我记得自己第一次注意到这一点,是在“文革”刚刚结束时看的一本美国小说里。这本小说好像叫《代号R密件》。这种书在美国,是标准的所谓“畅销小说”,就是情节紧张引人入胜而且价格便宜,最适合在旅行中消磨时间。畅销小说的作家都是以挣钱为目标,他们自己和评论界都不会认为这些畅销小说有什么很高的文学价值。这本书也不例外,很“好看”,充满了紧张的气氛。小说假设了以联邦调查局局长为首的一帮美国政府官员,阴谋通过一个类似紧急状态法的法案,以期可以在宣布非常状态的时候,就使《权利法案》失效。经过紧张的种种情节之后,最终阴谋被揭露,没有得逞。我到了美国以后才知道,这种对于我十分新鲜的东西,它的内容对于美国人是老掉牙的永恒主题。这就是自从建国以来,民众就天天在那里围绕着种种细节和政府计较的问题,即美国政府如何做到无例外地保证人民享有宪法权利。
正是因为无例外,因此在六十年代美国的骚乱此起彼伏的时候,美国政府并不能因此借口什么“紧急状态”而丝毫减少人民的各种表达意愿的权利,要游行的还是照样游行,要集会的也照样集会。著名电影明星简•芳达在越南战争打得炮火连天的时候跑到越南北方,穿上北越军装,在北越的高射炮上摆个姿势拍照,还发表在美国的报纸上。干得如此出格,政府也拿她没办法,找不到法律依据去惩罚她,只好随她去。很多人恨她恨得咬牙切齿,最多也只能是不去看她的电影,这也不妨碍她的电影得奥斯卡金像奖,风光至今。
在六十年代情况越来越不明朗,民间组织多如牛毛的情况下,联邦调查局作为一个专门对付国内犯罪的机构,压力也确实很大。他们有一个任务是维持政府机构和首都华盛顿的安全,但是在六十年代末期,每年至少有四五次几十万或上百万人的“华盛顿游行”,还有无数次几乎整年不断的小一些的集会,在国会大厦、白宫、国防部所在的五角大楼等附近的广场举行。大多数示威者是和平的,但是也不断有一些人,试图进入五角大楼、爬白宫的篱笆,其中也有少数“战斗性”特别强的,鼓吹要烧毁桥梁、扔炸弹和杀死警察。联邦调查局也确实很难分辨,哪些人只是威胁,说不定真有几个是要真干的。结果,联邦调查局终于出此下策,搞了这个秘密计划,主要目的是搞清情况,同时也做了些不光彩的“小动作”。
正因为这是对美国人民特别敏感的宪法的“明知故犯”,因此这个计划成为当时联邦调查局的最高机密之一,再三强调绝对不准泄密。实际上,这个计划的寿命十分之短。1971年3月,一名联邦调查局的官员文件失窃,其中有一份文件恰好是有关这个计划的。事情一发生,联邦调查局的高层官员就非常紧张,立即全部停止了这个计划。这个时候,这个计划已经有了五个分支,从这五个分支和他们的活动来看,他们的目的确实是为了减轻潜在的骚乱、暴力和动荡,减轻社会在这方面的压力。在他们的活动中,确实没有特别的种族倾向和观点倾向。例如,他们的目标中既有黑人的种族主义激进组织,同时也有三K党和一些被称为“仇恨的白人”的各种组织。联邦调查局的这个秘密计划成员,甚至已经控制了三K党的一些基层组织,并且不断劝阻它的成员不采取暴力行动。他们当时的目标并不明确,只是寻找一些他们认为有暴力危险的组织,但是也正是因为没有什么明确的界限,所以他们违宪调查的组织和个人,范围非常广泛,也就是说,侵犯了无数“个人”的宪法权利。
由于这个计划执行的时间并不长,联邦调查局害怕暴露,又主动及时停止了整个计划,因此在此后的四年中,问题一直没有被外界所知。直到1975年,美国国会的参议院举行了听证会,是为参院一个专门研究政府情报部门运作的委员会举行的。这个委员会的主席是丘奇参议员,所以人们都称它为“丘奇委员会”。他们发现联邦调查局大量的侵犯公民宪法权利的行为,例如,瓦解示威,窃听、检查信件,检查银行收支,甚至查看私人的垃圾。
这一切,证实了当初在美国政府要求设立这样一个全国性调查机构的时候,美国人民对于这种性质的机构最担心它会发生的问题,已经确确实实如预料般地一一发生了。这就是美国国会当初宁可罪犯逃过一个州就抓不住,也死活不肯让政府成立一个全国性的警察机构的原因。我曾经告诉过你,直到美国成立一百多年之后,国会才勉强同意政府成立一个二十人的联邦调查局。这一类的机构,一直是美国民众最不放心的地方,因为它最容易步入歧途。
我前面所提到的反越战“新动员”组织的领导人布卢姆等人,是在读了有关国会听证会的报道之后,才知道他们自己曾经是联邦调查局的目标。于是,他们决定上法庭起诉。但是,他们也只是听说有这个秘密计划,作为原告,他们甚至都不知道,到底在联邦调查局中,哪些具体的人应该成为他们起诉的对象。结果,他们还是从报纸上的国会听证会的报道中,找了五个人的名字作为他们的被告。
他们这个案子一开始的时候并不顺利,因为他们手里没有多少证据。他们只能查到联邦调查局的一般资料,却看不到这个秘密计划的档案,这也是联邦调查局这一类的机构容易失控的原因之一。在美国这样一个宪法至上的国家,这个秘密计划之所以会诞生,而且存在几年,能够侵犯大量公民的宪法权利,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它的发明者和执行者,对这个保密系统存有一定的侥幸心理。事实上,它的保密系统也确实使它成功地一度逃离了民众的监督。
但是,我们看到,在美国的制度下,这种情况毕竟还是比较容易纠正。首先是做的人本身都很了解这个制度以及这样做可能产生的后果,非常心虚。事实上,这也是这个计划会自行中止的原因。其次,越是这样帷幕重重,看上去叫人看不透的政府机构,越是会被国会死死盯住。这个相互制约的机制,使得这种问题的暴露在美国只是一个时间问题。因此,它最终被国会的“丘奇委员会”揭露,应该说还是必然的。“丘奇委员会”在揭开了联邦调查局的违法事实以后,美国国会终于通过了一个“信息自由法”。联邦调查局的秘密档案资料在这个法案之下,都必须公开,接受监督。于是,在这个法案实行之后,“新动员”组织的这个案子也一下子绝处逢生,因为他们依法拿到了这个秘密计划有关他们的一万三千页的文件。
查阅了这些文件,他们才知道,在这个秘密计划实行时期,他们的电话曾被窃听、银行账号被查阅,他们的邻居朋友被召去谈话。更重要的是,他们发现,当年和黑人的“阵线”组织在反战集会联合问题上的失败,原来是联邦调查局伪造信件搞的小动作。在他们的律师查看档案的时候,还发现了一些他们这个案子以外的问题。比如,在五十年代,联邦调查局就有过类似的计划,针对调查美国共产党。还有,在六十年代的民权运动的集会中,联邦调查局使用一些小伎俩,破坏过其他组织的集会,比如利用步话机误导游行队伍等等。
最终,陪审团宣布,具体参与“秘密计划”的几名联邦调查局的被告罪名成立,赔偿金额达七十万美元以上。他们大叫冤枉,他们辩称,对于他们来说,这只是执行公务。但是从1971年起,美国的法律已经要求公务人员对执行公务中的行为负法律责任,只有在一个情况下例外,就是在公务员执行公务的时候,坚信自己是不违反宪法的,才可以免予起诉。在这个案子中,这些被告无法使陪审团相信这一点。
在他们上诉的时候,美国上诉法院批示,政府任何企图瓦解和破坏合法组织,或者恐吓他的成员的做法,都是绝对违宪的。
经过旷日持久的调查,这些被告在判决时基本上都已经退休了。当初的联邦调查局局长胡佛也已经死去近十年。这些退休的被告并没有多少积蓄,也根本赔不出钱来。最终,直到1986年,双方达成庭外协议,减少了赔款数字,也同意由联邦调查局替它的前雇员支付赔款。对于将来,作为被告之一,曾经是美国联邦调查局总部的国内安全部头头的查理斯•布莱南说,他相信,联邦调查局今后再也不会去试图恢复这一类的计划了。
实际上,重要的并不是联邦调查局此后还想不想这样做和敢不敢这样做,重要的是,走过这样的历史阶段之后,美国防止联邦调查局这一类机构侵犯公民权利的法律,更为健全了;把这些有过特权的机构,也不例外地置于监督之下的机制,更为完善了。也就是说,关键是从制度上保证,以后哪怕胡佛又转世回来当局长,“秘密计划”也行不通了。回顾美国历史上的这样一个阶段,我总是觉得内容很丰富。仔细看看当时联邦调查局发生的违宪干扰集会的情况,他们的举动还是相当小心,动作幅度还是很有限的。他们对于当时混乱的局面感到紧张,因此而越轨,似乎也情有可原。在社会动荡的时候,这样做是不是就是可以原谅的呢?美国最高法院对这一类问题有这样的看法:他们认为,保护个人权利,尤其是像集会自由这样的基本权利,在平静的年代和社会安定的时期,是容易做到的;可是,在社会产生危机的时候,要做到这一点就显得困难得多。但是,恰恰是这个时候,更应该让人民有集会和把话说出来的权利,让他们有机会表达一种和当时正统的观点不同的意见。早在1937年,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就写过这样一段话:“有人会煽动以暴力推翻我们的制度,我们是应该把社会从这样的煽动中安全引导出来。但是,我们越是认识到这样做的重要性,越是应该坚持保护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和集会自由这样的宪法权利不受侵犯。坚持这样做,正是为了使我们能够通过和平的手段完成所要求的社会变化。几个世纪以来,共和制度就是建立在这一点上的,这也恰是一个依靠宪法建立起来的政府的真正基础。”那么,这位大法官是不是太天真、太理想化了呢?是不是把复杂的社会转变和社会动荡看得太简单了呢?
再回顾六十年代的美国,要求给黑人以民权,至少是美国南方各州的“非正统观点”,要求从越南战争中摆脱出来,也肯定是和当时美国政府所制定的政策相违背的“非正统观点”。但是,站在今天的立场上,所有的人都会看到,美国人民的这两种“非正统观点”,无疑是代表了一个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好在,尽管有联邦调查局这样的问题,但是,美国习惯于遵从宪法的总趋势,还是基本保障了这样一种民间“非正统观点”的自由表达,也使得三十年代那位大法官非常理想化的预言基本实现。美国经历了一场巨大的变革,思想、艺术、观念、精神面貌的各个方面,无一不受到这场变革的影响。如果当时美国政府采取强制封杀的政策,将不会阻止这场社会变革,而只会使矛盾激化。所幸的是,在美国宪法精神之下,这一变化基本上以和平的手段完成了。
所以,今天的百万黑人大游行,美国政府尽管有可能感到不安,但是和三十多年前相比,毕竟放松得多了。游行的那天,我也很感兴趣,因为三十多年前,马丁•路德•金所领导的“走向华盛顿”的百万黑人大游行,我们没有赶上,很想看看今天是个什么劲头。尽管这个游行是趁着辛普森案之后,估计黑人的种族情绪最为高涨的时候举行的,但是人们还是明显可以看到,美国在三十多年来,在处理种族问题上,已经有了明显的进步。整个集会的气氛显得非常轻松和愉快,就像是一个盛大的节日。
在美国,有不计其数的“少数民族”,但是最为惹眼的种族问题,还是白人和黑人的关系问题。首先是因为黑人是人口比例最高的人种,在美国占总人口的百分之十一点八(亚裔只占百分之三点一),其次是任何种族问题,一般总是拿白人作为参照对象。一方面是白人数量大(占人口比例的百分之七十四),在各个层次上都占优势,另一方面白人和黑人在美国历史上有过一段奴隶主和奴隶的宿怨。其实可能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们在外观上的强烈反差。
对于美国的种族问题,我不想在这样短短的信里展开,我只想打破一种简单的“种族歧视”的传统故事。因为事实上,从美国通过民权法,在法律上禁止种族隔离,并且通过平权法案以保障包括黑人在内的少数民族的就学就业等等,到今天已经三十多年过去了。我只想告诉你,今天的美国种族问题和黑人问题,都不是一个像一加一等于二这样逻辑清楚的简单问题。
例如,我曾经几次提到的“平权法案”。三十多年前,它的设立是为了保障黑人(主要在南方)在长期教育机会不平等的情况下,能有同样的升学和就业升迁的机会。因此,它规定了在政府机构和学校等等,在招生招工等方面必须有关于种族的硬性指标比例。比如,邮局有十个工作人员,其中一定要有两个是少数民族。大学招生也是如此。当时,除了一些有种族主义倾向的白人之外,大多数的白人和同是受惠者的其他少数民族,都是赞同这个法案的。但是三十多年以后,有些情况反而变得含糊不清起来。今年,加州大学首先提出要取消招生时的平权法案,就是这种变化的一个反映。是不是主张取消平权法案,就是说明种族主义抬头呢?似乎问题并不那么简单。平权法案所起的积极作用是一目了然的,我就不多作解释了。我想还是谈谈它所带来的问题,使你可以了解问题的复杂性。
平权法案的原意之一,是为了克服愤恨和偏见。但是,在实行的过程中,却在一些地方意外地制造了这样的结果:在亚拉巴马州的伯明翰市,是一个标准的南方城市,它的消防队在1968年雇用了第一个黑人消防队员,在八年之后,才雇了第二名黑人。但是,在1981年以前,这个消防队一直没有一个黑人长官级的人物。1981年,这个市的第一名黑人市长把一个双方同意的判决签署为当地的法令,开始严格执行的黑人和白人在雇用和升迁时的一对一比例。在这种平等权益的措施之下,反而在这个消防队造成了另一种连续的“不平等”。比如说,在1983年的升级考试中,为了“平权”,市政府挑了两名考第一名和第二名的白人,然后,跳过另外七十六名白人,晋升了三名黑人,他们的成绩在这七十六名白人成绩以下,却是黑人中的最高分。官阶本身还牵涉到工资的晋升,几年之后,考得好的白人消防队员终于告上法庭。在今年四月,美国最高法院批准了上诉法院有利于白人的判决,理由是这个地方法违反了1964年民权法和宪法中的“适当程序”规定。这只是一个极端的例子,但是,类似的问题很多,有时甚至受到影响的不仅仅是白人。
少数民族在三十多年之后,也有了不同的变化。例如,加州大学如果取消“平权法案”的话,那么受到损失和得益的都是些什么人呢?调查表明,如果在招生时不再照顾种族因素,白人学生的比例几乎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只有非常微小的上升。入学数量减少最多的将是黑人和拉丁裔的学生,唯一的明显受益者,是美国的亚裔学生。也就是说,现在正在实施的“平权法案”,在这个学区实行的时候,实际上是一个少数民族占了另一个少数民族的名额。
最近,美国的最高法院裁定,根据种族而给予优惠,几乎总是与宪法精神不符的。但是,这是美国的一个历史包袱,最高法院也不是要求停止这一做法,而是要求执行时不要失之太宽。从这一裁定以及简单的逻辑思考中,我们都可以知道,“平权法案”这样的法案,只能是一个历史文件,它的寿终正寝是一件早晚的事情。当历史条件逐步改善之后,每一个移民,每一个少数民族,在这里都必须依靠自己的能力和努力去得到收获。“平权法案”给了所有的少数民族一个调整和提升的机会,抓住这样一个机会是一件明智的事情,否则机会就会过去。
种族问题在美国是非常敏感的。曾经有过一个著名的美国华裔作家写过一篇文章,把美国称为“自嘲国”,因为美国给一个外来的移民印象最深的就是整体气氛特别轻松,轻松到了别的国家都要指责它浅薄的地步。上到总统下到百姓,一开口总是先开玩笑,而且经常是拿自己开玩笑,所谓自嘲。但是,这位作家也马上就发现,这种情况是有例外的,那就是美国的少数民族不在其内。美国有很多笑星,每天滔滔不绝妙语连珠,但是一般来说,他们只敢嘲笑白人,一旦不小心走火嘲笑了一个黑人,或是拉丁裔、亚裔,就很可能会搞得“吃不了兜着走”。弄不好还要打一场官司。
不仅如此,实际上,在美国的白人变成了两部分。一些人依然是种族主义者,他们发表他们的种族主义言论,但是,大势已去,他们并不是这个社会的主流言论。其他的大多数白人,尤其是自由派的白人,他们不知不觉地为一个遥远的,似乎成了他们理所当然的共同祖先的“白人奴隶主”,在那里背负一个历史负担。他们绝对不敢在公开的场合谈到美国黑人所存在的问题,唯恐自己被叫做“种族主义者”。而美国的少数民族,包括黑人在内,也绝对不愿意在所有的种族都可以看到听到的公众论坛上,谈到自己的问题。生怕因此而更被别人“歧视”。这在美国,几乎已经成了一个“循环”。越是不正视和纠正这些弱点,就问题越多,而问题越多,也就更不敢去碰。不管怎么说,这只能说明在这个问题上,美国还没有能够“轻松”起来。但是,一个不敢反思反省、不敢正视自己弱点的种族,是不会真正健康强健起来,也不会真正受到尊重的。因此,在三十多年后,当美国的黑人再一次举行“百万人大游行”的时候,这个集会表现了它特殊的意义。在美国,这是第一次,全国这么多黑人聚在一起集会,主题不是抗议白人和美国社会的不公平,而是面对和正视自己的问题。它要求黑人的成年男子参加,主题是“共度赎罪、和解和承担责任的神圣一天”。在集会上,黑人儿童的代表站在全美国民众的面前,向所有参加集会的和没有参加集会的黑人成年人呼吁:“停止毒品、停止犯罪、停止虐待”,给我们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尽管法拉肯长达几个小时的讲话有着不少逻辑混乱的地方,仍然用偏激的观点解释历史,尽管他的讲话,还是被许多人认为是在搞政治花样,试图提高声誉,但是,他毕竟清楚地向全美国的黑人表达了这样的信息:你们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要做,你们所要做的,就是回到你们的社区,使它变得更好、更安全,把它变成一个适合生活的地方。你们不要一味只是责怪白人如何如何,你们要从自己做起,承担责任,建立起自己的经营,建立起自己的经济,戒绝各种恶习,戒绝暴力和毒品,尊重“为我制造未来”的妻子。
这次集会,由于它的发起人法拉肯是一个出了名的反犹太民族的“种族主义者”,也是一个出了名的偏激言论者,因此大大削弱了这次集会所引起的反响,但我还是觉得,这是美国黑人的一个重要的历史性事件。
事实上,奴隶制是一个社会制度的罪恶,而不是种族的罪恶,只是在美国,在一个历史阶段,它恰与种族相连。当时,奴隶主基本上都是白人,奴隶基本上都是黑人。但是,在今天,把这种制度的罪恶过度地和种族相连,并不是合理的事情,哪怕是在有这种历史负担的美国。一些善良的美国白人年轻人中,很多人至今还有对印第安人和黑人的负罪感,和他们谈起来,他们比我还要不愿意提到黑人的“问题”,他们在潜意识里总觉得黑人的一切“问题”,都是包括自己在内的白人造成的,我的朋友劳拉就是一个典型。也有一些人感到十分冤枉。比如我的朋友杰米,他就一肚子委屈地对我说过:“凭什么一说白人就说是奴隶主,我的祖先移民来的时候也是穷人,最穷的爱尔兰人(爱尔兰移民在美国确实曾经是出了名的穷),他们也是奴隶。再说,那些白人怎么买到的黑人,是他们的黑人奴隶主卖了他们!”他说的确实都是事实。我听了一名黑人主持人的谈论节目才知道,实际上,在美国历史上,还出现过自由身份的黑人蓄奴者。由此,你可以看到,这是一种制度的罪恶,而不是特定与某一种族相连的罪恶,但是,美国的历史却使得黑白双方都负担沉重。
作为一个有过被白人奴役历史的民族,终于能够抛开历史的心理负担,以重建自己的角度寻求在这个社会的平等和自由,这是非常不容易的。尽管要真正做到这一点,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能够站到这个起点上,不能不说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
我想到,曾经听过一位在这里移民几十年的华裔长者说,当初华裔美国人在这里能够得到法律上的平等地位,还是仰仗了黑人的民权运动。在今天,依然有一批黑人在思考平等和自由的问题时,走在华裔美国人的前头。我想起著名的现代黑人女诗人玛雅•安吉鲁给她的学生提出的问题:人是不是需要解放自己?人是不是需要解放别人?人能不能够不解放别人只解放自己?人能不能不解放自己只解放别人?仔细想想,这真是很有意思。在考虑种族问题的时候,所有的人,不论他是哪一个族裔,似乎都可以先考虑一下安吉鲁的问题。
这次黑人大集会,整整一天美国首都华盛顿几乎都工作停顿,因为交通基本中断了。现在美国最著名的黑人领袖杰西•杰克逊讲了话,黑人女诗人玛雅•安吉鲁也在大会上朗读了她的诗作。但是辛普森并没有出席,我想他没有出席的原因之一,是他自己也知道,即使在黑人中间,仍有很多人认为他是有罪的,他没有必要冒险出现在任何公众场合,他还吃不准公众对他的反应。
法拉肯领导的百万黑人男性在华盛顿大游行
另一个大家关心是否会出席集会的人物,是美国前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也就是掌实权的三军指挥官,黑人鲍威尔将军。这个时候,他是全美国调查下来声望最高的一个政界人物。美国人都在期望明年他出来竞选总统。民意调查说明,比起现在的克林顿总统,以及作为克林顿对手的一些共和党领袖,鲍威尔在民众中的支持率都要高得多。民意调查中还有一个有意思的情况,就是在黑人中,有更多的人支持克林顿,而在白人中间,却有更多的人支持这个黑人将军鲍威尔。最终,他没有出席这个颇受争议的法拉肯召集的黑人集会,他回避了。
因为这不是一个主流社会的集会,而且还是一个有争议的集会。除了它的召集人使人感到不放心之外,还由于它提出要黑人男子参加,而被包括一些黑人学者在内的人们,斥之为“性别歧视”。一些自由派攻击它是保守的,但是一名保守派的谈论节目主持人,又因为他在电视播放的集会中,只看到一面国旗,而且是倒挂的,为此愤怒不已。可是,不论这个集会产生怎样的争议,这些人有权利站在这个广场上,表达他们的喜怒哀乐,这就是美国宪法的精神和原则。不仅是集会,连集会以后人头儿数得不对都不行。当华盛顿的公园管理局宣布他们估计集会人数为四十万的时候,法拉肯还不干了,宣称要向法院控告,说是公园管理局有意低估了集会的人数,是种族主义。结果,当局只能采用可能找到的科学手段,尽可能精确地为他重新估算。最后算下来的结果大约是八十万人,法拉肯因此又争回一口气来。
我又想起他站在台上,周围站着一圈保镖。这家伙可真是能说。法拉肯当然也知道,在这个国家很多人都不喜欢他。但是,看来他还是蛮喜欢这个国家。在集会上,他就是这么说的。因为,他说,只有美国,会让我站在这里,说出我想说的话来,虽然,你们也许并不喜欢我。你说,这是不是挺有意思的?就写到这儿吧。谢谢你给我们寄来了小田田的画儿,画得好极了。
祝
好!
林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