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笠是蒋介石的秘密替身,他像传统中豪门的“家长”一样统治着手下的特务们。戴笠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这个组织是个“大家庭”,强调模范团体精神的重要性。他表示要亲自对部下的生死承担责任,以换取他们对特工工作的忠诚和献身精神。在特务处1935年1月初于杭州西湖畔召开的一个集体讨论会上,虽然采纳了克格勃或盖世太保的运作技术、间谍方式和组织形式,但戴笠拒绝接受它们的组织精神。戴笠强调,中国秘密特工必须建立在中国的“仁”和“义”、“忠”和“孝”的概念上。“我们的同志们在仁义的原则上集合起来,我们的集体团结是通过忠诚和义务建立起来的。”
戴笠是这个秘密组织的家长,他对自己的学生和下级,要求绝对的服从和彻底的奉献。传统家长身份从另一方面显示了戴笠是以一种贵族主人的过于殷勤来对待他门庭中的“贵客”的。戴笠经常引用古语“士可杀,不可辱”,尽量对他周围精干的外勤特务、高级官员和来往的学者们体现自己的仁慈和关怀,但他对自己的学生(也就是所有从特训班出来的人)和下级,则要求绝对的服从和彻底的奉献,并以极端严厉的纪律约束他们。
对违反他规定的人,戴笠以三种形式给予惩罚:口头警告、禁闭、由行刑队枪毙。尽管他讲究礼仪,但他是个极易发怒而尖刻的人,这也许是他故作谦恭的姿态和本能的意志之间的不协调所致。他经常发脾气,发起来便会破口大骂,斥责他的部下破坏了他的“家规”。这些规定代表了家长对他的家人发布的指导个人言行的命令,包括禁止赌博和麻将,但最有名的是在抗战中禁止结婚。据奥利佛·卡维尔(Oliver Caldwell)说:
常奇怪的是,戴笠对部下受女人影响感到嫉妒。他自己的组织里有女人,她们既是秘密特务,同时也照顾他的部下生理上的需要,但他强烈反对婚姻或永久结合。
戴笠引用《汉书》里的一句话:“匈奴未灭,何以家为?”以此禁止军统的男女在把日本人赶出中国之前在局内或局外结婚。
为了执行他的规定,戴笠在特务处内部设立了一套复杂的监视系统。大量的人员被分到柯建安领导的督察室下的内部督察职位上,他们的职责有重复性。这个指挥连锁系统显然直通戴笠本人。所有内部监视机构的报告都由戴笠本人亲自审阅,不管报告人的级别如何。任何时候只要有人违反了“家规”,便会遭到斥责,然后接下来便经常是在戴笠的监狱或集中营里关禁闭。关押的时间不限,尽管戴笠对“绅士”们非常礼貌,但没有人、哪怕是他组织里级别最高的人,能够逃脱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