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实录》 大古惑仔

大古惑仔

做一个古惑仔,做一名侠客,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武艺高强。侠客没有武功,那还能叫侠客吗?还要不怕死、讲义气。那要做到什么程度,才算一个好侠客呢?金庸写了那么多侠客,年轻人印象最深的是谁?当然是杨过,“西狂”杨过。所以说做古惑仔,做侠客还要够狂。这些条件,李白都具备。中国文人中,好像只有李白有这些条件,当然后来的辛弃疾也很了不起。因此唐之李太白,宋之辛弃疾,是中国文学里最激动人心的两位。他们不是一般的文人,是侠客文人。

我们先来看看李白的武艺。李白的铁杆粉丝魏颢写他“眸子迥然,哆如恶虎”(《李翰林集序》),一个猛男形象跃然纸上。李白对自己又有什么样的描绘呢?他在《上安州裴长史书》中说:我在四川憋了很多年,四川是个好地方,但大丈夫志在四方,所以我“仗剑去国,辞亲远游”——我从四川出来什么都没带,就拿了一把宝剑。这不是剑客是什么?李白还吹嘘自己是“十五好剑术,遍干诸侯”(《与韩荆州书》)——我十五岁就喜欢剑术,是著名的剑客。可见,李白从读书时代开始,就与剑结下了不解之缘。

李白在《赠从兄襄阳少府皓》中说:“结发未识事,所交尽豪雄。”——我刚把头发编起来的时候,也就是刚成年,还不懂世道的时候,所交往的人都是著名的古惑仔,都是豪侠英雄。这首诗写到后面,我们就知道古惑仔是干什么的了,“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这就是李白的理想,在闹市拿刀砍人。当然他是行侠仗义,并借此扬名立万。

李白后来为什么去山东?可能有人会说,因为那里是儒家圣地,其实李白并不是为了这个目的。他在一首诗里讲得非常清楚,这首诗的题目叫《五月东鲁行答汶上翁》,他在诗中写道:“顾余不及仕,学剑来山东。”——我要学习剑术,要提高我的武艺,要做更出色的剑客和杀手,所以我才来山东。

另外,还可以从哪些地方看出李白是个剑客呢?唐代文人裴敬写过一篇文章《翰林学士李公墓碑》,里面讲李白“常心许剑舞。裴将军,予曾叔祖也。尝投书曰:‘如白愿出将军门下’。”大唐有三绝,李白的诗歌、裴旻的剑术、张旭的草书。张旭和李白都是饮中八仙,是哥们儿;裴将军是李白的师父,是大唐第一剑客。有本小说叫《大唐双龙传》,其实要讲“大唐双龙”的话,李白和他师父才当之无愧。唐人笔记小说里夸赞裴将军剑舞高明,说几个人在一起喝酒,裴将军骑着马,拔出剑就舞,舞到高兴的时候把剑往天上一扔,骑着马狂奔,拿手一接,那剑就到鞘里了。裴将军的功夫,估计比《大唐游侠传》里的空空儿、精精儿,还要高许多。李白可能看过裴将军的表演,太崇拜他了,就写信求人家收自己做徒弟。在不同的场合、不同的诗文里,李白反反复复地提到自己是个剑客,作为唐代第一剑客裴将军的徒弟,他不是剑客,那谁才是呢?

李白除了有一个著名的剑客师父之外,还有一个杀手徒弟,有诗为证——《赠武十七谔》,他的徒弟叫武谔,排行十七。从这首诗的序里面,我们就可以看出两人的关系:

门人武谔,深于义者也。质本沉悍,慕要离之风,潜钓川海,不数数于世间事。闻中原作难,西来访余。余爱子伯禽在鲁,许将冒胡兵以致之。酒酣感激,援笔而赠。

李白说:我徒弟武谔不善于说话,却是个讲义气的人,而且沉稳、凶悍。他是像要离要离是春秋时期的著名刺客,原来隐姓埋名,后来帮吴王阖闾刺杀了对头庆忌。一样的人,世间少有。他听说安史之乱爆发了,就来拜我为师,准备为国效力。我的儿子伯禽在山东,我没有办法去看他。可是我徒弟武谔说他有本事把少主人救出来。我在感激之余,就写下了这首诗送给武谔。

武谔是个杀手,不是诗人。他拜李白为师,是要学武艺,而不是学诗文。李白是性情中人,没有名气的人他一般是看不上的,但他很自负,有一种惺惺相惜的心态,所以他会对自己的粉丝魏颢那么友好,会对投到自己门下的杀手武谔这么敬重。这是一首多么好的诗啊,比写给杜甫的诗好太多了。

马如一匹练,明日过吴门。乃是要离客,西来欲报恩。

笑开燕匕首,拂拭竟无言。狄犬吠清洛,天津成塞垣。

爱子隔东鲁,空悲断肠猿。林回弃白璧,千里阻同奔。

君为我致之,轻赍涉淮原。精诚合天道,不愧远游魂。

做侠客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就是讲义气。现代社会对古惑仔的了解比较多,古惑仔就是黑社会,讲究拜师父,收徒弟,李白也是。古惑仔一个人是不会有大成就的,需要拉帮结派,这就要求古惑仔们要讲义气。李白就是个讲义气的人,他曾经花很多钱组织黑社会,这也是李白自供出来的。

李白酒隐安陆时,曾经去拜访安陆的裴长史,由于李白那时还很年轻,所以他在《上安州裴长史书》中只能吹嘘自己做过两件事:

曩昔东游维扬,不逾一年,散金三十余万,有落魄公子,悉皆济之,此则是白之轻财好施也。又昔与蜀中友人吴指南同游于楚,指南死于洞庭之上,白禫服恸哭,若丧天伦,炎月伏尸,泣尽而继之以血。行路闻者,悉皆伤心;猛虎前临,坚守不动,遂权殡于湖侧。便之金陵,数年来观,筋骨尚在;白雪泣持刃,躬申洗削,裹骨徒步,负之而趋,寝兴携持,无辍身手,遂丐贷营葬于鄂城之东。故乡路遥,魂魄无主,礼以迁窆,式昭朋情,此则白存交重义也。

我从四川出来,顺江而下,到了维扬(今扬州一带)。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花了三十多万。怎么花的呢?只要有哪个公子哥儿落魄了,没钱吃饭了,我就管吃管住——这就是我李白的“轻财好施”,也是战国四公子养门客的办法。黑社会就是靠这个组织起来的,我管你吃、喝、住,没事就算了,到了我有难的时候,你要过来帮忙。这说明李白还是很有心计的,是有领袖气质的大古惑仔。

接着李白讲到一件事:我从四川出来的时候还带了一个小弟,叫吴指南。我们到了楚地洞庭湖一带,吴指南死了,我就像死了亲兄弟一样,大热天伏在他尸体上哭,泪流干了就流血。路人听了我的哭诉,都为之悲恸。猛虎来了要吃他,我就跟猛虎搏斗。因为我当时没多少钱,就在湖边草草地把他埋了。然后,我收起自己的哀伤,去了南京。过几年回来,发现吴指南尸体上“筋骨尚在”,我就一边哭,一边用刀把尸骨刮干净,再用布裹起来,背着步行到鄂城之东,将他重新安葬。

李白借这两件事,标榜自己轻财好施,存交重义。我们一看就知道,这是水泊梁山的口号,是上海滩许文强的口号。这里有件事情没交代:吴指南怎么死的?我猜测,根据李白的行事风格,恐怕是两群古惑仔群殴致死的。强龙不压地头蛇,你四川的一群古惑仔,跑到湖南横行霸道,那是没有好下场的。李白当然说自己功夫好高,笔记小说里甚至提到李白曾上山杀过老虎。李白没交代吴指南的死因,但我如此推测。为什么这样推测?并不是捕风捉影。

李白古惑仔生涯里有个很有意思的例子。他在诗里经常提到斗鸡,斗鸡是当时风靡全国的一种游戏,相当于现在的赛马,是青年古惑仔们最好的消遣方式,年纪再大点,最好的消遣方式是炼丹。这两件事情李白都干过。参加斗鸡的都是些游手好闲的人,而且以长安城为最盛。

李白有首诗叫《叙旧赠江阳宰陆调》。古惑仔都是有出息的,后来这个人做了江阳县令,李白要去打秋风,就和他攀当年的交情,说起从前一起做古惑仔的事情。这首诗透露了李白古惑仔生涯里最典型的一面,这里节选其中一部分诗句:

我昔斗鸡徒,连延五陵豪。邀遮相组织,呵嚇来煎熬。

君开万丛人,鞍马皆辟易。告急清宪台,脱余北门厄。

李白在诗里说,当时我们是斗鸡徒,而且还成立了自己的组织,结果得罪了当地的黑社会。他们就纠集了一伙人来找我们的麻烦,我们寡不敌众,眼看我小命不保,幸亏兄弟你大发神威,杀开一条血路,把“公安”叫来,这才解了我的长安北门之围,没让我死在黑社会手里。

这一段,对了解李白太重要了。李白不但组织过黑社会,而且组织里的弟兄都很讲义气。从这首诗来看,吴指南很可能是和李白组织了一群四川的古惑仔,到了湖南,碰到当地的流氓,两组人为了斗鸡,或者为了抢美女,发生火并,结果吴指南被打死了。

所以我们说李白的古惑仔生涯是身体力行的。武艺高强、不怕死、讲义气、狂傲,这些要素,李白都具备,他是个不同寻常的古惑仔。因为他喜欢狂,喜欢卖弄,因而让人觉得亲切,所以容易成为偶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