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我的主要经历 -1

第三辑 我的主要经历

第29节 乡村工作简略回顾

我从事乡村工作的简略回顾

抗日战争前,我做乡村运动曾有较大发展,此种发展有客观原因。在中国银行民国二十一或二十二年的年度报告中指出,当时国内社会经济有了大变化,既不出也不久入。原来中国出口靠农村(农产品),进口也是为农村(农村需要的煤油等),这时银行业首先感觉到这种不出不入的现象。这正是乡村运动在国内开展普遍的一个原因——农村破产。正为农村破产,才有救济农村呼声,南京政府亦设立农村复兴委员会。在这里我想说一下我从事乡村运动的由来。

我们开头并不是在农村破产刺激之下从事这一运动的。我本生长于大城市北京,包括我的上一代上两代也如此。为什么一个在都市生长的人想去搞乡村运动?早年因受彭翼仲先生的影响,灌输了爱国思想,我于是很早就热心国事,从而热心宪政。我认为皇帝专制为中国腐败的根源,救国必须从政治入手,宪政首先出现于英国,应以英国为蓝本,实行宪政。清末大家都要求宪政,清廷因此有宪政十九条的宣布。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宣布了临时约法,这也是模仿英国宪政。后来袁世凯又背叛民国而搞帝制。可是竟然社会民众没有实行宪政的要求。如果公众没有参与国政,争取个人自由和公民权利的要求,宪政只在上层说来说去,是无用的。在这个问题的推动下,我想必须从地方自治入手,也就是从基层的农村入手,于是我抛弃都市生活,到乡村去。最初想在广东试办,因为与我相识的李济深当时在广东当政,民国十六年我在广东发起创办乡治讲习所,并且作了“乡治十讲”的讲话,讲述乡治的道理、办法等,可惜讲习所未办成,此讲稿也已不存。后来政局变化,李济深为蒋介石扣留,我于是回到北方。刚好我回到北方遇见朋友王朝俊(鸿一)、梁仲华等人。王是山东人,当时为山东省议会副议长。冯玉祥、阎锡山二人对王很礼遇,因此王是冯、阎二人的座上客。王朝俊热心乡村自治。他一面在北平出版《村治月刊》,一面与朋友在河南辉县办河南村治学院。《村治月刊》在经济上得到阎的资助,村治学院则得到冯的同意。村治学院院长为彭禹廷、梁仲华,我为教务长,村治学院的旨趣书是我起草的。我在此前后不超过一年,因为民国十九年蒋阎冯中原大战,学院被迫仓促结束。当时名义上河南省主席是韩复榘,实际上他并不能主持省政。韩原是冯的部下。中原大战结束后,蒋拉韩,委以山东省主席的职位,韩于是脱离了冯。在学院结束后,副院长梁仲华去山东向韩报告,韩即表示河南办不成,请都来山东好了,于是学院的全班人马去山东,考虑如何做法。当时社会各界都高谈“建设”,我们在此影响下就提出“乡村建设”,创办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院址选在距济南不太远,又靠近胶济路的邹平县,划县为实验区。院以下除实验区,另外两个部分是训练部和研究部,前者的任务是训练做乡村工作的干部,后者做乡村建设的研究工作、策划工作。梁仲华任院长,我为研究部主任。进行乡村建设工作,我头脑中所设想的有两个要点,因为从我的眼光看,中国有两大缺欠。中国农民的散漫几乎到了自生自灭的程度。农民不关心国家,国家也不管农民。农民散漫,缺乏团体组织,这是一个缺陷。中国社会所缺乏的另一面是科学技术。我所想的宪政的新中国,必须从地方自治入手,而地方自治又必须从团体自治入手,将农民组织起来,才能实现。我梦想的团体自治是合作社;这种合作社主要是生产合作,也包括消费合作、信用合作。西洋进步从都市入手,是向外侵略发展贸易,而牺牲农村发展起来的。我们不能走这个路子.总之,中国缺乏“团体组织”和“科学技术”这八个字。将这两方面补进来,中国即发达进步,成为很好的国家。这个好,要胜过西洋,因为其富强是建立在广大农村之上的。我心目中的做法是将团体组织和科学技术引进于乡村:团体组织引进一分,即可引进一分科学技术,同样科学技术引进一分,又可推动团体组织一分。为此,我们在邹平成立了农村金融流通处,并兼理县金库,流通处不贷款给个体农民,只贷给农民组成的合作社,以推动合作社的发展,促进农民组织,又促进了科学技术。例如邹平孙家镇为棉花集散地,农民将生产的棉花送去出售、打包,运给青岛纱厂。我们即做棉种改良工作,推广纱厂需要的长绒棉(美棉),纱厂高价收购,农民欢迎。我们还计划在当地自办纱厂,这样可以农工结合,增加农村财富,后因七七事变,未及实现。

搞乡村运动,我本从主观认识出发,而在农村破产的客观形势推动下,运动有了较大较广泛的发展,于是我们连续三年举行全国乡村工作讨论会,第一次在山东邹平,随后两次先后在河北定县和江苏无锡。这三次会议的记录由章元善、许仕廉编辑,以《乡村建设实验》为题交商务印书馆出版。附以出家精神做乡村工作真正的和尚出家,是被一件生死大事,打动他的心肝,牵动他的生命;他看到众生均循环沉沦于生死之中,很可怜的,所以超脱生死,解决生死,遂抛弃一切,不顾一切。现在我来做乡村运动,在现在的世界,在现在的中国,也是同和尚出家一样。我同样是被大的问题所牵动,所激发;离开了朋友,抛弃了亲属,像和尚到庙里去般的到此地来。因为此事太大,整个地占据了我的生命,我一切都无有了,只有这件事。此时即如出家和尚出家时觉得世人都是在做梦,而自己甚为孤独,但多数人仍占在他的心内。在佛家原是为众生,悲悯众生,为众生解决生死;这种不忘众生、念着众生的心理,做乡村运动的人,应当仿效。在普通和尚很少这样激动,这样决心,自动发愿出家;如果那样的出家,等于未出家,他虽出了家,不过随随便便念念经,其生活是同世人一样的无聊。这样的生活是无味的生活。如果乡村运动者不是自动出家,在内心并没起了激动,仍系鬼混度日,这是最冤枉最无味的生活。如果我们真是发愿而来,我们应当真的像和尚一样感到孤独,常常念着众生,常常念着一件事,常常像要解决一个很急切的问题似的。(我在廿岁时曾经想出家,后来没有;可是到现在还常常觉着出家的味道。)一个人很容易一阵明白,一阵糊涂;明白时很容易明了他的责任,糊涂时便恍惚忘记了。这只有常常提醒自己,要问出一个很真切的心来。如果不是真想干,干脆的不如不干;如果真想干,那么应该很深沉的内决于心,虽有时糊涂恍惚,也可觉醒的。

第三辑 我的主要经历

第30节 抗战以来自述(1)

我努力的是什么——抗战以来自述

1940年底中国民主同盟成立后,为在海外建立民盟的言论机关,1941年作者被推赴香港筹办《光明报》。1941年9月18日报纸创刊,作者被任命为报社社长,主持该报工作。《我努力的是什么?》一文即写成于此时,并在《光明报》连载达一个半月之久。文中扼要记述了作者自1937年七七事变前后至1941年离渝赴港之前四年间所参与的种种重要活动。五十年前的这些往事,因时移事易,有些细节已无多大意义,故现在重新刊出时略有删节。至于文章中的多处“天窗”,则系当年被香港当局新闻机构所检扣的部分,因作者无法填补,只得付诸阙如。

编者

引言

我努力的是什么?这原是要读者看了这篇自述之后,从四五年事实经过中认出的。但今亦不妨先指点出来:

一、是国内的团结;

二、是民众的发动。

发动民众为抗战所必需,国内团结为抗战所必需,这是人人都知道应需努力的事。努力者正多其人,我亦不过追从国人之后之一份。事无新奇,不足称述。不过我四五年间翻来覆去,努力不已,不是这件,就是那件,自始至终,一贯不移。述说出来,使国人关心这两大问题者,亦可得其消息之一斑。

我第一个念头原在发动民众,因为意想中全国一致对外不成问题,后来晓得事情不这样简单,还必须先求团结才行,否则彼此猜防之心未泯遽动手发动民众,愈发动即愈冲突,冲突大了,国事便不可为。但如有人问我:定要团结好了,再发动民众,事实是否能许可呢?我回答不出。我总强调“团结第一”就是了。

我是个谨慎人,我,像共产党一样,可以去发动民众。我当然要从团结入手,求取全国有计划的合于理的民众大动员(此事我有主张计划见后)。无奈我的气力薄弱,事情不易成功,至今天还盘旋在团结问题上,没有进展,因此四五年间所努力的,核实了仍只是团结一事而已。试看后文自明。我今天受同人委托,办理本报,仍是为了团结运动。现在自述其四五年来努力经过,藉以求教于当世贤达,亦正是表出本报宗旨的一种工作,倘得各方读者同情指教,使团结运动得些进益,岂非大局之幸乎。祝之祝之!

在本篇的叙述上,拟将最近在重庆我们一些朋友,为团结而奔走的一段经过叙列为开卷第一章,然后翻回头来,再从抗战之前叙起,直叙到最近,使与开端的叙述环扣起来,其顺序约略如下:(一)1941年2、3月间的一段经过

(二)七七以前的讲演

(三)“八一三”以后的文章

(四)国防参议会

(五)访问延安

(六)国民参政会

(七)改善兵役的运动

(八)解决党派问题的我见

(九)巡历华北华东各战地

(十)统一建国同志会

(十一)1940年4月间的一个提案

(十二)总结全文

第三辑 我的主要经历

第31节 抗战以来自述(2)

一、1941年2、3月间的一段经过

这一段经过,我看见曾有两个刊物提说到。一是陶百川先生主编的《中央周刊》似用《劝驾记》为题,一是邹韬奋先生写的《抗战以来》第七十五节《第二届国民参政会的前夜》。不过,都语焉不详。我现在较精确地记述当回事实(其中自然仍省略许多),读者不妨取以与前两文相印证。

这一段经过,是1941年2月22日起,到3月27日为止的,其内容如下。其时中共参政员毛泽东等七人对于1月间新四军事件表示抗议,用书面通知国民参政会秘书处说:在他们所提善后办法十二条未经政府裁夺前,即不出席参政会。而参政会已定3月1日开会,所以居第三者地位的参政同人,不便坐视,特于2月22日集会商谈。当日在座者,计有张君劢、罗隆基等各位,左舜生、李璜等各位,沈钧儒、邹韬奋等各位,黄炎培、冷等各位,而前届参政员章伯钧、张申府亦参加,连我自己共有十五人。大家商谈结果,推定左、罗及我共三人,负责起草几条意见,作为向双方说话的根据。当晚左、罗及我三人又作一度交换意见,而委托我来执笔。23日晚我写好之后,通知各位朋友于24日集会。大家看了,我所写好的无甚修改,即依年龄为顺序而签名。第一为张表方(澜)先生,第二为褚辅成先生,余不必细数。除章伯钧、张申府两位未签名外,仍得十六人之数。褚先生为国民党老前辈,素不存党派成见,此次亦自愿列名。

我写的共四条,其条文如下:

一)为昭示全国团结,此次大会中共参政员之出席必不可少。

(二)为永杜纷争,全国一切军队,应与任何党派绝缘,统一于国家。

上项原则之实行应由各方面合组委员会秉公监督办理。

(三)抗战建国纲领公布瞬满三年究竟实行者几何?而现在事实,背乎各条规定者又有若干?应由各方面合组委员会切实检讨。其有实行不力者,应督促实行;背乎各条规定者,应加纠正。并以此委员会为常设之监督机关。

(四)根据二三条,合设一委员会,以最高领袖为主席,遇有不能出席时,派负责代表主席。设委员八人,网罗各方面充任之。委员会议决事项立即生效,不再经任何机关核定。

1939年春作者自重庆大后方出发,赴山东敌后游击区巡视,途中常昼伏夜行,历尽艰险。八个月后返抵洛阳。(前排右三为作者,其左为随行秘书,其右为随行军事参谋王靖波)。

蒋公的表示十六人签名的一份,又在四条前后加了头尾,作成一封信的方式,准备呈给蒋公。中共方面,则约了周恩来、董必武两位来面谈。周谈话甚多,总其要点,不外两层:第一层表示,极欢迎第三者出来说话,他们愿与第三者共同推进民主,可以将自己的事,加倍让步;第二层表示,四条主张甚好,若得当局接受,则他们出席,亦即不成问题。这是25日的事。27日早,蒋公约去见面,除面呈那四条外,又加口头说明。大意着重两点:一点是军队必须脱离党派而统一于国家,方为根本杜绝纷争之道;一点是国家政令,每每宣布而不实行,抗战建国纲领,即其一例,我们不多要求旁的东西,只要求兑现,我们要求给我们监督兑现的权。蒋公对此两点,皆表示甚以为然。总结来说,就是接受我们的建议,可以组织那个委员会。至于中共参政员出席问题,则嘱咐我们去劝他,并约第二天再见面。我们当将此意,即刻转告周、董两位。除中午一度谈话外,当晚复在油市街四号(国民参政会秘书处)由同人与周、董切实商讨,请其撤回那不肯出席的通知书。周、董二君讫未同意,仅允电延安请示。第二天28日,同人再见蒋公,即以周君已电延安为告,接续商量组织委员会事,甚为顺畅。临末,蒋公追问中共出席不成问题否?无人敢负责答复。于是蒋公严切表示,明天(3月1日)他们出席,即当按一个党派参加主席团一个主席之原则,推选周恩来为主席团之一;如其不出席,则是他们不惜以国内裂痕暴露于外,他们要负责的。以后即无话谈。请你们去告诉他!

那时只剩半天工夫,非常迫促,所以我同黄(炎培)、沈(钧儒)、左(舜生)诸公顾不得吃饭,赶去访问周、董两位。既传达领袖的话,亦表示同人的要求,请决定出席,勿负各方面之望。周君等似亦无甚固执之点,仅谓必须候取延安复电。他们自己有电台,在化龙桥近处的山上,每日午后四时、晚十时、天明五六时,和延安通电三次。所以周君对我们说,至迟夜晚必有复电。收得复电,马上通知我们。政府诸公关心此事者,都向我们问消息。我们皆做乐观的答复。因当时空气确实不像有问题的。但不料我同黄先生坐候一夜,屡次用电话询问周君;周君亦在山上坐候收电,到底不得复音。天明周、董两位亲来见我们,说电台发生障碍,收不到延安电报,不便出席。经再三恳谈,终无法相强。已到开会时间,忽于电话上,蒋公亲语黄先生,嘱我们代表他,敦劝董、邓两参政员速即出席(因七参政员中实只有董必武、邓颖超在渝)。我们只得再跑去劝驾。他们自然不肯来,写了一封抱歉的信,声明没有党中央命令,不能自主。我们赶至会场,将此信回复蒋公,大会早在开幕了。

我们将信面呈蒋公,并代为解释,说他们第因电令未到,不好出席,非有他意。蒋公当表示可以等待他们一天.于是由黄炎培、张君劢等四十二人临时动议,将下午大会停开,所有主席团的选举改在第二天举行。为是等到他们出席后,便可选出周恩来参加主席团。

延安提新十二条

到了第二天,3月2日黎明,我同黄先生又用电话询问周君。复言延安电报已到,我们正色然而喜,却不料其又有十二条的提出,要当局接受了,然后出席,十二条件如下:

(被检)

这是所谓新十二条,比较前次十二条降低甚多(),但不论条件高低,我们从来不预闻讨价还价之事。我们是以国民立场过问国事,本着我们的主张和信念(见前述四条)而奔走努力。我们并非做和事佬,调停的人。何况这种分家的办法和我们要求国家统一的精神不合,同人皆感觉失望,不能赞一词,国民党方面的情绪如何,更不必说了。

一个委员会问题

中共既不出席,主席团的五位,当日选举出来(有左舜生、张君劢),自无周恩来在内。正午十二时同人聚于一心饭店,商决我们今后动止如何。我提出意见说:中共的十二条我们实不愿加以讨论,况且逐条磋商,必致延过了参政会期;要当局一口答应,又万无此理。可否向他们作如下的商量:

一、原提之第十二条,今事成过去,不必再议;二、原提之第十一条,似相当于我们所主张的那个委员会,请按照我们的四条主张继续进行商量;三、自第一至第十各条都暂不讨论,候那委员会成立时,交委员会裁决之。

此即集中到一个委员会问题。而委员会如何组织,则请周恩来先生和张岳军(群)先生直接见面,较易解决,更加上君劢、舜生共四人商洽起草。得出草案,即刻请领袖核定,一经核准,即可一面成立委员会,而一面中共出席参政会。若能在此届大会内终得圆满出席,尚足以安慰国内人心及国际友邦之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