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作得以再版,有些开心也有些惶恐。开心的是有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关注“性侵犯罪”的法律问题,惶恐的是担心书中引用的资料陈旧而不合时宜。所以,这次再版修订时,仔审读了稿件,替换了一些明显过时的资料。
让我深思的是作品的主旨依然没有过时,它讨论的依然是当下非常值得大家关注的话题——人类社会中两性之间的欺凌与剥削,而这种剥削最严重的体现就是性侵。
20世纪八十年代,激进女权主义的代表人物麦金侬振聋发聩地指出:人类社会中,一切两性间的性行为都是强奸。在她看来,现实社会中的男女并未实现真正的平等,女性很难拥有真正自由的性同意权利。当然,这种声音可能过于刺耳,但并不能因为刺耳就全盘否定。我们必须审视,法律中是否隐藏着男权主义的偏见?我们每个人都活在偏见之中,或者说每一个人都有自己与生俱来的偏见,出身的偏见、性别的偏见、地域的偏见……而法律的一个重要功能,正是在诸多偏见中寻找一种平衡之道,在各种利益的权衡中,寻找一种合乎中道的恰如其分。
虽然我们极力倡导一个男女平等的社会,但是在政治、经济等各个方面,当下的社会依然是由男性主导的社会。在这样的背景下,法治天平应当向弱者适当地倾斜,这正是法律的正义之所在。怀疑的目的不是为了解构,也不是导向虚无。所有的批评都是为了让法律制度变得更好,而不是彻底地推翻法律制度。因为怀疑的前提是存在,没有存在也就无所谓怀疑。“我思故我在”的合理结论是“我疑故我存”。所以,怀疑的目的始终是为了确信以及追求完美。
这个世界不可能完美,但并不代表完美就不存在。古希腊作家希罗多德讲过一个故事:一位国王有一位非常美丽的妻子。国王沉醉于妻子的美丽,于是向自己的侍卫炫耀。侍卫并不相信,国王便邀请侍卫去观看妻子的裸体。然而国王的妻子正好发现了偷窥的侍卫,最后爱上了侍卫,两人合谋杀害了国王。
这个故事对我的提醒是,如果我们只相信眼见的事物,也许会毁灭于自己所恋慕的人与物。所有以可见的形象作为终极的理想一定会给你带来深深的伤害与痛苦。所见的是会朽坏的,所不见的才是永恒的,我们必须以高于生活的原则来指导我们,让我们更好地去生活,去爱我们周边的人。
无论如何,在有关性侵的话题中,“尊重”始终是破局之道。希望这本书能够带给大家更多思考,希望我们能越来越接近理想的社会。
2020年11月于北京亦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