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时期朝廷掌管乐舞的机构。掌管乐舞的机构,历代皆有,周代归属大宗伯,下属有大司乐、乐师、太师、小师、磬师、钟师、笙师等。
乐府的设立,起于秦代。汉初经济凋敝,到汉武帝时,国力强盛,于是才开始大兴礼乐,重建乐府,以大音乐家李延年为协律都尉,大文学家、音乐家司马相如等人协同,进行了大规模的乐舞整理工作。他们做了两件大事:第一是采诗,即搜集各地民歌。这是一件了不起的大事,使大量的民间音乐得以保存。第二,是在采诗的基础上进行整理和创作。《汉书·礼乐志》说:“至武帝定郊祀之礼……乃立乐府,采诗夜诵,有赵、代、秦、楚之讴。以李延年为协律都尉,多举司马相如等数十人造为诗赋,略论律吕,以合八音之调,作十九章之歌。”
乐府机构,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和隋代都还存在,但规模和成就都远远不及汉乐府了。
乐府的另一个意思,是乐府所采集、可以合乐演唱的诗歌。后来,把文人向乐府学习的拟作也称为“乐府”,比如白居易的“新乐府”、皮日休的“正乐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