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是我国一个重要的传统节日。这一天古代称为“上元”,其夜则称“元夜”、“元夕”或“元宵”。我国古代的历法和月相有密切的关系,每月十五日必逢满月,叫做“望”。满月象征着团圆美满,在正月十五人们迎来了一年之中第一个月满之夜,这一天理所当然地被看作是吉日。据《史记·乐书》记载,早在西汉初期,正月十五宫廷中就有了祭祀太乙神(天帝),祈求福佑的礼仪活动。
元宵与灯的关系密不可分,张灯、观灯是元宵节最重要的活动,故又叫“灯节”。元宵放灯据说起源于东汉明帝时期。永平十年(公元67年),汉明帝派遣的蔡愔〔yin 音〕从印度求得佛法,回到京都洛阳,同来的还有西方僧人摄摩腾和竺法兰。明帝亲自出宫恭迎,燃灯拜佛,并在雍门西建白马寺弘扬佛法。这引起了道教的强烈反对。永平十四年(公元71年)正月初一,道士们向朝廷提出要同佛教斗法。十五日,明帝组织佛、道两教在白马寺比法,结果佛家获胜。明帝更加笃信佛教,正式下令不论平民贵族,每年的正月十五日,一律要在夜间张灯结彩,表示对佛教的尊崇。之后元宵节张灯成为惯例,至南北朝时期已蔚然成风。南朝梁简文帝就曾经写过一篇《列灯赋》,专门描写了元宵观灯的盛况。到唐代,元宵及其前后各一日,正式成为固定假日,各官署都停止办公。而且这三夜“敕许金吾弛禁,以看灯”(《两京新记》),也就是暂停禁止夜行的法令,让都市的士民尽情游乐。唐玄宗先天二年(公元713年)上元之夜,大开宫门,在宫门外“作灯轮(灯树)高二十丈……燃灯五万盏,簇之如花树”,又命宫女及长安少女少妇千余人“于灯轮下踏歌三日夜”(《朝野佥载》)。从此,历朝皇帝都在元宵“御楼观灯”,成了封建帝王炫耀国泰民安的统治秩序,并表明天子与民同乐的一个盛大节日。宋代把元宵节放灯由三夜增为五夜(《乾德五年诏》)。为了鼓励人们到御街观灯,朝廷还规定“凡来观灯者赐酒一杯”,因此观灯者人山人海,喧声鼎沸,十分热闹。明代永乐七年(公元1409年)还曾下诏,将元宵节休假定为十日,成为当时最长的节假(当时春节官员放假五日,冬至放假三日)。可见元宵节历代都倍受重视。
而元宵节观灯对古代妇女来说,则是一年之中最有吸引力的节日活动。按照封建礼教,平时大家闺秀只能生活在深闺之内,就是小家碧玉也不能随便抛头露面,过着近于幽闭的生活。而每到元宵,她们却可以不再顾忌深闺的礼仪,名正言顺地外出夜游观灯。一些虽然相互倾心,但平时不易接触的青年男女,也有了谈情说爱的机会。所以宋代李清照词中说:“中州盛日,闺门多暇,记得偏重三五。”(《永遇乐》)“三五”即正月十五,这是说妇女特别注重元宵节。在封建礼教压抑下的古代妇女,到了元宵节才有了一点活动于大街小巷的自由,因此元宵出游“妇女尤甚”。明代刘士骥《元宵行》诗中有“谈笑嬉游乐事频,千门儿女闹芳辰”两句,就是这种盛况的写照。甚至可以说,古代妇女只有元宵节时才可以暂时摆脱封建礼教的束缚,露出一点人性本来的色彩。
至于元宵节食品,从宋代开始,家家户户都要吃“元宵”。元宵也称圆子、团子或汤圆。元宵节吃元宵,是取月圆人团圆之意,具有祝愿全家和睦幸福的象征,因而千余年来一直成为欢度佳节的一项基本内容,延续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