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以来,年谱编纂工作,颇有发展,数量也日益增多,甚至有为生人编谱者(如《曹禺年谱》)。各种新编年谱的体例不尽一致,当然也无须强求一律。因此,我只以我所编的《林则徐年谱》为据,大略谈点编纂年谱的有关体例,供有志于编写年谱者参考。
编纂年谱首先应该确定主旨,就是确定编纂的主要内容。过去有些年谱的编者曾自述其编纂主旨是:编写谱主生平,治学修身的发展过程及其成就,并兼述谱主家世、师承等内容。这自然是指撰述学者年谱而言,也就是说学者年谱应以学行为主旨而兼及其个人修养、师承交游等。有的人更具体规定学者年谱的内容主旨应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进学的次第,用功的标准;二是概述遗著散失情况;三是记录师友生徒湮没不彰的事迹。但是,一个人一生平庸,没有什么学行功业可记,只是汇集这个人宦迹、家世等流水帐而编成年谱,那还不如不写,所以有人抨击无主旨的年谱说:“年谱之刻,由来尚矣。位至宫保上卿,率有年谱行世,而细考其中,无一嘉猷,裨益朝野,何异老树既枯,令笔者记其某年出土,某年发花叶,某年颓废乎?夫人之所以可传弗朽者,以德以功而虚名奚与焉。”(李玉鋐《寒松老人年谱序》)这种评论虽有点尖刻,但却有力地抨击了无主旨的一批年谱,促使人们不能不在编纂年谱时注意主旨。清代史学家杭世骏对年谱有较深研究,曾正面而简要地提出过编纂年谱时的主旨要求说:
必其德业崇闳〔hong红〕,文章彪炳,始克足以当此,一未有以草亡木卒之人而可施之以编年纪月之法也。(《施愚山先生年谱序》)
我在编纂《林则徐年谱》时,首先考虑对林则徐这样一位著名的近代历史人物应如何确定编谱的主旨。过去,魏应麒所编《林文忠公年谱》的主旨在于阐扬鸦片战争中的林则徐。这固然是林则徐的主要业绩,但尚未能概括林则徐的一生。从宏观上考察,林则徐不仅是具有远见卓识的爱国者,还是封建社会里的一名有所作为的政治家。因此,必须以此为中心线索来贯穿全书。这就是所谓确立主旨,然后无论搜集资料,考辨选择,论述成谱都能有所归依而不致使年谱成为漫无边际的流水帐,否则,那就难以称为一部合格的年谱。
前人曾论述年谱撰者说:
年谱之作始于宋人。其手著者如杨椒山自订年谱,堵文忠公年史尚已。此外或出门人故旧,或成于后裔及异代人之手。(王步瀛《赵慎斋先生年谱》序)
陈乃乾编《共读楼所藏年谱目》也按不同编者分年谱为四类,即甲、自撰类,乙、家属所撰类,丙、友生所撰类,丁、后人补撰类。这四类撰者各有短长,如子孙撰谱,“其间不无溢美之处,甚至假手于人,尤非纪实之道矣。”(孙玉庭《寄圃老人自记年谱序》)对友生撰谱则耽心“同时文士,生不同道,谬托相知,传闻失实。”(汪喜孙《容甫先生年谱》)但有人认为上述二种人与谱主时代接近,容易得真,所谓“或出自贤子孙之纂述,或出自门弟子之甄综,去世近而见闻真,诠次自易”(吴怀清《二曲先生年谱序》)。有人反对自订年谱而赞成由后人撰谱,并曾举例说:
如李、杜、韩、苏皆有年谱冠于诗文集首者,大都后人钦其道谊文章,历序其生平,证以诗文年月汇集成编,以备千秋考镜,初未有出诸自记者。(尹壮图《楚珍自记年谱自序》)
清代学者杭世骏则认为不同撰者可使用不同的编纂方法,他说:
或出自贤子孙之编纂,或出自门弟子之甄综,或出自私淑诸人者之考证。(《罗总戎年谱序》,见《道古堂文集》卷五)
编纂、甄综和考证虽指编纂方法的不同,但也寓品骘〔zhi治〕价值的高下,从中可看到杭氏正以后人撰谱为诸种撰者之最佳者。以林则徐年谱为例,前有其子林聪彝所撰《文忠公年谱草稿》传钞本,林则徐纪念馆副馆长杨秉纶、林则徐后人林家溱〔qin芹〕、林子东均对“草稿”表示怀疑。愚意以为此乃托名之作。姑不论其是否假托,即其内容也颇简略疏漏,于鸦片战争时行事不著一字,显系有所忌讳。其后,魏应麟于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撰《林文忠公年谱》时,虽也是后人为前人撰谱,但因那时有关史料如《道光朝筹办夷务始末》及谱主的日记、手札等尚未发现和刊布,以致因征引史料不足而使内容贫乏。及至我编撰《林则徐年谱》时,由于谱主的奏稿、日记、书札等多已刊布流传,而具备了参证条件,使谱主行事得以完备。后人撰谱更以时代久远,人际关系已无牵涉,即使有存世者也多为五六世孙,他们论及谱主也如论及一般历史人物而无所避讳。后人撰谱还可得资料繁多便于考辨求真之利,于还谱主历史真貌极为有益。他如胡适之撰《章实斋先生年谱》,“附列同辈之生卒,而以评议之词系于卒年之下,一以考见其人之见地,为当时思想之指归。凡所议论行事,参以己见,直加批评”(顾廷龙《中国历代名人年谱目录》序)。这也可证明后世学人撰谱易于公允,且能臧否,可传信于后世,所以年谱之最佳撰者当以后世学人为胜。
年谱应以丰富资料为依据,所以良谱多注重广泛搜集资料,顾廷龙在为《中国历代名人年谱目录》撰序时曾说:
王懋竑〔hong弘〕撰《朱子年谱》乃取文集语类条析而精研之,更博求所述诸儒之绪论,师友之渊源与夫同志诸子争鸣各家之撰著,曲畅旁通,折衷一是。”“那彦成撰《阿文成公年谱》则独详于宦迹,奏疏、谕旨关系大者无不备载,可以补国史之未详。
由此可见,编谱应广泛采择资料以系生平行事,但搜集须得其法。我在编纂《林则徐年谱》时,分几个层次搜集资料。首先从谱主自身资料入手,如林则徐的奏稿、日记、手札都是反映人物的最原始资料,撰谱时可以从这些资料中钩辑与谱主一生重大活动有关涉而可备征考的资料。其次,应搜集他人所撰的谱主谱传等,可收补缺订讹、增益完善的效果。再次,搜集与谱主有关人物的著述与谱传,从中整理出与谱主行事有关的资料。然后,搜集谱主所处时代及其行踪所至地区的官书、地志、杂著及诗文集中的有关记载。最后,搜集后人(包括中外人士)对谱主的论述评价。所谓资料既有文献记载、口碑传录,也有遗迹实物、金石铭刻以及图像照片等等。《林则徐年谱》通过这几个层次所搜集的资料仅文献记载就达200余种,即使有些资料虽其内容不甚重要,但却是稀见之物,那也不能忽视,如福州发现的刘家镇墓志铭和兰州发现的唁函刻石等实物,虽与林则徐事迹关系不大,但确为林则徐所手书,并且林的书法也有一定的造诣,所以也应该加以搜集以开拓读者的视野。
大量资料基本集中后,重要的在于考辨资料的真伪价值,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即使琐细末节也应考辨清楚。如道光二十年四五月间,林则徐曾致函唐鉴贺其就太常寺卿职。函中有“戚世兄南宫之喜,闻者莫大欣忭……,两令甥又共题名,洵为盛事,……”经采择考证资料知道函中所谓“戚世兄”名戚贞,“两令甥”乃指唐鉴的外甥黄兆麟和黄倬〔zhuo桌〕兄弟。这封信的写作时间一说道光二十一年(公元1841年)正月,一说道光二十年(公元1840年)四五月间,经反复考核而以后者是。又如林妻郑淑卿卒年,历来沿用魏应麒《林文忠公年谱》所订为道光二十八年(公元1848年)十月十九日,后据新发现的海源阁所藏林则徐致杨以增手札,确定为道光二十七年(公元1847年)十月十五日,一改陈说。这些虽是末节,但对编纂一部年谱来说确是不容忽略的,更何况有关重大活动的资料就必应严加考辨和甄选,以树立和增强年谱的可信度。如果只求其量多而失于考辨,那就失去其可征信的程度。在年谱数量大增的时候滥取滥收之弊多见,正如晚清时平步青在所著《霞外捃〔jun 俊〕屑》卷六中所言:“年谱之作,近代最为芜冗,善行嘉言,恁空虚构,读者未终卷,而已知其言之非信史矣!”类此之病,今人撰谱不可不慎。
余嘉锡师认为年谱“于辨章学术最为有益”(《目录学发微》四)。胡鸣盛在《陈士元先生年谱》识语中更对年谱有益于学术问题详加论析说:
乙部各类,叙述个人之学行,提纲挈领,条理清晰,实以年谱为之最。学者探讨先贤学术,诵其年谱,纵不能洞悉精深,亦可略识统系。著述者流,有鉴于此,举凡先贤之湮没未彰,或著述渊博而不易研究,亦皆乐为撮要提纲编纂年谱以诏天下后世。(《北平图书馆月刊》第三卷第五号)
年谱有益于学术的作用确实存在,但我认为年谱更重要的作用在于知人论世。前人对此曾有所论及。孙德谦在《古书读法略例》中曾将此订为一例,说:
有宋以后,年谱盛行,如鲁訔〔yin银〕、洪兴祖辈,文则韩愈、柳宗元;诗则陶潜、杜甫诸家,自此皆有年谱传于世,此最得知人论世之义。
近代经学家孙诒让为《冒巢民先生年谱》撰序时也说:
年谱之作,虽肇于宋而实足补古家史之遗缺,为论世知人之渊棷,不信然与?
清人宗稷辰为应《黄黎洲先生年谱》撰者黄炳垕〔hou后〕之请而阐明年谱的社会作用时也说:
(年谱)取其言行之大节,师友之结契,际遇之轗〔kan砍〕轲,行踪之经历,有足见性情学问者,编而入之,使后人得以论人知世已耳!
年谱虽不若传记对人可用直接评按加以臧否,但其知人论世的方法值得注意。它将人置于一定的“世”(社会、历史条件)内,使人在与“世”结合的叙事中寓对人的论断。一个人通过年谱的知人论世往往获得始料不及的历史地位与效果,如清代学者张穆撰《顾亭林年谱》颇著声名后,并未继续编纂与顾亭林地位相埒的黄宗羲的年谱,反而编纂以考据见长而气节不及顾黄的阎若璩,后人以知人论世之义对张穆此举表示诧异,并著之于文字说:
予颇怪石洲(张穆)既为顾谱而不为黄谱,乃纂辑及于阎潜邱。潜邱虽考据有声,其大节果足视亭林耶?毋亦籍隶太原,石洲遂有香火之情耶?一唱百和,耳食之徒遂于报国寺顾祠之旁复创阎祠以为之配。噫!其有当于知人论世之为乎?(谢章铤《课余偶录》卷三,见《赌棋山庄集》)
一谱之撰,可以立祠,历史定评,于此可见。张穆或许并未料及知人论世的影响有如此之大。张穆失于谨慎,遂贻笑于人。
《林则徐年谱》之撰,既着重于谱主所处时代背景,又征引世人评论来论断林则徐的为人。如道光十二年(公元1832年)六月初八日,林则徐接任江苏巡抚,由于过去曾在江苏任官,颇得民望,所以接任时“列肆香烟相属,男妇观者填衢,咸欣欣然喜色相告曰:林公来矣!”(冯桂芬《林少穆督部师小像题辞》,见《显志堂稿》卷一二)这段资料既记及苏州人民欢迎林则徐的场景以“论世”,也使人看到林则徐之得民望以“知人”。又如道光十九年(公元1839年)十一月十一日,林则徐在广州天后宫接待英国遇难船只杉达号船员15人,进行各方面的了解。这段资料说明林则徐勇于违反封建礼制,同时也体现了林则徐区别一般公民和鸦片贩子的策略思想。这些例证说明年谱可以知人论世。
年谱资料或内容重复,或词嫌累赘,或仅备参证,或轶闻琐事,一时难以全部甄选入谱而弃之又不无可惜之处。因此不妨采用在谱尾增入附录一体,用来保存资料。此法前人曾经使用过,如苏惇元编《张杨园(履祥)先生年谱》后就附录有《编年诗文目》、《未列年谱书目》、《节录诸家评论》、邵懿辰所撰谱主小传和苏惇元所撰《谒墓记》等,使未能入谱的资料得到储存。又如清乾嘉学者郝懿行夫妇均为学者,近人许维遹为编《郝兰皋夫妇年谱》,并于谱后除附录《郝兰皋先生著述考》及《王安人瑞玉著述考》外,还附有兰皋八世祖《郝康仲先生著书目》及兰皋父《郝梅葊〔an安〕先生著书目》等多种,为郝氏家族的学术成就提供了备考资料。我在编纂《林则徐年谱》时,并未视附录为附庸,而是作为规划全书编纂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林则徐年谱》共有附录四种:
一是《谱余》,这是为编纂《林则徐年谱》搜集而未收入谱文的资料,但有一定的参证价值或可供谈助,其共分五类:第一类是未收入《云左山房文钞》的佚文、联语等逸文;第二类是逸事;第三类是他人为林则徐所写的题跋、挽文、挽诗、挽联和祠堂记等;第四类是对林则徐的评论;第五类是与鸦片战争有关的文献。这些资料大都采自清以来的笔记和杂著,大都为一般论述所较少涉及者。
二是《林则徐出生时有关人物简况》,凡出生在林则徐以前,难以系入本谱,而日后又和林则徐事迹有各种关系的人物,择要录入,略述这些人的简况以说明林则徐的人际关系。
三是大事索引年表,按年择系谱主重要事迹,注明书页,使读者便于检索本谱。
四是征引书目,包括:⑴林则徐的著述和手迹,⑵他人所写林则徐的谱传,⑶与林则徐有关人物的谱传、著述,⑷官书、奏议、方志、诗文集,⑸资料汇刊,⑹笔记杂著,⑺近人专著、论文,⑻外人著述等共达229种。这个书目既增加年谱的信征程度,又可供读者参验。
我就《林则徐年谱》为例,提出了年谱编纂工作中几个值得注意的重要问题,至于纪年岁次的编排,文体的使用和篇幅的调协等等都属于次要的技术问题,可因谱主情况与撰者习惯而异,而我所谈及的内容也只是供有志编谱者的参考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