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时节俗,最能反映民族文化的特点。台湾民间的传统节庆和大陆大同小异,特别是与闽粤地区如出一辙。最重要的节日依次有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冬至节、送灶、除夕等。过节的形式也和大陆相仿,如春节有“开春”拜年之礼;元宵节吃元宵、赛花灯、猜灯谜;端午吃粽子、赛龙舟;中秋夜赏月、吃月饼、瓜果;重阳节登高远足;除夕阖家团圆等等。
闽、台两地分别流传着一首大同小异的《新年歌》:
闽南:“初一荣,初二停,初三无姿娘;初四神落天,初五天神下降,初六另空;初七七元,初八团圆;初九天公生,初十蓝相生,十一请子婿;十二返去拜,十三食唵〔an俺〕糜配芥菜;十四结灯棚,十五上元暝。”
台湾:“初一早,初二巧,初三老鼠娶新娘;初四神落天,初五隔开,初六挹〔yi邑〕肥;初七七元,初八团圆;初九天公生,初十有食食;十一请子婿;十二查某子请来拜,十三食湆〔qi泣〕糜配芥菜;十四结灯棚,十五上元暝。”
台湾的岁时节俗源于大陆,从这两首《新年歌》中可见一斑。
台湾人称大年初一为“新正”,意为新的一年将会有一个正正堂堂的开始。当天凌晨头一件大事是祭拜祖先,称为“开正”。“开正”之礼十分隆重,厅堂灯火通明,门口结红彩,供桌上摆列年柑、年糕、咸粿〔guo果〕、牲礼、茶酒、四果、香烛,家家户户燃放鞭炮,全家老少集合一起祭拜祖先、祭祀神明,随后再依序向长辈问安行礼。
过春节最有意思的是出门拜年。又叫“走春”,也叫“开春”、“贺正”。凡有来客,主人用朱红木盒盛着糖果并端上“甜茶”待客;设宴请客,彼此应酬,名叫“请春酒”;客人告辞时,互相向对方孩子赠红包。由于家家户户都出门拜年,难免有碰到人不在家的时候,于是衍生出两个有趣的习俗:出门拜年人们总是随身携带一叠红纸片,上书自己的名字,一旦遇到主人不在家就留下一张,这叫“留帖”;官大势大、交游广阔的人,不可能一家家亲自去拜年,便遣仆人带着他的红帖代他去拜,这叫“飞帖”。
台湾的“初三老鼠娶新娘”和闽南的“初三无姿娘”,意思都是说初三这一天是休息日,就连老鼠也选择这天娶新娘。依俗,当晚各家各户都须提早上床睡觉,以免打搅老鼠办喜事,并要在房间的各个角落撒一些吃的东西作为给老鼠的“贺礼”,以便和老鼠搞好关系,减少来年的鼠害。“老鼠娶亲”的俗说显然源自于大陆,有一幅“老鼠娶新娘”的五彩石印年画,曾普遍流传于大陆民间。画面上从头盖红帕的“新娘”,到抬花轿、吹喇叭的执事等,统统都是鼠类,一个个活灵活现、喜气洋洋,很受民间的喜爱。
初四是“接神”日。闽、台两地皆称这一天为“神落天”。当日,各家各户都要在厅堂供奉牲礼、果品、甜食等,燃放爆竹、烧金纸、神马,恭恭敬敬地迎接诸神的下凡,继续履行司掌人间善恶的职责。
初五的“隔开”,意思是过年到此告一段落,也与大陆相同。次日开始,商店开市、农人下田,各行各业开始恢复正常生活、劳作。俗传这一天也是“五路财神”的生日,闽南称“天神下降”,台语叫“路头神”。为求大发利市,商店这一天多在路街边燃香拜拜,求五路财神的护佑。
“初七七元”、“初八团圆”,闽、台两地皆同。中国民间称初七这天为“七元日”,又叫“人日”,相传天地造人,人是在这一天诞生的。因此,在台湾民间,这一天家家户户要吃线面(即寿面),并要吃芹菜、菠菜、芥菜、荠菜、葱、大蒜、蒿菜等七种新鲜蔬菜。实际上这是中国古代“五辛盘”的旧俗遗风,杜甫曾有诗云:“春日春盘细生菜”,正是咏此。“初八团圆”是说回娘家过春节的媳妇,初八要返回婆家“团圆”,开始干活,不然会被认为有意为难婆家,搞得不好,夫家甚至还会因此而大兴“问罪之师”。
“初九天公生”,“天公”即玉皇大帝,“天公生”也就是玉皇大帝的生日。玉帝是天上诸神的管辖者,祭祀格外隆重。前一天全家老少斋戒沐浴,正厅摆设祭坛。午夜一过,全家齐整衣冠,由长至幼,顺序上香,行三跪九叩大礼。随后是烧金纸、放鞭炮,直至凌晨四点。昔日祭祀天公,祭坛的摆设极有讲究,除了原有的供桌之外,还须摆小供桌(俗称“顶桌”),顶桌上摆五果六斋、扎红绳的面线、清茶三杯,供奉玉皇大帝。下面供桌则摆三牲五礼和红龟粿等,供奉天公的从神。烧给天公的金箔是特制的,称为“天公金”。
在中国传统民俗里,女婿备受岳家的宠爱,俗称“娇客”,全国各地皆然,闽、台自不例外,因此都有“十一请子婿”之俗,称为“子婿日”,即岳家专门宴请女婿的日子。
台湾民间过春节和大陆一样,实际上自上一年的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日“送灶”开始,直到正月十八“落灯”为止,都算是春节的范围。
“送灶”又称“辞灶”,即祭灶神(灶王爷)。传说灶神是上天派驻在每户人家的,每年底都要返回天上向玉皇大帝“述职”,汇报这家一年来的善恶,以便玉帝决定分别给予吉凶,这自然是非同小可!于是人们为了让灶神替自家在玉帝面前多说几句好话,就用丰盛的祭品来“贿赂”它。
大年三十夜俗称“除夕”,又叫“过年”,意思是旧岁至此夕而除,明日更换新岁。当日下午,供奉牲礼、祀神祭祖,谓“辞年”;当晚全家老少团聚。远游在外的、分家出去的,除非万不得已,统统都要回到老家来吃“年夜饭”,俗称“围炉”。倘若有人未归,餐桌上要留出席位,摆上碗筷,有的还在座椅上放上亲人的衣物,酒杯斟满,以示全家无缺,借以寄托思亲之情。
“围炉”过后,家中最年长者坐在正厅,小辈则依次拜年,长辈分赏“压岁钱”。家家户户灯火通明,谈笑娱乐,通宵达旦,叫做“守岁”。
除此之外,贴春联、春花、舞龙、舞狮、踩高跷、摆旱船、到庙里进香(赶“庙会”)……中国自古流传下来的各种过年习俗,台湾都无一不与大陆相同。
不过,台湾的岁时节俗也有自己本岛浓厚的地方特色。
首先,除了和大陆相同的节庆外,台湾还有许多本省特有的节庆活动。如,正月初六祭“清水祖师”(“清水祖师”的主庙在台北万华清水岩,这一天台北有盛大隆重的庆典仪式,以往常要连续上演20天的大戏,格外热闹);二月初二祭“土地公”;二月初三祭“文昌帝君”;二月十五祭“开漳圣王”;二月二十三祭“广泽尊王”;二月二十五祭“三山国王”;三月初三祭“玄天上帝”;三月十九“太阳公祭”;三月二十三日前后是规模盛大的“妈祖祭”;四月初八纪念释迦牟尼诞辰;四月二十六祭“五谷大帝”;五月十三是“关公祭”和“霞海城隍祭”;六月初一吃“半年补”;六月十五“半年祭”(祭祖宗);七月整个月为“盂兰会期”,各乡轮流做“大普渡”;立冬日要“进补”;十月二十二为台北“艋舺青山王祭”;冬至日要祭祖、“食补”……可以说在台湾几乎每个月都有节,都要做“拜拜”。
台湾的节庆何以会如此之多?一是因许多节庆为祭祀大陆祖籍带来的“守护神”;二是因台湾的气候与大陆不同,水稻一年三熟,农业生产节奏很快,刻意安排许多节庆,借以调节紧张的劳动生活;另有些节庆则与台湾特殊的历史事件有关。如三月十九“太阳公祭”,据考这天为明末李自成攻入北京、明思宗(崇祯帝)自缢煤山(今景山公园)之日。明郑时代,定于此日面北遥祭崇祯亡灵。清统一台湾后,台民假托祭拜“太阳公”(“太阳”暗喻“大明”),将此俗延续下来。
其次,台湾有许多节俗与大陆大异其趣。如:除夕夜台湾农村有“跳火盆”、“避债戏”和“讨债灯”之俗。“跳火盆”是在“围炉”之后,门前点燃一盆稻草,全家老少(限男性)依次从火盆上跳过,取“兴旺如火”吉意。边跳边口中念念有词,说些吉利话。火熄后,将灰烬送进厨房灶脚,祈求神明保佑发财。“避债戏”之俗更为有趣:除夕夜全台各寺庙都要祭神演戏,于是不少债户便钻进人群中躲起来,依俗债主就不能再向他讨债,否则会引起公愤,遭在场观众一顿痛打。这种戏往往通宵达旦上演,演到天明已是大年初一,新年这几天是不能讨债的,故称这种戏叫“避债戏”。不过债主也有办法对付,即在大年初一穿上旧衣,提着灯笼上门讨债,佯称自己是从年三十晚上追债追到现在尚未归家,灯笼都还提在手上,不能算是“新年讨债”,这种灯便叫“讨债灯”。但除非积怨很深,债主一般不会轻易使用“讨债灯”。据说此俗也传自闽南,但闽南早已废止,台湾反而还保留着。
元宵夜,台湾民间另有“偷俗”和“钻灯脚”的习俗。“偷俗”名堂很多:如未婚少女故意去偷人家菜园里的葱菜,据说如不被主人发现,就是吉兆,预示她将会遇到称心如意的郎君。谚语云:“偷着葱,嫁好尫〔wang汪〕(台语为男人、丈夫之意);偷着菜,嫁好婿。”未婚男子,则以偷得人家墙头上的石头为吉兆。已婚妇女如偷得喂猪盆而被人骂或偷拔到人家竹篱笆上的竹子,则认为是生男之兆(因闽南语“竹篱”和“得儿”音同)。“钻灯脚”就是元宵夜妇女们必往观赏花灯,但“观灯”是虚,“钻灯”为实,她们故意在灯下钻来钻去,因“灯”与“丁”同音,取其“添丁”的吉意。故台湾又有“钻灯脚,生男胞”的谚语。
不过,台湾元宵民俗中最奇特的景观还得数台南盐水镇的“蜂炮”、平溪十分村的“放天灯”和澎湖的“乞龟”。
台南盐水镇人过元宵节既不点花灯,也不游行,而是拼命地燃放“蜂炮”。所谓“蜂炮”,是由数万只冲天炮制作而成的,每一个冲天炮的炮芯连结在一起,一炮点燃,万炮连响,连续射出,震耳欲聋,声光齐作,在夜幕的衬托下蔚为壮观,撼人心魄。万炮奔发的景观与速度如同蜂群倾巢而出,故称之为“蜂炮”。
据说清光绪年间,盐水镇一带遭遇到一场持续多年的大瘟疫,每天都有人死去,搞得人心慌慌,纷纷弃家外逃。残存的盐水人断定这是鬼怪作祟,就在一个元宵节,请了镇上武庙的关帝爷出巡绕境,并大量施放烟花爆竹,意在驱逐邪鬼妖魔。此后,盐水一带的瘟疫居然真的绝迹了。由此,每年的元宵节都要大量燃放鞭炮,而且规模逐年扩大,形成了今日极为盛大的蜂炮祭典。届时,全镇百姓无论贫富,家家户户燃放鞭炮,一夜下来,点燃蜂炮的花费多达台币数千万元以上。全台各地乃至远在海外的游客慕名而来,元宵之夜云集盐水镇,目睹这一壮观动人的奇景。更奇怪的是,燃放如此密集的爆竹,据说盐水镇却从未因此而失火。
至于台湾北部平溪十分村的“放天灯”虽不及盐水蜂炮名气大,但其历史却比盐水蜂炮更为久远,相传有200多年之久。
所谓“放天灯”,就是在纸糊的灯状球体下部点火,利用热空气上升的原理将其送上夜空。天灯用白色宣纸糊制,造型很像一顶孔明帽,故而又称“孔明灯”。天灯的“帽沿”用竹片围成圆形,用两根铁丝在圆形竹片之间架成十字形,燃料固定在十字形的中间交叉点上。糊扎天灯首重平衡,否则升上天空即刻就会燃烧起来,化为乌有。“天灯”有大有小,冉冉升起后,犹如一个个大大小小闪烁的火球,随风飘向远方,与夜空中的繁星融为一体,妙不可言。人们更相信,天灯放得愈高,运气就愈好。此俗在闽南、粤东古已有之,但因“放天灯”常会引起山火,1949年后在大陆已被明令禁止,而在台湾却流传至今。
据说平溪早期的移民来自闽南惠安县,“放天灯”的习俗也随之被引进。相传平溪“放天灯”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作用:早期来台拓垦的移民,常遭盗匪打劫、杀戮,便以“放天灯”作为互报平安的讯号。日本统治时期,“天灯”又成为一种躲避日军搜捕的信号。台湾光复后,“放天灯”才又恢复其娱乐、祈福的功能,并逐渐成为平溪人元宵夜的一种固定的民俗活动。平溪人传说:“天灯”怕鞭炮,所以“放天灯”时,一定要大放鞭炮,炮声愈响,则愈能把“天灯”吓得飞得愈高愈远。
元宵节澎湖的“乞龟”习俗则既有趣又神秘。每年元宵节一到,澎湖大小庙宇的中央供桌上,摆放各种各样的“龟”:有用糖和糯米粉捏塑的“祈求平安”的“芳片龟”,有用线面堆制而成的含有“长寿”寓意的“面线龟”,有以面粉、鸡蛋、糖、沙油为原料用龟模制作的“鸡蛋糕龟”,还有以熟糯米浆作皮、内包红豆馅的“麻薯龟”……甚至还有用黄金打制的“金龟”。蜂拥而来的乡民们,在融融的烛光照耀下,在一种神秘而热闹的气氛中,虔诚地举行着富有宗教色彩的“乞龟”仪式。
通常,求乞人在上香后须两手持神筶〔gao告〕,跪拜神前,默默祈祷然后掷筶,反复数次,在自认已获神灵的默许后,求乞人即向庙方执事报帐,插上香,索得所乞之“龟”。
“乞龟”活动最早可追溯到殷商时代的祭祀文化,这在殷墟甲骨文有关祭祀用的卜辞中有记载。俗语有云:“千年王八万年龟”,在中国人的心目中,龟以其长寿而自古被当作福、禄、寿、喜、财的吉祥象征,被视为神物而备受尊崇。而澎湖的元宵“乞龟”习俗,正是中国古代龟祀文化的遗风和几千年来这种社会文化心理脉息未绝的反映。其实,这种崇龟习俗至今普遍存在于闽、台两地,只不过在澎湖格外有其特色罢了。原因很简单:澎湖地属海岛,居民大多从事渔捞,为了出海平安并捕捞有更大的收获,人们自然寄望通过“乞龟”以求得神灵的护佑与恩赐。
澎湖“乞龟”还有一个习俗:凡“乞”得“龟”或其他供品者,回家的路上不可与人说话,即便遇到好朋友也只能点头微笑,据说否则会使乞得的心愿半路流失。乞得之物带回家后,通常供奉三天。如果乞到的是个“大龟”,必须敲锣打鼓运回家,供在家里,让人参观。期间须每天上香参拜。仪式过后,可将“大龟”拆散,分送亲友或乡民“吃平安”,唯独“龟”的头部不能施与,以保留自家的祈愿而自享。下一年的元宵节,还愿者须按庙宇张榜公布的数目订制供品,提前送往庙中。如奉还的是“大龟”,还须敲锣打鼓鸣鞭炮,在神前三跪九叩,以完成还愿的礼仪。因为更大的“龟”能吸引更多的“乞龟”者和观赏者,从而更能烘托元宵节“乞龟”的气氛,并以此显示本村的经济实力,于是还愿者往往互相攀比,使近些年来澎湖庙宇中元宵供桌上的“龟”越做越大。1988年元宵,天后宫(主祀妈祖)供乞的“米龟王”竟达12000台斤,由1200包白米堆放而成,乞得者将其分赠给孤儿院和低收入户以做善事,颇获好评。更有的还愿者,为求方便起见,干脆改作“金龟”;而供人求乞的“金龟”,也由最初只是一、二钱的“小龟”,发展到后来最大的竟重达36两。若如此攀比下去,喜耶?忧耶?已引起岛内社会舆论的关注。
清明节扫墓,全国皆同,但唯有台湾漳州籍人不过清明节。相传当年郑成功起兵“反清复明”,厌恶清明节“清”在上而“明”在下,遂下令废除清明节,改三月初三“上巳日”为扫墓日。漳州籍人将此俗保留至今。
台南地区端午节不吃粽子而吃一种名叫“煎堆”(又叫“煎锤”)的食物。此俗也与郑成功有关。据说郑成功率军入台之初,军粮匮乏,端午节无米包粽。台民闻讯,争献薯粉、花生、豆类等予郑军。郑成功下令将它们掺和在一起,油煎成“堆”,以度端午。此后,台南人年年过端午都如法炮制,以“煎堆”代粽,流传至今。
总的来说,海峡两岸的传统节庆无不体现出“敬天畏神”和“祖先崇拜”的共同文化内涵,典型地反映了中国人的自然观和人生观。这些节庆,既有精神寄托的作用,又有娱乐、休息的功能;每一个传统节庆,实际上都把耕耘与收获的节令巧妙地配合起来,使人们一年的劳动与生活的节奏显得有张有弛、快慢有序。正因如此,中国的传统节俗既蕴含有祈福、消灾的丰富想象力,同时也洋溢着“天人合一”、念祖怀故、团圆聚会的浓厚人情味,是人类文明史上最具魅力的文化传统之一。
台湾文化源于中国大陆,从岁时节俗中得到了充分的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