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朝时期在滥置州郡、虚张声威的同时,还加强了对国都和重要城市及其周围地区的管理和统治,这主要表现在双附郭县的出现。在中国的历史上,自推行郡县制之后,就出现了郡、县同治所的城市。如前所述,这种城市一般都以一级政区名称为地名,而县治附设于州、郡、路、府城市的县即名附郭县。依此类推,有两个或三个县治附设于一级政区治所城市,这类县就分别被称作双附郭县或三附郭县。我国最早的双附郭县是北齐析晋阳县置龙山县后,均附治太原郡城形成的。后经迁治及更名,至隋开皇中以太原和晋阳二县附郭太原郡城,至北宋初废晋阳县,太原县仍为附郭县。北周定都长安,明帝二年(公元558年)分长安、霸城、山北三县各一部分置万年县,与长安县共同附治长安城中,万年、长安二县即为双附郭县,虽经沿革变化,但一直存在到民国初年西安设市。另外,南朝陈代以山阴、会稽二县附郭会稽郡,至隋开皇九年(公元589年)废山阴县,仅以会稽县附郭。
双附郭县自南北朝出现,历隋、唐、宋、辽的发展,宋、金、元、明的萎缩及清代的全盛,至民国时期消亡,历时达1300余年。民国初年简化政区、实行省、县二级制,附郭县仅保留一个。
中国历史上各时期双附郭县对数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