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启蒙之光照耀欧洲 宗教改革

400多年前,当高举艺术和人性旗帜的文艺复兴运动席卷整个欧洲时,有一场更为深刻和意义深远的运动也在轰轰烈烈地进行着,这就是宗教改革运动。

说是改革,其实就是一场革命,一场心灵深处的革命,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那段历史也就是一段心灵的历史——曾经被天主教会禁锢并扭曲的心灵,重新释放并回归真理的历史。自此以后,上帝从壁垒森严的神龛又回到人们沧桑而干渴的心灵中,成为欧洲信心与进步的内在动力,将欧洲文明带上了一条近代化之路。

韦伯在其代表作《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就指出,近代资本主义的最初发展便得益于宗教改革中所形成的新教伦理。可以说,若是没有宗教改革,欧洲的天空,或许还是阴暗,只有一群孤独而好斗的人文主义者,在半空中嘲讽和呐喊,而岿然不动的,依然是那千年壁垒。

而在这场运动中,最不可或缺的人物无疑是马丁·路德与约翰·加尔文,正是他们,掀起并领导了这场运动。

1517年马丁路德的《95条论纲》,1535年加尔文的《基督教原理》,1555年日内瓦神权共和国的最终确立,标志着宗教改革从开始到理论确立,再到实践的整个过程。

历史上,对两个人的评论是褒贬不一,众说纷纭的,但无论如何,他们是无愧于“宗教改革两巨人”这一称号的。

路德和加尔文,在那个时代,不但是思想的旗手,也是实践的旗手,在他们直接领导或间接影响下,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实践,从而确立了新教。马丁·路德就其实践来说,更多的是一个摧毁者,而加尔文则更多的是一个建造者。

路德,这个被教皇斥为“闯入葡萄园的野猪”的大力士,在教皇的领地上,横冲直撞,震撼了传统天主教会的千年根基,并引起了欧洲的连锁反应。同时,路德在德国也领导了一些宗教上的改革,如简化礼拜仪式,用德语做弥撒,将布道引入圣餐礼中,将更多的音乐赋予礼拜之中。不过,在他的一生中引起很大争议的是,反对农民起义,主张非暴力,认为这是敌对基督的。这就是路德最主要的工作,它不是十分之多,但都是开创性的,为以后的改革奠定了基础。

于是,路德在德国乃至世界历史上,都有着其特有的巨大影响,以至于被认为这400年来,再也找不到一个德国人能与之相提并论。

而加尔文的功劳也不比路德小。经过他数十年日以继夜地思考和建设,日内瓦成为了新教徒的耶路撒冷。

加尔文认为,法律和纪律应该作为治理国家和社会的准绳。在《圣经》的最高原则指导下,国家和教会需要划分出各自的独立范围。据说,这就是政治上分权的最早实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