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半葫芦一半瓢,合来一处好成桃。
从今入定风波寂,此后敲门月影遥。
鸟性悦时空即色,莲花落处静偏娇。
是谁勾却风流案,记取当年郑板桥。
这是郑板桥的《判潍县僧尼还俗完婚》诗。郑板桥于乾隆十年冬调到山东潍县当县令。那时,他已年过50,但初入仕途,对于陈习的改革却充满了锐气,没有一点官气,平民意识很浓厚。潍县富庶,但是历年灾荒,却无法抵御。他即任之初,就做了值得潍人怀念的两件大事,一件是开仓赈济,一件是修城。
郑板桥在判案上一丝不苟,有恶霸欺人等事,必要严办,但有时也从尊重人性出发,判了一些被道学先生叫骂,而直到今天我们还为之叫好的案子。加上他为人风趣,说话富于幽默感,留下了很多趣闻。
《判潍县僧尼还俗完婚》诗就反映了一个曾经轰动潍县的风流故事。石佛寺一位僧人与天月庵一位尼姑在剃度前就相识,情愫暗通,后因种种变故,不幸分别出家,但尘缘难断,于是二人私通,但被好事之徒发现,扭送公堂,以伤害风化罪名求板桥严办。
郑板桥了解了原委之后,大笔一挥,判两人还俗完婚,并写了上面的一首律诗为赠。
当时,整个潍县的道学先生大哗,认为这么判案有伤风化,有悖礼教,而许多年轻人则拍手叫好。道学先生说郑板桥不成体统,而思想开通者却称赞郑板桥人情通达,那时,整个山东东部都为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