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在
凯莎谨慎地趴在仓库顶边缘,让自己彻底隐没在黑暗中。
她窝在这、保持相同姿势已经长达九十六分钟,这让她很不舒服,更多的是无聊。
“你看起来很不满。”杰森指出。
“别把这当成是私人恩怨。”凯莎干巴巴地答。
杰森没吭声,可凯莎能隔着两栋楼的距离、从她和杰森的无线电频道中听出杰森的无语;这就像杰森能从相同的距离听出她正在生闷气。
“又出了什么问题?有屁快放。我可不想整晚和你做任务都得忍受你的闷闷不乐。”杰森抱怨。
“哦,也许这只是因为我本来可以穿得漂漂亮亮,在冷气房和泳池旁喝香槟?”凯莎叹了口气,“别管我。这只是……”
“这只是你吃醋?因为今晚陪提姆出席派对的不是你,是斯蒂芙?老天,我不知道你现在连斯蒂芙的醋都吃了。你明明知道那艘船已经开走很久,离岸太远,无法回头。这太蠢了。”
“不是这样好吗?”凯莎翻了个白眼,尽管杰森看不见,“让我问你。现在,两条任务给你选,一是穿着舒适的衣服在大都会图书馆的派对上,边喝香槟边打探情报,二是穿着厚重闷热的盔甲,趴在哥谭海港的仓库屋顶上,整整一个半小时动都不动,也不能喝水。你说?”
杰森那头传来犹豫的哼哼声。
“派对也很糟。”杰森说,“想想那些长指甲的美洲狮,每次我都得把她们的爪子从我腰上手臂上甚至屁股上拍开。”
“但我来经。”凯莎冷道。
对的,这就是义警生活;来月经也照样得夜巡,得和坏人战斗,可能还会被扔进肮脏的哥谭海港中。欢迎来到蝙蝠家族,想成为义警吗?这儿排队。
“好吧,你说得都对,都有理。”杰森又哼了一声,这次比较像笑声,“可我不会收回你在吃醋的那句话,因为那是事实,我有眼睛。”
“我们可以继续讨论你是怎么办到的,在这种天气下穿着你那身厚重装备执行监视任务。”
“别顾左右而言他,夜莺。就只是,我不知道,去告白?去约他!这能有多难?能比你现在来经还得蹲企鹅的非法交易更难?他不会拒绝你的。我们都知道他喜欢你。”
凯莎闭上双眼,发出懊恼的声音。
“你怎么能比迪克更烦人?你们是拿这事打赌了还怎么着?你们肯定是打赌了。”凯莎咬着牙,抱怨道。
“我不会去告白,更不会去约他,因为我们都知道他虽然喜欢我但不是那种喜欢。这就像,你想象下,如果哪天我约你出去吃晚餐呢?约你来看网飞、放松下?这难道不就是吓人嘛?!”
“哪吓人了?”杰森反驳,既满是防卫、又满是玩味,“我会答应你,哦,我绝对会答应你。”
凯莎咬牙切齿。“那是你没底线。提姆不是像你这样没底线。”
杰森沉默了。他们都沉默了。
过了半晌,凯莎才又说:“而且你知不知道媒体是怎么描述的。”
杰森用模棱两可的鼻音回复。
“她们说,我能成为德雷克夫人的最大关键因素是:一,我和提姆最要好的兄弟是青梅竹马,以及二,我住得近。”
杰森停顿了下,开始狂笑。
“这什么跟什么呢这你能信?我没有其他优势、没有其他长处,就只是住得近,结案。我既不像斯蒂芙,有漂亮的金发、典型美国甜心长相、永远都是派对上的焦点,也不像谭,是福克斯家的女儿,还是提姆的秘书。甚至伯纳德都比我更受认可,因为大家喜欢支持LBGQT。”
凯莎滔滔不绝地抱怨,这些不满自从阿瑟告诉她那些小报的看法后、就又重新出现在她脑海里。
一方面,她觉得自己挺委屈,她也很努力,她没有不漂亮,她只是没有金头发,她还有自己的工作室,她有好的学历和工作表现。
另一方面,她也挺气的,因为要是她连这些都克服不了,那她怎么可能有办法真正和提姆更进一步呢?
更别提她都不能确定提姆想不想要她。
提姆当然喜欢她,然后问题就来了:
提姆的喜欢是仅止于此的喜欢,还是尚有发展空间的喜欢?因为就她所知,大部份男性在见到女性的第一眼就会做出分类。这是有点科学依据的。
“你考虑得太多了,”杰森嘲笑她,“听着,提米才不在乎小报说什么,好吗?你就只管去做,没问题的,我保证。”
凯莎花了点时间回忆,想起上次杰森对她做出相同的保证时,结果如何。
“上次你这么说的时候,你最后炸了一栋烂尾楼。”
“那反正是烂尾楼。”
“是啊,然后达米安花了三周时间去处理后果,赔偿已经预付的居民、帮他们找到合适的新住处,提姆整整两周都在跑这些文书作业。还有空污,别忘了那片地区所有的居民在接下来的半个月内都活在紫爆里头。”
杰森畏缩了。“这儿是哥谭。”他防御地反驳道,“这种事本就随时都可能发生,不是我也会有别人。”
凯莎无语地转了圈眼珠,懒得再和杰森争论。有时,确实,杰森的做法是又快又高效的;可有时,杰森的方式就只是制造更多难以收拾的后果。
达米安的声音突然出现在通讯中。
“你们是在执行任务,还是在闲聊?我开始看不出之间有何区别。”
凯莎微微抽了口气。听起来杰森也是。
“下次给点警告,影蝠。像你这种吸血鬼要加入别人的对话难道不需要经过邀请和同意吗?”杰森没好气地嘲讽道。
达米安干脆忽略杰森的嘲讽。
“任务有变。”达米安说,“卢瑟知情,并不愿透露第三方买家身分。”
“什么鬼?”杰森问。
提姆微喘的声音加入对话。
“我们合理怀疑,卢瑟实际上并不真正认识我们的第三方买家,最多停留在曾有耳闻的阶段。因为就他本人所述,原话是,这看起来是你们哥谭内部的问题。”
“那是几个意思?他想暗示我们在这儿我们最大的敌人是蝙蝠侠吗?”杰森继续凸槽,“因为我实在想象不出哥谭能有什么势力让卢瑟愿意吃闷亏。那是他妈的卢瑟,他甚至不在乎正联。”
“现在我们怎么做?”凯莎问。她已经准备好要闯入去破坏交易了。
“等买家现身,破坏交易。”达米安下令,“务必万分谨慎,这次的第三方买家不容小觑,我们都不知道哥谭还有谁能让卢瑟自愿绕道。”
说得对。凯莎想,天知道是哪路牛鬼蛇神能让卢瑟回避,就算卢瑟不是怕输,至少也是不想多惹麻烦。
他们又等了大约二十分钟,买主现身了。
神秘买主驾着一辆黑色Bugatti抵达码头。凯莎马上认出,那是19年Bugatti在日内瓦车展上发表的限量超跑,全球仅一辆。
杰森在通讯上压低音量吹了声口哨。
“结束后我们能不能把那辆车搞到手?”杰森问,“求求你?影蝠?神谕?我保证不会露出任何马脚。”
“我不会帮你搞定蝙蝠侠。”提姆说。
“想都别想。”达米安答。
凯莎正想笑,突然,一道不该有的风刮过她左耳,随之而来的是刀刃破空带来的细碎声响。
凭着多年来的训练和多次在生死关头反复横跳的经验,凯莎避开这一击,从仓库屋顶边边缘一跃至屋顶中央玻璃和钢筋的交界处。
凭借面具自带的夜视辅助,凯莎辨认出、攻击她的刺客身影;身高约5呎6吋,体型接近卡斯,目测性别为女,否则没什么能解释她的胸甲和胸部。
衣着全黑,刺客装扮,可却不是经典的联盟风格。其腰上并胸前都绑着一排类似马戏团杂技会使用的小刀,面具造型和胸甲上的金色、都令人联想起猫头鹰飞扬的眉毛,特别是其面具上护目镜的部分,又圆又亮,就像夜空下猫头鹰斗大浑圆的双眼。
凯莎缓缓调整步伐,从防御改为备战,将手套内置的电击系统调整为中高强度。
“你是讨厌穿制服,还是单纯不欣赏联盟的经典风格?”她问那刺客。
刺客不发一语,歪了歪头后,亮出双手的爪子,以一种人类难以做到的不自然角度朝她扑来。
凯莎再次成功闪避。她的战斗技巧和力量或许不如男孩们,灵巧度却仅次于他们当中堪称十项全能、最优秀的卡斯。但接下来的战斗却侧面证实了这位刺客没有在一开始就对凯莎使出全力,而是玩起猫捉老鼠;这个事实叫凯莎恼怒。
“夜莺?”提姆和杰森都在通讯上喊她。
“O,”她朝通讯器里、喊了神谕的简称,“我这里有一只随机的未知流浪刺客。”
“我过去。”杰森马上说。
“不你别过来,我能处理,”凯莎边朝刺客面部出拳,边说:“去阻止交易,那才是重点!”
想必刺客的目的就是阻止他们下去破坏交易,而刺客优先选择凯莎必然是想先挑软柿子,先处理了凯莎就更好解决杰森。
过到第五招左右,凯莎就完全确定了这不是联盟出来的刺客。这个刺客的风格更……混沌?像杂耍?马戏?如果真要凯莎描述,她会说对方投掷小刀的方式和迪克太相似了。
一方面,因为相似,凯莎更能预测对方的攻击,就能更好的闪躲。
另一方面,这个相似度是怎么回事?迪克有什么流落在外的哈利马戏团亲戚悄声无息地成为顶尖刺客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