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是分手了

──(距今十三年前)

“现在大家都说他们肯定是分手了。”

提姆皱起眉,关上置物柜的铁门,看着侧身靠在置物柜上、一脸阴谋对他窃窃私语的艾夫斯,露出介于困惑和质疑之间的眼神。

“谁?”提姆问?

“当然是你的新朋友。”艾夫斯挑高眉,做出滑稽的表情,“那个托德小子和珍珠女孩。”

提姆不想对朋友发脾气,可他不能控制自己为此板起脸。

“他们有名字,艾夫斯,礼貌些。”

“好吧好吧,可这又不是我先起的头。”艾夫斯耸了耸肩,往旁看,“那儿还有很多更糟糕的称呼在外头呢。”

坦白说,提姆对这样的回答并不满意,不过他会放过这次,只是因为他今天已经太累了、没力气和朋友争论任何事。

天啊,身为义警,却要上学?这个事实太叫提姆筋疲力竭。他就不明白为什么斯蒂芬妮还能每天早上朝气蓬勃的来学校。

“不论如何,”提姆叹了口气,一边将书收进书包,一边问:“这八卦又是从哪来的?阿丽亚娜?伯纳德?”

尽管就客观立场上看,阿丽亚娜身为女孩,又是青春期女孩,应该是会比同龄男孩更喜欢八卦些;事实却是,不,伯纳德才是他们这伙人中最热衷于传播八卦和阴谋论的那一个。

伯纳德、艾夫斯和阿丽亚娜都是提姆在校认识的朋友,同级生。

曾经他和阿丽亚娜短暂交往过一段时间,差不多两、三个月,很快他们就决定彼此做朋友挺好做情人根本不成,就退回原本的朋友关系。

伯纳德是……提姆不确定。如果没有认识斯蒂芬妮,提姆可能会喜欢伯纳德,但,这就是如果,现在不会发生,因为他已经认识斯蒂芬妮、正和斯蒂芬妮交往,且对这段关系满意又满足。

而最近,艾夫斯总是在向他传递些来自四面八方的八卦,主题主要围绕着杰森和凯莎。

提姆认为这是艾夫斯和伯纳德花太多时间相处的糟糕后果,伯纳德所有滔滔不绝的阴谋论对艾夫斯而言绝对是种坏影响。

艾夫斯哼了一声,出于好玩,用手肘撞了提姆的肋骨一下。

这让提姆瞬间血色全无;好个艾夫斯,什么地方不碰,偏偏要碰他昨晚受伤包扎起来的地方。

“实际上,都不是。这个谣言现在已经传遍半个校园了我想,”艾夫斯说,同时往校门口的方向一指,“因为你瞧。”

提姆顺着望去。

校门前的花圃旁,凯莎独自一人,屈膝坐在花圃边缘,腿上放着一本图案很多的红皮精装书,那本书光是封皮就看起来要价不斐。她低着头,无视不远处、指着她窃笑的同级女孩们,在微风吹抚时,用左手按住书页、右手压住飞扬的黑色长直发。

提姆快速扫过那些同级女孩们的脸,同时不高兴地拉平表情。

他知道那些女孩们在笑凯莎什么;父母双亡,在犯罪巷这种……肮脏的地方消失整整五、六年,回来后,带着个同样是从犯罪巷出来的法定监护人,而这个法定监护人,还买一送一的带了只‘街头老鼠’。

不管凯瑟琳·托德是不是个好人,反正哥谭学院的孩子们才不在乎。他们只会看见凯莎的财产正在被脏兮兮的□□和街头老鼠吞吃,哪怕实际上凯瑟琳很努力地找工作,杰森多年来是如何费心照顾凯莎,而凯莎已经将凯瑟琳和杰森视为真正的家人。

这很糟。

从各方面来说。

不论是哥谭崩溃的CPS,或是哥谭学院里势利眼和其父母们如出一辙青出于蓝的恶毒上流社会孩子们。

“自从,你知道,那场你也听说过的手串事故后,她开始一个人等车。”艾夫斯继续说,“所以我感觉,答案挺明显。”

提姆回过神,朝艾夫斯叹了口气。

“仍然全错。”他摇摇头,将书包甩到肩上。

“什么?”艾夫斯不可置信,“哪里错?错哪里?”

提姆又叹了口气,实在懒得解释。首先,杰森和凯莎从来都没有交往,这只是校园里所有无聊孩子们的无聊八卦,十分确信以目前凯瑟琳拥有凯莎监护权的现况下这可能会有点道德上的疑虑。

其次,凯莎独自等车,很可能是她自己要求的。提姆认识凯莎的程度已足以让他推定这点。

“我还是希望你们能少点八卦,你,和伯纳德。”提姆对艾夫斯说,然后朝校门的方向歪过头,“我要过去找她说话,应该会花点时间,今天你自己先走吧。”

当提姆接近花圃时,凯莎仍在专注地看书,对周遭一切置若罔闻。

“这有点危险。”提姆忍不住评论道,“考虑到,嗯,我们在哥谭。”

凯莎压住发鬓,抬头,朝他露出微笑。

“提姆。”

凯莎的声音很轻。提姆能从她略显浮肿的双眼、和泛红的眼角,辨认出她最近哭泣过的痕迹。这些迹象都让提姆感到不舒服。他意识到自己实际上,和达米安一样,有领地意识。

他们都不喜欢自己的东西出现裂痕。

也许提姆在这方面的情况没有达米安严重,也许提姆只是比达米安更善于压抑和隐藏,考虑到他们各自的成长背景,两种说法都有其道理。

这很好地证明了提姆也是一只蝙蝠,就从基因开始。

所以……也许伯纳德和艾夫斯扔给他的那些关于‘杰森甩了凯莎’的胡说八道并不完全是胡说八道。

提姆确保自己的表情不带一丝评论或质疑,他看了眼凯莎左侧的位置,问:“我能坐在这吗?”

凯莎匆忙把裙摆收整。

“你当然能,这是学校花圃。我不拥有这一切。”

“但,你先来的。”提姆笑了下,在凯莎左侧空出的位置坐下。他想他该问点关于凯莎为何独自坐在这儿等凯瑟琳的问题,可他没有。

相反地,他问的是:“那是图书馆的书吗?”

从书页上的图片,提姆能看出,这是本建筑书籍,主要在介绍世界各地著名、且拥有百年历史的传奇建筑,用简洁有力的方式简介这些建筑物的构造,附上精美的剖析图。

凯莎用手掌把头发圈起来,绕到右侧去,这样她的头发就不会因着风向、继续拍在提姆的脸上。

“唔,不是。这是我爸送我的出差礼物。”

有一秒钟的停顿。

“嗯。”提姆怀疑自己会不会听错,“你爸?”

就提姆所知,他最后一次确认的时候,皮尔曼夫妇都仍然葬身海底,没有半点通过未知力量或拉萨路坑神奇地复活的可能性。实话实说,他们的尸骸绝对早已经被深海鱼分食,更确定的是,这些吃过尸体的深海鱼又被人类分食。

……想想就骇人听闻。

提姆在内心深处打了个寒颤。怪不得达米安强烈要求要素食,仔细一想,素食是个好主张。

凯莎开始笑起来。

这没什么好笑的。提姆瞇起双眼,试图做出像达米安那样严厉的表情。

“其实是叔叔啦。”凯莎解释道,“这只是,唔,我想要一个爸爸,就这么偷偷喊着。你可别讲出去呢,会很尴尬的。”

有整整至少三秒钟的时间,提姆的大脑不受控制地跑过一串又一串、颇具社换版头条风范的肮脏假设。

“先让我弄清楚一件事我就能保证我不会告诉其他人。这个‘叔叔’是打哪来的?”

因为,同样地,就提姆所知?他最后一次确认的时候、凯莎的所有近亲中没有任何能称之为叔叔的对象,没有。她的外祖父可能活着也可能没有,她的生父是独子。证据说明这个叔叔十分可疑,特别是在凯莎刚继承一大笔来自生父母的遗产时。

话又说回来;这个叔叔是哪种叔叔?

是腿很长的那种叔叔,还是‘喜欢年轻女孩’的那种叔叔,还是‘喊我J叔叔’的那种?考虑到这儿是哥谭,提姆相信自己这不是偏激和偏执。这叫做哥谭人万万不可掉以轻心。

而凯莎,凯莎却好像完全不担心。这不合哩,她可是在犯罪巷里活过来的,提姆以为,凯莎的自我保护意识应该比这更多。

“哦,他说他是我母亲的朋友。”凯莎不太在乎地说,把书本阖上。“我觉得他可能很喜欢我母亲,但她最后和别人结婚了。”

“这没有让事情听上去更叫人安心。”提姆说,“完全没有。”

凯莎噘起嘴,估计想反驳。

但在这时候,提姆察觉有一道特别锐利的视线在打量他们──主要是他。

他马上转过头。

“斯莱德!”凯莎高兴地站起来,匆忙抓著书和书包,往对方身边跑去。

“斯莱德?!”提姆倒抽一大口气,听到自己的声音又干又尖锐,就像被踩扁的尖叫鸡。

没错,斯莱德。那个斯莱德。丧钟斯莱德。杀手雇佣兵。从对方的银发独眼和几乎要把提姆千刀万剐的凝视中,提姆完全能确信这一点。

作者有话要说:*说嗨!来自原作的艾夫斯、伯纳德、阿丽亚娜

提姆就学时期的朋友,阿丽亚娜曾和提宝短暂交往过就在斯蒂芙之前,伯纳德是最近升格为官方男友。我其实和他们都不太熟除了伯纳德还可以。

只是需要学生朋友所以抓来用了。

*珍珠女孩是什么

凯莎的姓Pearlman,拆开来就知道意思。就有点是嘲笑的意思但还没到非常非常糟糕的程度,类似于蜘蛛侠返校日时彼得被起的尴尬外号吧

*好了亲们,还站杰森吗?(迷之微笑

*忙工作,感觉自己要炸开了,想砸点什么。难怪杰森喜欢炸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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