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不是调情

他们三人一同看着达米安走上楼梯。

“是我的错觉,还是达米安一天天的就越来越像B了?”杰森说,一手摩娑着下颔,“该死,塔莉亚真的是个被刺客联盟耽误的基因工程学家。我相信要是她愿意放下刺客大业,她可以拿至少一座诺贝尔。”

“你该知道的是,塔莉亚当初请的研究团队里、确实包括了前诺贝尔奖得主。”提姆干巴巴地补充道,“她有的是钱。”

这时凯莎又打了个哈欠,缓缓弯下身,靠着桌脚蜷曲在工作台下。

“你该上楼去休息。”提姆低头,看了凯莎一眼。

当凯莎屈膝坐在他小腿旁时,她看上去特别脆弱、特别小。当然,这也可能是出于达米安给了她一件毛茸茸的厚浴袍造成的视觉效果。

“这句话由你来说岂不是特别好玩。”凯莎笑了下。疲倦,但依然美丽。“我会上楼休息的,就只是……”

她没有说下去,反而闭上双眼。

他们保持舒适的安静状态,直到杰森走开。

“我在想。”

“嗯?”提姆用鼻音回应。

“我欠你一次。我是说,出席晚会或派对。”

“不不,你不欠我什么凯莎。为什么这么说?”提姆停顿了下,一思索,恍然大悟。

他再次低头,看着靠着桌脚窝在地上的凯莎,笑了。

“我不知道你会这么介意我和斯蒂芬妮一起出席派对。”

“我没有。”凯莎防御地反驳道。

“行吧,你没有。”

“我真没有。为什么我要介意这种事?”

“嗯哼。”

凯莎皱起脸,气得用脚尖踢了下提姆的小腿。

提姆不会用打情骂俏来描述凯莎踢他的行为;但这完全不疼。充其量就是碰一下的程度。

“哎哟。”提姆干巴巴地说。

“我说好和你一起出席的。”凯莎强调,“我就很在意这种事。”

提姆当然清楚这点。

要说和凯莎相处、有什么大地雷是需要注意的,其中之一必然是凯莎注重承诺,尤其注重‘一同出席某某场合’这类承诺。

“如果你就是无法不在意,”提姆顿了顿,“也许,我是说,我们可以一起出席今年的元媛舞会。”

当凯莎抬头,用揉合惊讶和担忧的目光看着他时,提姆飞快补充道:“你知道的,就是今年芭芭拉可以出席,我还不确定她和迪克会不会出席──这有点取决于,嗯,相信你也听说了些关于迪克和星火的谣言──总之。”

他们可以以家庭成员、陪伴者的身份出席舞会,在舞会最后一段时间,舞池将开放给所有人。

有大概一两秒的时间,他们只是安静地对望。

“你的意思是,”凯莎缓缓地重述,“你正在邀请我出席今年的舞会。”

“呃,”提姆咬住下唇;当他决定做这件事时,事情在他脑内进行的方式并没有实际发生时这么尴尬,“对?”

“前提是如果我们能以陪伴者的身份进场。”

“对,”提姆吸了口气,“我是这么想的?”

当然了;要是凯莎这就答应他,那他会不顾一切确保计划顺利进行。

但凯莎不需要知道这么多。

“噢。”凯莎眨了眨双眼,彷佛她没睡醒。

“你不必这就回答我。”提姆赶忙声明,“这就是个,嗯,提议。”

“提议。”凯莎重复这个字,眉毛微微扬起。

提姆开始感觉自己的脸颊像是在燃烧。

“我知道你在做什么,凯莎。别这么做。”

他说,瞇起双眼,试图严厉。

“我在做什么?”

凯莎微微睁大双眼,用小鸟般无辜的方式歪过头。

“你在逗弄,凯莎。你只是想看我……”尴尬。脸红。害羞。提姆试图找出一个不那么掉自尊的描述,而最后他说:“像这样。这不好玩。”

突然,一道紫色的影子从他们头顶正上方掉下来。

接着是一道黑色影子。

“找个房间吧。”卡斯说。她是那道黑色影子。

提姆瞪着卡斯,难掩震惊;很难想象卡斯有朝一日也会说出这种话。

看来这些年布鲁斯给卡斯请家庭教师的钱都没白费。

“说得对。事到如今委婉到底还有多少意义?”斯蒂芬妮赞同道。而她是那道紫色影子,“你们就是在调情,我们全都受够了。”

提姆窒息了一秒左右。

“我们,”他开口,卡顿,“不是在调情?”

“我的睡觉时间到了。”凯莎骤然起身,笔直地往楼上走。

“你们就是在调情。这怎么看都是调情。一般人都会说你们这是条情,通常的情况下我们都会将其称之为调情。”斯蒂芬妮仍然坚持她的看法,为此不惜隔空召唤杜克,“嘿杜克!你怎么想?”

“我想我们全都该去睡了?”

杜克没有回答,回答的是已经走上台阶的凯莎。她头也不回地朝工作台的方向,高喊:“尤其是提姆,我知道你已经超过三十个钟头没有正常休息。”

随着这句话,蝙蝠洞内、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转到提姆身上。

“三十个钟头?”达米安不赞同地皱起眉,“关于休息,我们谈过什么,提摩西?”

提姆抬起左手,摀住上半张脸。

优点是:话题成功转移。

缺点是:矛头都指向他。

隔天下午三点,斯蒂芬妮拿着两套礼服,跳着华尔兹,进入提姆的房间。

“所以,我听说你和凯莎约好要以白色为服装主题做配搭。”

斯蒂芬妮边说着,边扬起她手里的两套都绝非白色的晚礼服,“我不是凯莎,我不需要和你做服装主题配搭,我的决定是深紫色,你的决定是?”

提姆就从屏幕前分神了一秒。主要是为了确认斯蒂芬妮拿来的两套紫色晚礼服究竟有何区别。

“你是想问我该穿长裙还是短裙吗?”他真诚地问。至少裙长上的差异他还是能分辨出来的。

斯蒂芬妮勃然大怒。

“当我说深紫色的时候,当然是指这件短裙!”

提姆抽了下脸颊,以此掩饰自己的白眼,并决定继续埋首于工作。

他拒绝和前女友讨论这种……这是白色裙子还是蓝色裙子的愚蠢问题。他情愿直接承认自己是色盲。

斯蒂芬妮在他的衣柜内挑挑拣拣,霸道地直接为他决定今晚的衣着。

好处是,如此一来,提姆无须思考,可以专心工作。

坏处是,当你的前任在分手后成为你的姊妹、还有点成为你未曾有过的母亲(?!)时,这很容易吓跑新对象。

不过,这就是斯蒂芬妮。她照顾所有她爱的人,以她独到的方式。

换句话说,斯蒂芬妮也会这么照顾凯莎。

“你到底想说什么?”半晌,提姆开口。

衣柜被翻动的声音停了下来。

“你确实知道我有话想说。”

斯蒂芬妮转过身来,一手插在腰上,用锐利的目光审视他。

提姆耸了耸肩,从屏幕反射和斯蒂芬妮对视。

“我发现最近达米安对凯莎态度好多了。”斯蒂芬妮说。

“我们都发现了。”

“这意味着他们关系会变好。”

“也许?”

但凯莎不能习惯这些;提姆心想。

他很清楚,凯莎不可能习惯的。因为,当你不想继续迷恋的、孩提时期的迷恋,突然毫无理由毫无征兆地以全新的温柔姿态重回你面前时,和对方吵架也许会让事情变得更容易些。

因为凯莎不想喜欢上达米安。

提姆完全能理解这种感受。

斯蒂芬妮发出一个弹舌音,沿着床坐下。

“你说你已经在派对邀请的回复上填了凯莎的名字,但其实你没有,对吗?提姆。”她说,“昨天你很忙,你根本不会有时间做这件事。”

“为何我要这么做?”提姆漫不经心地反驳道。

“因为你想让凯莎感到愧疚。那就是你,提米。我比谁都清楚你实际上是个怎样的人。”斯蒂芬妮顿了顿,“而这都是为了,哦,什么,邀请她出席今年的元媛舞会?”

“当你这么说的时候,我听上去像个坏人。”

提姆暂停工作,快速存盘。他转过椅子,盯着斯蒂芬妮,干巴巴回道:“可你有没有想过,也许我不是想让她再伤心一次。也许我只是想纠正一个错误。”

斯蒂芬妮的眉毛拧了起来,手开始交叉在胸前。她看上去对提姆关于“纠正错误”的这个说法挺有意见,不过最终她只是悲伤地叹了口气。

“搞错了,你个傻帽。”斯蒂芬妮说着,伸手戳了一下他的前额,“我不是担心你会让凯莎伤心,我是担心你们会让彼此伤心。”

这件事的精妙之处就在于:当提姆可以和凯莎公开约会的时候,他选择做凯莎的家人和朋友。

时日至今,提姆仍不敢置信,怎么会都没人考虑过这个问题。

凯莎可以离开哥谭的。她可能真的会这么做,想想她的四分之一希腊神血统(天堂岛在呼唤凯莎),想想斯莱德对于把凯莎送出哥谭会有多赞成(和站在角落里的温特格林)。

她会离开,头也不回。没有任何事能让她回心转意,毕竟她在哥谭已经没有家人,再也没有。

那是当杰森意识到他不能再和凯莎做家人,自负又自卑地将凯莎往外推的时候。

那是达米安认为凯莎背叛信任,对凯莎恶言相向的时候。

提姆又有什么选择?

他半点机会都没有。

作者有话要说:*知道为什么我前头都不敢写提姆POV吗?因为别说你们我都想倒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