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情人关系

从乔纳森·肯特到达米安·韦恩,从杰森到提姆、到脸还没完全长开可人已经十分漂亮俊俏了的迪克,还有杜克,还有康纳·肯特,还有罗伊·哈珀。

就更别提上一辈的正联成员们。

她都还没把闪侠们算进来呢。

单论她最亲近的两个幼驯染,杰森和提姆,颜值就真的是顶,还个别两个不同方向的顶。瞧瞧吧:

杰森·托德──凶猛的义警‘蓝松鸦’,最酷的和最叛逆的,恰巧有着最性感又粗旷的外表、和柔软的金子般的心。

提姆·德雷克──世界第二好的侦探,高度忠诚、还有点点黑暗,大脑是他最性感的地方,同时却更得像瓷娃娃一样精致漂亮。

和这样两个不同类型颜值顶天的男人做青梅竹马,要不养成高标审美实在是不可能。还别提她有个像鬼一样阴魂不散的初恋,母胎单身谁来都看不上眼这怎么又能赖她。

倒不是说凯莎现在是用择偶的角度在想她的竹马们;这就是个有眼睛都能看出来的事实,而凯莎有眼睛。

──说起来,她有没有提到过曾经有段时间她很迷恋提姆?这大概就发生在提姆莫名其妙拒绝陪她出席元媛舞会之前。客观地说,凯莎认为,提姆拒绝成为她出道舞会的舞伴、就是提姆决定他们只是朋友的最佳暗示。

所以,回到眼前的场景;凯莎对阿瑟有意无意的暗示丝毫不为所动。

在哥谭,你要想好好的活下去,众所周知,基本规则之一就是你不要轻易喝下别人给的饮料。不论那是不是个完全的陌生人,或这是不是在一个令人放松的安全环境中。

凯莎认为同一套理论也能适用在调情这回事上。

实际上,这就写在《鸟类生存守则101》第三页上而已。

没错,就是那本凯莎正式成为其中一只小鸟时、从提姆和杜克手上拿到的守则。洋洋洒洒总共三百多条,共四十七页PDF。杰森那儿有份打印出来的版本,拿在手上那可是扎扎实实的份量,真的,扎实。

瞥了眼阿瑟送来放在桌上的花茶,凯莎连人带椅往后退开一步。

“迪克呢?”她问。想知道迪克去哪了,为何工作室内只剩下她和阿瑟。

“送劳拉去找妈妈。”

“劳拉是?”

“妮寇拉的女儿。”

“……而妮寇拉又是?”

“楼上清关代理公司的会计。”

凯莎看着阿瑟,想知道迪克也不过才来工作室几小时,怎么就和楼上清关代理公司的会计打起交道来了。

迪克不愧社牛。确定这种超凡脱俗的社交技能不算是种超能力?因为在凯莎看来这就是超能力。或魔法。或类似的东西。

凯莎往手腕上瞥了眼。五点四十九分。

“你可以下班了。”她告诉阿瑟,同时起身,开始收拾桌面,“下次,要是我又工做到忘了时间,你不必等我。”

阿瑟耸了耸肩,动手帮凯莎收拾桌面上的文件。

“我想应该没有助理比老板更早下班的道理,况且,我想通过实习。”

凯莎笑了起来。

“也许?但在我这儿,加班不会成为你顺利通过实习的加分条件。”

凯莎本想半开玩笑的补上一句:同样的,试图潜规则你的上司也不会。

可转念一想,这搞不好反倒会被误判为逆向调情。所以她把话吞回去,选择转移话题。

“说起来我好像还没带你认识过公司环境。阿丽有和你介绍过我们的那面照片墙吗?那是提摩西·德雷克的作品。”

“你是说德雷克工业的继承人。”

“和WE现任COO,是的,是他。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媒体都说我们这是典型的青梅竹马。那面照片墙就是他送我的开业礼物。”

这些信息都不是秘密。

在凯莎开业那天、有几间媒体和杂志社来采访她,想当然尔,她和提姆的关系、连同提姆送她的这整面照片墙,都会被夸大扭曲成绯闻的一部份。

加上她多年来,不是和杰森、就是和提姆一同出席晚会场合,提姆在INS的个人摄影账号上、也时常可见她的身影,可想而知,在大众眼中,她和提姆就是断断续续的情人关系。

在这点上,提姆和她从没公开否认过。

一方面是否认没用,只会越描越黑不如保持沉默。

另一方面,这是很好的挡箭牌,能用于各类场合,简直不能更方便。

好比现在。

“所以……”阿瑟微微瞇起眼,目光在墙上的照片和凯莎之间来回,“你们……?”

“有听说哼?”凯莎刻意反问。主要是想误导阿瑟,使其放弃任何跟潜规则有关的想法,不管阿瑟的目的究竟是通过实习、还是想藉此掩盖他和伊姆斯正在偷偷摸摸干的任何事。

“实际上,这是我GOOGLE这间公司时跳出来的第一条新闻。”

阿瑟干巴巴地说,“那则新闻标题是──以下是提摩西·德雷克最广为人知的五位绯闻对象,其中两位是男性、而另一位是最有可能成为德雷克夫人的女性。

第二条新闻是卡迪莎·皮尔曼夺走哥谭最年轻黄金单身汉的可能性究竟有多高。第三条是杰森·托德-韦恩是否介入卡迪莎·皮尔曼和提摩西·德雷克的恋情。那儿有些完全相反的推论,让人非常摸不着头绪。”

凯莎面无表情地盯着阿瑟。

“老天爷,你看的都是些什么新闻。Buzzfeed?”

“为我个人辩护,我当时是使用韦恩科技旗舰店内的测试机。”

究竟为什么人们会去韦恩科技的旗舰店、用店内的测试机搜寻她和韦恩家男孩们的绯闻,这点凯莎实在不想深究。

“好吧,那么现在你知道了,那儿有些是事实,有些是胡扯。”

凯莎说着,朝天转了圈眼珠,“人们对我的事业关心的程度、远远不及我的感情生活。更惨的是,他们关心我的感情生活,是因为他们关心韦恩男孩们的感情生活。这个世界对女性可真是太友善了。”

“我支持女性。”阿瑟秒答。

“现在我看出来了。”凯莎微微一笑,“你是真的很想得到这份工作。你的求生欲十分明确且强烈。”

阿瑟:“……谢谢夸奖。”

他俩站在照片墙前闲聊,直到迪克回到工作室、而达米安的车已经到了楼下接她下班。

阿瑟目睹她坐进达米安的特斯拉。

有一部份,凯莎期待阿瑟提出疑问,因为前一秒她还在误导阿瑟相信她跟提姆的绯闻,后一秒她却坐上达米安的车后座。这简直像是在变相承认她和韦恩男孩们关系不一般(的确不一般,不过不是一般人想的那种不一般),凯莎需要阿瑟主动提问才能找到台阶下、来解释她只是必须得和达米安吃一次饭。

另一部份,凯莎又希望阿瑟彻底闭上嘴,就只是,别管也别问,好吗?这场饭局全然不是出于她的主动和自愿。她不想解释,她更想逃避现实。

幸好至少迪克约的餐厅在哥谭之外。她(应该)是不太需要担心今晚和达米安吃一次饭就被拍到进而上报。想也知道要是薇姬·瓦尔逮着她和达米安共进晚餐会有多乐。然后明早哥谭公报、和网络上那些小报又要烧起一片她的新绯闻,包括而不限该死的Buzzfeed。

车程的前五分钟,气氛是十分尴尬的。

没有任何人说话。

包括迪克。

本来凯莎还期待着迪克自动填补空白,岂料今天迪克就抽风了似的从早反常到晚。她想知道是不是斯莱德伤到达米安的事真把迪克气坏了,而迪克因着找不到罪魁祸首、不自觉地迁怒她。

毕竟真要论起来,她和迪克的关系还不是挺好。

迪克被收养的头几年,她都在波士顿读书,前年秋季才回到哥谭。

哪怕连同之前假期她回哥谭过节的那些日子也算上,她跟迪克有互动的时间也不超过两年。

坦白讲,凯莎有时是挺看不懂迪克这孩子的。

她知道迪克活泼外向、能滔滔不绝,知道迪克曾有幸福的家庭、因为想给父母报仇才成为义警成为罗宾,知道达米安几乎是全权负责了所有和迪克有关的事,从日常起居到罗宾的训练。还知道迪克味觉衣品都挺离奇,能三餐都吃含糖谷片,喜欢五颜六色蹦迪风的穿衣配搭。

义警生活方面,罗宾还太小,只会被安排在蝙蝠侠或暗影蝙蝠的身边,也就是布鲁斯和达米安。

可凯莎通常是和杰森、斯蒂芬妮、哈莉、哈珀·罗搭档,最常巡的是海港和犯罪巷,夜莺和罗宾的义警生活交集实在不多。

凯莎不是没有努力试着和迪克拉近距离。

她放假时,会开车带迪克和芭芭拉去游乐园,看马戏团看动物看表演。

而就她所知,迪克在许多方面都是极具天赋,性格特别开朗,差不多像人型态的大金毛。

不过,杰森却老提醒她,别忽略了迪克人如其名是个小混蛋的事实。

提姆和斯蒂芙也都说过,要她别被迪克阳光灿烂的外表蒙蔽。斯莱德则是对她相信迪克乖巧体贴这点嗤之以鼻。

凯莎不明白这些人的这些想法都是从哪来的。

……还是说她也许就快有机会能明白了?

就在凯莎这么想的时候,迪克终于再也憋不住,开口了。

“行吧,我就想知道,那家伙到底怎么回事?”

作者有话要说:-

*前几天忘谢了,@outis – 谢谢你的投雷!!爱你爱你

*提宝有点黑暗这是官方认证的,迪克是这样描述的所以这不是我的锅。实际上他甚至没有加上有点,他就是说黑暗,不是有点,是黑暗

哦我喜欢这样的提宝。下次我再让提宝当男主。提宝太漂亮了。

再次强调我没有给恶魔崽弄得偏瘦,没有

这只是我感觉他是比迪克壮但没那么前凸后翘,不过又不到杰森那种程度

大家可以去参考正在发行的Adentures of Superman: Jon Kent和War of the Undead Gods

我的想法是介于这二者之间,前者的大米还挺年轻后者又沧桑了,所以就是二者之间

*如果有人不知道Buzzfeed

打着新闻名义的巨型营销号,在欧美以极其不靠谱的报导恶名昭彰

点开他们网页就能看到一堆胡说八道

*据称哥谭应该位在新泽西,新泽西在纽约州。所以文内会有两种纽约出现,一个是纽约市就大家一般脑海中想到的那个纽约,另一个是纽约州那个纽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