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回在有的古本里还没有分开,有的分开了,但分开的地方不一致,分开以后的回目更是各有千秋。比如:——己卯本、庚辰本没有分开,标“第十七回至第十八回”,回目是“大观园试才题对额荣国府归省庆元宵”;——蒙古王府本、戚序本十七回回目是“大观园试才题对额怡红院迷路探曲折(深幽)”,十八回是“庆元宵贾元春归省助情人林黛玉传诗”;——舒序本十七回回目是“大观园试才题对额荣国府奉旨赐归宁”,第十八回是“隔珠帘父女勉忠勤搦湘管姊弟裁题咏”;——梦觉本、程甲本十七回回目用己卯本的,十八回是“皇恩重元妃省父母 天伦乐宝玉呈才藻”。
周汇本采取分为两回的格式,并从纷纭的回目中选取了现在你看到的这一种,是杨藏本上的,认为比较符合曹雪芹原意。这个回目不说大观园而说会芳园是最合理的,因为贾政带着一群人考察盖好的园子、命令宝玉题咏时,还没有大观园这个名字,更没有怡红院的称谓,那园子是利用府里原有的会芳园扩大改造而成的。
第十七回写试才题咏,到了一处水景,贾政道:“诸公题以何名?”众清客有说“武陵源”的,有主张叫“秦人旧舍”的,这时候宝玉发话了:“这越发过露了。‘秦人旧舍’说避乱之意,如何使得?莫若‘蓼汀花溆’四字。”这段文字我以为非常重要。会芳园原是宁国府的花园,天香楼就在附近,秦可卿曾在那个空间里避乱——避皇族内斗,避“义忠亲王老千岁”“坏了事”之乱——此事在十六回后已经了结,哪能再由“秦人旧舍”这样的字样引出新麻烦来呢?故事里的清客们似乎是无意道出,而曹雪芹通过宝玉正色批驳,则是故意再传输给读者一个关于秦可卿真实身份的信息,细心的读者决不要轻易放过。
第十八回元妃看到宝玉试题的匾额,当即表态:“花溆”二字便妥,何必“蓼汀”?元妃见不得“玉”字,我曾写专文分析过,虽然她弟弟和别的亲友里多有取名用“玉”字的,但在那由会芳园(秦人旧舍)改造而成的省亲别墅里巡幸时,她心头还是抹不去秦可卿的阴影。第七回有条脂砚斋批语:“古诗云:未嫁先名玉,来时本姓秦。二语便是此书大纲目、大比托、大讽刺处。”可见秦可卿“未嫁先名玉”,元春是知道的,一见宝玉题额有“红香绿玉”字样,立刻产生不快联想,改成“怡红快绿”。这说明元春的政治敏感性是非常强的。那么“蓼汀花溆”为什么也觉得扎眼呢?“蓼汀”可谐“了停”的音,“了停”就是“好事终”,“义忠亲王老千岁”“坏了事”是“了停”,秦可卿“画梁春尽落香尘”也是“了停”,所以元春一见马上下令抹去。(附带说一下,“春尽”也是“好事终”的意思,不必因有“春”字就死板地理解成事情发生在春天。)我这样细抠“秦”字及与其相关联的词语,有的人士或许会觉得多余。但在第十八回里,“秦”字又一次刺激了我的视神经。这一回交代省亲园子盖得了,各方面的准备工作紧张进行,戏班子小姑娘和小尼姑、小道姑都买齐了,于是有一个仆人来向王夫人汇报一件重要的事,让她决策。这个仆人,所有此前的通行本上,都写的是“林之孝家的”,但任何一种古本都没有“家的”两字,有五种古本写的是“林之孝”,四种古本写的是“秦之孝”。这不能不引起细心读者的思考。红学所校注本的回后校记也承认各本均无“家的”,“今按文意增补”,这种“增补”是不符合曹雪芹原笔的,也未必符合曹雪芹写作的原意。
看到后面,读者就会知道贾府里有个大管家叫林之孝,他的妻子则被称为林之孝家的。他们权力不小,但为人很低调,被认为一个天聋,一个地哑。他们有个女儿林红玉,简称小红,却“眼空心大,是个头等刁钻古怪的东西”(薛宝钗对她的定性)。林之孝夫妇并没有依仗自己的权势把小红安排到一个最好的位置上,元妃省亲之后,大观园一度空置,他们只把小红安排到怡红院看守空房。后来宝玉进驻怡红院,带来一群丫头,一、二等丫头就不下八九个,小红只是个负责浇花、喂鸟、拢茶炉子的三等丫头。有一回偶然给宝玉倒了杯茶,还遭到地位比她高的丫头的奚落嘲骂。这林之孝夫妇的生存状态,颇有些古怪,跟另一对大管家赖大夫妇相比,真是逊风骚、输文采。
那么,曹雪芹既然后面一再地写到林之孝夫妇,怎么会在十八回这里,却写有个仆人叫秦之孝呢?这个秦之孝如果另是一个角色,那怎么此后又再不出现呢?是笔误吗?是抄书人抄错了吗?各个古本的过录时间不一致,依据的母本不一样,参与过录的人士之间多半互不相干,那怎么会有至少四种古本都写着秦之孝?
另外,在贾府那样的贵族官僚府第里,一般情况下,男仆是不能直接到女主人跟前去汇报请示的,即使有的古本写成了林之孝,也绝无“家的”两个字,书中这样写分明是告诉读者,就是一个拿事的男仆在向王夫人当面汇报请示。这又怎么解释呢?周汇本尊重古本,绝无“按文意增补”“径改”的孟浪做法,于是选择了秦之孝的写法,我以为难能可贵,是努力去复原曹雪芹原笔原意的慎重之举。
我对秦之孝这个名字出现的看法是这样的:曹雪芹最早的构思里,这个仆人就是秦之孝。他在小说里设计了一个秦姓系列。虽然秦可卿的姓秦有被秦业抱养的原因,跟她有关联的人不一定也姓秦,但“秦”谐“情”的音,贾府因为跟“义忠亲王老千岁”有“情”,所以在“义忠亲王老千岁”“坏了事”以后,还因“情”而难以割舍,把相关的角色全设计成姓秦,也就顺理成章了。因此,在早期的文稿里,曹雪芹写出在“秦人旧舍”里“避乱”的,不仅有秦可卿,还有秦之孝一家。当然秦之孝不会是在“义忠亲王老千岁”“坏了事”后才来到贾府的,这窝子仆人应该是在“义忠亲王老千岁”没坏事的时候,因为跟贾府交好,被当做礼品赠与贾府的,到贾府就当了大管家。在清朝,贵族家庭之间把仆人当做礼物互赠,是常有的事。那么,秦之孝夫妇带着儿女来到贾府不久,“义忠亲王老千岁”就“坏了事”,后来秦可卿又被皇帝赐死,他们的后台完全崩溃,自然只能低调生存。不过他们跟秦可卿不一样:秦可卿是藏匿性质,属于“私盐”,一旦被告密揭发,就没有活路;他们却属于“官盐”,“义忠亲王老千岁”坏事前将他们赠予贾府,是不犯法的。他们既然已经属于贾府,那么皇帝不惩治贾府,他们也不会因为“义忠亲王老千岁”“坏了事”就被连坐。正因为秦之孝夫妇是这样的情况,为遮掩自己的“不洁来历”,就当着外人装聋作哑,秦之孝家的应该已经是个中年妇人,却偏认比她小很多的王熙凤当干妈,这也是为了进一步淡化别人对他们来历的记忆。而小红,在家里难免听到其实既不天聋也不地哑的父母谈往喟叹,因此独她有超出一般人的见识:“俗话说的‘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谁混一辈子呢?不过三年五年,各人干各人的去了,谁还认得谁呢?”她不但有见识,也大胆行动,先以伶牙俐齿取得凤姐欢心,攀上了高枝,然后早做出府自过的打算,大胆追求有发展前景的贾芸,终于闯出了自己的一条人生之路。细心的读者会发觉,书里还有一对姓秦的,就是秦显夫妇。秦显家的只得到个在园子角门上夜的差事。第六十一回里,秦之孝家的已经改写成林之孝家的了,但内厨房主管柳家的犯事以后,林之孝家的派去接替她职务的,就是秦显家的,这秦显家的连平儿都不熟悉,林之孝家的偏派她,为什么?不值得深思吗?我认为,曹雪芹原来就是设计了上、中、下几个层次的秦姓人物,以增强“秦人旧舍”的总体氛围。
但是,在写作的过程里,曹雪芹不断调整自己的思路。他可能是逐渐意识到,应该超越政治层面,把自己的小说提升到更高的人类关怀的层面,既然前面已经把秦可卿的“真事”隐藏到“假语”里了,任务已基本完成,没必要再把秦姓系列的人物设计得那么复杂,于是到后面就把秦之孝全改成林之孝了,但相关的生存状态与人际关系,还保留着原来构思的鲜明痕迹。第十八回写秦之孝跟王夫人汇报,内容极其重要,是关于请妙玉入府的事情。过去贵族府第里的女主人,在某些最重要最机密的事情上,也是会让有头脸的、信得过的男仆来当面汇报请示的。妙玉是金陵十二钗中的第六钗,在书中有着特别重要的地位。这段情节里又特别写出,王夫人做主写请帖把妙玉接进大观园,估计这个白纸黑字的帖子在八十回后贾府被抄时会被查抄出来,引出相关的情节。
有的红学专家声色俱厉地批判我,说写小说可以索隐,搞学术是不能索隐的。这话真奇怪。《红楼梦》不就是小说吗?《红楼梦》又不是学术论文。既然写小说可以索隐,那么曹雪芹写的小说《红楼梦》里有索隐的元素,读者、研究者对它索隐,是犯了什么学术王法呢?当然研究《红楼梦》可以有完全不同甚至相反的角度和方法,你不取索隐的方法,却不能禁止别人使用这一方法。何况我的研究虽然从索隐和考证两种研究方法中汲取了营养,其基本方法却是两个:一个是原型研究,一个是文本细读。尤其是文本细读。比如我对第十八回秦之孝写法的诠释,就是文本细读的心得。红学所校注本没有任何古本作依据,只是根据他们的自我判断,就把秦之孝改成林之孝家的,他们的观点、做法难道就不许别人提出异议吗?是他们“离开了文本”,还是我“离开了文本”?动辄把“索隐派”当顶大帽子压人,这很不好。说到底某些人还是线性思维,总觉得红学的发展轨迹一定得是后面否定前面的线性发展模式,考证派否定了索隐派,思想性艺术性分析的文学评论派又否定了考证派,而“《红楼梦》是阶级斗争的教科书”的阐释又超越了文学评论派……其实,事物的发展未必是简单的线性模式,倒很可能是螺旋性向上的复杂模式,在新的语境下,索隐派的某些深层机制被激活,也是很正常的事,犯不上急赤白咧地来宣判人家“非学术”,必欲“批倒批臭”、加以禁绝而后快。“早被否定掉了”也是某些人士的口头禅。文学艺术领域内,学术评价上,“早被否定掉了”只能作为一种现象陈述,而不能作为一种“王法”。像沈从文、张爱玲,你翻翻上世纪五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初的官方现代文学史以及大学中文系的教材,他们连被批判、作为“反面教员”的资格都没有,是完全被当作不存在的那么一种状态,“早被否定掉了”。但是现在怎么样呢?一提中国现当代文学,沈、张是“言必及”的对象,谁能绕过他们?当然,对他们的评价,特别是对张爱玲的评价,还是有争论的,但你喊一声“早被我们否定掉了”能解决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