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魇》,定为一部著作的书名,这所为何故?要它起什么作用?引导读者走向何方?
我真不知张爱玲女士这样做的心理状态是怎么样的。我首先从这儿谈起,岂为无故。它阻碍了我了解她的“红学”业绩长达17年之久,又岂为小节细故,微不足道,可以置而不论?
不拘做什么事,写什么书,说什么意见,要有一个严肃态度,要有一份虔诚真挚。逢场作戏,“毫无所谓”,这已不足为训;若再信口开合,博人一笑,将重要的事化为一点点“笑料”,借以显示自己的“潇洒”、“超脱”、“机智”、“才华”,则更是一种恶德、下品。无论人、文、语、言、行止、气味,都有一个“品”的问题。明人文士的“小品”文字,凭借一点口齿伶俐,文句新奇,颇能吸引、倾倒不少喜爱文艺而识解不高的人,然而也就被高级评论定为“小品”,它怎么巧、妙也大不起来。就是从根本上失去了做学问撰著作的严肃和虔诚——这一点灵魂没有了,还讲什么意义价值?开开玩笑而已矣。
这是我不喜欢此书的一大主因,不是一般的不喜欢,简直一看见就老大的不舒服,从心里感到难过,乃至有些悲感——为谁?为什么而兴悲感?那当然可以暂且细剖或者各凭自己的“读”可也。
后来从材料得知,这并非她所自拟,是友人代议,她采用了的。
(张文)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上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intheRed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问起“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一种疯狂。
这,又使我仔细揣度了很久:她真喜欢这个书名?还是为了友人的关系而不好峻却?我不相信她有拿《红楼梦》的问题来开开小玩笑,像说相声一样博台下哄然一笑的那用意和心情。
可惜,她终于采用了这个不严肃、不虔诚的语意。
这是一大遗憾。
假使曹雪芹当日十年辛苦、血泪著书是为了让世人都陪他作一场“梦魇”,那么《红楼梦》岂不就是这“古今不肖无双”者的满纸梦呓了?
呜呼,古今异事,有如斯者乎?说雪芹的书让人感到“梦魇”,是一种比“不可知论”还不如的识见。“不可知”,也还有它自身的严肃态度在。“不可知”,可以是自愧能力太低,无力解读破译,还可以有本身的逻辑,可以原谅。至于沦为“梦魇”,那就是不相信自己还可以“自圆其说”,但宣传“梦魇”就成了不相信别人、群众、一切后贤来哲,以为都无法研究出任何道理和收获,大家都一齐为“梦魇”而心头作恶、懊恼无穷!
这可以吗?应该吗?
我以为张爱玲定此书名,是一个令人惋惜的错误。
诗曰:
梦魇奇书华夏尊?如何面对古人魂?
张君高论篇中寓,书未开封字已昏。
奇外出奇也可知,只应自愧力份低。
既然文理楼台在,“魇”字缘何是筑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