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Cask
●傅利曼·威尔斯·克洛弗兹(Freeman Wills Crofts)/著
●柯清心/译
桶子四个一捆用吊索从船的货舱中吊出来。突然之间吊索断裂,四个桶子坠落于码头上,其中两个桶子裂开,而隙缝中有酒泊泊渗出,第三个桶子并未受损,而第四个桶子只是轻微损害。不过奇怪的是,从裂缝中流出来的木屑远多于酒水。再仔细一看,第四个桶子连尺寸和质料都和其他桶子不一样。经过进一步的检查后,赫然发现桶内装着金币和一只人类的手。
我们也许可以从各种蛛丝马迹,想像柯南·道尔为什么不能满足于短篇推理的创作(它的稿费甚至高过长篇呀)?其实,柯南·道尔本身的长短作品差异就是一个最好的线索。
在柯南·道尔建立的短篇模式里(这也是今天我们公认的推理小说基本型式),案主上门求助,提出一桩难解谜题,福尔摩斯出马调查,揭开真相,最后福尔摩斯再向同伴华生医师解释推理的过程。这个型式其实很像数学上简洁明快的证明题,题目、答案,加上合乎规范的几步证明。
但在柯南·道尔的长篇小说里,譬如我们前面说的《恐怖谷》,它不再仅是一题简单的数学题,而是牵涉到当事人数十年的历史恩怨,一个故事抽丝剥茧,竟发现冰山之下的巨大世界,在那里,人性的高贵光辉和卑劣恐怖纠缠不清,复仇的意志与报恩的执念也缠绵相连。同样是谜案破解的结构,长度一改变,复杂性就增加了;小说一复杂,能说的话就多了,不相干的事(其实也就是艺术的源头)也就通通出笼了。
复杂的情节布局,在柯南·道尔的笔下也还只是初尝滋味。到了傅利曼·威尔斯·克洛弗兹的处女作《桶子》一出,所有的读者(包括后来的创作者)都看到长篇推理小说的优点,充分的篇幅给了小说奇诡布局的可能,那种一层又一层剥之不尽的洋葱谜团,让阅读者享受解开一谜还有一谜的心智乐趣。
《桶子》一书的开风气之先的贡献正是如此,它开启了将近二十年推理小说家穷尽心力编织奇局怪案的黄金时期。二十年之间,小说案情的复杂诡谲,机关布景的淋漓尽致,到达了不可想像的高峰,直到下一个世代的推理小说家忍不住站出来革命为止,但那是下一段历史故事了。
克洛弗兹是铁路工程师出身,他的小说不但大量应用到他对交通工具特性的理解(也开启了后辈小说家利用火车时刻表来设计案情的先河),更以他工程师的严谨逻辑,设计了几个推理小说史上最布局奇巧的谜案。推理小说评论家常常称他是“不在场证明大师”(Ultimate Alibi Breaker),这个名号一语说出了他对“不在场证明”的精心钻研与独到贡献,几乎可与后来的约翰·狄克逊·卡尔在“密室命案”的投入与发明相互辉映。而《桶子》一书巧妙的情节设计,也揭开他长期对不在场证明兴味的序幕。
克洛弗兹似乎是一位不吝惜巧妙诡计构想的推理小说作者,今天的读者会对他书中谜题的复杂性和丰富性感到吃惊(因为当代的职业作家没有人舍得把这么多巧妙的构想写进同一本书,他们可能会灌点水写成两三本书);每一个案子都峰回路转,饱满到让读者脑力不胜负荷。
克洛弗兹也是第一位对警察办案程序不厌其烦的人,他的工程师背景也让他倾向于相信程序而不相信天才。他的这一部分创见,也造就了我们后来所说的“警察办案程序小说”的推理支流。
克洛弗兹在第一部小说大获成功之后,继续担任了九年的铁路局总工程师,直到他的健康使他不得不辞去工程师工作,成为一位名利双收的专职作家。他后来的大众声名并不像同年出现的克莉丝蒂那么耀眼(极可能是相对短命、小说又太复杂有关系),但他在推理小说类型里扮演的开山之功,以及对后来小说家创作方向的影响,在我看来,较之克莉丝蒂只有更高、绝不稍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