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Dead Don\'t Care
●Jonathan Latimer/著
在经过一段时间的阅读之后,如果我们已经都知道推理小说的“美国革命”(American Revolution)历史,也就是在美国发生的、带有现实主义精神的犯罪小说如何逐步取代了表现主义式侦探小说的演进历史;如果我们又都知道在“美国革命”当中,文学创作里曾经出现一种奇特而耐人寻味的角色设计,叫做“冷硬派侦探”(hard-boiled detective);而我们也都已经知道,曾有两位美国作家是建立这些类型典范的关键性人物,他们分别叫做达谢尔·哈梅特(Dashiell Hammett,1894~1961)、以及雷蒙德·钱德勒(Raymond Chandler,1888~1959);如果这些背景知识都已俱备,那么,我们今天要说的故事就有了足够的基础。
在我们今天要阅读的《死者无动于衷》(The Dead Don\'t Care,1938)小说刚开场时,两名私家侦探嘻嘻哈哈、轻薄佻达地来到佛罗里达州的一家豪宅,在这座奢华的庭园里,我们透过侦探的眼睛看到棕榈树、喷水池、以及昂首阔步的红鹤,然后出现的是诡异可疑的管家,最后惹上麻烦的有钱人出场向侦探求助,表面上这是一个平凡但奇怪的案子,当侦探插手其间,在他面前逐步揭露的将是背后隐藏着更奇怪、更不可告人的豪门秘密。
很熟悉的模式,不是吗?这几乎是另一部推理小说史上钱德勒所写的经典名作《漫漫长眠》(The Big Sleep,1939)的相同开场,只是阳光普照的场景从佛罗里达换到加利福尼亚的洛杉几,受委托的侦探从两位换成一位,而那位小说中的冷硬侦探主人翁也从浑浑噩噩的酗酒侦探比尔·柯伦(Bill Crane)换成了阴沉寒酷、满腹牢骚的菲力浦·马罗(Philip Marlowe)。
为什么写《死者无动于衷》的强纳森·拉蒂默(Jonathan Latimer,1906~1983)竟能写得比钱德勒更早?这些相似性是怎么回事?推理大师钱德勒难道是三流的模仿者吗?我们又怎么解释《漫漫长眠》最后成了不朽的类型经典,而拉蒂默却反而成了逐渐隐晦的二线作者,只有专情博览的推理迷才会注意到他的存在?
也许我们应该说,因为历史也有一种忽隐忽现的、草蛇灰线式的迤逦轨迹,某些事件乍看分散独立,实则底层环环相扣,你得锲而不舍追索那一丝丝隐晦不明的线索,才能清楚一切犯罪的真相。
他们为什么相似?因为拉蒂默和钱德勒都读了哈梅特,尤其是哈梅特的代表性作品、也是最后一部作品《瘦子》(The Thin Man,1934),从中受了刺激与启发,两个人都认出这种新的文学品种充满了潜力,可以抒发他们内心的诸种情怀,也找到他们写作的方向。
他们在哈梅特作品看到了什么?我们拿他们后来的作品和哈梅特比较之后,也许可以做出如下的猜想:钱德勒大约是从哈梅特作品找到一个真实社会,找到一种犯罪的社会脉络,因而发展出后来对犯罪环境有着一种敏感与了解;而拉蒂默则在哈梅特看到一位“带着人性弱点的侦探”,发现侦探的个性可以比案情更有趣,因而发展出韵味无穷的侦探角色设计来。
钱德勒其实给予哈梅特最佳的诠释(他的诠释甚至使哈梅特进入了“纯文学”的殿堂,让他的名望和海明威、福克纳、费兹杰罗等并驾齐驱),他的名言说哈梅特“把犯罪还给有理由犯罪的人身上,而不只是提供一具尸体”,一针见血地指出哈梅特作品与数学公式似的传统侦探小说的分离。哈梅特(以及后来的追随者钱德勒)要求小说中的角色行为合乎人性的逻辑,一个行动(譬如杀人)总有它的情境脉络;传统推理小说本质上是个猜谜游戏,只要作者派给凶手一个“动机”即可;但冷硬派侦探办的案子复杂多了,它常常暗指社会阶级的不公以及其中相互压迫的真相,侦探真正要做的努力不是找到智慧犯罪者是谁,而是如何排除试图遮盖真相的恶势力(这也正是日本推理小说界为什么能够准确地把冷硬派侦探称为“社会派”的原因)。
拉蒂默却看出冷硬派比较不深沉、但比较受欢迎的另一面。他认为哈梅特小说受世人爱戴的原因并不是那么深奥,而是他创造了全新而迷人的侦探。这些侦探不是脑筋结构奇特的思考怪物,而是带着你我都有的缺点(滥情犯错、嗜酒散漫、见色昏眩等),但性格上执着而道德上坚持,靠着这一点点力量让社会正义得到伸张,像西部片里维护正义的快枪侠一样,这就满足了所有读者内心的投射。(我们在生活中也看到不少的不公不义,内心也都渴望自己能像冷硬侦探一样强悍勇敢,把那些邪恶的东西揪出来。)
拉蒂默是极少数追随着哈梅特的精神写作的最早一批作家,也是成绩最好的几个人之一。今天“冷硬派侦探”不但大放异彩,各种个性的侦探与不同的风格也灿然大备;最早认出哈梅特的价值而投入创作的拉蒂默,稍晚投入却赋予哈梅特理论架构的钱德勒,都是使冷硬派侦探永垂不朽的重要人物。
拉蒂默创造的侦探比尔·柯伦,英俊、强悍、幽默,不惧恶势强豪,开口尖刻不饶人,是一个很迷人的角色;但他酷嗜杯中物,不是办案压力太大,每天夜深人静时喝一杯“还魂酒”那种喝法,而是从早餐开始就不太清醒的酒精中毒者喝法。侦探角色喝酒并不罕见(福尔摩斯还吸毒呢),法国作家乔治·奚孟农(Georges Simenon,1903~1989)笔下的马格雷探长(Superintendent Maigret)就是一位走两步路就爱坐下来喝一杯的酒仙;当代作家柯林·德克斯特(Colin Dexter,1930- )笔下的莫尔思探长(Inspector Morse)进出酒吧的时间也差不多。但比起拉蒂默这位私家侦探醉醺醺或宿醉难醒的景观相比,比尔·柯伦看来更像个心理有问题的“病人”。
病人,没错,这句话比较能点出另一个历史渊源。如果没有三零年代拉蒂默写出这种出格的侦探角色,怎么会有劳伦斯·卜洛克(Lawrence Block,1938)能写出进出匿名戒酒团体的病态侦探史卡德(Matt Scudder)?
总之,文学史的世界更像地质学,层层叠叠的岩石土壤,隐藏着是地貌一点一滴演进的历史。每一种好看的推理小说支线当中,其实都有时间隐藏的轨迹。拉蒂默现在不是推理小说第一线的作家了,他已经变成内行人才看的小说了。但是,没有许许多多这样的作家,推理小说不会是今天这样丰富的面貌。
另外值得一提的,拉蒂默并没有写下大量的小说,相对于他的才气其实是有点可惜的。事实上,他的精力投注在另一个领域,三零年代,推理小说改编成电影刚刚成为风气,他是好莱坞最重要的一位编剧,包括改编他心仪的作者哈梅特的《玻璃钥匙》(The Glass Key,1930)、和另一位推理大师肯尼士·菲尔林(Kenneth Fearing,1902~1961)的《大钟》(The Big Clock,1946),还有一些影响深远(却没有价值)的系列电影,包括后来颇受华裔美人憎恨的《神探陈查理》系列。二次大战后,电视兴起,他又是把侦探影集搞到风起云涌的重要编剧,其中就包括脍炙人口的《梅森探案》(Perry Mason)系列;而他自己的小说也早在三零年代就多次搬上银幕,可见他的创作活动是与后来的影视媒体密不可分的。
我是不是可以这样说,在新媒体兴起时,拉蒂默是默默使推理小说的影响力不断扩散的关键人物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