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作品 《玫瑰山庄》

At the Villa Rose

●梅森(A· E· W· Mason)/著

●张义东、顾素珲/译

内容简介

彷彿夏日午后突来的暴雨,在氛围雅致、名流云集的度假胜地埃克斯列班,竟然惊爆谋杀案!遇害者是在玫瑰山庄度假的富有老夫人,现场留下的所有线索都指向一名来历成谜的美丽少女,将案情构设成一桩见财起意、恩将仇报的罪行;然而在这些铺设平整如砖的证据之下,敏锐的警探哈纳得却瞥见了一道不寻常的暗流,那是以嫉恨与贪婪、迷狂与信赖交汇而成的巨大漩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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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森(A· E· W· Mason,1865~1948)是本世纪初重要的推理小说家,作品不多,算得上是推理小说的作品只有六部;创作虽然起步较晚,却开启了推理小说历史的另一个“黄金岁月”,一个从“短篇小说”转进到“长篇小说”的创作黄金时代。

长篇推理的里程碑

《玫瑰山庄命案》出版于一九一零年,那时候,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系列故事已经掀起推理小说的阅读热潮,“福尔摩斯”的短篇小说形式,几乎被读者视为“正典”:案件简单铺陈后,侦探做一点简单的调查,就要来到令人惊奇的结论。这个短而快捷的叙述方式开启了后来百年不衰的阅读现象。

当时的作家“同业”,纷纷写出各形各色的侦探小说来,形式与福尔摩斯大致都相似,以“短篇”写成第一个推理小说的盛世。另有一些作家做了不同的尝试,其中梅森的《玫瑰山庄命案》以及傅里曼的《红拇指印》正是使阅读大众发现“长篇的魅力”的重要历史转折作品。等到二十年代,新世代推理小说家如美国的艾勒里·昆恩与英国的阿嘉莎·克莉丝蒂等人出现,从此之后,长篇推理小说就成了阅读与写作的主流了。

不知道是否出于意识?梅森的长篇写作刻意与福尔摩斯的短篇故事有别,选择的侦探来历也和福尔摩斯截然不同,福尔摩斯是所谓的“业余神探”,而梅森笔下的神探则是来自巴黎保安局的哈纳得探长,是公权力的代表。这位法国神探哈纳得探长,身材矮胖壮硕,说话闪烁跳动,问题声东击西,极可能也是后来克莉丝蒂笔下名探白罗(Hercule Poirot)的原型。

梅森的小说是结构严谨的,当故事放长时,情节的复杂度也相应放大,使得推理的趣味有了更大的发挥。梅森也非常重视推理小说人物刻划的深度,他觉得每个角色都应该有他的“行动之理”,谋杀者要有理由、掩护谋杀者也要有理由,不能只是情节推动的工具。

梅森所代表的,不仅是长篇推理黄金时期的创作力量,他还是其中最出色的作家;他的作品是那个时期阅读乐趣的代表,故事紧凑、情节多折、人物突出,侦探的推理,不用说,也是精彩而出人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