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m Thompson/著
●平郁/译
汤普逊是五十年代美国犯罪小说的代表者,犯罪小说不同于侦探小说,它们对罪犯的兴趣远比侦探高得多。当代一位美国知名的大作家诺曼·梅勒(Norman Mailer)曾经在他一篇有趣的文章叫《白色的黑人》(The White Negro)提到犯罪小说失去天真的理由,他说二次大战逼迫人们审视自己,并且不得不自问:“如果社会整体是如此的嗜杀成性,谁又能漠视自己天性中最隐讳的问题。”
在推理小说的“美国革命”中,一开始的冷硬派侦探小说家还为“一丝浪漫”而写作,他们的侦探还是浪漫的理想主义者,但到了二次大战以后,以吉姆·汤普逊为代表的犯罪小说是一丝浪漫也不存了,他们笔下的人性与世界是一派的“荒凉”(bleak)。他们心目中的罪犯,像是隐藏的自我写照,他们内心自有逻辑,杀人并不困难,没有太多布局,也没有良心挣扎,那是如此自然,只是动机一闪,生物本性接管,犯罪就成了当下最自然最合理的事。
这些代表性的犯罪小说是把推理小说带到黑色的深渊,但也带到了艺术之境,因为毕竟犯罪比侦探“深刻”多了;而对于“人”的了解与发现,犯罪也比侦探有用得多。即使是不喜欢汤普逊作品的西蒙斯也不得不承认,为推理而写的推理小说是已经到了尽头,而推理小说的“救赎”看来也非犯罪小说不可。见诸后来的推理小说发展,的确是从犯罪小说里得到深刻与复杂的养分,救赎的预测看来也是说对了的。
德州建商独子艾尔玛与妓女乔伊丝的命案。艾尔玛遭乱枪射死,乔伊丝则被重殴成血肉模糊,奄奄一息!表面上看,这是纨裤子弟与妓女大打出手,终致两败俱伤的惨剧!
温文尔雅的卢向来深受邻里赞誉,是众人眼中的好好先生,为了报父兄之仇,他不惜徒手杀害两名深爱他的女子及忘年之交,并让始终相信他的长官绝望地自杀身亡……在和善面具下,隐藏的是个冷血杀手!
农艺学里定义道:野草是长错地方的植物。那么相对于心智正常者而言,精神病患其实是活错世界的人。全书以第一人称口吻叙事,引领读者走进“残酷”凶手的内心世界,探索黑白之间的灰色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