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体推理 《角落里的老人》

The Old Man in the Corner

●Baroness Orczy/著

神探的黄金时代

侦探小说的第一个黄金时代是因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而起的。这个故事只怕已经老调了,但我们不妨还是重温一遍。

一八八六年,一位英国不得志的医师柯南道尔(Arthur Conan Dayle)写出第一本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长篇小说《红字研究》(A Study Scarlet),但出版不顺也乏人注意。一八九零年,他再接再励写出《四人签名》(The Sign of Four),虽然巿场平平然而一位史上伟大的侦探却完全成型了。

福尔摩斯后来几乎是一切神探的代名词,鹰眼隼鼻,廋削高躯,知识不可思议的的广博,观察与推理的能力无与伦比。他似乎是受尼采哲学影响的通俗人物,拥有一种“超人”的信念与意志。

我们也不可忘记华生医师,福尔摩斯的好友、愚笨的助手、以及忠实的记录者;正是这种——平凡——神奇的巧妙组合,使阅读者不自觉地认同其中一人,而赞叹另外一人。

两部长篇之后,柯南道尔改写短篇故事,不料大获成功欲罢而不能。(柯南道尔几次想杀死福尔摩斯,也真的杀了一次,但在全世界小说迷的恳求与经济诱惑的力劝之下,道尔还是把福尔摩斯写活过来。)并真正建造了“侦探小说”这个类型。

“侦探小说”并不始自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爱伦坡的神探杜宾(Dupin)比他还早五十年,写《白衣妇人》(The Woman in While)的柯林斯(WilkieCollins)和写《勒沪菊命案》(L\'Affaire Lerouge)的加伯黎奥(EmileGaboriau)也都比他早二十年以上。可是却只有福尔摩斯在大众心目中完成了一个超级神探的地位。

所谓的“侦探小说第一个黄金时代”,指的就是众多作家受柯南道尔的刺激,想在侦探小说的领域中,创造另一个可与福尔摩斯匹敌的角色,因而风起云涌百家争鸣,一时之间涌现许多形态各异的“福尔摩斯们”来。

角落的奇怪老人

切斯特顿(G·K Chesterton)写出了一位神职的侦探布朗神父(还有一位比不较不知名却同样有趣的人物:“知道太多的人”),傅特瑞尔(Jacques Futrton)写出一位“思考机器”,卜斯特(M·D·Post)创作了一位“亚伯纳叔叔”;而后来影响现代警察办案至巨的傅里曼(F·A·Freeman)则写出了一位以实验器材侦探案情的“宋戴克博士”,布拉玛(Ernest Bramah)更创造了史上第一位盲人侦探“马斯·卡拉多斯”。

在这齐放的百花当中,一位享有地位的女作家奥希兹女男爵(Baroness Orczy),本名蒙塔鸠·巴斯托夫人(Mrs· Montague Barstow,1865~1947),放下她手边的历史冒险小说《红花侠》(The Scarlet Pimpernel)系列,插花写出另一位“福尔摩斯式”的人物——角落里的老人。

当然,每个“福尔摩斯式”的小说都企图创造与福尔摩斯不同之特色,但也都不自觉地用了福尔摩斯的公式。譬如说,本书的宝莉·波顿小姐(Miss Mary J·Burton),伦敦《观察家晚报》的记者,她每次来到咖啡店,就看见这位坐在角落的老人,喝着牛奶,吃一块孔酪蛋糕,然后他们就根据近日的新闻讨论起案子来。这位看似机灵聪慧的女记者,其实就是华生医师的化身,她代表一般人(也就是读者)的见解,扮演困惑者、抬摃者,最后成为倾听者与崇拜者。一切侦探小说当然都是英雄式的浪漫小说;作家创造一个血肉之躯对抗巨大的犯罪智慧,犯罪的形式愈邪恶愈巧妙,英雄之挑战与困难也就愈高。如何使英雄“比真实人生更大”呢?方法就是创造一个与真实人生相近的人(华生医师与波顿小姐),再把他们比下去。

非道德的虚无

《角落里的老人》固然用到了福尔斯的“犯罪解谜,叙述倾听”的故事模式,但奥希兹女男爵创造的神探却和福尔摩斯大相迳庭,不仅性格截然不同,办案手也绝不相似。

首先,“角落里的老人”是后来我们称的“安乐椅神探”(armchair detective)的元祖。当然,爱伦坡的杜宾有时也是安乐椅神探,但有时候不是(在《失去的一封信》里,杜宾就出马偷回关系国家前途的那封信);而《角落里的老人》从头到尾都是“不行动的英雄”。

《角落里的老人》是位坐在咖啡店一角的怪人,成天无所事事,看看报纸,骂骂世人愚笨,手上不断把一条绳子编成各种形状又解开。他既不是公家警探也不是私家侦探,他既不侦察也不受行动委托;他是个“场边评论家”,只根据公众皆可得的资料(主要是报纸的社会版新闻)推理判断出疑案的真相。

这和福尔摩斯是不同的,福尔摩斯接受委托,亲至现场搜集第一手线索,甚至埋伏暗处,与歹徒格斗技击,亲手逮捕归案。福尔摩斯是剑及履及的行动派英雄,角落里的老人则是纯属心智游戏的“思考机器”。

第二个大不同处在于,角落里的老人对“社会正义”似乎是毫不关心的。除开这位咖啡座一角的神秘人士,其他之“福尔摩斯们”都热中于把罪犯绳之于法,不让邪恶力量得逞。角落里的老人无意伸张正义,他只是个“犯罪评论家”,在咖啡馆里指出元凶之后,他或者赞美罪犯的智慧,或者嘲笑执法人员的愚蠢,最多只说:“吊死他!”但他从不行动,也不将真相警方揭露。

这种虚无态度是非道德的(amoral),在推理小说史极为罕见,大概只有切斯特顿之《知道太多的人》(The Man who Knew too Much)差堪比拟,但“知道太多的人”还是一个爱国主义者,最后更挺身而出对抗阴谋者而死,角落里的老人则是更彻底对政治、法律、社会都绝望的人。

我相信这个角色部分精神后来流到犯罪小说,因为这种敌视社会的态度更像个犯罪的人,而不是遏止犯罪的人。既然小说家创造出令人认同的非正非邪的英雄,再进一步,走向完全负面的英雄也就可以想像。

《角落里的老人》发明了这么一位奇特的神探,他的安乐椅办案方式带给后继小说家创作“业余神探 ”重大的启发(因为他们不方便亲到现场,也没有资格询问疑犯);他的非道德性则带来犯罪小说对犯罪世界本身的兴趣(更高于侦破它),仅只这两件贡献,地位就不能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