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pe Fear
●约翰·麦唐诺(JOHND MACDONALD)/著
●景翔/译
因强暴未成年少女而入狱的马克斯·卡迪在服了十几年的苦劳役之后出狱了,他找上让他蹲苦牢的现任律师山姆·包登,并表示要“回报”多年来的铁窗生涯。卡迪小心翼翼地玩弄惊吓手段,山姆原本甜美无忧的平凡家庭受到前所未有的撼动,不但漂亮的老婆和可爱的女儿笼罩在被强暴的危险之下,连两个男孩和一只爱犬也都难保安全。丧心病狂的卡迪一心只想摧毁这个幸福美满的家庭,警方却无凭无据,束手无策。在卡迪邪恶的心灵中,“谋杀”还只算是一种慈悲的应对之道………眼看山姆·包登辛苦建立的家园就要毁于一旦,这个儒雅的正义之士该如何对付狂人呢?……
野蛮谘商者
约翰·麦唐诺(John D·MacDonald,1916~1986)也许不能称为是“大器晚成”的作家,因为第一本推理小说《铜色小蛋糕》(The Brass Cupcake,1950)出版时,他才三十四岁,比起许多四十许、五十许才写推理小说的作者不能算太晚;但他却是在写了四十几本小说之后,才开始他最着名的“私探查维斯·麦基”(Tavis Mcgee)系列。第一本查维斯·麦基登场的小说《深蓝再见》(The Deep-Blue Goodbye,1964)出炉时,约翰·麦唐诺已经年近五十,从这时开始,他才真正成为美国人最喜爱的推理小说家(麦基也成为美国读者最喜欢的小说侦探角色)。而麦唐诺在一九七二年获得美国推理作家协会最高荣誉的“推理大师奖”(Grand Master Award),也是因为麦基系列的成就终于获得肯定。做为一位作者,他的起步并不是太晚,但迟迟才获得喜爱与肯定,却是“老来得俏”的例子。
私探查维斯·麦基为什么这么受欢迎?小说中的麦基是一位硬汉,他身高六尺四吋,本来是一位美式足球选手(这就解释了何以他在故事中挨了许多狠揍后都能很快复原,并照样把坏人修理一番),有一些不堪回首的往事(包括参加了韩战);历经沧桑的他如今住在南佛罗里达州停靠海边的一艘船上,偶而接一些奇怪的案子过活,他并没有侦探执照,接到的案子很少是见得了人的。他办案的方法也不见得用上什么头脑,更像是用了拳头与枕头(他和女嫌犯或女性关系人发生关系似乎并不困难,也不内疚);但他那种老于江湖世故的街头智慧,毫不浪漫的拳头配合上一颗极端浪漫的心(也就是办案的理由),却结合成一种独特的魅力,让读者不知不觉认同主人翁,随着小说的快节奏流畅地进行下去。
但英国评论家基亭(H·R·F·Keating)的比拟就显得更夸张,他认为“把麦唐诺拿来与狄更斯相比并非不伦”(it is not unfair to compare MacDonald to Charles Dickens),他的理由是,麦唐诺和狄更斯一样,都是擅长写“感受小说”(a novel of feeling)的人;狄更斯处理的人性范围当然更广更深,但麦唐诺把犯罪小说当感受小说来写,写出来的周围世界有情境,主人翁有情感,案件有情绪,更用这些感受形成一种社会批判,让读者感同身受,也认同了批判,因而就超越了节奏快速的故事情节。
死刑执行者
并不是所有的评论者都给予麦唐诺正面的肯定,英国评论家朱利安·西蒙斯(Julian Symons)就不能忍受麦唐诺笔下“私探麦基系列”的滥情,跳出来指称他是“当今执业者最被高估之一人”(one of the most overrated modern practitioners);而以创造另一位无牌私探马修·史卡德(Matt Scudder)闻名的作家劳伦斯·卜洛克(Lawrence Block),则在一篇回忆他自己推理小说阅读经验的散文中说:“如果你喜欢了一本麦基的小说,你就会喜欢同系列的其他小说;而如果你读过一本小说,你也就读过了全部。”委婉地寓贬于褒,暗指麦基系列公式重复,看起来千篇一律。(我个人其实是同意卜洛克的批评的,但心理上也怀着同情,如果你是一位大量写作的人,使小说品质稳定的其中一个方法是套用某些安全的公式,卜洛克的情况不也是类似吗?何况他的史卡德还在麦基身上得到最多的养分。)
今天选择的麦唐诺小说并不是他享盛誉的“私探麦基系列”的作品(我另外选了一本麦基系列作品收入《谋杀专门店》中);而是他较早期的作品,原名叫做《死刑执行者》(The Executioners,1958),后来因为改编成电影,才改称《恐怖角》(Cape Fear)。这部作品改编电影两次,第一次在一九六二年由李·汤普逊(J·Lee Thompson)执导,葛雷哥莱·毕克(Gregory Peck)和劳勃·米契(Robert Mitchum)主演;第二次则是名导演马丁·史柯西斯(Martin Scorsese)在一九九一年重拍,由劳勃·狄尼洛(Robert De Niro)和尼克·诺特(Nick Nolte)主演。两次电影改编成绩都极不俗,连带也把《死刑执行者》变成了麦唐诺最着名的小说。
小说《恐怖角》可能更接近心理惊悚剧,而超过传统的推理小说,故事是说一位律师把一位杀人凶手起诉定了罪,结果凶手在出狱后,前来骚扰律师的全家,逼得律师无路可走,不得不挺身对抗。除了故事本身的悬疑,和律师与坏蛋角色的塑造之外,麦唐诺着名的对小说叙述节奏的控制,以及全书紧张气氛的掌握,仍然是阅读中最大乐趣的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