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tricia Highsmith/著
●傅文英/译
如果你读的推理小说还不算多,或者如果你对侦探小说转往犯罪小说的历史也还不算熟悉的话(对常读日本推理小说的读者而言,这句话应该改为:如果你对本格派与社会派的分野还不算熟悉的话),当你第一次读到派翠西亚·海史密斯(Patricia Highsmith,1921~1995)的小说,你可能会觉得有点,呃,有点,有点扰人(disturbing)。
Disturbing,扰人,没错,就是这个字。这是过去文评家讨论到海史密斯的作品时最常用到的字眼,如果你没读过,让我抄录一段《纽约客》的书评给你:“派翠西亚·海史密斯的小说是无与伦比的扰人……是让我们读完之后余夜难安的恶梦,让我们意识到一种可以言喻却不能解释的恐怖可能性。”
海史密斯小姐刚刚过世才几年(一九九五年),留下了二十部长篇小说和七部短篇合集,在推理小说家之中,这样的数量不能算多,但她却以这些精采的作品在推理小说史上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一群忠实追随的书迷(包括〔谋杀专门店〕的本店长在内),以及一个所谓的“海史密斯流派”(Highsmith School)。
什么是海史密斯流派?这些小说又为什么会扰人?
说来话有点长,请容我从历史渊源说起,但又扼要地说吧。
在侦探小说刚诞生的上古时期,或者说在福尔摩斯和华生医师还未退休的时候,侦探小说家对犯罪的看法是很一致的,也就是说小说家们都觉得犯罪就是冷血,犯罪就是反社会,犯罪者大多道德鄙下,犯罪者应该绳之以法。就像福尔摩斯提到犯罪者时总是说:“真是一个冷血的恶棍!”
从这些例子,我们看到在早期的侦探小说里,作者是采取了与侦探同一立场的观点来写作的,小说和社会上的法律一样,都是扮演伸张公义、捍卫秩序的角色;小说也站在无辜大众的立场,扮演对犯罪者惧怕、受害、怀疑、愤怒的角色。至于在犯罪者那一边,他们是谁?性格如何?童年如何?内心如何?侦探小说其实并不关心,犯罪者只是小说的工具,只是神探用来逞其聪明英勇的工具。
但自从哈梅特(Dashiell Hammett,1894~1961)和钱德勒(Raymond Chandler,1888~1959)开启了美国冷硬派侦探的新纪元,侦探小说的关心就开始起了变化。这个时候侦探脱去了高智商菁英份子的色彩,变成一种不入流也不得已的职业,他们游走于社会底层,和犯罪者打交道,因而有了一个较亲近的观察。如同钱德勒的名言:“(他们)把谋杀还给有理由做这些事的人身上,而不是只提供一具尸体。”
派翠西亚·海史密斯所写的小说和古典推理小说或美式冷硬派侦探却完全不一样。现在,摆在你面前的《聪明的瑞普利先生》(The Talented Mr Ripley,1955)是她的代表作之一,你可以看出它和传统的推理小说有多么不一样。它也和侦探小说一样有一位侦探,但他迟迟才出现在第二十七章,却又在二十八章提早离去(全书共有三十章)。其他二十八章都没有侦探的篇幅,小说究竟在做些什么?
小说作者和犯罪者在一起,详细记录犯罪者的一举一动,记录他的内心起伏,记录他的思考逻辑;它让读者不得不和犯罪者站在同一立场,为他心惊肉跳,为他情绪起落,为他快被识破而捏一把冷汗。当你和犯罪者一起度过这些“犯罪岁月”,读完之后你会感到道德崩溃,怀疑自己出了什么问题,你害怕起自己内心黑暗的成分,看到自己犯罪的潜力,你开始觉得余夜难安,觉得disturbing,呃,觉得扰人。
海史密斯小姐就是这样一位犯罪小说史上独树一帜的小说家,许多名家都对她的文学成就推崇备至;推理小说史家兼评论家朱利安·西蒙斯(Julian Symons)说她是“严肃的犯罪小说家”,诺贝尔文学奖多次提名的文学大师葛兰姆·葛林(Graham Greene)则说:“她属于自创一个世界的作家,那个世界幽闭而非理性,每次我们步入其中,都不由得感到危险……”而基亭(H·R·F·Keating)更大胆地宣称:“汤姆·瑞普利将成为时代的产物,那个诗人奥登称为‘焦虑年代’的时代。”
派翠西亚·海史密斯一九四五年开始有短篇小说发表,一九五O年她的第一部长篇小说《火车怪客》(Strangers on a Train)问世,立刻震动了世界;这本小说的奇特构想吸引了大导演希区考克(Alfred Hitchcock)的注意,将它改编为电影,他把海史密斯推广成举世闻名的小说作者。从《火车怪客》开始,海史密斯就显露出她对犯罪行为的特殊了解;这本小说讲到两个在火车上相遇的陌生人,相约为对方杀去自己所恨的人,被杀的人因为与杀人者毫不认识,这种无线索的谋杀将无法被警方所破获。这个奇特的构想以及故事一路的怪异发展,的确是前所未见的独创作品。
但派翠西亚·海史密斯最着名的作品,是一系列共四本以瑞普利为主角的小说,其中又以《聪明的瑞普利先生》最受读者欢迎,而这位瑞普利先生却是最不可能成为小说主角的怪异人物。
瑞普利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很难说得清楚,他是一个贼,也是一位专门伪造文书骗人骗财的痞子,他习惯性地说谎,无法对女性产生好感(作者没有明说,但汤姆·瑞普利极可能有男同性恋的倾向),必要时他会变得十分冷血而暴力;但他有一些天赋,就是对数字有些本事,对见机说谎也颇得心应手。像这样的人物照理说不太容易成为人们喜欢的对象,但很奇怪的,随着海史密斯的紧跟瑞普利的描写,我们不禁关心起这个毫无道德逻辑的犯罪者,甚至对他的安危开始感到紧张,生怕他的罪行就要败露。当他无赖行骗,甚至冷血杀人却侥幸过关时,我们却又为他松了一口气。
这是一个很扰人的阅读经验,但又令人难以閤卷;论者大都归因于海史密斯处理人物的心理深度,她深明犯罪者天性中不可控制的冲动与自成一格的内在逻辑,描写得既可怖却又合情入理。而那些非理性的犯罪冲动又隐隐与我们内在的某些声音若合符节,让我们读后害怕起自己来。
如果你是一位纯文学的爱好者,你也许也会看出,《聪明的瑞普利先生》其实是一部犯罪版的《奉使记》(The Ambassadors,1903);《奉使记》是心理小说大师亨利·詹姆士(Henry James,1943~1916)的晚期经典,写的也是一位美国人奉命前往欧洲劝回一位年轻人的故事。《聪明的瑞普利先生》开始时,神秘的老人看上瑞普利(瑞普利以为警察上他了,吓出一身冷汗),要他帮忙前往义大利劝留在那里做画家梦的儿子回国,这个故事与《奉使记》是很像的,就连欧洲的许多旅游情景也是相像的,但聪明的(有犯罪天赋的)瑞普利先生到了欧洲,音乐就走了调,他不可测的毁灭倾向就闯出许多不可思议的乱子来,这和老亨利·詹姆士的古典故事可就完全不一样了。
这部富于争议性的小说还有一则轶闻,当年这本书惊动了读书界,被提名入围英国犯罪小说协会(Crime Writers\' Association,简称CWA)的金匕首奖,结果会中一位评审扬言,如果其他评审投票选出此作为最佳作品,她就立刻辞职,你猜《聪明的瑞普利先生》得奖没?
没有,它没有得到任何奖项!当年的第一名是谁?是温士敦·葛莱罕(Winston Graham)的《小墙》(Little Walls),现在已经没有人要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