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False Inspector Dew
●彼得·拉佛西(Peter Lovesey)/著
●吴幸玲/译
对某些多闻多识的推理小说迷来说,“三代之下,别无盛世”,推理小说的美好时代已经过去,作品是“今不如昔”的。
推理小说公认有三个“盛世”,或所谓的“黄金时代”,一个是柯南·道尔(Conan Doyle)创作福尔摩斯所引发的推理短篇热潮,另一个则是二十年代起S·S·范·达因(S S Van Dine)、艾勒里·昆恩(Ellery Queen)和桃乐丝·赛儿丝(Dorothy L Sayers)、阿嘉莎·克莉丝蒂(Agatha Christie)等人在大西洋两岸分别创造的推理长篇盛况,最后一个就是四十年代以后达谢尔·哈梅特(Dashiell Hammett)和雷蒙德·钱德勒(Raymond Chandler)通过冷硬派侦探所建造的“美国革命”。三个盛世之后,推理小说的历史彷彿就“终结”了,也许每年仍有得奖之作,畅销书榜也还循环不休,但对这些多识多闻的推理小说迷来说,真有新的“经典”之作吗?
也难怪这些老牌推理小说迷这样想,因为这三个黄金时代实在是太辉煌了。三代小说家们的努力,成功的建立了各式各样的推理小说原型,今天我们能想像的各种“案型”,各种“诡计”,各种侦探,各种犯人,乃至于各种凶器与杀人手段,几乎都在这几个盛世里完成了,新世代的小说家很难再超越这些前人的创造成就。
但如果我们愿意放弃寻找“新花样”的期待,而愿意找一本“好看的”小说来看,我却可以说,在技巧的成熟与布局的奇诡上,在背景的准确和角色的深度上,以及在叙述节奏的明快上,经过历史磨练的当代作品,成绩是超过古典作品的。或者简单地说,现在作家的推理小说,在“娱乐”的专业上,是超过古典作品的。
今天我们要看的,就是现代“好看”小说的一个例证。
《 冒牌警探狄友》(The False Inspector Dew,1982)是英国小说家彼得·拉佛西(Peter Lovesey,1936- )的着名作品,它为作者赢得了当年CWA(Crime Writers Association)的“金匕首奖”(Gold Dagger,即“年度最佳小说奖”),也赢得了票房,更赢得了众多评论家的好评。H· R· F·基亭(H R F Keating)把《冒牌警探狄友》选入他的《一百部最佳推理小说》(Crime and Mystery: 100 Best Books,1987),并赞美它“难怪是部得奖作品”;另一位德高望重的英国推理小说家露丝·蓝黛儿(Ruth Rendell)更说:“这是一部杰作。…我敢说无人能料中它的结局。”
这些好评集中在《冒牌警探狄友》的情节设计精彩以及叙述手法动人,使它成为一本令人难以释卷的好看小说;但我私人以为,使小说好看动人的原因,应该再加上对历史背景的巧妙运用。
彼得·拉佛西的成名推理作品叫做《长跑至死》(Wobble to Death,1970,wobbles是英国十九世纪一种赛程长达六天的长跑竞赛),那是一本开风气之先的“历史推理小说”,它为拉佛西赢得了《泰晤士报》举办的推理小说奖,也把他推向职业写作的生涯。在此之前,拉佛西是一位大学里的英国文学教师,另一个兴趣是研究“运动史”,并在报纸上写一些运动史上的掌故逸闻,也出版了两本关于运动史的专书。他的妻子怂恿他参加报纸的推理小说比赛,因为奖金等于他一年的薪水;他接受了建议,找了他最熟悉的运动史题材做背景,不料却一举成名,也开启了英国“历史推理小说”的风潮,更塑造了有点迟钝却令人难忘的维多利亚警探克立伯(Detective Sergeant Cribb)。
拉佛西的小说受到欢迎的原因,除了工整地遵守古典推理小说的格局之外,语言的轻快幽默增添了阅读的乐趣,更重要的,他的小说里,充满了历史生活细节的趣味。他对英国十九世纪末维多利亚时代的生活细节了解十分透彻,常常把这些描写巧妙织入情节之中,成为一种准确的历史氛围,也让读者有进入另一个时空的感觉。拉佛西一共写了七部警探克立伯的小说,第七本《蜡像》(Waxwork,1978)带给他第一座“银匕首奖”。
我在这里略述他的生平,目的是要更了解他作品的特色;《冒牌警探狄友》在某个意义底下也是历史小说,只是时间与拉佛西最常处理的维多利亚时代并不相同。这本书的故事背景离“铁达尼号”(Titanic)不远,那个时候,载客游轮仍穿行于大西洋两岸,船上头等舱、二等舱之类的阶级生活仍是那个社会的常态;游轮的结构和日常生活也是这部小说重要的情节工具。小说的趣味,除了鬼斧神工的布局之外,那个时代的人物与生活也是令人兴趣盎然的原因。
在《冒牌警探狄友》故事里,真实事件与虚构情节混合在一起;小说里提到的狄友警探(Inspector Walter Dew)历史上确有其人,故事里提到克里本医生杀妻命案也是真有其事,故事的枢纽一九一五年发生的鱼雷击沈客轮“路斯达尼号”更是船难史上的大事件。这就是本书的趣味之一,古老的新闻与新的小说结合在一起,有些是昏黄的记忆,有些却是鲜艷的想像,两者又交织得天衣无缝,这对“考古”有兴趣的读者可就乐不可支了。
一艘像铁达尼号一样的客轮正从英国驶向纽约,船上有形形色色的人怀藏着形形色色的心事。一位计画在船上杀妻的医生却被误认是隐密的神探,但打捞上来的却不是他太太的尸体,船上怪事一件接一件,除了他自己以外,究竟还有谁在船上搞怪?他该不该认真缉凶?会不会没查到别人,倒把自己的犯意公诸于世?另一位计画在船上向凯子设局的扑克牌老千,骗局还没完成,搭挡却成了亡魂,他应该向别人承认自己是个骗子?还是保持原样被人怀疑是个凶嫌?加上船上的纨裤子弟、吊金龟婿的女子、卖弄风情的女扒手,各色人种在封闭的空间中交织出一场连一场的好戏,这是热闹有趣的通俗小说的功力。
如果我们在这样的小说面前,要论断推理小说究竟是“退步”还是进步,你会发现答案不易。小说,在创意上,有时是愈来愈困难的;但在说故事的技巧上,至少是说得使人赏心悦目上,小说有可能是“进步的”。读推理小说,固然古老典型已经齐备,要令人感觉到开天辟地那种兴奋,恐怕是困难的;但如果只是要找有一位“言谈有趣”的朋友,打发一两个有意思的晚上,推理小说的乐趣,还生生不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