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语
尼采认为:有同情心的人是可悲的,因为同情心会使你不再想到自己。他认为人们将有同情心称为善,把无同情心称为恶,这只不过是一种道德时尚,有它自己的流行期,且是相当漫长的流行期一样。他坚决反对人需要同情心的观点,鼓吹不要有同情心。
让我们静下心来好好想想:为什么看到有人落水,我们自己也会跟着跃入水中,即使我们和落水者毫无关系,你还这样做?因为同情,在事发时的瞬间,我们想到的只是他人的生命,仅此而以——没有头脑的人如是说;为什么看到某人流血,我们自己也会和他一样觉得很痛苦和难受,甚至你和他是仇敌?因为同情,那一瞬间我们想到的不是我们自己——那没有头脑的人如是说。
事实上,在同情的情感中,也就是我们通常错误地称之为同情的情感中,我们当然不是在有意识地想到我们自己,但我们却是非常强烈地在无意识地想到自己。这就如我们脚下一滑,我们的意识不会马上意识到这一点,然后我们的身体却做出了最明确的反向运动,且在这样做时毫不犹豫地使用了我们全部的理性能力。
降临到别人身上的不幸使我们感到难受:这或者是因为,它将使我们意识到自己的软弱或怯懦——假如我们不去帮助不幸者的话;或者是因为事情本身就是对于我们在其他人眼里或我们自己眼中的形象的损害,或者是因为,其他人的不幸和苦难构成了我们所面临的某些危险的一个标志;而仅仅作为人类共有的软弱性和脆弱性的一个标志,它会使我们产生一种痛苦的情绪。 我们希望反抗这种痛苦和攻击,通过同情对它进行报复。其中可能包含有某种复仇的成分。我们最终念念不忘的还是我们自己,这一点可以从下面的事实看出来。
面对其他人的痛苦、死亡和哀怨,在我们能够避免他们痛苦、毁灭和哀怨的情况下,如果我们可以以更有力者和帮助者的形象出现,如果我们不担心没有赞扬,如果我们希望用其他人的痛苦来渲染我们自己的幸运,如果我们希望痛苦的景象能减轻我们的烦恼,我们就会决定让他们痛苦、毁灭和发出哀怨而不去避免。把我们面对痛苦场面可能经受的各种非常不同的痛苦称为同情是错误的,因为此种痛苦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与我们眼前的痛苦者无关的一种痛苦。我们感到的是我们自己的痛苦,正如他感到的是他自己的痛苦。
当我们有同情的行为时,我们摆脱的只是我们自己的痛苦。
然而,只要我们做出了任何这类行动,我们的动机就不会是单一的;我们希望通过这种行动摆脱我们的痛苦,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我们还希望通过这种行动表达我们的某种快乐冲动,这也同样是毫无疑问的——我们因为看到与我们的处境的一种对比而快乐;因为想到只要我们愿意帮助就能够帮助他人而快乐;因为我们的帮助可能给我们带来赞扬和承认而快乐;因为行动本身作为某种成功地一点点地取得的东西给行动者带来的快乐而快乐,但特别是因为觉得我们的行动消除了我们为之愤慨的某种非正义而快乐。所有这些,以及其他一些更为微妙的心理活动,一起构成了所谓“同情”:语言,用它的一个词就打发了一个包含有如此多不同声音的存在,这是多么轻率!另一方面,同情被看作与引起同情的痛苦是一回事,或者认为同情对于这种痛苦具有一种特别微妙的深入的理解,这两个命题与经验是矛盾的,那些因为这两种性质而为同情大胆唱赞歌的人只能说明他们在这一根本的道德领域缺乏适当的经验。
无视同情心者到底与有同情心有什么不同?首先声明,这里也只是提供了一个大概轮廓——他们缺少对于恐惧的活跃的想象力,缺少嗅出危险的奇妙能力;他们的虚荣心也不如我们那样强,倘使某些原本他们能避免的事情发 生了,他们也不会如同我们般容易受到伤害。(他们虽然骄傲,但是仍然小心谨慎,不愿无谓地卷进他人的事务。)此外,他们比有同情心者更习惯于忍受痛苦;而由于他们自己受过痛苦,所以在他们看来,其他人受点苦也不算什么了不起的事。最后,他们发现,一副菩萨心肠对于他们来说是一种痛苦,正如保持斯多葛式的冷漠对于有同情心者是一种痛苦;对于那种心态,他避之不及,认为它们会威胁他们的男人气概和英雄的冷漠——他们不想让别人看到他们的眼泪,擦掉它们,且对自己感到愤怒。他们是一种与有同情心不同的利己者——在一种特别的意义上把他们称为恶,而把有同情心者称为善,这只不过是一种道德时尚,这种时尚有它自己的流行期,正如相反的时尚也有它自己的流行期,并且是相当漫长的流行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