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南下:舟中论道与岩中花树的故事 四

《大学》首章即便在今天也是人人耳熟能详的名言:“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其中“亲民”,朱熹引用程颐的意见,认为“亲”是别字,应当改成“新民”。于是朱熹的解读是,“新”是使动用法,意思是革去其旧,那么“新民”就是说一个人在“明明德”之后,即在破除气禀与人私欲的遮蔽、使心底本具的天理大放光明之后,还要推己及人,使别人也能像自己一样脱去气禀与人欲的遮蔽,焕然一新,绽放天理的光芒。

“明明德”“新民”做到极致,并且一直保持在极致处,这就是“止于至善”。人倘若到了这样的修养程度,心里便全是天理流行,再没有一毫人欲。“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这三者就是《大学》的纲领。(《大学章句》)

程颐和朱熹之所以改“亲民”为“新民”,其实有着很牢靠的证据,那就是《大学》下文里的一段:

汤之盘铭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康诰》曰:“作新民。”《诗》曰:“周虽旧邦,其命惟新。”是故君子无所不用其极。

这一段显然是在解释“新民”的含义,引经据典地告诫君子要有锲而不舍的自新精神。更何况古代文字标准不严,“亲”“新”通假,这完全不值得大惊小怪。所以程颐、朱熹虽然改字解经,既有古文惯例的支持,又有文献内证,绝对可以站得住脚,只有天理、人欲那些发挥才纯属附会。程朱理学之所以风行天下、屹立数百年不倒,功劳也不全在皇权推手那边。

王守仁与徐爱论《大学》宗旨,直接从“亲民”开刀,认为我们应该回到《大学》古本,不能信朱熹改字解经的所谓改本。“亲”就是字面义,“亲民”就是“爱民”,而“爱民”岂不正是儒家的仁政原则?

面对如此颠覆常识的意见,徐爱坚决不能认同,于是,一部《传习录》正是从这里开始的。这也恰恰是现代人读《传习录》的最大障碍,毕竟明朝知识分子在学术研讨当中所涉及的学术常识早已远离我们了。

我们需要首先熟悉基本的儒家经典,至少先熟悉四书,还要熟悉这些儒家经典的朱熹版,有了明朝知识分子的常识,再尽情想象一下他们对这些常识的感情。换言之,换上一个明朝儒生的头脑,然后才能在《传习录》里不断找到这种程度的惊悚:“天哪,原来地球是方的!”

徐爱当时所发出的惊叹正是这一类,或者说,无异于一个有着十足理性思维的中世纪知识分子被伽利略或达尔文说得无言以对的时候所能发出的惊叹。当然,徐爱一开始是据理力争的,他首先拿出的反驳证据正是上述“汤之盘铭……”一段,这是《大学》的文献内证,与首章三纲领前后呼应,而老师既然提出异说,不知道能拿出什么证据。

王守仁竟然也从《大学》内证着手,说《大学》下文提到“君子贤其贤而亲其亲”“如保赤子”“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等等,大段大段的内容都在阐述爱民的道理,却不曾阐述使民自新的道理。下文又有孔子“修己以安百姓”的话,“修己”(自我修养)正是“明明德”,“安百姓”正是“亲民”。所以,说“亲民”便兼有教育人民和养育人民这两层意思,这正符合儒家的一贯宗旨,说“新民”就只有教育而没有养育的内容了。

当然,这是一种和我们今天的常识截然相反的政治理念。在儒家看来,统治者是“民之父母”,对百姓既承担着母亲一样的养育职责,亦承担着父亲一样的教育职责,所以百姓也相应地被称为“子民”,作为孩子,对父母应当感恩戴德才是。而父母对于子女,最不可或缺的当然就是“爱”了,有“爱”才有“养”有“教”。

然而问题是,在孔子所推崇的周礼时代,这种爱当真依附于血缘关系,是天然存在的情感,统治者往往同时也有父家长的身份。秦汉以降,血缘依附关系荡然无存,让统治者以父母对子女之爱去爱治下的百姓,这实在有点强人所难,于是“亲民”或“爱民”就变成了一种时时需要统治者自我检讨的道德约束了。